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保證協議書(精選3篇)
校園安全保證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為了讓孩子能安全順利地上學,方便家長,確保小學生乘車每個環節的安全,需要和家長密切配合,明確雙方職責,特擬定校車安全協議書具體事項如下:
1、學生上學離學校較遠、我方提供校車接送服務,并承擔行車間學生安全責任。
需乘坐校車的學生,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同意,方能乘坐校車。
2、校車方保證接送校車必須證照齊全,車輛符合校車標準,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3年以上的駕駛經驗,對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兒童。
3、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學生安全,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4、根據各地方學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置?空尽
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
5、校車運行途中,學生在車廂內不允許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空緯r,待車停穩后,方允許兒童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長和校車方接送人員在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學生在路口處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
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校車方不承擔責任。
7、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8、校車方、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學生在乘坐校車時要遵守校車紀律,了解安全乘車常識。
每次接、送學生自上車始下車止,下車后的安全由家長負責。
9、以上雙方職責,不按要求執行,如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0、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校車方、家長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校園安全保證協議書 篇2
甲方(供氣方):
乙方(用氣方):
為了明確供氣方與用氣方在燃氣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力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經過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氣地址、種類、性質
(一)用氣方燃氣用具所在地的地址為 ;用氣貯氣設備所在地的地址 ;燃氣供應公司的地址為 。
(二)用氣種類為液化氣
第二條 供氣方式和質量
(一)供氣方式
供氣方通過瓶裝供氣方式,向用氣方供氣。
(二)供氣質量
供氣方提供的液化氣必須合格,供氣方因違章造成的事故由供氣方承擔。
(三)供氣時間
供氣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權力和義務
(一)供氣方權力義務
1. 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用氣方的用氣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措施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用氣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證安全用氣。
2. 用氣方用氣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時,供氣方有權中斷供氣。
3. 所供燃氣達到國家規定的氣體質量和壓力標準。
4. 按照國家規定的計量和氣價標準計量收費。
5. 正常情況下要按照有關規定保證鋼瓶每四年檢修一次,再后一次檢驗是三年,若遇特殊情況鋼瓶在檢驗期未到或爛的厲害要進行強制報廢或檢驗。
(二) 用氣方權力義務
1. 監督供氣方按照合同約定質量向用氣方提供燃氣。
2. 用氣設施發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供氣方可提供有償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得服務。
3. 用氣方不得添裝、更動、損害供氣設施,不得擅自更換、變動供氣計量裝置。
4. 用氣方違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用氣方承擔所有責任。
5. 嚴禁將液化氣殘夜倒在群眾密集的地方,以確保人身安全。
6. 用氣方應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使用燃氣。
7. 用氣方不得對液化石油氣鋼瓶加熱。
8. 用氣方不得倒灌瓶裝氣和傾倒殘液。
甲方(供氣方): 乙方(用氣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園安全保證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反違章禁令》,為了有效實施公司安全管理,實現公司特殊操作員工的安全目標,落實安全責任主體責任,特簽訂20__年特殊崗位安全合同。
一、責任指標
1、HSE崗位及消防工作職責履行率100%;
2、各項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率100%;
3、嚴格執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反違章禁令》,杜絕違章操作;
4、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二、主管部門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有權要求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壓力容器操作規程和日常維護,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制度及指令,
2、有權要求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維護安全生產職責,對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檢查、考核、獎罰兌現;
3、有權對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行為,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1)拒不接受安全生產檢查的;
(2)上崗未按照規定穿戴勞保護具的或將勞保護具挪做他用的;
(3)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如脫崗、睡崗、亂崗和酒后上崗等)的;
(4)發現事故險情,不采取措施、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事故真相、偽造現場的;
(5)將制桶設備交于他人管理或私自離開設備;
(6)其他違章行為。
4、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發生事故后,主管部門有權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有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5、對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身體條件、安全意識、操作技能不具備要求,有權調換其崗位。
(二)義務
1、必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宣貫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事故預防措施,并積極組織落實;
2、必須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必須按規定對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進行資格培訓,并且必須持證上崗;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1)自覺遵守壓力容器的操作和日常維護,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章守紀,安全文明操作、清潔生產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
(2)發現事故或苗頭,及時采取措施排除或向領導報告,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的;
(3)在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管理等方面有良好建議,并取得顯著效果的;
三、壓力容器操作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一)壓力容器操作員工的權利
1、壓力容器操作員工有權對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
2、壓力容器操作員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向主管部門的上級部門舉報;
3、壓力容器操作員工對危害安全生產和身體健康的生產條件或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遇嚴重危及壓力容器操作員工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的緊急情況時,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并立即報告。
(二)壓力容器操作員工的義務
1、壓力容器操作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認真執行維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2、壓力容器操作員工上崗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保證崗位安全防護裝置及設施齊全、完好、靈敏、有效;
3、熟練掌握壓力容器安全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并按規定巡回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自己不能消除的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如實匯報;
4、壓力容器操作員工必須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教育培訓活動;
5、壓力容器操作員必須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檢查,服從主管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
四、獎懲辦法
獎懲按化工集團及公司有關獎懲規定執行。
五、責任書有效期限
特殊崗位安全合同有效期限為:
六、其它
特殊崗位安全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貳份,主管負責人、操作員工各執一份。
主管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員 工: (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