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柳樹買賣合同(精選3篇)
鄉鎮柳樹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愿將其位于平旺鄉馬營新__以東水渠兩旁所有柳_及馬營新__低以南水渠兩旁所有柳_共計40棵出售給乙方,總價款為3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照約定收取乙方購買柳_押金5000元人民幣及貨款。
2、甲方承諾有出售上述柳_的絕對的、合法的、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甲方愿意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為乙方提供采挖樹木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采挖、運輸樹木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人員阻礙、干涉、刁難等不利于采挖、運輸、買賣的一切行為。否則,甲方愿意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費、機械租憑費等一切經濟損失。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
甲方收款應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法字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自行采挖樹木,所挖產品均歸乙方所有。采挖開始時,付給甲方押金5000元,采挖過程中每運走
3、5棵柳_付給甲方相近的款項3000元,收尾時與押金一并結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鎮柳樹買賣合同 篇2
采購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訂購花卉,經雙方協妥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一、貨品名稱、數量及價格見附表。
二、交貨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三、交貨地點:
四、貨款支付方法:貨物送到、數量核對無誤后由乙方開具發票。憑發票一次性付清全部貨款。
五、包裝方法及費用:由乙方負責按相關標準進行包裝,并確保貨物在裝卸及運輸過程中損壞不超過1%。
六、運輸方法及費用:汽車(箱式)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送貨具體數量及日期,雙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前2-3天協商確定。
七、貨物質量:花卉種植后10天內,如非甲方養護原因、及自然災害導致花卉損失的,由乙方無償補齊部分的花卉數量。
八、違約責任:如乙方不能再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的提供貨物,乙方需支付相應貨物價款的30%違約金給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鄉鎮柳樹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買方: 賣方: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及價款
序商品名稱
規格型號
(大寫)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元)
備注
合計人民幣
第二條 價格約定
1、本合同總價款為含稅價(增值稅),履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2、本合同總價款含合同第一條全部貨物及技術資料、附件、包裝、倉儲、運輸、安裝、易損配件、技術指導的所有含稅費用。
3、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賣方應當提供的售后服務費用。
第三條 質量保證
1、賣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應滿足本合同附件《技術協議書》的要求;若無《技術協議書》,則以最新國家標準及行業規范為準。
2、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由于設計、制造或材料原因所發生的缺陷或故障,賣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買方全部損失。
3、賣方承諾質保期為本合同產品自買方對質量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二】年(產品實行國家“三包”,或國家、行業、賣方企業標準規定質保期以及賣方承諾的質保期長于【二年】的,按“三包”規定、相關標準或賣方承諾的質保期執行)。對于經修理或更換的產品,質保期相應延長。
第四條 包裝要求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交貨地點。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2、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
第五條 交貨和驗收
1、賣方交貨時間為【 】。 賣方交貨地點為【 】。
賣方負責免費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賣方應在發貨前【 】日通知買方到貨時間。賣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或發貨前未通知買方的,買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引起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2、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貨物包裝是否完好。賣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買方;賣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賣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賣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3、買方應當在到貨后對貨物進行外觀、數量驗收;貨物需要進行安裝調試的,買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后的【 】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買方簽署驗收單。
第六條 貨款支付
1、賣方向買方開具發票,買方對質量驗收合格后【 】日內支付合同全部價款。或
2、【 】內買方向賣方支付【 】; 【 】內買方向賣方支付【 】。
第七條 售后服務
1、賣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技術協議約定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質保期內若有質量問題,賣方負責上門免費維修。賣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或響應,并在48小時內無償解決(修理或更換完畢),否則,每延誤一天,賣方承擔合同總價款1%的違約金。超過十天仍未解決,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或另找第三方修理,因此造成的風險及全部損失由賣方承擔,買方也有權要求退貨,由賣方承擔退貨部分的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賣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賣方向買方交付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如賣方逾期交貨超過十天,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按照本合同總價的3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2、如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買方有權解除合同或同意由賣方在限期內負責免費更換或修復至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限期內不能更換或修復完成的,按延期交貨處理。
3、如賣方交付的貨物的生產廠家、品牌、規格型號、顏色、尺寸等與合同約定不符的,視為質量不合格,買方有權按本條第二款處理。
4、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索賠要求,一旦出現侵權,賣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買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雙方各執【 】份。 3、本合同有效期為【 】。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