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拍賣代理協議書(精選3篇)
委托拍賣代理協議書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據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頒發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及《西安市產權交易暫行辦法》(市政發[]67號),《西安產權交易中心拍賣機構會員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企業產權,資產拍賣項目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乙方作為甲方會員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遵守甲方對會員管理的規定實施拍賣.
一,甲方委托乙方拍賣標的的名稱: .
二,拍賣方式: .
三,拍賣標的的底價(保留價): .
四,拍賣會時間: .
五,拍賣會地點: .
六,競買人提交的拍賣保證金應打入甲方指定專用賬戶;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在 日內將成交價款轉至甲方指定專用賬戶.
七,拍賣標的交割完成后,乙方應依照《西安產權交易中心會員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向"中心"繳納傭金收入的30%.
八,若拍賣未成交,組織拍賣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甲方責任:
(一),甲方保證委托乙方拍賣的標的必須是按規定取得投資主體和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批準,并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和拍賣標的的詳細資料;
(二),協助乙方做好拍賣標的的招商和競買人的推薦及登記工作;
(三),與乙方共同發布拍賣公告(公告由甲方統一編號);
(四),與乙方共同完成拍賣標的交割工作;
(五),負責收取買受人繳納的成交價款;
(六),對拍賣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
十,乙方責任:
(一),負責拍賣前期策劃以及實施方案的制定和拍賣標的資料的編制工作;
(二),與甲方共同發布拍賣公告,負責競買招商工作;
(三),負責解答競買人的咨詢和拍賣標的的展示看樣工作,如實向競買人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四),協助甲方收取競買人提交的拍賣保證金;
(五),負責拍賣會的組織實施工作;
(六),拍賣成交后,負責出具《拍賣成交確認書》;
(七),與甲方共同完成拍賣標的交割工作;
(八),在拍賣活動中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委托人簽字: 授權委托人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拍賣代理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拍賣人 : 某某拍賣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拍賣標的 委托人 :簽訂地點: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賣人拍賣如下標的: ,保留價為人民幣元。另附拍賣標的清單。
委托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并如實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資料和拍賣標的瑕疵。
第二條
拍賣期限及地點
拍賣人應于年 月日之前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拍賣地點為 。
第三條
拍賣標的的交付(轉移)方式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由將標的交付(轉移)買受人。
第四條
傭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當向拍賣人支付拍賣成交價款%的傭金,支付方式為拍賣人直接在拍賣成交價款中扣除。
第五條
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買受人已向拍賣人付清全部成交價款且未發生任 何爭議,且拍賣標的已經按照約定移交給買受人(不動產類標的以證照變更、產權過戶等手續完結表示移交完畢,辦理過戶手續的費稅由買受人負擔),拍賣人應自上述情形結束之后 日內將拍賣成交價款扣除傭金后支付給委托人,如逾期支付,按成交價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委托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拍賣標的撤回與拍賣終止
委托人在拍賣開始前撤回拍賣標的或者終止拍賣拍賣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保留價 1 %的違約金。
第七條
拍賣標的不成交的約定
因不可歸責于拍賣人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售出的,本合同依然有效,拍賣人應該在上次拍賣底價的基礎上下調%作為新的拍賣底價進行再次拍賣,委托人如撤回拍賣標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原保留價 1 %的違約金。
第八條
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當對
、 委托人的身份
、 保留價進行保密。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拍賣人接受委托后,委托人不得就同一標的再行與其它拍賣人簽訂委托合同;
2、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各拍賣標的;
3、拍賣標的需要依法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的,委托人應向買受人提供有關手續,辦理相關手續所發生的稅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4、競買人參加拍賣會應當交納 元保證金,并存入拍賣人在銀行指定賬戶;
5、拍賣成交的,買受人應當將成交價款存入拍賣人在銀行指定賬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鑒定結論與委托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狀況不相符的,拍賣人有權終止拍賣,并可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2、拍賣標的未移交拍賣人進行保管的,其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委托人承擔;
3、拍賣人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參照該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4、因不可抗力造成拍賣標的損毀、滅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歧義,應按照《拍賣法》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拍賣人各執一份
附:委托人身份證明
委 托 人 :(簽字或蓋章) 住 所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
拍 賣 人 :(蓋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
委托拍賣代理協議書 篇3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委托人(甲方)
拍賣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拍賣標的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依法拍賣如下拍賣標的: ,〔見《委托拍賣標的清單》(附件1 )〕。
(二)甲方保證委托拍賣標的是甲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并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等資料〔見《委托方交予拍賣方的證明材料》(附件2)〕。甲方對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條 拍賣標的的保留價
(一)拍賣標的的保留價由甲方確定后填寫(見附件1)。
(二)保留價需變更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條 拍賣標的的鑒定、評估
(一)拍賣標的需要鑒定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鑒定。
1.由乙方自行鑒定。
2.委托其他機構鑒定,鑒定費用由 方承擔。
(二)拍賣標的需要評估的,由 方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 方承擔。
第四條 拍賣期限及地點
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五條 拍賣標的的保管
(一)雙方約定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拍賣標的交給乙方,并辦理書面移交手續。
(二)保管地點: 。
(三)拍賣未成交且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于拍賣活動結束之日起 日內取回拍賣標的。
第六條 拍賣標的的展示
(一)乙方應于拍賣會舉行日前 日展示拍賣標的。
(二)拍賣標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應在拍賣標的展示期前將拍賣標的狀況制作清單、圖片和實物小樣等封樣資料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拍賣成交標的的交付
(一)拍賣標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買受人款項后 日內憑乙方的有效憑證將拍賣成交標的交付給買受人。
(二)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價款后將拍賣成交標的交付給買受人。
第八條 傭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賣成交,委托方按照成交價 %向拍賣人支付拍賣傭金。拍賣未成交的拍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因拍賣產生的實際費用。
第九條、 拍賣成交價款的支付
拍賣成交后,在買受人交齊價款,委托人和買受人產權過戶或成交標的交付手續辦理完畢日 內,乙方以現金或轉賬方式將扣除傭金和費用后的成交價款支付給甲方。
第十條 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交付
(一)因買受人未按約定支付拍賣成交價款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九條執行。
(二)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交付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五、六項履行。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對保密事項的約定: 。 第十二條 保險
雙方對保險事項的約定: .
(一)甲方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
(二)拍賣開始前,甲方有權撤回委托,但撤回時應向乙方支付已經發生的相關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予以賠償。
(三)委托拍賣標的鑒定或評估的結論與本合同約定不相符時,乙方有權要求變更。甲方不同意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已經發生的相關費用。
(四)拍賣會現場競價達不到保留價時,甲方可降低保留價繼續拍賣。
(五)拍賣流拍后,甲方可連續變更保留價再次拍賣或者撤回委托。
(六)本合同終止前,甲方不得將本合同所載標的另行委托他人拍賣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否則需承擔乙方損失。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八)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拍賣標的委托他人拍賣;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的保留價;不得低于拍賣保留價成交。
(九)當拍賣活動或委托拍賣標的出現法定中止情形時,乙方應當中止拍賣。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復拍賣,拍賣時間和期限另行約定。
(十)拍賣成交的,乙方應在拍賣成交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拍賣結果及相關事項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拍賣未成交且拍賣標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取回拍賣標的的,應向乙方支付由此產生的逾期保管費,保管費為每日 元;逾期 日,乙方有權提存。
(二)拍賣成交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交付或者甲方交付給買受人的拍賣標的與拍賣前展示的不一致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傭金,并承擔買受人因此追究乙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 乙方因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賠償金額: 。
(四)乙方低于拍賣標的保留價成交的,應補足成交價與保留價之間的差額,并按下列方式處理: 。
(五)拍賣成交后,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拍賣成交標的未實現交付的,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逾期支付成交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每日 元的違約金。
(七)其他違約責任: 。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處理。
3.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雙方各執 份。
委托人(蓋章):
拍賣人(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