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租用合同(通用3篇)
土地流轉租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1、租賃土地內所涉及的樹木或其他建筑設施,由甲方負責與原承包人商談,合理評估并經乙方認可同意后,由乙方出資賠償。 2、現有的墳地不再遷移,但新墳頭一年以后由乙方進行平整。
五、租賃費標準及支付時間:
按照每年每畝 元,以現金形式支付給甲方。第一年土地租賃費在 年 月 日前支付,以后每年 月 日前支付,由甲方負責兌現給農戶。其間調整一次租金,從 年 月 日開始,每年每畝租金為 元,直至合同期滿。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切實保障做好村民土地租賃工作,協助乙方正常使用租賃的土地,協調處理本村村民、周邊村或農戶與乙方發生的邊界、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保證乙方租賃期間權益不受任何侵犯、損害。 2、有權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監督乙方將應支付原土地承包經營戶的租金,落實到所涉及租賃土地的農戶。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或占用租賃給乙方的土地。
七、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賃費;
2、租賃土地屬于基本農田,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用途,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提出終止該合同。租賃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地面附著物的相應補償;
3、在租賃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
4、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正常情況下,合同期內如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租賃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租賃土地并要求乙方恢復地貌,地貌逾期3個月不能恢復,地上所有附著物歸甲方所有。合同簽訂時,乙方先交足土地恢復抵押金每畝1200元。在土地恢復交還農戶時,甲方驗收合格后,將抵押金全部退還給乙方。此抵押金在合同解除或終止,乙方復耕完成后,全部返還乙方。
3、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生產經營,如發生與第三方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變化,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根據經營需要,實際經營公司名稱的變更,變更公司名稱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法轉讓,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九、違約責任
1、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通過訴訟方式主張。
2、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4、因不可抗力因素,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十、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凡涉及到已租賃土地的所有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乙方享有。但糧食直補和綜合直補、良種補貼歸甲方原農戶所有。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上級停發原農戶直補等,該相應金額由乙方補齊。(以糧補發放面積為準)
2、在合同期內,在不違反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進行正常生產經營。如乙方需將整體土地使用權轉讓第三方,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并確定租金的支付方式。
3、在土地租賃期內,如租賃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后,土地本身的永久征地補償及甲方財產由甲方獲得,土地附著物及乙方相關配套設施賠償由乙方獲得。但經評估簽字后一個月內自行清理干凈,否則視為放棄附著物。
4、在土地租賃期內,乙方應對甲方現有機井和澆地壟溝進行保護和維修,如造成甲方機井和壟溝損壞,乙方必須負責新打機井和維修壟溝,合同到期交還甲方時,保證能夠正常使用。
5、在土地租賃期內,乙方根據整體實際需要,在租賃的土地上建設與之相關的大棚、道路、餐廳、辦公、養護房、接待、觀光等基礎配套設施投資時,按相關程序報批,在批準后施工。并按合同簽訂時規劃設計圖紙施工,超出部分應向甲方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
6、土地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承租。若乙方放棄承租,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6個月前開始恢復地貌,并自行處理好自身投資形成的地上附著物,按期交還甲方土地。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簽證方(X鎮人民政府)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XX市農業局土地租賃部門、XX市檔案館、XX鎮人民政府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如生態觀光項目未獲批準,本合同自動解除。乙方將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簽證機關。
甲 方:XX市XX鎮XX村村委會(簽章) 法人:
乙 方:X公司 法人: 經辦人:
簽證機關:X鎮人民政府
(簽章)
20xx年10月12日
(簽章)
土地流轉租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一、承包土地面積 畝。
二、承包土地年限: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日。為期10(拾年)。
三、承包費交納明細表: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90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 110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20xx年1月1日止12月30日110 公斤
水費公攤雜費按農場規定計算由乙方承擔。
注:所上交棉花為長絨棉,按甲方要求的日期賣棉花按當日的長絨棉價格計算,水費及公攤費用另有乙方承擔。
四、當年上交的棉花數量,乙方在當年的l0月底前交清(如款交不清,立即終止合同)
五、乙方應在20xx年年底交伍萬元(50000元)押金,從20xx年至20xx年,向甲方每年每畝上交100元的押金。
六、甲方每年所征收乙方的水費,應在農場規定的價格和期限內征收。
七、在承包期內,甲方不能向乙方征收合同外無關的費用。(農場規定的除外、內部路、橋、涵、閘、引渠、排渠的維護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保證乙方的灌溉用水。(按農場用水規定執行)。
九、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應按農場規定處理。
十、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有一方隨意終止合同按當年每畝棉花價格的5倍給予對方賠償。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內,所蓋的房子,在承包合同到期后權屬歸甲方所有。(此合同不許抵押和轉讓,否則視為無效)農場規定裝滴灌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用電設施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必須把每年的地膜清理干凈,并且甲方交給乙方的一切物品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必須完整的歸還甲方,如有損壞,乙方按市場價賠償或給甲方買新的。(如水利設施及用電設施、房子,太陽能等)
十三、若甲、乙雙方的合同到期后,甲方如繼續承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四、甲、乙雙方合同期已滿時,甲方應及時退還本合同第五條中的和預先預交的押金給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租用合同 篇3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多次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流轉土地狀況:
甲方將 土地轉包給乙方進行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及養殖業),土地面積 畝。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20xx年。從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滿后,在不違背新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合同繼續履行,若與新法律、法規沖突,雙方按新法律、法規另行協商,但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土地流轉方式:
雙方約定采取轉包方式進行流轉。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轉包甲方承包地后,只能用于林業和養殖業,乙方 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否則,甲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流轉價款, 元/畝年。
2、支付方式、時間,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20xx年的流轉價款。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將清理完畢附著物的土地移交給乙方。
2、甲方應配合乙方到發包方(村)辦理存檔備案手續,甲方應保證其有合法的轉包權。
3、甲方不得防礙乙方進行林業、養殖業開發,應極力協助支持乙方的工作。
4、甲方享有按約定及時收到流轉價款的權利。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
6、乙方不得違反合同將流轉土地另作他用。
7、乙方享有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政府各部門給予承包地的各種補貼及獎勵。
8、合同期滿后,乙方應當將流轉土地恢復為耕地。
七、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流轉到期后附著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若甲方所有或拆除、清理不便的情況下,事實上歸甲方所有的,甲方應當按當時市場價格給予乙方補償,補償的價格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時的基層組織調解或委托中介機構評估后補償,同時乙方不進行復耕處理。
2、流轉未到期附著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處理附著物及相關設施后,應進行復耕處理。
3、若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則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應按乙方的實際損失及可得利益損失計算,同時,甲方應按前述
第1款對乙方的附著物及相關設施進行補償。
八、流轉土地交付期限: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當立即將自己的承包地清理后交付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主張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損失,該損失應包含乙方20xx年轉包期的可得利益損失,同時尚需支付總流轉款30%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期支付流轉價款,按所延期限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3、因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政府行為變化及不可抗力,軍事行為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及合同解除、終止等,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1、因政府征用、企業占用、開發等行為產生的對甲方承包的土地即流轉地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應當配合乙方處理征用、占用、開發等情況。
2、政府及部門給予流轉地的補貼、補償及獎勵歸乙方所有。
十一、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處理。
2、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報村民委員會備案后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