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計算書租賃合同(精選3篇)
物件計算書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傳: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傳真:
承租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傳: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傳真:
第一條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融資購買附表第項所記載的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該物件。
第二條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如附表第項所記載,并以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所規定的乙方簽收提單日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所規定的甲方寄出提單日為起租日。
第三條租金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表第項的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附表第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件起租之日,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以實際成本為準,租金按實際成本相應計算。
3.前款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為購買租賃物件和向乙方交貨以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額。
4.根據本條第2、3款,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為準,對附表第、項的調整,乙方承認上述的調整。該調整不屬于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實際租金表》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益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購買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力,自主選定租賃物件及賣方。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品質、技術保證及價格條款、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并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訂購買合同。乙方同意并確認附表第項所記載的購買合同的全部條款,并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準或許可證明。
3.甲方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件所需的資金,并根據購買合同,辦理各項有關的進口手續。
4.有關購買租賃物件應交納的海關關稅、增值稅及國家新征稅項和其他稅款,國內運費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國內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并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由乙方按時直接支付。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交付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項的交付地點,由賣方或甲方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單后,立即電報通知乙方憑授權委托書向甲方領取提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件收據。乙方簽收提單后,即視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乙方簽收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憑提單在交付地點接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領取提單或者乙方拒收提單,甲方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及乙方將租賃物件收據已交付甲方。在此種情況下,甲方寄出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后,由甲方運輸代理人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且無論乙方及時接貨與否,在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后,由乙方對租賃物件自負保管責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屬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遲運輸、卸貨、報關,從而延誤了乙方接受租賃物件的時間,或導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賃物件,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交付地點接貨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購買合同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檢,并及時向甲方提交商檢報告副本。
第六條租賃物件瑕疵的處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因此,如賣方延遲租賃物件的交貨,或提供的租賃物件與購買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安裝調試、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等情況,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由購買合同的賣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賃物遲延交貨和質量瑕疵的索賠權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承租方,索賠權的轉讓應當在購買合同中明確。
3.索賠費用和結果均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租賃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附表第項所記載的設置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件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件的原制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不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由乙方負擔。
物件計算書租賃合同 篇2
財產租賃合同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后,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及賬號:開戶銀行及賬號:
附:鑒(公)證意見:
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有效期限:
物件計算書租賃合同 篇3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正確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縣、鎮兩級政府政策,明確鎮政府與承租(經營)者的權利和義務,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制定租賃經營合同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賃甲方的`畝土地(水面),具體區域位置落在 ,該地塊四至為:東: ,西: ,南:,北: 。
二、土地(水面)使用年限為 年,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相關費用實行一次性交齊的方式,乙方承租甲方1500畝灘涂進行開發養殖,承租年限20年,每年每畝租金10元,合計租金額30萬元,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必須一次性交齊。
四、乙方租賃經營期間在控制面積內的各種土方工程(含清淤工程)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五、甲方對乙方實行宏觀管理和提供社會化服務,乙方承租期內如遇國家實施相關優惠政策,乙方可以享受該政策。
六、在承租期內,乙方必須嚴格服從鎮以上政府建設用地和國家整體規劃建設的需要,在征用土地時,由甲方出面與征地部門協商,將按相關政策給予適當補償,但未滿期限內的受益部分不予考慮。
七、乙方不得私自轉讓承租經營的土地,如需轉讓時,必須經甲方批準,實行有償轉讓,否則甲方將視同
乙方違約終止合同,收回土地。
八、在土地承租經營期內,乙方向甲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必須按照X鎮政府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由公證處公證后既生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一方違反給守約方造成損失時,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一、本合同如與上級政府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并按上級文件執行。
十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由法院裁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甲方單位(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甲方單位(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