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車用品供貨合同書(精選3篇)
小汽車用品供貨合同書 篇1
甲方(甲方):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用品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汽車用品買賣合同。
第一條:產品:
第二條質量標準:可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第三條交(提)貨時間:
交(提)貨方式、地點:福州市晉安區前橫路與福新東路交叉口眾泰汽車4店第四條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雙方對汽車用品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通過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作為判定依據;需要進行鑒定的,以具有法定汽車用品檢驗機構出據的鑒定意見為準;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鑒定無法明確責任的,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方貨物交予乙方,乙方驗收合格后,甲方開具等額發票,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汽車用品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總額(依據銀行當時利率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延期交付用品超過15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甲方應如數退還乙方支付的汽車用品款項,乙方還可繼續追究甲方按已交付用品款的1%支付違約或適用定金條款。
2、甲方明知用品嚴重存在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汽車用品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或退貨,并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乙方未按約定支付用品貨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日止,按乙方應付款總額(依據銀行當時利率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延期付款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如數將汽車用品退回甲方,甲方還可繼續追究乙方按已交付用品款的1%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得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事人雙方申請履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第八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電話:電話:日期:日期:
小汽車用品供貨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的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銷方式:
1、甲方根據需求,采用電話、傳真或派人等方式向乙方提出配件采購計劃;甲方向乙方發出采購計劃時,應準確提供所需配件車型、年款及零部件主要屬性;如:名稱、規格、編號、數量、顏色、方向、位置等。
乙方在接到采購計劃后,應及時準確的報出市場優惠價格,鑒于市場價格的波動,乙方提供的配件價格必須保證10天有效。
2、所需采購的配件需乙方訂貨時,甲方必須將訂單以傳真或書面形式轉給乙方,乙方應按甲方的訂單要求及時供貨。
如需外購訂貨,到貨時間須向甲方說明,并征得甲方認可。
出現超期供貨現象,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乙方自負。
3、甲方在接到乙方配件時,應根據乙方銷貨清單,對配件的包裝、外觀、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逐一驗收,并在清單上簽字,作為乙方向甲方結算貨款的依據。
如在驗收時發現問題、當面解決。
如過后有差錯,由甲方承擔。
二、配件退貨及質量的問題處理方式:
1、甲方所購乙方配件驗收無誤后,如有下列情況之一均不能退貨,甲方不得因此而拖欠或拒付貨款。
甲方收到貨之日起超過7天;
電器部分零件
包裝破損及零部件已安裝過(零部件本身質量除外)。
乙方為甲方特殊訂購的零件。
2、甲方在安裝使用時,發現配件有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質量問題最終結果以質量鑒定報告為準。
如是甲方保管安裝、使用不當等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則由甲方負責承擔責任;如不屬于上述原因則由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通過訂單或訂貨電話向乙方表達所需配件的質量要求,包括:型號生產廠商品牌等。
乙方必須嚴格依據甲方要求供貨。
甲方發現乙方有以假當真,以次充好等欺詐行為時,甲方有權向乙方就該配件價值的雙倍金額作為賠償金。
三、結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購配件采用定期掛帳結算和限額結算方式,定期掛帳結算即每月1日或2日對上月帳,對帳無誤后,甲方在當月十日內結清乙方貨款。
限額結算即當貨款超過一萬元時,甲方應及時結算乙方貨款,如甲方到期或超過限額不能結款時,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還款延遲日期。
延遲期限內仍不能結款,乙方有權終止繼續向甲方供貨,并按每天所欠貨款的千分之三收取甲方違約金。
四、秉著自愿互利原則,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權益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供貨不能保證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當甲方不能按規定結算,給乙方正常運作造成困難時,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如協議未果,應申請仲裁解決。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小汽車用品供貨合同書 篇3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單位):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并選定車型后,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元,車輛租賃抵押金元,每月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協議期限為:甲方從年月日起將車型為,車號為A號的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ǘ﹨f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后的余款;
。ㄋ模┰谙铝腥魏我环N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ㄎ澹┮曳嚼眉追杰囕v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七)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八)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ň牛┘追讲怀袚緟f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ǘ┮曳綉皶r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ㄈ┮曳綉磪f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ㄋ模┮曳匠袚鷧f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有車輛協議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公里或車輛已行駛個月,首保之后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并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于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ň牛、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3、出險后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ㄒ唬、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抵押金。
。ǘ、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ㄈ、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ㄋ模④囕v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五)、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十、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車輛交接單》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