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承諾書(精選19篇)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1
為確保校車安全運行,維護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我代表
學校(幼兒園)(此處加蓋公章),向教育部門做出如下承諾:
一、我校(園)未使用任何車輛接送學生或幼兒。保證根據需要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校車,嚴格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完善相關手續,并及時報教育局備案。
二、保證不使用黑校車和上報備案車輛以外的`其他車輛接送學生。
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保證不擅自改裝車輛;保證不使用假牌假證、無牌無證,以及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接送學生。
四、教育學生不乘坐超員、超速,以及報廢、拼裝、安全狀況差、沒有校車標識的車輛。
五、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督促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嚴格遵守以上承諾事項。
特此承諾
承諾單位(校長簽字):
x年xx月xx日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教育局、承諾人各執一份)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2
為了讓家住較遠的幼兒能安全舒適便捷地上幼兒園,我園投入120多萬元購買了最新豪華的標準尖鼻子校車,為上學不便的幼兒提供校車接送服務。近年來校車安全事故頻發,且呈高發態勢,主要集中在鄉鎮,這不僅與校車性能和司機操作有關,更與鄉村道路路況復雜和家長的配合緊密相聯。我園一直把校車安全作為安全首位,杜絕一切安全隱患,確保每個乘車幼兒都能安全的上學回家,每一個環節都做到細致全面,認真負責,同時每個乘車幼兒的安全更離不開每位家長的理解支持和密切配合。為了孩子的安全,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幼兒園的責任與義務:
1、保持校車車況良好,定期保養檢修,每次出車前對車輛進行車況檢查,每天兩次清掃,定期校車消毒;
2、嚴格聘用司機,所有校車司機都持有A照,并具有20年以上駕駛經驗,司機必須具有高度責任感,開車穩重,細心,熱愛幼兒,態度和藹;
3、司機開車不吸煙,不喝酒,不疲勞駕駛,不開斗氣車,不搶道,不超速,安全文明駕駛;
4、司機不得在接送途中搭載除乘車幼兒以外的人員,包括學生家長,不得隨意上下車,更不能私自更改路線;
5、選用責任心強,有愛心的老師來跟車,上下車嚴格清點人數,不遺漏,呵護幼兒,讓每一個孩子安全的上車入園,放學安全的將孩子交給家長,做好幼兒登記交接手續督促家長按手印;
6、跟車老師必須做好家長與幼兒園之間的宣傳溝通工作,對家長反映的問題情況必須及時反饋給幼兒園,做好幼兒帶藥登記并交給其主班老師,車上及時給孩子增減衣物;
7、跟車老師必須看護好幼兒,不允許幼兒在車上吃零食,玩玩具,不得在車內打鬧;
8、跟車老師不得讓幼兒自己回家,必須交給家長或者家長委托人,沒有人來接的,跟車老師必須給家長打電話,家長沒有消息的,可以將幼兒帶回幼兒園,讓其家長來園接孩子;
9、幼兒園每月組織兩次安全學習會議,加強安全學習,提高司機和跟車老師的安全意識,警鐘長鳴,防微杜漸,提高服務質量。
乘車幼兒家長的責任與義務:
1、需要乘車的幼兒,家長必須到幼兒園申請,經幼兒園認可后,簽訂校車安全協議書后,指定接送點之后,提供校車服務;
2、家長必須在幼兒園指定的地點接送孩子,不得要求司機更改接送地點;
3、家長應該提前5至10分鐘到指定地點提前等候校車,接送幼兒;
4、每次放學,家長或者由委托人接幼兒,必須做好交接手續,按手印;
5、幼兒需要要請假的,必須提前給跟車老師或者主班老師電話請假,不要讓校車白等或空跑一趟;
6、幼兒生病帶藥入園的,家長必須向跟車老師說明服藥劑量,服藥時間等情況;
7、遇到堵車等特殊情況的,家長需耐心等候,如遇路段維修的,家長必須在司機安排的道路地點接送幼兒,校車無法通行的,家長需理解,自己接送幼兒;
8、上車前,家長應該檢查幼兒書包口袋,不準帶小刀、彈珠等危險物品上車;
9、接送幼兒期間,家長不得與司機發生爭執,以免影響司機駕駛情緒;
幼兒園沒有履行相應職責的,家長可以要求退還車費;家長未履行向應職責的,幼兒園有權拒載,不提供校車服務。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同意后生效,雙方相互理解,各自自覺履行責任與義務,各負其責,出現問題,分清責任。
幼兒姓名:
幼兒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幼兒園蓋章:簽字日期: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3
為確保乘車學生安全,特向(學校)和乘車學生家長委員會保證如下:
1、堅決不超員(以校車證準乘人數為準),按學校上報趟次和人數進行接送,不準中途甩乘車學生(不讓學生在中途等候),不讓乘車學生倒乘其它車輛。
2、不超速行駛,不酒后駕車,行車時不接打手機。
3、認真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交接記錄。
4、及時維護和保養車輛,按約定時間接送學生,不耽誤學生上下學。
5、妥善做好乘車學生家長工作,不打罵乘車學生,與家長委員會座談協商后,合理進行收費,不與學生家長鬧糾紛。
6、堅決服從學校管理,確保學生上下車安全和行車途中安全。出現一切與乘車有關的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司機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如有違犯上述規定,除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外,取消校車營運資格。造成一切安全事故,除負所有經濟責任外,還要接受交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處罰。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了保證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避免人為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根據教育局和中心校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學生乘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責任書:
一、桃林初中至東西響水、三里莊、解家莊子等線路已有校車接送學生。
二、嚴禁家長安排學生乘坐標準校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輛,并隨時舉報接送學生的面包車、三輪車、手扶車等非營運機動車,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三、家長必須與所乘車輛車主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協議,明確約定并隨時監督安全駕駛及能安全上下車的`站點等事宜,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以便追究其責任。
四、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自覺安全上下車、一人一座、系好安全帶、有秩序地在站點等車。
五、凡是乘坐校車的學生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坐,并告知家長、學校及交通主管部門,及時解決。
1、“三無”車輛(無符合要求的駕駛證、無營運證、無行駛證)。
2、駕駛員沒有按約定地點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3、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4、駕駛員存在作風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其他能夠危及學生安全的問題。
5、駕駛員酒后駕駛。
6、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7、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5
為了保障學生乘坐校車的文明秩序,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作為學生監護人,將切實履行如下承諾:
一、有向學校告知并要求其遵守乘車注意事項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學生候車須按規定時間在指定地點有序乘車,待車停穩后,服從照管員的指揮依次排隊按順序上車。
2、上車后學生應主動回應照管員點名,聽從指揮入座,系好安全帶。不得隨意調換座位,做到文明乘車。
3、行車過程中學生應注意安全,請勿站立、隨意走動、寫作業、大聲喧嘩和打鬧;不要玩耍筆、刀等硬件物品,請勿將頭、手伸出窗外,因上述原因造成傷害,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4、保持車廂衛生清潔,乘車時不吃東西,不隨意亂扔垃圾和雜物。
5、愛護公物,請勿玩弄和損壞車輛上的機件設備以及服務設施,損壞物品后要照價賠償。
6、待車停穩后方能依次按順序下車,服從照管員指揮,做到文明下車,切忌推搶打鬧。
7、多次違反上述紀律,影響其他學生安全乘車且經教育無效的學生,照管員有權拒絕其乘坐校車。
一、應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乘車規則。
二、家長應于每月5日前支付當月校車服務費用(本費用以月為單位收取,校車方提前通
知當月應交費用),否則校車方有權拒絕學生乘坐校車。
三、作為學生監護人,應及時、全面的履行監護人職責。
四、鑒于現階段道路狀況和學生安全的重要性,應提前于校車設定的時間接送學生,如到時車輛未至,應進行等候。
五、作為學生監護人,已經充分考慮并預見到學生放學離開校車后可能發生的一切行為及可能產生的一切后果,同意承諾:監護人未至約定地點接送學生時,校車方對學生下車之后所有行為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不承擔責任。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6
為保證乘坐學生的交通安全,解決家長的后顧之憂,我作為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有責任和義務保證乘車學生和隨車老師的乘車安全。因此,我鄭重向學校(幼兒園)做如下保證:
1、熟悉接送學生車輛運行路線,熟悉乘坐學生,按時接送學生,堅決杜絕其他無關人員私乘接送學生車輛。
2、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出車前帶齊有效合法駕駛、行駛證件;行車時,密切注意車內、車外動向,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嚴格遵守交通信號、交通標線、交通標志,中速行駛,安全禮讓;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客人數乘坐學生,做到不超載行車、不私自改變行車路線、不中途加油(水、氣)停車;不邊開車邊接打手機。
4、經常對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車輛的制動、轉向、剎車、雨刷、安全帶、燈光等設備處于完好狀態,杜絕帶病車上路。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
5、每天接送完畢以及每周日下午,檢查油路、電路和車輛各種部件,并及時排除問題,確保次日順利發車。
6、保證按規定參加車輛的檢驗,杜絕開拼裝車、報廢車等上路。
7、堅決杜絕酒后開車、闖紅燈、疲勞駕駛、超載超速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其它不文明駕駛行為。
8、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心健康;服從學校和隨車老師的監督管理;與家長、學生、隨車教師和睦相處,密切配合隨車老師做好學生的接送工作,確保正常營運。
以上保證,我堅決做到。如因自己失職引發學生安全事故,愿承擔相應的責任追究。
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簽字:
校車駕駛員簽字:
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7
為了切實保障學校學生來往路途的人身安全,堅決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此責任承諾書。
一、駕駛校園學生接送車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不斷強化工作責任心。
二、在接送學生前,必須對駕駛車輛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堅決不上路行駛,時刻保持車況良好。
三、駕駛車輛接送學生時堅決做到不超員行駛、不超速行駛,學生上下車時一律停靠在安全、寬闊的地點。
三、不酒后駕車,出車接送學生時不飲酒。學校發現酒后駕車時,有權終止接送。
四、不超速行駛,不請人代駕。
五、由于駕駛技術不過硬等出現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等后果責任自負。
六、雨雪天氣和大霧天氣特別注意行駛安全。
七、駕駛車輛過程中不接不打私人電話,不與同車其他工作人員聊天。我莊嚴承諾:工作過程中時刻利用以上各條規范自己的工作行為,因個人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損失,本人愿承擔所有責任。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8
尊敬的家長:
為了認真貫徹市委以及國家提出的關于創建平安校園的工作要求,推動平安校園創建工作深入開展,努力營造安全、穩定、和諧的育人環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乘車安全保證書”。
安全責任終于泰山,我校始終把安全放在學校工作的第一位,也是學校賴以生存的最重要的環節。同時也為了貫徹市委的政策,為了孩子的安全請家長務必配合學校完成孩子的督促以及教育工作。
具體保證內容如下:
1、家長要配合學校,家長要認真教育孩子在寒暑假或者放學,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養成良好的習慣。
2、教育孩子乘車時要遵守秩序,注意乘車安全。
3、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必須保證孩子不乘坐無標識、無證、無牌或不合手續的報廢車、農用車及個別家長私自組織的無運營手續的違規車輛。否則發生問題,后果自負。
4、家長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車,不擁擠,不搶座,不打架,自覺遵守乘車紀律,確保乘車期間的人身安全。
5、現在個別接送學生的車輛超員嚴重,家長要確保自己的`孩子不乘坐超員的車輛。否則由此引發的各種問題,后果由家長自負。
6、乘車的學生,家長要監督孩子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等車、坐車。不得提前出門,更不得在大街上跑鬧,擾亂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
7、家長要督促孩子準時上學,學生不能乘車,但有條件的家長可親自接送,學校嚴禁學生獨自騎自行車上學。如果家長違背學校規定,縱容學生違紀、獨自騎自行車上學,那么發生的一切問題均有家長負責。
8、家長有權監督司機,使其駕車時不飲酒、不違章、不超員,并按時給車輛消毒,保證為學生創設一個安全、良好的乘車環境,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對違紀的司機,家長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單位舉報。
尊敬的家長,孩子的教育是我們共同的責任,二者缺一不可。近段時間交通事故不斷,校車安全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我們在力爭自己做好的前提下,也希望家長予以配合。為了孩子的將來,為了孩子的安全以及健康成長,請務必配合好學校做好教育工作。
學生簽字____
家長簽字_______
xx年xx月xx日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9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二、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三、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四、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五、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六、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10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后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二、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并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三、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
(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臺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于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四、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松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五、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
六、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1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校車安全管理,保證校車正常安全運行,切實保障乘車學生的人身安全,解決家長的后顧之憂,我作為校車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向社會做如下承諾,請政府社會進行監督:
一、加強校車安全管理
1、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落實有關校車安全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車安全運行的各項管理制度并認真落實,保障校車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工作的各項經費,保證校車技術狀況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2、凡未經交運、教育、交警等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的車輛一律不作為校車使用,凡未經資格審核的人員一律不得駕駛校車,凡技術狀況不合格的病校車一律不得運載學生。
二、組織開展校車安全教育
1、針對校車可能出現的事故,積極開展對校車駕駛員、隨車老師和乘車學生的定期安全教育活動。把校車安全教育納入到學校安全教育課時,保證教育內容、時間、經費、人員四落實。
2、保證校車駕駛員作風正派、身體(心理)健康、技術過硬、遵章守紀、責任心強,愛護車輛,尊重乘車學生生命。杜絕駕駛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速超載、闖紅燈,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等嚴重違章違規現象。杜絕中途加油(水、氣)停車,按時接送學生。對車輛進行定期保。積極配合隨車老師共同做好學生的接送工作。同每輛校車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
3、保證隨車老師認真負責地對接送學生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解決問題。監督駕駛員遵規駕駛、謹慎行車。發現駕駛員有酒后開車、闖紅燈、疲勞駕駛、超速超載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其它不文明駕駛行為立即進行勸阻,并向學校報告。本篇文章來自。安排好學生安全候車,有序上下,在車輛完全停穩前,不讓學生事先等候在過道、門口等候下車。學生上下車時,隨車老師先行下車進行保護。在學生上車未就座坐好或學生下車未脫離車輛運行安全威脅的,杜絕讓車輛過早啟動。每次接送學生完畢,認真核對接送學生人數、檢查車內。對于校園周邊非法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學校積極向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反映舉報。
4、保證對學生開展經常性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學生乘車時不在車上打鬧、不與司機談話或大聲喧嘩、不使用或玩耍筆、筷子、小刀等利器。不將頭、手或身體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不把玩車內應急工具及緊急出口設施。不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搭乘校車。嚴格遵守其他相關校車乘坐安全的規則。
以上承諾,我堅決做到,并在學校安全管理中認真落實。如因自己失職引發學生安全事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接受處罰。
承諾人學校(蓋章):
承諾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12
為了保障學生乘坐校車的文明秩序,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作為學生監護人,將切實履行如下承諾:
一、有向學校告知并要求其遵守乘車注意事項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學生候車須按規定時間在指定地點有序乘車,待車停穩后,服從照管員的指揮依次排隊按順序上車。
2、上車后學生應主動回應照管員點名,聽從指揮入座,系好安全帶。不得隨意調換座位,做到文明乘車。
3、行車過程中學生應注意安全,請勿站立、隨意走動、寫作業、大聲喧嘩和打鬧。不要玩耍筆、刀等硬件物品,請勿將頭、手伸出窗外,因上述原因造成傷害,監護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4、保持車廂衛生清潔,乘車時不吃東西,不隨意亂扔垃圾和雜物。
5、愛護公物,請勿玩弄和損壞車輛上的機件設備以及服務設施,損壞物品后要照價賠償。
6、待車停穩后方能依次按順序下車,服從照管員指揮,做到文明下車,切忌推搶打鬧。
7、多次違反上述紀律,影響其他學生安全乘車且經教育無效的學生,照管員有權拒絕其乘坐校車。
二、應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乘車規則。
三、家長應于每月5日前支付當月校車服務費用(本費用以月為單位收取,校車方提前通知當月應交費用),否則校車方有權拒絕學生乘坐校車。
四、作為學生監護人,應及時、全面的履行監護人職責。
五、鑒于現階段道路狀況和學生安全的重要性,應提前于校車設定的時間接送學生,如到時車輛未至,應進行等候。
六、作為學生監護人,已經充分考慮并預見到學生放學離開校車后可能發生的一切行為及可能產生的一切后果,同意承諾:監護人未至約定地點接送學生時,校車方對學生下車之后所有行為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不承擔責任。
監護人(簽字捺印)
學生(簽字捺印)
20x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13
作為隨車教師,保護好乘車學生安全乘車、安全上下車,把學生安全交給學校所在班老師、學生家長是我義不容辭的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因此,我鄭重向學校(幼兒園)做如下保證:
1.認真負責對接送學生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解決問題,對于無法解決的問題,立即向學校(幼兒園)校長(院長)匯報。
2.熟悉每一個乘車學生,熟悉接送學生車輛運行路線的詳細資料,包括接載地點、車輛到達的時間、搭乘接送學生車輛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的聯系方式,保證把每一個乘車學生安全交給學校所在班老師、學生家長或監護人。遇到途中嚴重堵車等特殊情況,及時告知相關責任人。堅決杜絕其他無關人員私乘接送學生車輛。
3.及時更新乘車學生的名單及其家長聯系電話,以供核對。確保在接載學生時,所有的學生均已上車及搭乘預先安排的車輛,確保乘車的學生被其家長或監護人及時接走。
4.監督駕駛員遵規駕駛、謹慎行車。如發現駕駛員有酒后開車、闖紅燈、疲勞駕駛、超速超載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其它不文明駕駛行為,立即督促其讓車輛停靠路邊適當位置,并立即向學校(幼兒園)校長(院長)匯報,等候處理。確保接送學生車輛上的學生有序就座和安全上下車輛;學生上下車時,自己先下車進行保護。
5.安排好學生安全候車,有序上下,在車輛完全停穩前,杜絕讓學生上、下車輛,杜絕讓學生事先等候在接送學生車輛門口等候下車。
6.在學生上車未就座坐好或學生下車未脫離車輛運行安全威脅的,監督司機不得啟動車輛。
7.每次接送學生完畢,認真核對接送學生人數,認真檢查車內,確保每一個學生已經下車,防止把學生留在車內發生意外。
8.杜絕接送學生車輛超員運載學生現象,堅決不帶超載的接送學生車輛和拼裝車、報廢車等不合格的車輛作為接送學生車輛上路。
以上保證,我堅決做到。如因自己失職引發學生安全事故,愿承擔相應的責任追究。
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簽字:
隨車教師簽字:
20xx年x月x日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行車安全,加強學生接送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六、本協議有效期: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x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1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提高安全意識,強化安全責任,確保學生乘車安全,經甲乙雙方商定,特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必須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2、學生乘車必須佩帶乘車證,必須遵守乘車紀律,服從指揮,不中途下車,不把頭和手伸出窗外。甲方必須對乘車學生的交通安全負責,如學生在乘車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甲方必須承擔相關的安全和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學生,如不按時接送學生,學生離車后發生事故,乙方須承擔相關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乘車學生一次性繳納全學期乘車費,中途不乘者不予退款。
5、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16
甲方:
乙方:
安全是頭等大事,關系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問題。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部分學生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較差,特別是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學校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因此,為了學生的安全,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就家長是否親自接送學生的問題,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家長能按時接送學生,應履行的。職責:
1、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必須根據上課時間準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學生上學、放學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如不能準時來校接學生,請與我們提前聯系,否則發生相關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
2、家長(監護人)不準委托任何人接送或陪護學生上學、放學(包括在本學校學習的學生的兄弟姐妹),否則,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家長(監護人)必須負全部責任;
3、嚴禁家長(監護人)用安全系數不高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無牌、無照車輛接送學生,接送時做到不超載、不超速、不酒駕、醉駕,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第二條:家長認為學生有能力自行上學、放學回家,無需親自接送:
1、自愿讓孩子自行上學、放學回家;
2、孩子在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上以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監護人)負責。
第三條:接送學生具體時間安排
走讀生:(接送時間分為四段)
第一段:6:50—7:10(送)
第二段:14:55—15:30(接)
第三段:16:30—17:20(送)
第四段:8:00—8:10(接)
住校生:(接送時間每周兩次)
星期天:18:30—19:20(送)
星期五:14:55—15:30(接)
以上接送時間如有臨時改變,以學校通知為準。
溫馨提示:
1、學生上學或放學如遇雨、雪、汛期等惡劣天氣,家長必須接送學生。
2、教育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3、教育學生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煙火爆竹,不攜帶管制刀具、零食等危險品。
4、教育學生不購買變質、過期等不合格的食品或冷飲。
5、教育學生遵規守紀,提高警惕,學會自我保護。
6、學生不能準時到校,請家長及時向老師請假。
甲方:
乙方:
日期: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17
甲方:
乙方:
為全面做好學生接送服務,保障學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開展,經雙方協商后,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期為一學年。
二、線路、考核和經費撥付
1、接送學生線路、人數、停靠站點、車輛、駕駛員等見附表。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門、公安交警、交通運管、安監、學校等聯合開展,每月檢查一次或以上,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報縣政府及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進行政府補助的撥付。
3、經費撥付:縣財政將補助資金列入預算,直接撥付給教育局,然后由教育局撥付給學校,再由學校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給客運公司。財政補助資金半年(一學期)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總額的50%。家長自負部分在學校協助下,客運公司派人到學校自行向家長收取。
三、甲方(學校)權利和義務
1、負責排摸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統計符合接送要求學生的人數、居住及站點分布情況,配合乙方合理確定接送人數。
2、學校在放學后40分鐘之內,組織學生到候車地點,乙方派人接收并負責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超過規定時間,如有學生未到候車點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協助將該學生找到。
3、對乘坐接送車的學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乘車、文明乘車教育,并協同學生家長做好教育監督。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組織教師、乘車學生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學生乘車紀律,樹立遵守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學生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4、協助乙方做好乘車人數及線路的登記。
5、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有義務及時制止學生乘坐,并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協助乙方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書面匯報,并落實整改措施。
6、節假日或學校工作需要所引起學生接送時間變化的,須變動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提前安排好接送車輛。
四、乙方(客運企業)權利和義務
1、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要求配備接送車和駕駛員,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駕駛人資質合格。
2、嚴禁超載、超速,不得順路載客,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3、按物價部門的定價向學生收取乘車費用,不得隨意加價,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對漏乘學生乙方要負責再次接送,確保學生安全回家。
4、乙方在接送途中如遇特殊情況(如交通堵塞、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未按時接送學生的,要及時通知所接送學生所在的學校,同時負責調配其他合格車輛來接送學生。
5、乙方在接送途中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時、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相對固定的駕駛員;定時:即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到位時,應當提前通知學校;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是事先約定的相對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規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6、公開接送車統一服務監督電話:__________,接受甲方和社會各界的意見與建議,不斷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務水平。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有權按照協議及考核細則要求進行相應的處罰,并要求違約方及時找出原因并解決問題,如得不到解決,將提請并會同管理部門給予協調處理。雙方對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可以提出協商,以便協議的不斷完善。
六、其他
本協議由縣府辦牽頭,公安交警大隊、交通運輸管理局、安監局、教育局、鄉鎮等部門聯合監督執行。
此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交通局、公安交警、教育局、接送車管理公司各留檔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18
甲方:
乙方:
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學生的安全是學生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你的學生送到我校就讀,是你們對我校的信任。我校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訂了此《安全責任協議》,使你的學生能在我校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現就學生的安全接送問題提出如下條約,望你們遵守: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二、家長必須要準時、定點接送子女,超出等候時間,由此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接送學生的家長必須告知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接送學生不得超載。
3、家長不得酒后駕駛車輛來接送學生。
4、家長不得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5、如果學生患有先天性疾病,請主動告訴老師,如果學生患有傳染性疾病,請在家醫治好方可入校。
6、中午教師下班休息時間,走讀學生必須回家吃飯休息,不得自行上街閑逛及買零食,不得在學校逗留,作息時間之外,家長自負學生安全職責;
四、學生上學時,家長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學生,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五、學生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發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學校方不承擔責任。
六、家長有責任了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發現異常應該及時檢修。學生的安全,是學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希望各位長高度重視學生安全接送工作,請自覺遵守以上條約。
甲方:
乙方:
日期:
校車安全承諾書 篇19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上級領導部門關于加強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為提高學生家長的責任意識,防患于未然,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切實有效地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會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交通安全,經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共同協商,特立學生接送安全協議如下:
1、小學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為了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要求家長對學生上下學進行按時接送,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2、嚴禁家長無證駕駛或駕駛不安全車輛接送學生。
3、接送孩子的家長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得將自己的孩子委托與他人接送。確有特殊原因的要提前告知班主任。
4、家長要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學放學途中不亂穿馬路,不騎車,不在公路和河邊玩耍,放學要及時回家。
5、接送學生的車輛要停放在校門外,不得阻礙交通,不得私闖校園,不得高音鳴笛、不超載、不搶行。
6、接送時間。上午7:30到校,11:40離校。下午2:40到校,5:40離校(__月__日—__月__日);下午1:50到校,4:50離校(__月__日—次年__月__日)。
7、因不按上述要求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