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塔施工安全協議(通用17篇)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監理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承包給乙方的 三期、四期塔桅安裝工程 依據《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現就本工程范圍內的安全生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工程中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乙方應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和施工委托進行施工,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實施操作,在施工前必須對樓頂及周圍其它設施的分布情況進行確切的核實,確保安全后方可開工。
三、乙方負責甲方的設備安全,若由于乙方在安裝時造成業主房屋嚴重損壞,乙方按價賠償并承擔由于設備損壞所造成的一切費用。
四、乙方應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安排專職的施工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對于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區域必須設置醒目的標志;
五、在甲方單位內部場地施工時,遵守甲方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
六、乙方必須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以避免、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七、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人員及施工場地的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間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的,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八、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在甲方單位內施工時甲方單位內部的相關手續,乙方需遵照執行。
九、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檢查,對于存在的施工安全隱患和問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間進行整改,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權做出停工處理,必要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監理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2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 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四、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并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五、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并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作業,并按規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六、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 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 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后作業 酒后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 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款500元。
5、 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 罰款發生后,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七、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3
甲方:(設備管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根據《關于 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批復》( 文號)(審查批復文件)審查批復,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轄的運營線路施工,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工程《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線 站 工程
2.作業內容:
3.地 點: 線 站(區間)
4.影響范圍:(指施工作業對甲方設備的影響) 區站 設備
5.施工安全等級: 級
6.臨近營業線施工類別: 類
二、施工地段: 線 區站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骞餐踩氊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90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20__〕51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20__〕379號) 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聯系電話)任組長,甲方 (聯系電話)任副組長,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并立即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并相互簽認備查。
5.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⑴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⑵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⑶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⑷沒有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⑸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⑹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⑺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⑻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嚴禁在天窗點外進行天窗點內的作業項目,杜絕無計劃、超范圍施工,杜絕不具備列車放行條件放行列車。臨近既有線施工必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做到“一機一人、車過機!。
㈡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
、砰_工前設備現狀調查。
、剖┕び媱澤陥筠k理。
、翘峁┘扔邢嚓P設備的技術資料。
、仁┕がF場安全監護。
2.實行安全監督制度,對乙方施工中涉及甲方設備相關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并進行檢查簽認。
3.發現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文件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設備的準確位置。如無法提供地下設施的準確位置時,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范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設備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6.甲方根據乙方施工內容,按照臨近營業線A類、B類、C類施工要求進行現場監管。
、缫曳截熑巍嗬土x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并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其具體情況,乙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甲方設備損壞和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工程質量按設計文件、《施工規范》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評定)。
3.臨近鐵路營業線A類施工,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4.臨近鐵路營業線B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對營業線采取“防拋、防落、防撞、絕緣”等的保護措施,所設計的防護設施必須經鐵路局主管審查批準;對影響營業線設備穩定、使用和行車安全的防護設施設置及受鐵路營業線限界限制,確不能設置防護設施時,納入施工計劃管理,并根據其中斷既有線行車的影響時間,比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 號)有關施工等級的劃分按Ⅰ、Ⅱ、Ⅲ級施工進行管理。
5.臨近營業線進行以下可能影響鐵路路基穩定、行車設備使用安全的施工,列為C類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結合營業線設備安全限界,劃分工程機械的安全作業范圍,設置安全警戒標志、標線,實行“一車一人”的專人防護,列車通過前停止作業;對路基填筑,基坑、孔樁開挖、電纜溝、水溝開挖及棄土堆放等施工,必須對鐵路路基基礎采取“防溜、防坍塌”措施,并專人進行監護;臨近通信、信號及供電光纜溝、電纜溝、給水管路、電力架空線10米范圍內的挖溝、取土、路基碾壓等施工,必須對既有光纜、電纜等隱蔽設施進行探測,并須劃定安全作業區,在設備管理單位的監控下施工。必要時需對營業線運營設備進行遷改、過渡后方可進行施工。
6.乙方至少在組織正式施工72小時前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報施工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如甲方人員異地施工配合時需解決甲方人員的交通問題(解決方式由雙方現場協商)。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違反施工程序及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設備 和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因乙方施工致使甲方設備不滿足規范要求或造成損害的,乙方必須按規范要求予以及時恢復。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7.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8.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范》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設備和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對施工期間不能按期恢復正常狀態的設備應采取措施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設備和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范,確保行車安全。
9.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合格證)上崗。
10.乙方改動既有設備,須停水、停電、開挖、爆破、封鎖線路等影響甲方設備正常運行的施工,均應按照鐵路局《各項行車設備施工的審批與實施辦法》的程序規定,制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11.局外施工單位,凡在成都鐵路局管內承擔營業線施工,要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執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成鐵安〔20__〕481號)。
五、安全防范內容和措施
1.乙方必須安排專職防護人員與甲方配合負責人對口聯系,分別在車站進行行車防護,辦理施工手續,做好施工登消記,及時傳遞作業命令,擔任行車防護,時刻傳遞列車運行信息。
2.禁止進行帶電作業,遠離作業必須保持與帶電部分足夠的安全距離。
3.站區內施工,特別是跨道運輸金具材料要注意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并防止短接軌道電路。
4.乙方施工路料必須指定專人管理,路料不得侵入列車限界,并采取措施,防止他人人為移動侵限影響行車。
5.支柱基礎開挖,開挖處所不得超過規定開挖數量,并采取防止路人掉落的搭板措施,設置警示標志。
6.如遇基礎開挖中涉及爆破,必須按照爆破作業的相關規定,完善手續辦理,并由有爆破資質的專業人員進行。過程中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飛石砸傷供電設施,并進行有效防護,在封鎖點內進行。
7.施工中涉及供電設備改變或施工范圍內可能因施工發生變化的設備,每日作業結束前,必須采取響應的措施進行測量檢查,消除隱患,確保列車放行條件和設備運行安全。
8.每次施工前,必須認真開展工前調查,制定詳實的施工方案,并做好應急處理方案,根據實際天窗時間,合理安排施工任務。杜絕延點影響行車。
9.各點開工前,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工區,并組織車間、工區人員踏勘現場。乙方向甲方車間、工區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方案交底,講明對既有設備的影響,最后形成書面資料提交工區。
六、結合部安全分工
㈠基坑開挖、支柱組立、支持結構安裝等接供電線工程
1.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作業推進進度,隨時掌握施工現場情況,加強施工監理,特別是隱蔽工程監理,做好施工配合記錄。
2.甲方配合人員必須履行職責,有權停止乙方的違章作業。
3.由乙方向甲方提前兩日報日停電施工作業計劃。包括:申請停電時間,作業內容及作業具體地點(含所涉及的支柱桿號)。
4.由甲方派專人配合申請停送電命令,乙方指派專人任駐站防護員,傳遞停送電命令。
5.由甲方派專人監護驗電接地,乙方派專人驗電接地。
6.停電作業結束后,由乙方負責撤出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及機具并確認,然后乙方駐站防護人員通知甲方配合人員消除停電命令。
由乙方人員負責檢查所有機具和路料堆放在安全可靠位置;甲方配合人員和乙方技術人員對施工后的接觸網參數進行檢查,檢調至標準。
7.臨近營業線B類不納入鐵路局施工計劃的施工以及C 類施工納入鐵路局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管理,按照《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20__〕379號)的要求:基建項目施工單位歸口各建設指揮部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其他項目乙方書面委托甲方提報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
8.配合程序:施工中凡有影響既有線設備時,乙方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所屬工區配合施工(如實指明配合時間、區間、里程、作業內容等)。甲方所屬工區必須安排人員現場施工配合,按營業線施工規定進行登記等。(甲方調度傳真電話:)
9.甲方配合及監管人員到達現場的交通問題由乙方解決。若因交通問題配合人員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施工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單位負責。甲方配合人員確需住宿的,住宿問題由乙方解決。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關于發布〈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的通知》(鐵建設函[20__]113號)執行。
八、違約責任
、寮追讲宦男斜緟f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㈡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珉p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于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據本規定,結合各專業實際情況,增補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與本協議一并執行。
十一、(路內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或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各一份(Ⅰ、Ⅱ級施工報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路外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所、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后生效,協議原件返還甲方后方可開展施工配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主管領導 主管領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監室(辦事處安監分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4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力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 儲罐鋼結構涂漆工程。
二、施工地址: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乙方在甲方生產區內作業時由甲方負責簽發作業票證,甲方對作業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作業票證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8、發生以下情況必須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廠區作業安全規程》和《鄯善分公司登高作業規定》等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負責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建隔離墻或隔離網與甲方生產區隔離開,并設置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力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五、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工程竣工驗收款中的2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力和設備損失等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力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力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乙方違章行為進行處罰。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無證上崗的,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20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力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6月4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之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為明確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責任,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文明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煤礦安全規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定本安全施工協議。
一、協議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于乙方在 煤礦井下硐室裝修工程項目施工期間,進入 有限公司 煤礦地面和井下所有場所范圍內。
二、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和煤炭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2、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入井前的安全培訓,貫徹學習入井人員入井前的登記、乘坐人車的具體規定和施工現場個人行為規范的安全要求。
3、在施工前認真審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根據工程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4、按照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規定不定期地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施工監督、檢查與指導。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以安全隱患整改單的形式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5、生產中需協調時,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協調會議,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和存在的安全問題及隱患進行協調解決。
6、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限期整改。對于不聽指揮的,可采取相應強制措施,直至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7、甲方的現場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若確有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導致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8、協助乙方解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2、乙方應搞好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開工前認真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對審批過的措施認真貫徹學習,并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及批準的施工措施進行施工。
3、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系統,對本單位施工現場及要害場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4、入井前由當班負責人到井口檢身處登記入井人員,并按規定有序排隊和乘坐人車,乘車過程中不得將身體部位伸出車廂外,人車停穩哨聲響后方可下車。
5、乙方人員不得在副井運輸線范圍內及要害場所行走或逗留;
6、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按照本人崗位在作業范圍內從事本專業工作,不得隨便觸摸和使用其它電器及設備。
7、對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隱患要及時整改,確保安全生產。
8、乙方在要害場所以及確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場所,要有特別醒目警示牌或防護措施,嚴禁他人進入要害場所。
9、對新招收的工人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殊作業工種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10、乙方在施工期間如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應與甲方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乙方必須對設備和工具完好進行檢驗,并做好書面記錄,乙方一經接受,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乙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11、發生安全事故后,項目責任人要迅速采取措施進行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及時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不準遲報、隱瞞或謊報。
12、有權拒絕甲方現場管理人員下達的違章指令。
13、須由乙方完善的安全設施或設備,乙方必須無條件予以完善。
14、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早調會和安全生產協調會議,對會議安排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要積極組織,確保質量按時完成。
15、由非甲方責任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罰款,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全部責任,并負責傷亡人數的統計上報。
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作為合同文本附件一部分。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完畢自行終止。
3、本協議同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6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程序,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四、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并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五、 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并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作業,并按規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六、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 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 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后作業 酒后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 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款500元。
5、 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 罰款發生后,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7
我公司是火災重點防護單位,為保障工程施工、動火的安全,確定雙方安全防火的權利與責任,特規定以下要求,乙方必須遵章守法,如乙方違反以下規定,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違反相關作業,并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動火前“八不準”
(1)未辦理《動火證》,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準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準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準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未經排除殘存的易燃液體并洗涮干凈不準動火;
(5)凡內存易燃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不準動火;
(6)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準動火;
(7)動火監護人未到位或人員配備不夠不準動火;
(8)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準動火;
動火中“四要”
(1)動火中要有保安作現場安全總指揮,動火和監火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總指揮的統一調配;
(2)現場安全責任人和動火人員要隨時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火后“一清”
動火人員完成動火作業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經安全總指揮人員和動火監護人檢查合格以后才能離開現場。
當班值班保安作為現場監護的總指揮,有權對動火現場的監護人員進行合理的調度安排,有權對違反動火“八不準”、“四要”、“一清”的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對制止不理者上報人力資源部處理。
進入生產區域:手機一律不能開機,手機一律放在保安崗亭處保管。我公司安排保安現場監督,對違反規定的,一律按我公司規定處罰。
嚴禁攜帶煙火;車輛必須佩戴防火罩,車輛限速5km/小時;
外來人員只允許從2#崗亭進入生產廠區,嚴禁從其他區域出入;
進入2#崗亭的,必須按照我司規定佩戴“綠牌”,違者每次處罰20次?
未經批準,嚴禁在廠區各區域內拍照;
工程施工人身安全由承建單位自行管理,如發生安全事故,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單位名稱:
代表(或委托人):
簽訂日期: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8
施工安全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用戶線路工程設計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信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采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M的最小凈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桿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桿路與原有桿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已建桿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桿路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新建桿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于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并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并以郵戳為準。
5.本協議于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一切安全、火災等事故發生,特簽訂本協議書_______
一、安全目標:
杜絕一切安全、火災等事故發生,確保石材幕墻安裝工作順利完成。
二、甲方責任: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
2.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等,督促乙方實施落實。
3.加強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及防火領導小組。
4.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
5.乙方違章作業,甲方有權令其停工整頓。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須認真接受,并盡快采取措施。
7.甲方負責協調各班組間的配合作業。
8.甲方提供施工場地,施工用電,宿舍,水源。
三、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野蠻施工,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2.嚴格遵守本公司、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防火管理、文明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見附件一)
3.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向甲方提供現場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全體員工的_______崗位證書、操作證、身份證等復印件。乙方自帶的施工器械必須有當地安全部門出示的安全檢測證明。
4.乙方職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設備、生活設施、機電設備及施工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在作業前,應先對作業環境進行檢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點,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作業條件,排除安全隱患后,方可進行作業。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不論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員還是他人,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乙方必須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并指派專人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防火工作;進場后先向甲方提供防火施工方案,并嚴格按方案施工。
8.施工現場嚴禁隨意動用明火,若因生產需要動用明火,必須到甲方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做好防火措施。若違章作業,引發火災事故,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服從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并及時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10.乙方必須保證保證宿舍的衛生,防火,用電安全。(見附表二)
四、協議書效益、有效期:
1.乙方違反此協議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罰款、勒令停工等管理措施。
2.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專項工程完工退場后失效。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因乙方長沙湘江樞紐王家咀泵站低排管涵工程建設需要,在甲方所轄高速公路K0+200處占用公路用地進行頂管施工,為確保雙方生產運營及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對施工期間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負責。在高速公路范圍施工作業,乙方必須制訂、實施嚴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并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門的審批,實施過程必須安排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督促一切施工人員禁止進入高速公路范圍。甲方負責對該項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
二、公路質量安全:
1、乙方該建設項目必須經相關規劃部門審批同意,并通過高速公路行政許可部門的批準;
2、乙方施工方案必須由具備相關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并通過高速公路部門組織的方案審查;
3、乙方必須嚴格對施工單位、施工工藝、材料等與施工質量有關的環節進行把關,確保施工期間及工程完工后高速公路的質量安全。
三、雙方生產運營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設的問題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車輛、人員及裝備等經費: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安全督管所需的車輛、人員及裝備等經費_______________,以上費用在本協議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由乙方負責支付到位。
五、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施工過程中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施工生產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北京鐵路局安全管理規定,就施工現場安全制定本施工安全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施工內容:
地點(范圍):
施工日期:
二、對乙方的安全要求
1、乙方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安全管理規定,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3、施工現場乙方必須設安全負責人,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和雙方聯系等事宜;如有緊急情況或非正常情況要迅速處置,同時向甲方報告。
4、乙方在鐵路營業線(或臨近營業線)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北京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京鐵師[20__] 755 號文件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設備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并構成行車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作業前的安全教育培訓,負責檢查指導從業人員施工中的安全規章的執行情況,以及本協議安全內容履行情況。
6、乙方在施工期間,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噪音聲擾民。如由此出現糾紛或投訴,乙方應負責解決并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應確保施工現場的甲方設備安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許可他人碰觸、使用或者破壞甲方設備。否則,凡因造成甲方設備損壞的,由乙方負責并賠償全部損失。
8、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設置施工區域張貼警示標志。
9、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如施工內容需要動火作業,乙方應辦理動火證,明確消防負責人,做好動火區域的防火措施的落實方可動火作業。
10、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按要求佩戴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用具,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11、特種設備操作和特種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安全規定。
12、乙方施工結束后,要檢查施工現場工料具和施工作業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確認沒有問題后方可離開。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13、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
14、乙方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隱患問題,甲方指出后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按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15、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施工人員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1、施工期間,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員工或第三人的人身損害、財產毀損或滅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此導致甲方責任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2、乙方施工安全必須保證,甲方有權予以監督。一旦甲方發現施工中的問題,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暫停施工。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導致甲方損失或責任的,乙方還應全部予以賠償。
3、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依據本協議就工程施工事宜向乙方提供工程安全監督服務的,并不免除乙方依據本協議所應承擔的施工等責任,且甲方無需就監督服務的提供向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施工完畢日終止。
2、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所有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3、其它未盡事宜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甲乙雙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12
甲方: 車務段(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項目經理部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乙方施工的武咸城際鐵路跨武廣客專連續梁工程,需在武東車務段管轄內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鐵路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按照鐵道部鐵辦[ ] 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有關施工管理規定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上跨架橋施工簽訂以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施工內容:
連續梁防護棚架吊裝、撤除及連續梁掛籃現澆施工
(二)、施工地段及影響范圍: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護:
行車安全及人身安全(施工人員、路外)
(五)、甲乙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1、《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 號)
2、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 】 號)
3、《關于公布“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武鐵總[ ] 號)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保證施工期間的行車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并按有關規定明指派相應級別的領導、干部到現場指揮。
2、 乙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要進行營業線施工、行車等規章制度的培訓,培訓合格后方準上道作業,并設立專職的檢驗員、安全員、防護員,嚴格按照各工種制定出具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開工。施工前必須與甲方車站充分協商,現場調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護方案后方可施工。
3、 乙方在指定的甲方咸寧北站運轉室設施工防護員聯系協調工作。施工影響甲方既有線行車時,乙方必須派駐站聯絡員提前40分鐘在甲方信號樓(運轉室)進行聯系防護和施工登銷記工作。駐站聯絡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 乙方駐站聯絡員應按規定時間進行施工登記要點,登記運統-46時,應先擬后登,經甲方車站值班員同意并簽認后,乙方駐站聯絡員方可通知作業人員施工。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結束施工并進行施工銷記。
5、 乙方進行橋梁架設施工中影響行車安全時,須按路局施工命令要點封鎖施工。甲方車站值班員應作好施工的組織協調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點請求后,及時和列車調度員聯系,并將聯系結果反饋給乙方駐站聯絡員。
6、 乙方在施工封鎖點外不得在站場上空進行氣、電焊工作,對工作面要進行全部封閉,不得掉落火花和任何物品,不得影響客專的正常試驗和運營生產。
7、 乙方不得在防護網內存放施工器械及材料,當需要工程機械及大型吊車、汽車等進安全保護區范圍時,要做好防護措施并落實“一人一機”的防護制度。乙方施工人員(含勞務工)進入鐵路防護網或站區施工時,必須佩帶明顯標志,身著防護服裝,遵守車站的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隨意穿越鐵路和在鐵路上停留。
8、 因乙方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擅自進入鐵路安全防護范圍內造成后果(行車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期間及完畢后,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清理。
9、 乙方施工時,人身安全防護由乙方負責,因乙方施工人員及施工地點發生的人身傷害(亡)責任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進入鐵路安全防護范圍內上空作業的人員、器具和機械的管理,防止發生墜落,危及行車安全。
11、乙方施工期間加強值班和應急處置,并同車站加強信息溝通。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施工存在安全隱患時,能隨時通過乙方的聯系電話發布應急搶修命令。
12、乙方安全職責:乙方在甲方管內施工期間,必須絕對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違反鐵路有關安全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對乙方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必須立即整改。
13、甲方安全職責:甲方必須加強對營運線施工的組織領導,按有關規定安排勝任人員盯崗檢查,配合乙方做到文明施工,盡量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條件,積極配合乙方的意外搶修作業,確保行車安全暢通;發現乙方有危及行車安全、調車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現象或其它違反既有行車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七)、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施工延點、責任事故的,按武漢鐵路局有關規定考核。
(八)、安全監督及配合費用
本工程安全監督費、配合費用根據工程影響程度和工作量,乙方共需支付甲方費用共計 元整( )。收款人:;帳號:;開戶行:,施工結束前結算完畢。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兩份,報路局設備主管部門和安監室核審各一份。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簽 訂 日 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簽 訂 日 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工務處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乙方承建________在管內承建________工程施工,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鐵辦[2008190號)、廣鐵(集團*公司《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廣運發[20__]165號)的規定,為確保施工期間營業線的行車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行車安全防范內容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計劃起止時間:________________
5.影響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公務安全規則》,《鐵路線修理規則》、《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廣鐵(集團*公司《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行車組織規則》;各相關車站的《站細》。
三、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應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并制定確保行車安全的應急措施。
2.乙方須在正式施工前____天發出施工電報通知甲方。
3.乙方應派駐站聯絡人員、工地防護員和設專職安全員,并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注明有效的上崗證書和附有照片的上崗牌,同時保持人員相對穩定。
4.因乙方責任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督員發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書》,必須立即整改。
6.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督員發出的《營業線施工停工通知書》,必須立即停工整改。
7.由于特殊原因,施工中途停工,由乙方提前一天與甲方協商,制定工程過度安全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8.在汛期期間制定防洪安全措施及防洪搶險預案。
四、甲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施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影響行車安全隱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實施行車安全監督制度,派出技術業務熟練、責任心強并經培訓合格的路工擔任安全監督員。
五、安全防范措施及結合不安全管理
1.在防范區段內,因施工影響鐵路技術設備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負責,凡乙方發現影響技術設備正常使用的問題,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危及行車安全的問題來不及通知時,乙方應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保證行車安全。
2.在防范區段內,凡屬影響鐵路技術設備正常使用危及行車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應急處理不當造成的問題和事故,列乙方責任。
3.甲乙雙方應加強施工地段的安全檢查,雙方安全員、安全監督員均應做好日常工作記錄。
4.其他安全事項:
。1)乙方應設工地防護員和駐站聯絡員(在施工期間不得更換)。
(2)甲方車站值班站長應對乙方的施工進度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進行詢問,遇有影響行車安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經甲方檢查合格后,方可重新開工。
。3)乙方的施工設備、機具及工具用品和施工材料不得侵入線路機車車輛限界。如施工地段因施工設備、機具或施工人員造成行車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一切責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負責承擔。
(4)甲方根據乙方提出的施工項目(內容)和有關要求,在規章允許范圍和行調命令或口頭同意后,應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施工,不得故意刁難。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強行施工。因違章作業或強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的車輛在移動時造成鐵路交通相碰撞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6)現澆和搭架施工時,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措施必須牢固,防止施工一切物件墜落,如物件墜落,發生人身傷害、打擊列車,損壞設備設施,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一切經濟賠償。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發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承擔的法律責任):按《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及有關對頂規定進行處罰。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自簽訂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法定代表人: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14
高空作業安全協議高空作業安全協議書為了搞好高空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乙方進入作業現場前,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為乙方提供《安全操作規程》,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告知乙方人員安全方面的處罰制度。
2、甲方在乙方進行高空作業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于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處罰制度進行處罰。
3、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亡情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但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職責
1、本次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甲方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若發現違規行為,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5、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6、在作業開始前,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7、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應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并承擔安全責任。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搞好文明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責任人:_________________責任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由乙方承擔施工的 新菏兗日鐵路電氣化改造封閉網 工程項目,需在新菏線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段內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鐵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運行,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鐵路法》、《民法典》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鄭州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對乙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定如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施工內容:立柱埋設、封閉網安裝、站內圍墻
二、施工地段及范圍:
1、新菏線上下行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
2、新菏線新鄉東站內、塔鋪站內、延津站內、封丘站內、長垣站內、滑縣南站內、文莊站內
三、施工期限:20__年2月20日至20__年6月31日
四、安全防護內容:
1、嚴格按設計及甲方技術、安全措施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安全和質量,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2、施工時不得損壞路基上各種供電標示、標志。開挖基礎作業,必須在有關配合單位人員指導下,避開錨坑、支柱坑、接地極溝。不得損壞接觸網柱、錨固設備及其附屬設備。否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各種施工機具的存放,必須在供電設備限界以外存放,施工機具、物料堆等導電物品必須遠離供電設備,并派專人看守。
4、所有材料的裝卸運輸必須要有專人負責統一安排。
5、乙方在施工前詳細了解施工區段內既有設備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作好施工組織工作,施工方案及施工內容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6、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書面保送施工配合通知書,甲方根據現場派安全防護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施工期間,乙方施工負責人應及時與甲方現場配合人員加強溝通、聯系,協商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施工隊不得開工。
五、雙方在施工中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要積極協助乙方和設計部門核查既有設備的情況,提供各種設備的具體位置、限界要求及在施工范圍內設置警示,并負責向施工人員進行相關安全防范教育無法具體位置時,設計單位應會同甲方、乙方共同探察、核實劃定防護范圍,明確各方安全責任。
2、乙方應及時將施工的地點、進度、范圍起止時間向甲方通報。在對隱蔽設備施工時,要通知甲方派員參加,檢查施工質量。
3、乙方在施工點施工期間,甲方派專人負責到現場與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配合費用。
4、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對既有設備的影響,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質量不合格及危及鐵路交通安全時,有權停止其作業,并向上級報告,如乙方不聽勸阻,繼續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協議造成鐵路交通事故或故障,由甲方負主要責任;因甲方監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關單位外,同時追究甲方的責任。
5、在施工地段內,凡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鐵路交通安全,構成事故,乙方負全部或主要責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設備發生活損壞時,乙方要及時組織人員搶修處理,甲方要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6、在施工地段內,凡甲方發現影響設備正常使用的問題,應立即通知乙方處理,乙方不得拖延。
7、甲方配合人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不符合施工標準及甲方要求的情況時,應及時向乙方指出并要求改正,必要時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的整改通知書后應按甲方要求及時組織整改,問題克服情況應書面反饋甲方,否則視為未整改。
六、質量標準
按有關文件規程規范進行說明。
七、安全責任及獎罰考核辦法
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協議,發生的事故,按部、局有關規定定責考核。
八、相關配合費用由新菏線建設指揮部統一支付。
九、施工中涉及水利、電力、公路等其它方面時,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十、本協議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分別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備2份,轉施工工程隊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車間各1份。雙方蓋章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協議附件一并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聯系人: 乙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16
立協議人:
項目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Q、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電話、傳真、帳號、電子信箱。)
施工單位(筒稱乙方):____________
。Q、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電話、傳真、賬號、電子信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媒礦基建施工安全事宜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施工內容:
4.工程施工范圍:甲方將煤礦基建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在《采礦許可證》劃定的礦區范圍內依法有序施工。
5.施工期限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6.本協議適用于乙方從事施工的場所,即乙方施工現場、辦公現場。
第二條 甲方安全管理職責
1.按照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的要求,為乙方提供施工安全管理的方便條件。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礦井設計的安全技術資料和圖紙,組織對重要工程設計進行會審,按照要求完成礦井專項安全設計的上報審批工作。
2.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要求其予以整改。
3.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及時組織安全隱患排查,幫助乙方加強安全管理,及時督促乙方處理事故隱患。
4.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損失和賠償義務。
5.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匯報安全生產情況,發生事故時,積極幫助乙方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并按原規定進行上報,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三條 乙方安全管理職責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程和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的要求履行義務。接受上級管理部門和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綜合安全管理。
2.按照煤礦安全的要求,配備各種安全設施和人員,嚴禁不符合安全設施條件要求的工程施工建設。承擔由于自身管理不力、設備設施配備不足或不符合要求而引起的事故損失和造成甲方工程損壞而引起的經濟責任。
3.為甲方和上級部門工作人員進入乙方施工區檢查工作,提供方便。承擔在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中,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和設備的全部損失。
4.在施工過租中,應加強對利用甲方設施(備)的管理,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當執行保護措施不力或沒有采取保護措施而發生損害時,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5.當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當按照煤礦安全有關規定的要求,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搶險救災,并及時按照規定上報事故情況。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貫徹執行有關安全建設的法規制度和上級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的規定,結合工租施工承發包合同和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對乙方的安全施工建設活動進行全方位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2.監督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應急救援預案,完善安全施工條件,確保安全施工。定期和不定期對乙方的施工質量標準、施工工藝和施工場所、辦公及生活場所的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
3.定期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議,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及時督促解決。對乙方施工現場存在的I大安全隱患.有權貴令停工鑫改。
4.享有對乙方承包工程的整個供電系統設備、設施的監督檢查權,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整頓。
5.有權要求乙方建立救援體系,落實救援措施。
6.有義務對乙方開展的安全活動提供幫助,對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貫徹、落實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施工安全自保體系,對工程施工范圍內的安全建設活動進行落實、檢查和管理。
2.乙方的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是本工程安全第一責任人。
3.施工前應當編制施工方案,施工條件或工藝變化時應及時補充安全技術措施。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施工方案購買施工材料和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安全施工制度,完善安全施工條件,確保安全施工。
4.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自我監督檢查管理系統,施工現場及要害場所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配備專職(兼職)安全檢查員。
5.對甲方在檢查工程中發現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隱患要及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處理的,應當落實責任人,按照甲方要求限期整改。
6.對所轄范圍內的施工用電設備和用電安全負責。永久變電所以下自備的配電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應當拒絕供電。
7.從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殊作業工種操作資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管理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經過培訓持證山崗,履行值班、帶班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8.從業人員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工作人員按照使用規則進行使用,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用。
9.發生安全事故后,安全第一責任人有義務迅速采取措施進行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及時報告甲方主管領導及有關部門,不準遲報、瞞報或謊報。
l0.有權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安全指令,對造成后果的違章指令有權檢舉和控告。
11.對所轄范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拆除、維護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負責。安全防護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和甲方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
12.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安全會議,對會議確定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問題及時解決。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施工工程總款的___%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其他事故的,甲方應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乙方。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可歸責于乙方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l)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___%的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時,甲方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并承擔全部損失: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4.乙方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應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外,還應當向甲方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1)人身傷亡事故;(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3)發生火災事故;(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八條 通知
1.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協議、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后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10天后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協議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終止。
4.本協議一式____份,每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體效力。
5,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簽署。
(以下無協議正文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鐵塔施工安全協議 篇17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盡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