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電配送合同(精選3篇)
小家電配送合同 篇1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為了共同做好貨物配送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交通部《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汽車貨物運輸規則》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的貨物配送業務合作達成以下條款。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加強相互間的協作,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配送范圍及貨物
1、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市及其周邊地區的貨物配送業務委托給乙方負責,乙方接受委托并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條款及甲方制定的《銷售配送管理制度》。
2、乙方為甲方承運的貨物主要是空調器,另外還有小家電、廣告物料等物品(以下統稱“貨物”),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無條件隨車裝運。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若乙方全面遵守及履行本合同,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配送費用。
2、甲方須提前1小時以上以電話或傳真形式向乙方下達配送指令,并簡要說明承運貨物的型號、數量、體積、裝貨地點、卸貨地點及車輛要求,并且明確乙方車輛需要在什么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的裝貨地點等相關信息。
3、甲方在裝貨之前有權對乙方的車輛進行檢查,如果車輛不適合甲方貨物的裝運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調車,所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負責;經甲方檢查后的適運車輛,乙方不得再作出更換,否則即為違約。
4、甲方應保證配送貨物中不得私自攜帶國家違禁品和危險品,由于貨物本身缺陷所引起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配送服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考核,有權詳細知悉乙方配送服務過程中任何環節的真實情況。
6、甲方(包括甲方授權的客戶)有權變更送(到)貨地點或者收貨人,乙方應積極配合將貨物安全送到變更后的指定地點,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以書面函的方式確認。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乙方必須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自然人,有權以自己名義從事本合同各項業務的經營活動,并以自身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2、乙方應復印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法人身份證等證件給甲方存檔,同時辦妥業務經營活動所需的委托書、證明等全部手續。
3、乙方應派出專職人員與甲方辦理日常配送業務,同時出具委托書以證明其合法性;若專職人員不能來辦理,乙方必須出具相應的委托證明,以證明提貨人員的合法性,以便保證與滿足甲方的正常業務聯系和服務要求。
4、本合同簽訂后的十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萬元的貨物押金,若乙方無違反本合同且本合同不再續簽的,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結清所有業務帳款后,乙方出具收據給甲方,甲方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配送指令后必須在1小時內回復甲方,在2小時內將車輛開到甲方指定的裝貨地點,乙方應按甲方配送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保證甲方的用車。
如出現不能滿足甲方用車時,乙方應在接到配送指令后2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
6、乙方調配的車輛及駕駛車輛人員的'證件必須齊全、合法,否則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有權向甲方獲知配送貨物的規格型號、數量、裝卸要求、放置要求、到貨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信息;貨物裝車完畢乙方應對甲方所提供的全部手續進行審查,雙方當場辦理好交接手續,貨物自離開甲方倉庫至到達收貨人所在地所發生的雨淋、污染、破損等一切損失無論是否獲得保險賠償均由乙方負責賠償(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情況除外)。
8、乙方應保證資源專用,為甲方配送貨物的車輛不得擅自倒貨、調換貨物、拆改包裝等。
9、乙方自行購買貨物保險。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時間將貨物安全送到甲方(包括甲方客戶)指定的地點并且辦妥貨物交接簽收手續,配送回單必須有有效收貨人的簽字及加蓋收貨單位的有效印章(如果沒有印章的則要寫明收貨人的身份證號碼);如果有貨物短少或損壞的(含貨物包裝),收貨人在運輸回單上寫明貨物短少或損壞的情況后,乙方司機必須簽字確認,如果不簽字則默認以收貨人的簽收情況為準;若遇到甲方客戶拒收的情況,乙方不得離開貨物及客戶現場,應即刻如實向甲方反饋,由甲方與客戶協調,乙方按甲方最終協調解決的辦法處理(如果貨物損壞的則由甲方人員出具鑒定報告),屬于誰的責任造成貨物拒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則由誰承擔;貨物卸完后,乙方必須馬上向甲方報告貨物的驗收情況。
10、乙方應負責裝、卸車過程中貨物的監控工作,確保裝卸貨物完好(含貨物包裝)、數量準確無誤,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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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運輸服務過程中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件等,乙方應于事件發生后20分鐘內告知甲方,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
四、配送價格、配送時間及配送費用的結算
1、配送費用以客戶或者用戶簽收的實際貨物數量為準進行結算。
2、甲方客戶發生退貨的,由乙方負責承運。
隨當次送貨車帶回的:單次承運量在5標準套(含)以內的由乙方免費為甲方承運,超過5標準套的按合同單套的價格計算配送費用。
3、隨貨發送小件物品,如物料、宣傳促銷品等,乙方應免費發送,需要計算運費的按《配送價格及配送時間表》執行。
4、空調實體機及空殼樣機的配送價格包括貨物運費、貨物保險費、過橋過路費、發票稅費等,具體的配送價格及配送時間詳見《配送價格及配送時間表》(附表一),此表的配送價格都是指門對門的服務價格,即乙方負責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裝貨,并負責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卸貨地點。
5、配送費用的結算周期為月結。
乙方將上月的配送費用按時間順序填寫好《配送費用結算表》,并附上配送回單原件統一按表格順序整理好與甲方于當月3日前對帳,雙方人員核對無誤后簽字、蓋章確認。
乙方按雙方人員確認后的配送費用開具國家統一的運輸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后40天內將配送費用電匯至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戶名:賬號:開戶行:)。
五、其它
1、在本合同期內,如果甲方臨時有其它異地配送業務委托乙方辦理,則配送價格及運輸時間由雙方臨時協商,并且以書面函的方式簽字、蓋章確認,其它條款按本合同執行。
2、乙方必須出具委托書傳真給甲方(原件必須在20天內送交或郵寄給甲方),以證明其派去辦理配送業務人員的合法性。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支付配送費用給乙方,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金額的1‰支付滯納金給乙方,但由于乙方違約造成的除外;逾期三個月未支付配送費用,乙方有權暫時中止配送甲方的貨物,但甲方仍有義務將應付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第3款及第4款的任何1款,甲方均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將運輸業務委托給其它公司負責,乙方不得有異議。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5款,未能按時將車輛調配到位,每延遲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扣罰100元人民幣;無法按甲方要求調配車輛,并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告知甲方調車情況,第一次扣罰200元人民幣,第二次扣罰500元人民幣,第三次扣罰1000元人民幣,若累計四次,甲方將無條件解除合同。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8款,每次扣罰300元人民幣。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9款,未能按規定時間將貨物送達目的地,每延誤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扣罰100元人民幣;造成貨物短少的,由乙方按甲方出廠價進行全額賠償;造成貨物損壞(含貨物包裝)的,則由乙方按甲方“鑒定報告”列明的配件明細和維修費用進行賠償,價格按甲方當年度制定的標準計算;對客戶拒收的貨物,乙方不向甲方反饋,或者不按甲方的要求處理,每次扣罰500元人民幣;將貨物送錯地點的,乙方應無條件將貨物重新送到正確地點,如果因此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未辦理好交接簽收手續的,不予結算配送費用。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1款,每次扣罰300元人民幣;配送服務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事件,均由乙方解決與承擔責任,若乙方未按時告知甲方且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每次扣罰100元人民幣。
7、乙方拒絕接受甲方監督與檢查或者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與信息的,每次扣罰500元人民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8、乙方對其工作人員(常駐代表、承運司機等)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9、凡是乙方賠償的費用,甲方可以從其配送費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在接到甲方賠償通知后的6個工作日內必須用現金補齊,否則視為默認從其貨物押金中扣除。
七、合同生效及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本合同期滿后,如甲乙雙方愿意繼續合作并且無異議的,則本合同動順延一年。
2、如一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經過雙方協商后簽字、蓋章確認才可以終止。
合同終止后對于在合同期間發生的業務仍然適用于本合同,雙方必須履行及承擔本合同條款的責任和費用。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小家電配送合同 篇2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第一條家具名稱、數量、價款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家具保修期為月,在保修期內出現家具質量問題,由出賣人在天內修理好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
第四條定做家具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第五條交貨時間:
第六條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七條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檢驗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確期限:
第九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十條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
乙方:
日期:
小家電配送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以自愿、平等互利為原則,就乙方經銷甲方之 系列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是 系列產品的供應商,乙方是經銷商。
2、銷售范圍:甲方指定乙方在 范圍內銷售甲方產品。
3、乙方作為甲方的經銷商,應盡經銷商的責任。在上述區域應按甲方銷售策略銷售要求,盡最大努力將甲方產品銷售。甲方也應保證供應足夠的貨源。
4、產品的型號由訂單、收貨單確定,最終以收貨單為準。
5、運輸及運費計算:甲方將以產品到岸價的形式向乙方供貨,即甲方負責將產品發運到乙方所屬地區配貨站的運費,而乙方將負責貨物在當地配貨站到乙方倉庫的一切費用。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如乙方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導致的質量問題或在銷售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壞均有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貨物殘損、退換: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短少或包裝上有缺陷,導致影響銷售,應立即于送貨單上注明,并請送貨的部門簽名作證;乙方有義務提供有關單證給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如乙方沒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單證義務的,甲方視乙方為全部簽收正確。
8、銷售任務:乙方應完成總的銷售額為: 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對乙方的付款條件為款到付貨,即乙方每次定貨需先將貨款匯至甲方帳戶內,甲方在確認款已到帳后5日內發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術支持,負責為乙方培訓售后服務人員(培訓設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別義務以及獎勵
1、保持甲方產品所有規格一個月銷售的庫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庫存增減調整。
2、配合行動:當甲方在當地進行產品推廣活動資源時,乙方有義務提供人力和借貨服務。
3、價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經銷商供貨價,乙方須保證按甲方規定的二級批發商供貨價及零售商供貨價給零售商及批發商。同時,乙方有義務控制其供應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議零售價售給終端消費者 ( 二級批發商供貨價、零售供貨價、零售價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對乙方的優惠:
乙方作為經銷商,可以享受出廠價 元/套;
乙方累計銷售 臺以上時在出貨時即可以可享受 的優惠;若乙方銷售業績特別出色,甲方將給乙方更大的優惠,具體優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1、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
2、乙方如連續三個月不能達到甲方所定下的銷售目標,甲方視乙方為自動終止本協議。
3、本協議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簽本協議,乙方具有優先續簽本協議的權利。
四、違約責任:
1 、對于乙方的以下行為,甲方可隨時中止或終止本協議,如乙方違約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項的任一行為 ) ,則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超越銷售范圍銷售甲方產品;
(2)乙方違反了結算規定,未按要求付貨款;
(3)乙方每月的銷售額連續兩個月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銷售額;
(4)乙方經營遇到巨大困難或管理發生實質性變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產,導致甲方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時。
2 、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法處理。
五、附則
1、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名蓋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貨人員確認書是本合同的附件。
相關的合同樣本
房地產代理合同 ·委托購房合同 ·財務代理委托合同
人事代理協議書 ·委托協議書 ·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編號為 合同項下的附件:
收貨人員確認書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在經銷合同的有效期內,以下所有人員的簽收單,即便沒有蓋章或不是法定代表人簽名,均視為是乙方單位的自身行為,有關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筆跡如下:
姓名 身份證號 筆跡
姓名 身份證號 筆跡
姓名 身份證號 筆跡
如果乙方對以上收貨人員加以變更,以甲方收到的乙方的書面文件為準;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糾紛,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 ( 蓋章 ) :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