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色絨毛紗買賣合同(通用3篇)
脫色絨毛紗買賣合同 篇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惠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以備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 商品內容及價格
1、 商品的名稱、貨號、單位、數量、價格、金額等詳見《購紗明細表》
2、 以上商品價格為含增值稅的價格。
第二條 生產條款
1、 甲方根據乙方所提供的紗線質量要求進行生產,如乙方沒有特殊要求,甲方將按照本公司生產工廠所執行的標準進行生產。
2、 溢短要求:簽訂合同的溢短裝范圍按±3%執行,甲方須按乙方購紗明細安排生產,甲方供紗溢短數量在乙方購紗數量溢短要求范圍內的,乙方必須按合同價格全額購買;溢紗超出要求的部分,乙方有權拒收;短紗超出要求的部分,乙方如需補紡,甲方應從速安排,補紡紗價格按原紡紗批量價格執行且必須保證大貨交期,如不能保證大貨交期責任由甲方承擔。
3、 由于紗線質量(異色毛、薄厚檔、搓板紗、批差等),造成紗線短缺,甲方必 須及時給乙方補紡,如影響了乙方的大貨交期,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對問題紗的'鑒定和處理辦法,要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在7個工作日之內及時給予答復,否則造成交期延誤等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質量標準
1、 甲方保證所提供貨物是符合相關的國家行業標準。
2、 原料要求:平均長度≧mm,細度≦ um,短絨率≦ mm( %)含絨詳見加工指示。
3、 檢測要求: 色牢度中淺色4級以上(使用脫色絨的顏色色牢度3級以上),深色3級以上(即皂洗、干洗摩擦、日曬、汗漬等牢度)染料不可有偶氮。抗起球≥3、5級以上
第四條、包裝要求及費用
甲方負責對商品進行包裝,標注顏色和批號,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交貨期限
1、 年月 日之前發貨、
2、交貨確認以雙方相關人員簽字的書面依據為準。
第六條運輸條款
交貨到 方指定的 ,運輸費用由 承擔。
第七條 結算條款
雙方簽訂合同以后,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 %,當作預付款,甲方在原定交期內準備好貨物,乙方檢驗合格后,于 年 月 日向甲方付清全部余款。
第八條 索賠和仲裁條款
因乙方沒有按時支付貨款,延誤交貨,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因甲方提供貨物不符合前面質量要求,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根據實際損失情況,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履行合同時發生糾紛,如是合同內規定條款,雙方應嚴格執行。若是合同內未明確的條款,雙方應本著互相諒解的原則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書面形式向合同簽署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容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 甲乙雙方簽訂的《購紗明細表》作為本合同的分合同,分合同及變更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脫色絨毛紗買賣合同 篇2
合同編號:〔20 〕 號
供貨單位(章): 購貨單位(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訂 貨 清 單
一、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買賣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保障安全。
二、產品質量標準及要求:
三、禁(限)用藥物要求:
四、產品包裝標準及要求:
五、提(交)貨時間和地點: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七、驗收標準與方法:
八、提出異議期限: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產品安全與質量責任:
十一、運輸安全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1.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頁):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脫色絨毛紗買賣合同 篇3
招標編號:
合同號:
賣方:
買方:
根據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買方的投標文件及相關保證和承諾,就第包號廢的采購和供應,買賣雙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條件簽署買賣合同并共同遵守。
1、本合同數量為廢噸。單價為元/噸。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2.買方獲得中標通知書并繳足貨款后簽訂本合同,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有效期內買方必須將本合同協議書執行完畢,如逾期不執行給賣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買方賠償。
4.交貨方式:中標通知書指定的'現場交貨。
5、運輸工具或車皮由買方自理,裝卸、運輸等費用由買方自理。
6、發貨時不得超過合同數量,如現場貨物數量不足由發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說明實發數量及原因并通知呼和浩特鐵路局物資管理處業管科。買方持發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及領發料簽認單到呼和浩特鐵路局物資管理處業管科簽字備案后,到回收站財務結清貨款。
7、買方在投標前應到發貨單位現場實地看貨,因此賣方不承諾任何貨物的質量保證。
8、買方購買的所有廢舊物資(包括廢鋼鐵、廢軸承等),不得反銷到鐵路任何使用單位,一經發現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9、買方不得轉讓提貨權,否則賣方有權終止合同。
10.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均以現行法律的規定作為補充。
11.對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為書面形式,且需經雙方代表簽字和加蓋公章,其構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法院起訴。副本二份,業管科、財務各一份。
賣方全稱(加蓋公章): 買方全稱(加蓋公章):
地址:地址:
郵編: 郵編:
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銀行名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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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