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勞動合同(通用3篇)
武漢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姓 名
編號:
甲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政策法規,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該工作任務為: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除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 甲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動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
分配辦法是:
2、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持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持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在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持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雙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甲方招用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執行特種作業有關規定。
4、甲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按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6、乙方有權對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行為拒絕執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采取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將理由通知工會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并將理由通知工會后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條情形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5、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3日通知甲方。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 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盒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乙方,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續訂、變更勞動合同
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合同 條,內容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合 同 鑒 證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武漢勞動合同 篇2
武漢勞動合同范本
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招用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甲方勞動合同制度,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甲方與乙方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期中前__________月為試用期.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如雙方同意延續,應續訂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部門________________崗位從事工作.
2.乙方上崗后應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量和質量指標或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
3.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和工作表現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八小時制,每周工作五天;
(2)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隔天班工時制),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因甲方生產經營需要乙方加班加點的,經協商同意后,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加班加點時間控制和工資結算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第四條,培訓,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核.
2.甲方為乙方提供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衛生工作環境;確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按照國家和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生產措施.
第五條,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應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度,依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職位確定其稅前工資每月為_______________元,其中試工期每月為______元,下月______日為工資發放日;
(2)甲方根據經營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薪酬,乙方未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量和質量指標將不予加薪.
2.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基本社會保險手續.
(2)甲方必須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福利設施和生活福利待遇;
(3)乙方如因病休假,經甲方認可的醫院證明,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享受有薪病假,病假工資按政府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都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指定的規章制度,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但為了保證甲方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行,經雙方協定,乙方繼續在原崗位工作一周并辦理工作交接,在此期間由甲方繼續履行勞動關系應負責任;
(2)甲方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5.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的去向和補償.
(1)甲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辦理退工手續;
(2)本合同解除后,符合經濟補償條件的,乙方的補償待遇按《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政策辦理.
第八條,協商約定條款
1.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接受甲方出資培訓或者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質的,必須服務期由甲,乙雙方另訂協議確定.
第九條,違約,賠償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2.違反勞動合同者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當事人可以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條款的修改和解釋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代表(蓋章)乙方(蓋章)
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武漢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姓 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辦理。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為:
2、甲方必須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
3、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其工資報酬。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其中乙方應承擔繳費部份,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條規定執行。
第九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乙方,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