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匯編(精選6篇)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匯編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范,為了保障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簽署本維修保養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對象
(具體工程名稱和甲方報公安消防機構驗收或已經投入運行的建筑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噴淋冷卻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火分隔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消防通訊設備□移動滅火系統□其它消防設施
注:在選定對象的方框中打“√”,沒有的打“×”。
第三條:合同執行目標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技術規范,對合同范圍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
第四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提供合同范圍內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的全部施工安裝竣工圖紙及所有消防設施的合法合格手續;承擔因合同對象本身的質量問題或使用過程中產生價值100元以上的維修費用以及元器件更換費用(第一年保修期內的`除外);負責消防設施系統的日常運行管理;發現問題及立即通知乙方并為乙方執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維修保養費。
乙方責任: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范,對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圍內的消防設施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等因素除外);對合同范圍內的消防設施除進行定期維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設施故障的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派人前往維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機構報告合同范圍內的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
共同責任:遵守和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范;共同商定并執行《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守則》;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合同對象的運行情況并接受其監督。
第五條:合同執行期限
本合同執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條:合同金額、付款方式
合同總金額:本合同消防系統維修保養費,大寫人民幣: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預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雙方簽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周之內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維修保養費的50%(2925。0元);第二年度第七個月的第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另外50%(2925。00元)。
□現金□轉帳支票□銀行托收□電匯
第七條:違約責任
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有違約,則由違約方按未執行部份合同金額的50%向對方賠付違約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支付維修保養費用,按合同總金額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維保養職責,按合同總金額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應報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雙方簽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聯系方式及帳號
單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附件: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守則
維保公司與甲方簽定了維保合同之后,應按照本守則的規定進行維修保養。保養周期為:市級安全重點單位為每季度,二級安全重點單位為每半年三級安全重點單位為每年,本守則另有規定的除外。具體要求如下: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檢查消防制室工作環境以及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控制器、樓層復示屏、控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檢查至火災報警控制器自檢功能、消間復位功能、故障報警功能、火災優先功能、報警記憶功能和主備電源自動轉換功能,確認處于正常狀態。
3、按安裝總量的30%采用專用檢測設備對控制器進行模擬火災響應試驗和故障報警試驗。
4、按安裝總量的50%進行手動報警按鈕模擬火災響應試驗和故障報警試驗。
5、對警鈴及聲光報警進行模擬火災狀態下的響應試驗。
6、測試手動或自動試驗相關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控制和顯示功能。
7、進行報警及控制線路維修檢查。
二、氣體滅火系統
1、檢查訊響器、啟停按鈕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探測器報警功能是否正常。
3、查看氣體滅火器是否能聯動控制。
4、查看報警聯動反饋信號是否準確。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匯編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范,為了保障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簽署本維修保養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條:合同對象
(具體工程名稱和甲方報公安消防機構驗收或已經投入運行的建筑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噴淋冷卻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火分隔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消防通訊設備□移動滅火系統□其它消防設施
注:在選定對象的方框中打“√”,沒有的打“×”。
第三條:合同執行目標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技術規范,對合同范圍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
第四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提供合同范圍內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的全部施工安裝竣工圖紙及所有消防設施的合法合格手續;承擔因合同對象本身的質量問題或使用過程中產生價值100元以上的維修費用以及元器件更換費用(第一年保修期內的除外);負責消防設施系統的日常運行管理;發現問題及立即通知乙方并為乙方執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維修保養費。
乙方責任: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范,對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圍內的消防設施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等因素除外);對合同范圍內的消防設施除進行定期維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設施故障的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派人前往維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機構報告合同范圍內的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
共同責任:遵守和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范;共同商定并執行《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守則》;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合同對象的運行情況并接受其監督。
第五條:合同執行期限
本合同執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條:合同金額、付款方式
合同總金額:本合同消防系統維修保養費,大寫人民幣: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預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雙方簽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周之內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維修保養費的50%(2925.0元);第二年度第七個月的第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另外50%(2925.00元)。
□現金□轉帳支票□銀行托收□電匯
第七條:違約責任
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有違約,則由違約方按未執行部份合同金額的50%向對方賠付違約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支付維修保養費用,按合同總金額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維保養職責,按合同總金額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應報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雙方簽章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匯編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范,為了保障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簽署本維修保養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條:合同對象
(具體工程名稱和甲方報公安消防機構驗收或已經投入運行的建筑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噴淋冷卻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火分隔系統□防排煙系統□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消防通訊設備□移動滅火系統□其它消防設施
注:在選定對象的方框中打“√”,沒有的打“×”。
第三條:合同執行目標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技術規范,對合同范圍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
第四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提供合同范圍內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的全部施工安裝竣工圖紙及所有消防設施的合法合格手續;承擔因合同對象本身的質量問題或使用過程中產生價值100元以上的維修費用以及元器件更換費用(第一年保修期內的除外);負責消防設施系統的日常運行管理;發現問題及立即通知乙方并為乙方執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維修保養費。
乙方責任: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范,對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圍內的消防設施進行維修保養,保障其正常運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破壞等因素除外);對合同范圍內的消防設施除進行定期維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設施故障的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派人前往維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機構報告合同范圍內的消防設施的運行情況。
共同責任:遵守和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范;共同商定并執行《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守則》;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合同對象的運行情況并接受其監督。
第五條:合同執行期限
本合同執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條:合同金額、付款方式
合同總金額:本合同消防系統維修保養費,大寫人民幣: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預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雙方簽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周之內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維修保養費的50%(2925.0元);第二年度第七個月的第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另外50%(2925.00元)。
□現金□轉帳支票□銀行托收□電匯
第七條:違約責任
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有違約,則由違約方按未執行部份合同金額的50%向對方賠付違約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支付維修保養費用,按合同總金額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維保養職責,按合同總金額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應報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雙方簽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第十條:聯系方式及帳號
單位: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傳真:
單位: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傳真: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匯編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山東省消防管理辦法》之規定,結合本建筑消防設施安裝的實際,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建筑消防設施概況:
(一)建筑名稱:
(二)安裝施工范圍:
A、集中報警系統
B、區域報警系統
C、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D、鹵代烷滅火系統
E、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F、泡沫滅火系統
G、氮氣滅火系統
H、蒸汽滅火系統
I、干粉滅火系統
J、消防控制系統
(三)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條合同價款、撥款和結算
(一)合同價款:
(二)付款方式:
第三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用水、用電方便和存放設備的場地;協調乙方與工地其它施工單位的協作關系;及時組織驗收并付款;
(二)乙方:應及時采購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確保安裝質量,服從甲方的進度安排,按時提供有關資料并參加驗收。
第四條保修
(一)保修合同:見安裝施工范圍;
(二)保修期限: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半年;
(三)保修期滿后,按《山東省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維修保養管理辦法》的規定簽訂維修保養合同。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場地、圖紙資料、用水用電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窩工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3、提前使用,發現質量問題,自己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價的0.3%向乙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造價的0.3%向甲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2、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有乙方無償修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復,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采取(B)的方式解決:
A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如需擔保,另立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匯編 篇5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安裝施工合同):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山東省消防管理辦法》之規定,結合本建筑消防設施安裝的實際,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建筑消防設施概況
(一)建筑名稱:____________
(二)安裝施工范圍:____________
A集中報警系統
B區域報警系統
C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D鹵代烷滅火系統
E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F泡沫滅火系統
G氮氣滅火系統
H蒸汽滅火系統
I干粉滅火系統
J消防控制系統
(三)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合同價款、撥款和結算
(一)合同價款:
(二)付款方式:
第三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用水、用電方便和存放設備的場地;協調乙方與工地其它施工單位的協作關系;及時組織驗收并付款;
(二)乙方:應及時采購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確保安裝質量,服從甲方的進度安排,按時提供有關資料并參加驗收。
第四條保修
(一)保修合同:見安裝施工范圍;
(二)保修期限: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半年;
(三)保修期滿后,按《山東省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維修保養管理辦法》的規定簽訂維修保養合同。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場地、圖紙資料、用水用電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窩工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3、提前使用,發現質量問題,自己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價的0。3%向乙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造價的0。3%向甲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2、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有乙方無償修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復,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采取(B)的方式解決
A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如需擔保,另立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設施維修合同匯編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同說明
1、根據公安部《關于抓緊建立和認真落實建筑設施檢查維修保養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消防法》的要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誠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2、甲、乙雙方中任意一方的名稱、匯款人、收款人若有變更,變更一方應至少提前二十天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需加蓋變更方公章并經該方授權代表簽字確認。乙方的賬戶名稱、開戶銀行、銀行賬號若有變更,依本合同第四款第2條規定。
二、合同標的
1、乙方為甲方提供全年維修服務的范圍(詳見設備一覽表):⑴消防報警系統;(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探測器。控制模塊。聲光報警器。手動報警按扭等觸發裝置。)
⑵消防栓系統;(室內外消防栓。水泵結合器。消防栓按扭。消防水泵等)
⑶水噴淋系統;(濕式報警閥。水流指示器。安全信號閥。壓力開關。噴淋泵。噴淋頭等。)
⑷消防用各類門系統;
⑸移動滅火器材。
2、服務內容:乙方對以上2.1條所定系統的維修保養服務,詳見"第五章技術支持"。
三、消防維修保養價格及期限
1、乙方在進行維保前,將各消防報警系統進行全面的修復,更換的設備、器材、材料全部由甲方承擔;
2、消防維修、保養價格:本合同消防系統維修保養費,人民幣大寫____ _ ____¥元(以3元/M2計算,不含稅價)。
3、消防系統維修保養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支付和結算方式
1、本合同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支付及結算;
2、付款方式:本合同由雙方簽字生效后,由甲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維修保養費。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提供合同范圍內經公安消防機構認可的全部合法合格手續;承擔因合同對象本身的質量問題或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元器件更換費用(第一年保修期內的除外);負責消防設施系統的日常運行管理;
發現問題及立即通知乙方并為乙方執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維修保養費。
乙方責任:
1、乙方為甲方提供每天24小時技術支持服務,內容包括:
⑴電話支持服務:乙方技術支持人員每天24小時、每周7天隨時可通過電話提供技術支持與幫助,解答疑難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⑵現場支持服務:遇到問題,如電話支持解決不了的,乙方將在規定的時間內派技術人員趕赴現場處理;
⑶免費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
2、甲、乙雙方以電話或傳真方式聯系,乙方同時做好甲方告之人姓名、受理時間、故障處理方法的記錄;
3、乙方應確保甲方消防設施出現故障時能及時修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應為: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以內到達現場進行故障處理,盡快完成維修使系統恢復正常(市政水壓不夠除外);
4、乙方必須做到派專人每月不少于壹次的'正常巡檢,了解設備的運行狀況,并填寫回訪卡存檔,建立用戶檔案,幫助甲方建立有關維修保養制度,確保甲方消防設備在消防部門檢查時符合相關技術要求;
5、按標準制定每月以及年度維保計劃,并提交甲方備案。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年度消防設備更新改造計劃,供甲方參考備案;
6、每年對各系統未端設備和主機、線路等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維護保養;每次維護保養都以表單形式記錄,并提交甲方存檔;
7、乙方應確保自動報警系統必須能報警,且乙方應確保由于設備自身原因等而造成的每只探頭誤報率控制在千分之五以下;
8、需更換的設備、器材、材料首先申報甲方,經甲方認可后方能更換;;
9、下列因素不屬于維保范圍:
⑴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故障,詳見"第六章不可抗力";
⑵乙方授權外的第三方或甲方人為因素造成的故障;
10、在保修期內乙方必須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行,并通過每年度消防主管部門的消防檢測,消防檢測費用由甲方負責;
11、在維修保養工作中,若需設備廠家協助,由乙方與廠家直接聯系;
12、乙方每月應對系統主機進行外觀清潔,保持整個系統的清潔度;
13、根據甲方需要,及時對消防操作人員進行消防操作培訓。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必須是指一方不可控制的并不可預見的事件,僅限于:自然災害、戰爭或準戰爭狀態、恐怖活動、戒嚴、騷動、罷工、行業糾紛等;
2、合同生效后,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甲方設備故障,乙方應給予及時有效的維修,但由此形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無法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到達甲方故障現場、或致使甲方所購備件不能按時到貨,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乙方必須設法及時通知甲方;
4、在不可抗力結束后十天內,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以掛號或傳真的方式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送達至對方,否則對方不承認其遭受不可抗力的影響,并盡快達成協議;
5、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連續120天以上時,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履行問題,并盡快達成協議。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責任:對于各類故障,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按時趕赴現場,則從發現故障當天算起,每延誤一天,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合同自動終止。
2、甲方違約責任: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維保費用全部付清,則每延誤付款一個月,甲方應按合同總額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甲方仍不付款,則乙方隨時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3、如守約方按上述違約條款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并說明違約賠償金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通知后一日內通知對方,雙方應在收到對方通知或答復后盡快協商,明確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在雙方就違約金或賠償金金額達成后十天內將違約金或賠償金支付給對方;
4、在上述違約金的計算中,應扣除第六章中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延誤。
八、爭議和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則應將爭議提交南昌市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在仲裁期間,除必須在仲裁過程中解決的問題,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履行。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即時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