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合同(精選3篇)
土地出租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
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村民小組畝土地出租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出租土地詳細情況
總面積:_畝,其中:_田畝,_土畝;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22年,即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按斤黃谷,并參照當地上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為現金,_年按0、7元/斤計算支付),由乙方交給甲方作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時間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__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___年__月__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他約定:乙方簽訂協議之日提前支付復耕費。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違約金及復耕費。
七、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條款
1、在合同期內,乙方有權轉包該土地,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將轉包合同送甲方備存;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
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土地出租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并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著誠實、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______縣______鎮______村____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_____畝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______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準后開發、利用。
五、相關稅費繳納
(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二)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其他事項聲明
(一)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賃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余租賃期限租金。
(五)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二)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九、附件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社意見(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出租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切實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經濟發展,經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承包租賃乙方在龔家灣村抬填區范圍內水田面積畝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租賃時間:共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承包租賃費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畝的標準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賃費用每間隔三年根據市場價格變化再協商并進行相應異動。
三、費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須在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土地承包租賃費用支付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則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關注意事項:
1、在承包租賃期內,該土地的管理、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對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無理要求或干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承包租賃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進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進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設的臨時建筑及附屬設施在承包期滿后,甲方必須無條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賃期滿后,甲方必須將該土地按水田標準予以平整恢復,土中的葛種、巖石及其它雜質要清除干凈,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便恢復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___鄉人民政府、龔家灣村民委員會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