天然氣項目特許經營協議書(通用3篇)
天然氣項目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1
第一章 總 則
1.1 為了規范天然氣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唐山市遷西縣政府簽署本協議。
1.2 協議雙方分別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1.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 公開、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優先;
(2) 遵守中國的法律;
(3) 符合城市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
(4) 使用戶獲得優質服務、公平和價格合理的燃氣供應;
(5) 有利于保障管道燃氣安全穩定供應,提高管理和科技水平;
(6) 有利于高效利用清潔能源,促進燃氣事業的持續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定義的意義或解釋。
2.1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律、地方性法規、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2 燃氣:是指供給民用生活、商業經營和工業煤氣及其他氣體燃料。
2.3 管道燃氣:以管道輸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燃氣。
2.4 管道燃氣業務:提供管道燃氣及相關服務的經營業務。
2.5 燃氣管網設施:指用于輸送燃氣的干線、支線、庭院、戶內等管道及管道連接的調壓站(箱)和為其配套的設備、設施。
2.6 市政管道燃氣設施:指沿城市市政道路鋪設的所有燃氣主管及其附屬設施。
2.7 庭院管道燃氣設施:指從市政燃氣設施到用戶樓棟前立管閥(含立管閥)的所有燃氣管道及附屬設施。
2.8 影響用戶用氣工程:是指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則視為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
(1)造成200戶以上用戶供氣中斷或供氣壓力顯著降低,影響用戶使用24小時以上;
(2)阻礙主干、次干道路車輛和行人通行24小時以上;
(3)影響其他公共設施使用。
2.9 燃氣緊急事件:涉及管道燃氣需要緊急采取非正常措施的事件,包括燃氣爆炸、著火和泄漏等。
2.10 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在遷西縣新組建的燃氣公司,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運營、維護鄉鎮管道燃氣設施、以管道輸送形式向用戶供應燃氣,提供相關管道燃氣設施的安裝、搶修業務等并收取費用的權利。
2.11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依法合理預見的、不可克服和不可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暴風海嘯、臺風、龍卷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燃氣質量惡化或供應不足。
2.12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3.1 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乙方在遷西縣注冊成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燃氣公司,在公司成立30日內,甲方向新注冊的燃氣公司發放特許經營授權書。
3.2 特許經營權期限: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30年。自正式頒發特許經營授權書之日起開始計算。
3.3 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管道天然氣供應為遷西縣政府現行行政管轄區域范圍內城區除外的所有鄉鎮(包含民用、商業)。
3.4 特許經營權業務范圍為:以管道方式向用戶提供天然氣,并提供天然氣管道設施安裝、維護、運行、搶修、搶險業務。
3.5 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3.6 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并實施臨時監管:
(1) 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 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抵押的;
(3) 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 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 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4.1 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期滿后乙方在遷西縣注冊成立公司有優先續約權。
4.2 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4.3 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4.4 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應在終止日180日前完成談判,并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90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4.5 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訴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為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并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后移交。
第五章 燃氣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更新
5.1 燃氣設施建設
(1)本協議規定的區域范圍內,乙方在遷西縣注冊成立的燃氣公司,根據鄉鎮規劃和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承擔鄉鎮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投資建設。
(2)供氣方案:以西氣東輸的天然氣為氣源,建管道設施,向項目區用戶安裝供應天然氣。
5.2 建設要求
(1)承建方不得低于以下資質要求: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管道工程專業承包二級;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建筑工程總承包二級;市政公用工程設施總承包二級。項目建設之前,乙方須按程序依法辦理規劃選址、建設、用地、消防安全等相關手續。
(2)按照國家行業要求建設,符合相關質量標準;符合遷西縣政府城鎮、鄉鎮總體規劃要求,設計方案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并經遷西縣住建局等主管部門審查批準方能實施;對項目區域現有建筑和市政設施無重大影響,對建設造成的損壞應當恢復。
(3)整個工程涉及的房屋、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等由乙方負責補償,標準參照當地實際執行;甲方協助乙方對遷西縣政府轄區內施工進行銜接協調。
(4)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年內完成主管道、供氣管網建設,實現項目區居民管道天然氣點火使用的目標。遷西縣政府相關開工手續給華燊在遷西縣內成立的燃氣分公司辦理完成后乙方8個月內啟動工程建設,若8個月未能啟動建設,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另選其他投資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緩動工除外)。
5.3 燃氣設施建設用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投資建設燃氣設施用地,按國家相關政策取得土地使用權。未經審批,乙方不得變更土地用途性質,也不得將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出讓取得土地除外)。
5.4 天然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應按照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相關規定,負責燃氣設施運行、維修及更新。
5.5 燃氣設施征用及補償
甲方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燃氣設施,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給予乙方合理補償。
第六章 供氣安全
6.1 燃氣安全要求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文件,乙方承諾燃氣供應、運行、質量、安全服務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依法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管道燃氣供氣安全和安全使用宣傳負責。
6.2 燃氣安全制度
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障燃氣安全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責任事故發生;對出現燃氣事故和在事故期間,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和社會公眾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乙方要加強燃氣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案情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
6.3 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對管道燃氣設施和用戶設施的運行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的巡檢。必要時(如地震、滑坡)乙方應對地下燃氣管網進行安全質量評估,并將設施運行狀況定期報告甲方。乙方應在與用戶簽訂的供用氣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6.4 應急搶修搶險
乙方要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物資等保障體系,并保證在出現燃氣應急事故時,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乙方要建立管道燃氣設施應急搶修隊伍,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
6.5 燃氣安全用氣宣傳
乙方應根據《城鎮燃氣設備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的標準,向管道燃氣用戶提供各種形式安全檢查、宣傳的服務,解答用戶的燃氣安全咨詢,提高公眾對管道燃氣設施的保護意識。
6.6 影響用戶用氣工程的報告
乙方在進行管道燃氣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時,如果是影響用戶用氣的工程,應當在開展工程作業前24小時告知用戶,并通過新聞媒體或其他方式向用戶和社會公眾預告工程簡況、施工時間、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相關情況。
6.7 緊急時間的通知
乙方處理燃氣緊急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較大的用戶正常使用燃氣時,乙方應在處理的同時報告甲方,并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受到或可能受到影響的用戶。
第七章 供氣質量和服務標準
7.1 供氣質量乙方應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其向用戶所供應的燃氣質量、管輸和灶前壓力、燃燒熱值、華白指數、燃氣加臭等方面符合國家質量要求。
7.2 服務標準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用戶維修服務網點、營業接待、定期抄表、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并確保能夠達到規定的標準。
第八章 收費
8.1 批準的價格
在達到入戶通氣條件,通過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審批后,乙方方可向用戶收取入戶安裝費。
乙方管道燃氣銷售價格執行當地政府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銷售價格向其服務范圍內的用戶收取費用。
乙方其他有償服務價格標準須經當地物價主管部門另行批準。
8.2 燃氣費計算
燃氣費的計算按每立方米的單價乘以用氣量計算。采用皮膜式機械表或磁卡式天然氣氣表計量或計算,實行每月抄表并結算燃氣費。
8.3 價格調整程序
天然氣新增建筑安裝價格確定后,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由政府物價部門依據新的政策重新審核,及時調整價格。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向政府物價部門提出城市管道燃氣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后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政府物價部門按國家規定程序進行調整。
8.4成本監管
甲方有權對乙方管道燃氣經營成本進行監管,并對乙方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九章 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并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享有審查乙方管道燃氣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4)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進行核實并依法處理;
(5)甲方對乙方利用本項目管道設施對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之外進行開發利用的審查同意權;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監管權利。
9.2甲方義務
(1)甲方成立天然氣項目領導小組,負責協助辦理項目相關手續和長輸管線建設期間遷西縣政府轄區內的青苗補償,以及路由、施工障礙排除等工作,其補償費用由乙方承擔。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3)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燃氣市場秩序;
(4)提供符合相關規劃和設計要求的土地利用,有利于乙方及時進場施工;
(5)向乙方提供燃氣項目所需的各類基礎資料;
(6)在乙方經營范圍內新民居建設、新建建筑物和構筑物時,將天然氣納入"三同時",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7)在遷西縣轄區內依法制定青苗及附著物補償方案;依法協助和協調乙方進行交通管制;依法協助乙方進行住房及臨時設施的拆遷等。
(8)同意乙方按規定享受遷西縣政府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
(9)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向上爭取國家對天然氣項目的政策和資金扶持,以遷西縣政府天然氣項目名義爭取到的補助資金,全額用于天然氣項目建設發展并建立臺賬。
(10)甲方物價部門根據本協議約定的定價原則制定入戶費和供氣價格,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對任何用戶降價,但政策規定調價的情形除外;
(11)為保障平穩供氣,必要時,甲方應采取措施,控制家用大用氣量燃氣器具安裝。
(12)對破壞天然氣管道設施行為,私拉亂接、不規范用氣行為等依法進行查處。
(13)配合乙方爭取氣源指標。
(14)制定臨時接管乙方管道燃氣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眾的利益;
(1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3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范圍內的管道燃氣業務的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內燃氣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權利;
(4)對用戶燃氣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或者對嚴重違反燃氣供氣合同,或違法使用燃氣的用戶拒絕供氣的權利:
(5) 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9.4 乙方義務
(1) 本協議簽訂后30日內在遷西縣設立全資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制訂管道燃氣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申報核準范圍經營,且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2) 根據甲方的鄉鎮規劃,負責籌集整個鄉鎮管網工程所需的全部資金,分期投入。
(3)按照國家、行業、地方企業標準提供燃氣及相關服務。
(4) 維護燃氣管網設施正常運行,保證供氣連續性。發生故障或燃氣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5) 有優質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中斷供氣、解散、歇業;
(6) 乙方必須聘請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項目區內管道燃氣設施設計,并將設計、建設和運行數據編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是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7) 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于建設、營運和維護鄉鎮管道燃氣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8) 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后,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穩定仍承擔全部責任。
(9)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及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臨時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10) 乙方利用本項目管道設施在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之外進行開發利用的,須經甲方審查同意;
(11)按規范要求施工建設,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平穩供氣;
(12)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9.5定期報告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遷西縣組建的新燃氣公司應當就下列事項向甲方做出報告:
(1) 應于每年的1月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特許經營報告(內容包括特許經營資產情況、發展、管理、服務質量報告、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和企業基本狀況等)、特許經營財務報告;
(2) 應于每年1月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管道燃氣質量檢測報告;
(3) 應于每年12月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管道燃氣發展、投資項目計劃報告、年度經營計劃。
9.6臨時報告
乙方在遷西縣組建的新燃氣公司應當在下列事項出現后15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備案報告:
(1) 制定遠期經營計劃(如五年或十年經營計劃);
(2) 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確定或發生人員變更;
(3) 股東或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4) 董事會、監事會作出的有關特許經營業務的決議:
(5) 簽署可能對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意向書;
(6) 發生影響燃氣價格、安全、技術、質量、服務的重大事項:
(7) 其他對特許經營業務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9.7權利義務的承接
乙方按約定在遷西縣組建新燃氣公司后,乙方依據本協議書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轉由組建的新燃氣公司享有和承擔。
第十章 違約
10.1賠償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約定的行為,均為違約。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的向第三方支付賠償。
非違約方應當最大程度地減少因違約方違約引起的損失、如部分損失是由于非違約方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則應從獲賠金額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0.2提前告知
乙方在知道或應該知道自己不再具備履行本協議能力時,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告知自己真實情形,并協助甲方執行臨時接管預案。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乙方及乙方責任人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0.3合理補救
甲方認為乙方有致使其特許經營權被取消的行為時,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告知,并應給予書面告知后90日的補救期。乙方應在補救期內完成糾正或消除特許經營障礙,或在該期內對甲方的告知提出異議。甲方應于接到異議后15日內重新核實情況,并做出取消或不取消決定。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免責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本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盡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11.2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 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 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11.3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后盡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詳細描述在履行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個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采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 爭議
12.1 協商解決爭議
若雙方對于由本協議,或在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條款解釋(包括關于其存在、有效或終止的任何問題),以及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分歧貨索賠,都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通過協商未能解決上述爭議,則適用第12.2條規定,
12.2提起訴訟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12.1條規定協商解決爭議的,由起訴方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第十三章 附則
13.1 協議簽署
甲方、乙方簽署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署授權的情況下簽署本協議,并在此前各自完成內部批準本協議的程序。
13.2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3 協議修訂
本協議有效存續期間,因適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或本協議部分約定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議一致可修訂或簽訂補充協議。
13.4 協議可分割性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宣布為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其他條款任然有效和可執行。
13.5 繼續有效
本協議終止后,有關爭議解決條款和本協議規定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繼續有效。
13.6 協議履行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在遷西縣成立的新的燃氣公司的權力義務按工商核準登記的范圍享有和承擔,但公司核準登記的范圍外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甲方負責指定相關部門按本協議落實。
第十四章 使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14.1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4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2份。副本10份,甲方執8份,乙方執2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4.2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五章 附 件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鮮章;
附件二、乙方簽約授權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天然氣項目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2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廣東省廣州市__簽訂:____________
合作方1:____________某公司(簡稱:____________" ")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稱:____________"甲方")
合作方2:____________某公司(簡稱:____________" ")
住所: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 稱:____________"乙方")
鑒于:____________
甲方某公司為一家以 等業務為主業的 企業。
乙方某公司為 的專業投資人。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則,就組建聯合體投標某BOT特許經營項目(下稱:____________" 項目")以及組建項目公司履行某項目特許經營協議(下稱"《特許經營協議》")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項目概況
某項目選址于 ,用于 ,規模為 ,項目估算總投資為 ,擬采取BOT模式,由中標企業負責出資建設。
以上項目概況根據甲、乙雙方現了解和掌握的情況擬定,最終以政府公布之項目情況為準。
第二條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同意,以甲方為牽頭單位,乙方以及由乙方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1款的要求負責尋找并確立加入聯合體的一家第三方單位(下稱"第三方單位")為成員單位組成聯合體,參加某項目的投標,以及如中標后在項目上合作進行投資組建項目公司以建設-運營-移交(BOT)的方式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某項目。甲方作為聯合體牽頭單位所行使的權限以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單位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 合作方式
1、如聯合體成功中標某項目,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單位共同出資設立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運營事宜,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單位持有項目公司的股權比例合計依次為80%、18%、2%,對外各方仍應相互承擔連帶責任。
2、若聯合體中的第三方單位只參與投標但不參與項目公司構建,則由乙方承接第三方單位的股權份額以及相對應的全部權利和義務。
3、如聯合體成員一方違約致使其它方承擔連帶責任,則守約方承擔連帶責任后,有權向違約方(責任方)進行追償,違約方應及時償付守約方代為支付的款項,并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投標事宜的實施
甲方、乙方以及第三方單位應嚴格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各自的資料,互相配合辦理聯合投標所需的所有手續,并對上述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五條 投標保證金及其他資金籌措、利益分配
1、根據招標文件,投標人應交納投標保證金人民幣元。各方同意,前述投標保證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按80:____________18:___的比例分別提供資金,由甲方統一交納的方式提供。
2、各方同意,前述投標保證金、項目公司的注冊資金、項目工程建設、運營、維護所需的全部資金所需資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按80:____________18:___的比例分別提供。各方均應及時提供相應的資金。
3、聯合體投標涉及的應當支付給第三方的費用,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按80:____________18:___的比例各自分擔。
4、項目公司所得收益,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按前述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條中標后的合作
1、合作方式:____________中標后由各方共同出資設立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事宜,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持有項目公司的股權比例依次為80%、18%、2%。
2、資金籌措:____________項目公司的注冊資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協商確定,以滿足某項目招標文件、特許經營協議要求和公司實際經營需要為前提。項目公司的注冊資金、投標保證金以及其它所需資金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按80:____________18:___的比例分別提供。除【項目公司注冊資本】外,項目工程建設、運營、維護所需的資金原則上由項目公司通過融資解決。各方應確保在中標后根據招標文件及與相關主管部門簽訂的特許經營協議的要求,按時足額提供上述資金并保證其所提供出資資金的合法性。
3、各方應配合在中標后及時組建項目公司、辦理所需的所有手續,及時提供各種文件、資料,并對上述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4、因項目實施所取得的收益以及在此過程中所應承擔的責任,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按80:____________18:___的比例進行分配和承擔。
5、關于項目公司的股權轉讓
(1)成立項目公司后,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需嚴格履行某項目招標文件及特許經營協議等的要求,不得隨意退股或轉讓其在項目公司中的股權。
(2)在滿足某項目招標文件及特許經營協議等要求的基礎上,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中若有一方擬轉讓其在項目公司中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另外兩方有權優先購買。
(3)各方可以引入___參與項目的開發,但___所占項目公司的股權比例不得高于50%。
6、項目公司的經營范圍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協商確定,以滿足某項目招標文件、特許經營協議要求和公司實際經營需要為前提,具體經營范圍以工商登記為準。
7、項目公司組織治理架構
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協商確定,原則上項目公司的重大決策權以及日常經營管理權,股東單位均應有知情權和決策參與權。
8、職能分工
某項目的報建報批、設計勘察、工程建設、運營、維護等均由項目公司負責。
為充分發揮各股東單位的特長,原則上約定,由甲方主要指導、協助項目公司依法開展某項目的工程建設、運營和維護工作,由乙方和第三方單位主要指導、協助項目公司依法開展某項目的報建報批和設計勘察工作。
第七條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1、為增強聯合體實力,盡可能提升聯合體中標的機會,甲乙雙方確認:____________
(1)由乙方負責尋找并確立一獨立法人作為第三方單位加入聯合體共同參與投標。
(2)該第三方單位應在污水處理設施設計領域具備較好的資質、人力資源儲備和業績。
(3)第三方單位應作為聯合體成員參與某項目項目投標。
(4)該第三方單位由乙方負責尋找、篩選并提出建議,最終由甲乙雙方商議一致后以書面方式確認。
2、該第三方單位確定后,由乙方負責協調該第三方單位落實本協議中約定應由其承擔的義務。
3、乙方負責盡量完整地收集某項目項目的相關資料,實時了解某項目招標工作的動態,以助各方及時地做好某項目的投標準備工作。
4、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在本協議基礎上協商簽訂聯合體協議,組建聯合體(甲方為牽頭單位,乙方和第三方單位為成員單位)投標某項目;本協議生效后,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方、乙方(含各自的母公司及控股或參股的子公司)不得單獨投標或與任何第三方單位組建聯合體投標某項目。
5、甲方作為聯合體牽頭單位,牽頭負責某項目投標文件的編制工作,乙方和第三方單位給予全力配合;投標文件最終稿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協商并書面確認。
6、甲方作為聯合體牽頭單位,代表聯合體投標某項目,投標工作費用由各方按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的約定分擔。
若聯合體成功中標,各方應當以三方名義共同與項目業主方簽訂《特許經營框架協議》和《特許經營協議》等,并為履行合同共同承擔責任;同時,需按照《特許經營框架協議》的約定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成立后由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報建報批、設計勘察、工程建設、運營、維護等。
7、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與責任。
第八條 保密責任
協議三方應對在本協議接洽、履行及投標過程中知悉的全部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投標有關的任何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嚴格保密責任。未經對方許可,不對外界提供任何有關對方業務經營的資料和信息,以及雙方合作的內容,但因法律法規、監管機構要求以及為審計需要向相關審計機構提供的情形除外。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協議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其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2、 如任何一方的違約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不必要履行,或訂立本協議的主要目的無法實現,則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3、 如一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時間、金額提供資金,相對方同意墊付的,違約方應在墊付之日起15日內返還相對方墊付款項(包括本金及利息),并按延遲提供資金數額的萬分之五按日向相對方承擔違約責任。超過上述期限的,墊付方有權直接取代違約方投入資金并享有相應權益。
4、 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給相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本協議生效后履行完畢前,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沒必要繼續實際履行,則任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各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協議解除后,由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妥善解決辦法,處理后續事宜。前述不可抗力系指戰爭、民眾騷亂、罷工、瘟疫、洪水、地震等協議各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本協議生效后履行完畢前,如本協議的基礎發生重大變化,或訂立本協議的主要目的不能實現,則任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協議解除后,由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妥善解決辦法,處理后續事宜。
第十一條 補充協議
本協議之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履行等發生爭議的,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條款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導致聯合體未中標的,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所有前期付出費用由各方按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約定分擔,且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本合作協議是甲方、乙方和第三方單位【若有】就某項目而訂立的處理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最高規定,本協議與其他協議就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第十四條 其他
鑒于甲、乙雙方在各自領域的業務優勢和資源優勢,雙方同意共同建立融洽、緊密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承諾充分利用各自網絡、信息資源和業務平臺優勢,為雙方業務發展提供支持,實現互惠互利。
第十五條協議份數
本協議正本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天然氣項目特許經營協議書 篇3
特許人:
受許人: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愿加盟經營___一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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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區(縣) 號 層(面積 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___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為:___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于甲方所有,為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征,受法律保護。
2、乙方僅在 省 市 區(縣) 號 層(面積平方米)使用___字號、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___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著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為:
(1)選址規劃 (2)平面布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采購方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為: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為: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為: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為: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為: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詳見《___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于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____ 人,主管_____人,收銀______人。于開業前30天到達加盟店,總督導時間為__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后,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旅費自理,并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為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采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家私、服裝、床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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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賬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后,甲方收到貨款后開始組織采購,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托運或在貨物發運后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后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元(大寫:)。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 加盟權益金
為保障對乙方的后續支持和服務,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每 向甲方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 元(大寫: )并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第一次交納的時間為年 月 日,以次類推。
第十條 加盟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后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后歸還剩余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為,合同期滿后,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片標識,并歸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個月后,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一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為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___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為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約的權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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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乙方。
第十三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并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于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四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五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秘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秘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后續支持,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后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___X”即構成侵權行為,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___X”品牌及侵犯“A家”商標專用權行為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為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為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項目,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后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復。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復,則視為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2)雙方協商一致;(3)經法院判決解除;(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為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制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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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文件或電腦軟件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九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后,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后,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為準。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___X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 ”字樣。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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