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法律專項服務協議書(精選7篇)
委托法律專項服務協議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 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 (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月日
委托法律專項服務協議書 篇2
簽訂地點: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律師非訴訟法律業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購為目的對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事宜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托與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述委托事項。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師作為主辦律師組建團隊完成委托事項。未經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換主辦律師。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 作為甲方聯系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委托事項相關事宜。
二、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項:
(一)在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期限內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二)起草盡職調查清單,全面梳理目標公司及其股東的歷史沿革、業務經營、股權結構、資產等狀況,盡職調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組織文件、資產文件、融資文件、重要協議、涉外合同、審批及許可、財務報表、雇員、保險、訴訟情況和環保事宜等事項;
(三)提交盡職調查報告,分析盡職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收購程序的影響,可能面臨或者存在的法律、監管等方面的問題和風險,給出適當解決方案。依據調查報告制作摘要,供甲方決策參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對盡職調查報告進行修改完善,報告的最終文本需經過甲方驗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應在下列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的現場調查部分: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正式盡職調查報告最終出具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四、服務費數額及支付;
本項目服務費(含差旅費)共計人民幣 整,分兩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幣 萬元,于本合同簽訂時支付; 第二期余款人民幣 于乙方完成盡職調查,提交經甲方驗收同意的盡職調查報告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勝任委托事項為由解除本合同,則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并按照如下方式處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費用乙方無需退還,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費用。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就委托事項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
2.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變更對乙方的授權范圍;
3.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的授權;
4.甲方有權在委托期間要求乙方變更主辦律師。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材料和情況;
2.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承擔乙方實施委托事項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按合同第四條約定取得服務費,并在甲方拒付費用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實施委托事項,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合伙人、律師„„,共7人作為向甲方提供本項目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律師為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律師工作團隊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紀律規范,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師對項目資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以備查,在盡職調查結束后向甲方提供相關檔案資料,對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6.甲方對乙方承辦律師的服務不滿意并投訴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承辦律師。
七、合同解除及違約條款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務的,不能完成盡職調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務時由于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以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為限。
2.盡職調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本條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權立即解除對乙方的委托,乙方應當在已收取服務費用的限額內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務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為限。
八、 保密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保密承諾函中規定義務,對在參與項目過程中獲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業秘密進行嚴格保密。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適用《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北京市律師協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
十、其他
1、 雙方確認,文首所載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確切,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使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該方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市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20xx年一月 日
委托法律專項服務協議書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辦理 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 乙方律師的代理服務范圍如下:
1、
2、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 、 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三、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四、甲方應保證委托的事項合法并將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甲方只能將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范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了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并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助,如簽署有關協議、法律文書、證實委托關系等。
七、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十、甲方隨時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務處理的進展情況,確有必要的,乙方應應甲方要求出具階段進展報告。
十一、交通費、行政收費的處理:乙方辦理委托事務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及行政機關收取的有關費用由甲方預付,乙方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核銷,多退少補。
十二、律師服務費的支付按以下方式處理:
1、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 元,該費用包括/不包括本委托事項下的通訊費、傳真費、及文件郵寄費用。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日付清,
如甲方需委托乙方處理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外的其他事務,將根據 的標準另行支付。
2、律師收取律師費,應出具本合同項下的法定結算憑證發票。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項違法或違背律師職業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四、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無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約,若甲方中途解約,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乙方不予退還;若乙方中途解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十五、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大連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項之日止。
十七、關于本合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律師事務所律師: 年 月 日
委托法律專項服務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因事宜,現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從事以下事宜: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及助理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律師做出的風險提示和法律意見,進行獨立地判斷及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時,填寫的郵寄地址和聯系電話,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聯系和送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郵寄地址、聯系電話不真實、填寫錯誤或者未及時通知,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法律服務費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發生的差旅費、調查費、翻譯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的過錯提出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過錯,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甲方按合同約定將代理費款項支付給乙方時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另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代表(簽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委托法律專項服務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事務所甲、乙雙方就企業勞資專項法律服務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師乙方應指派工作勤勉,認真負責,并對所提供法律服務具有相當經驗之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小組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2、服務事項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后,乙方應在下列事項范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對甲方目前勞資狀況進行分析,出具《企業目前勞資狀況分析報告》;
(2)針對甲方的實際情況,為甲方出具《企業用工制度策劃書》;
(3)審閱甲方與員工訂閱的勞動合同,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提供規范的勞動合同。對于尚未簽訂的員工,提供新的勞動合同;
(4)審閱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擬定規范的規章制度;
(5)根據甲方的運作流程,擬定商業保護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勞資糾紛預警機制》;
(7)對甲方的有關人員進行勞動法方面的專業培訓。
3、乙方的保密義務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務實施過程中及完畢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觸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專有性質的資訊,并將維護其保密性。
4、甲方的`責任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如實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資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確保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履行本合同條款,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5、付費方式
6、合同的解除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已經收取的法律服務費。
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況下也可解除合同。
前述的正當理由包括:甲方的違約或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后的工作無法開展。
任何一方擬依據本款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兩周通知對方。
當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費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將另行協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委托法律專項服務協議書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
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
地址:
電話:
鑒于甲方業務需要,委托乙方為其提供專項事物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服務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本服務協議服務期限為 365 天,以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本協議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第二條、乙方服務的內容和要求為:
1、 代購、代辦申請報批“神華”電煤具體內容、價格、合同以“神華”制式合同為準。
2、 申請注冊后,甲方接到簽署合同通知函按通知書面要求提供合同真實資料,乙方協調簽署正式采購合同(簽合同地點為北京)。
3、 甲方需具備采購電煤資金及服務費資金,否則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4、 計劃申請報批 萬噸,分批付款,分批提貨(秦皇島東港口岸)。轉運費甲方支付,乙方協助辦理運輸。
5、 服務費支付方式以“神華”合同為準,按交款提貨單分批支付。如甲方不能按期交納貨款,視為甲方違約。服務費按約定金額正常支付,否則按合同總金額5%做為違約金支付乙方。
6、 甲乙雙方正式簽署專項服務合同后,甲方需正式委托乙方代購、代理并書面方式(委托書)協助甲方辦理交易流程。
7、 甲方按每噸35 元(叁拾伍圓)人民幣支付乙方(純利潤,稅票由甲方出具),包括自然人。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服務方式為有償服務。
第四條、
1、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當乙方辦
2、甲方支付時間為神華出具提煤六聯單之后1個小時內付清。
第五條、保密原則
1、甲、乙雙方不得將合同條款及相關服務內容泄露給任何其他方,且有責任保密。
2、乙方對于服務過程中所接觸到的客戶的任何資料與信息均負有保密責任,保證客戶的利益不受侵犯。乙方對涉及客戶的商業機密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泄露。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服務真實內容的信息和資料。
2、 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款項匯入乙方賬戶上。
3、 如本項目服務內容,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與其他人簽訂了類似合同的,與本合同無關;如在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又與其他人簽訂類似本合同服務內容的視為違約。
二、 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所規定條款,為甲方提供服務。
2、 乙方有責任向甲方講述工作進展情況。
第七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 完成本合同約定事項;
二、 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 本服務合同履行完畢
四、 發生不可抗力非人為因素。
第八條、甲方若在合同期限內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就無條件賠償乙方前期費用人民幣稅后 12500 萬元。
第九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資料移交給甲方。
第十條、如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法律專項服務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鑒于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錦瑞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煤炭資源整合后期,擬進行公司股權梳理、稅收籌劃及財務咨詢工作,并擬聘請山西恒信智達財稅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提供稅收籌劃、財稅咨詢等專業服務。
為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擬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
一、承辦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定趙凱等作為本項目的專聘顧問,為甲方提供稅收籌劃、財務咨詢等專業服務。
二、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稅收籌劃方案,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的減輕甲方及相關各方在煤炭資源整合過程中的稅收負擔,并協助實
乙方為甲方提供煤炭資源整合過程中財務策劃及賬務處理等財務咨詢服務,并協助甲方完善煤炭資源整合后新舊公司賬務的銜接處理。
三、服務費用
1.甲方因乙方提供上述稅收籌劃、財務咨詢專業服務,甲方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人民幣26萬元(大寫:貳拾陸萬元整)。
2.費用的支付
2.1 本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0%;
2.2 稅收籌劃方案確定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0%;
四、保密
甲乙雙方應對其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獲得的對方的秘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漏。
五、乙方及經辦人員的義務
1.項目經辦人員必須遵守本行業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行事,認真負責。
2.項目人員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項目進展情況。
3.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對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托內容和受托成果,乙方及經辦人員承擔保密義務。
六、甲方的義務
1.與項目經辦人員誠實合作,如實、完整、及時的提供與項目有關的法律文件、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項目有關的情況;
2.如與項目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經辦人員;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4.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向乙方和經辦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相關行業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定;
5.對乙方和經辦人員完成項目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七、合同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2.因項目經辦人員未能盡職盡責,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隨時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起生效。一旦收到甲方的解除通知,乙方人員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專業服務。
3.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如果甲方向乙方及經辦人員提出有違本行業職業道德和和執業紀律的要求,則乙方及經辦人員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專業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5.本合同因上述情況解除,甲方承諾仍就乙方及經辦人員以提供的專業服務支付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八、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造成本合
九、文本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和授權委托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