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通用3篇)
鄉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篇1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標的
甲方將其______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東臨_________,南臨_________,西臨_______北臨_________,東西長______米,南北長_______米,合計_____畝的承包經營權承包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承包期限
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長期承包,甲方永久喪失對該土地享有的任何權益。
三、承包價格
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包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全部承包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在簽訂本合同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并在本協議下方由甲方為乙方出具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將承包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承包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 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與承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篇2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擴大種植規模,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切實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本著依法、公平、自愿、有償等協商的原則,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流轉土地位置:夕佳山鎮壩上村曹村組的土地,小地名:
二、流轉土面積: 畝,田面積 畝,山面積
三、土地流轉期限:流轉經營權時間為 年,即 年日止。
四、土地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畝田每年 斤黃谷折算,每畝每年土地按 斤黃谷折算,每畝每年山按 斤黃谷折算,共計: 斤黃谷為當年市場價支付甲方,從簽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轉費,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當年土地流轉費用。
五、土地流轉期重大調整:如果在流轉期間被國家和集體征占用土地,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土地賠償歸甲方所有,地上附屬設施歸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內,因乙方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的,乙方享有轉租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但乙方負責按合同約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轉費用。
七、違約責任:本協議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若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八、在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能在租地內開展一切合法經營活動,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付乙方全部損失。
九、甲方確保乙方能通過現有公路進行貨物運輸。
十、合同到期后,乙方負責復耕,如乙方不復耕,乙方一次性補助甲方每畝1000元復耕費,由甲方自己負責復耕。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監證單位:
壩上村村民委員會:
鄉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村組): 縣(市、區) 鄉(鎮) 村 組 乙方(承包戶主):
根據《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依據甲方依法制定的土地承包(調整)方案,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將土地承包給乙方家庭經營。為保護和合理使用土地,維護雙方權益,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主體
乙方分配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員共 人,名單為:
注:地類欄是基本農田的填基本農田,非基本農田填一般耕地,水田同時注明。
三、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承包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
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筑物,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依據法律政策享受國家有關土地和種植作物的補貼。
5.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6.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七、承包地流轉
乙方轉包、出租、互換承包地,或者承包方之間以土地入股合作,均應告知甲方,轉讓承包地應書面申請并征得甲方同意。土地流轉合同或者入股合作章程應報甲方備案。乙方若自愿放棄承包經營權將土地交回,應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本合同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除轉讓以外,乙方以其他方式轉出承包地,仍應履行本合同。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或戶主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法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制止無效時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其他違法違約行為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
十、其它約定
1.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