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購房合同書(通用3篇)
蕪湖購房合同書 篇1
賣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事項訂立本《商品房認購協議書》,以資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認購甲方開發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小區的下列物業:
1.商品住宅:______號樓______座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2.商鋪:______號樓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3.車位(庫)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上述房屋的價格
1.商品住宅: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優惠價為____________,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買受人如選擇公積金按揭貸款方式,商品住宅的優惠價為____________元,成交價格為____________元)
2.商鋪: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優惠價為____________,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元。
3.車位:人民幣每間(位)______元,合計人民幣:______元。以上______項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協議書的同時向甲方交付簽約定金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其中住宅定金______萬元,商鋪定金______萬元,車位定金______萬元)甲方另開《收款收據》。
四、乙方選擇的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須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同時,一次性付清購房款(已付的定金抵作價款)
2.分期付款:
(1)首期付款:乙方須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交付總房價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2)第二期付款:乙方須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______天以內,交付總房價款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
(3)第三期付款:乙方須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______天以內,交付總房價款______%,計人民幣______元。
(4)第四期付款:乙方必須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之前十天付清余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付清余款后,方可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甲方通知延期交房的`,交款時間順延。
3.銀行按揭(商品房個人按揭貸款)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已充分了解個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應具備的條件。
(2)乙方須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交付不低于總房價款的______%作為首期付款(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計人民幣______元,余額計人民幣______元,由乙方向銀行辦理個人銀行住房貸款。
(買受人的按揭申請由銀行審批確定,如銀行認為需要買受人增加首付款或不同意放貸,買受人須增加首付款或更換付款方式。)
(3)按揭的具體手續按貸款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五、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已仔細閱讀了甲方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及《業主臨時公約》,完全清楚合同內容并予以接受。
六、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次日起______日內主動到____________售樓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及簽署《業主臨時公約》。甲方可以另行指定簽約地點。
七、乙方前來簽訂上述合同等法律文件時,應當攜帶下述證照及文件:
(1)個人購房的,須持本人身份證及本協議書;
(2)委托他人代購房產的,代理人須另持購房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
(3)單位購房的,須持單位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書及本協議書,經辦人不是該單位法定代表人的,須持該單位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的身份證。
八、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內未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及簽署《業主臨時公約》并交納相應的購房款的,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協議并自動放棄該套物業的認購權,甲方有權將乙方原認購的物業轉售他人,乙方無權收回所交定金。
九、如甲方在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而將乙方認出購的上述物業另售他人的,雙方的認購關系即行解除,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定金,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十、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等法律文書后,簽約定金即轉為履約定金。
十一、本協議書所有手書之數據、文字內容均已經乙方核對無誤。
十二、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蓋章)(蓋章)
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
審核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蕪湖購房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條文: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區,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丘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條文: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條文: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大寫)元,(小寫)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第四條
條文: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大寫)元,(小寫)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后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占總房價款百分之的違約金。
第五條
條文:甲、乙雙方定于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于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條文: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條文: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后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
條文: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
條文: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條文: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
條文: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
條文: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條文: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條文:本契約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份,乙方留執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第十五條
文本: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甲方:
乙方:
日期:
蕪湖購房合同書 篇3
立合同人:
賣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買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買賣雙方現就下列房地產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房地產坐落于廣州市 路街巷 (里、坊) 號 房,《 證》 證號 號,測量: 圖 幅 地號。
二、 該房地產結構 層,使用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出售部位為該屋 樓(棟) 單元(詳見房地產證確權面積),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連同室內附著設施。
三、 買賣雙方議定交易價為人民幣 元,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簽定本合同時,買方已按房地產交易價20% 元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賣方,余額 元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應在廣州市房地產交易所(簡稱:交易所)辦理房地產過戶之日支付給賣方。
四、 賣方或買方不按規定日期辦理過戶手續,視為違約。
五、 簽訂合同后,買方中途不買,合同即告解除,買方無權請求退還定金;賣方中途不賣,合同即告解除,賣方須雙倍退還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繳納解除合同登記費給交易所;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記費即定金中的20%由雙方各負擔一半。
六、 本合同簽訂后,凡違反《廣州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簡稱:《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交易所將不予以辦理,賣方應將定金退回買方。交易所將按照《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理。
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經交易所登記后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賣方、買方各執一份,交易所存檔一份。合同履行后,買賣雙方所執合同應交回交易所備案。
立合同人:
賣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買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