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精選16篇)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目標:
(一)、學校、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上、下學校的路途無學生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以下簡稱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以下簡稱“三無”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船及違章搭乘車輛。
(二)、安全制度落實,隱患及時整改、不發生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職責:
(一)、學校職責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制定相應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確有領導分管,有專人負責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種形式,經常性地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4、根據學校實際,盡可能地為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確保學生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5、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系,掌握學生上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情況。
(二)、家長職責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違章搭乘車輛;保證自己不向任何學生提供“五小”、“三無”車輛,不違規載運學生。
三、責任:
學校不重視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學生內出現交通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船舶,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
四、其他安全事項嚴格遵照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12號、6、25),由學校、學生、學生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履行相應義務,其他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目標:
(一)、學校、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上、下學校的路途無學生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以下簡稱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以下簡稱“三無”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船及違章搭乘車輛。
(二)、安全制度落實,隱患及時整改、不發生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職責:
(一)、學校職責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制定相應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確有領導分管,有專人負責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種形式,經常性地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4、根據學校實際,盡可能地為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確保學生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5、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系,掌握學生上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情況。
(二)、家長職責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違章搭乘車輛;保證自己不向任何學生提供“五小”、“三無”車輛,不違規載運學生。
三、責任:
學校不重視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學生內出現交通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船舶,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
四、其他安全事項嚴格遵照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12號),由學校、學生、學生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履行相應義務,其他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切實加強對交通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師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學校搭乘各類車輛上學、放學回家學生。
二、責任目標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將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擺到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從思想上、組織上、工作上切實加強領導,重視學生交通安全。
(二)學校根據需要在規定時間到重點路段安排部分老師協助交管部門維護學生的交通安全,及時發現學生中存在的違犯交通規則的現象,教育引導學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隱患。
(三)學校要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學內容,根據不同學段的學生接受能力確立教育目標和內容,請交管部門到學校為學生作交通安全報告,增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四)學校教育學生不乘坐超載車輛、無運營資格、農用和不符合營運要求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必須注重安全,盡量不乘摩托車,電瓶車。生乘坐車輛必須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確保出行安全。
(五)學校要及時了解學生的交通安全狀況,教育學生提醒家長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特別是騎自行車、電動車不走機動車道、不逆向行駛。
(六)機動車輛接送學生時要減速慢行。家長不得將車輛駛進家長止步線以內,原則上不得在校門前調頭,以免造成車輛擁堵,影響學生的安全。
(七)家長接受學生必須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4
為了切實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小學生發生交通事故,保障廣大中小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教育法》、《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安部、教育部、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__]94號、閩公綜[20__]117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教基廳[20__]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總體原則
依法管理,聯系實際,完善制度,分級落實,各司其責,強化督查,嚴明紀律,責任到人。
二、教育局職責
一是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與所轄學校簽訂的交通安全責任書,明確校長、園長(民辦學校法人代表)為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將各級各類學校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情況以及學校師生的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情況納入對學校考核的內容。
二是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條的規定,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正常教學計劃和家校聯系項目,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在校師生的交通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探索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動機制。
三是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加強師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特別是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切實加大檢查力度,對因工作措施不落實、交通安全隱患沒消除而導致校車、師生發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學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是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強化學生接送車輛的技術檢測和安全管理,嚴格審查各校自備或租用車輛的安全狀況和營運資質,嚴格審查各校聘請的校車駕駛員的駕駛資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文件規定嚴肅處理違法違規的各類學校及相關人員。
三、學校職責
一是切實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教育學生要拒絕乘坐“黑車”和超員車輛,乘坐符合要求的車輛時,一定要講公德,服從組織人員的指揮,嚴格遵守乘車規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在校師生的交通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共同預防學生交通事故的聯動機制。學校要經常對所有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
二是加強師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管理, 學校要確定專人負責管理,并由學校的保安、值勤教師或輔導員在上下學期間的校園門口維護交通秩序,形成小學生每天按路隊上下學的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小學生要佩戴反光小黃帽。中學要加強對學生特別是騎自行車的學生遵守交通法規的管理教育,對中學生違反交通法規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要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以及無牌無證、拼裝、報廢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及安全要求的車輛,不乘坐超員車輛。各校應指派專人對學生接送車輛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各中心小學應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經常組織人員對轄區學校(含民辦小學、幼兒園)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查驗,發現超載或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應當制止,不得放行,并根據長教政[20__]6號文件規定“首次責令整改,二次取證處罰,三次報警取締的處置原則”予以處置。
三是學校組織春游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并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四是切實完善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要按照客運車輛駕駛人的標準嚴格審查,凡用于接送中小學校(幼兒園)學生的車輛,必須強制為接送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坐險(承運人責任險),學校組織用車接送時,必須嚴格按照行駛證核定的人數乘坐,嚴禁超載,且有隨車監護人員(幼兒須有保育員)在車中監護,副駕駛座不準乘坐中小學生和幼兒。凡是不具備條件的地方一律停止由學校組織的統一接送。并做到以下幾點:
1、使用自有車輛做校車的學校要做到:
⑴嚴把駕駛員雇用關。除要求其具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從業資格證書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雇用:①實際安全駕齡不滿三年的;②在一個年審周期內扣分滿12分的;③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并負有責任的;④有違法犯罪記錄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員。
⑵要與校車駕駛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使駕駛員充分認識到,其責任重于泰山,學生安全高于一切的意識,堅決克服麻痹思想;要自覺地經常學習交通法規并嚴格遵守,做到安全禮讓,文明駕駛,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本著對學生及家長高度負責的精神,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讓學校和學生家長放心。
⑶嚴把車輛核載和安全性能關。杜絕使用拼裝車、報廢車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作為校車,嚴禁超員接送學生。
⑷保證車輛行駛安全。督促駕駛員參照營運車輛的日常維護工藝規范(附后),堅持每日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對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和維護(日趟檢),并做好檢視記錄。除按時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車輛年檢以外,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上線安全技術檢測,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做到車輛各部件時時安全有效,杜絕開病車上路。
2、租用專業客運單位的車輛做校車的學校,學校要負起監管責任:
⑴在與車輛所屬單位簽訂租用合同的同時,要與車輛所屬單位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闡明交通安全責任的重要,專業單位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交學校進行審查,學校不僅要審查預案,而且還要復印駕駛員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輛的行駛證,確定其確實達到校車管理的安全標準時,才能與其簽訂租車合同和交通安全責任書,如車輛所屬單位臨時更換駕駛員和車輛,也要寫明情況,在學校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更換。各校應及時將駕駛員的資質材料復印件上報教育局政教科。
⑵車輛所屬單位要負責車輛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車輛的安全行駛。車輛單位每月要向校方提供一次本月的車輛管理檔案,校方在審核檔案的基礎上提出建設性的意見,被審核的檔案時間以校方的簽字為準,未提供檔案的,校方要向其發出整改通知,整改通知下發后,未見整改的,校方有責任向我局提供相關信息。
⑶車輛所屬單位要負責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使之模范遵守交通法規,保證乘車學生的人身安全。其教育檔案同車輛日常保養檔案的監管形式等同。
3、由家長(單獨或聯合)雇用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責任由家長承擔,家長聯合雇用車輛的由組織者負總責,學校還負有監管責任。
⑴學校要建議家長,在雇用車輛和駕駛員時要符合校車使用的基本條件,其雇用車輛和駕駛員條件等同于雇傭專業單位的車輛和駕駛員的條件。學校在審核車輛行駛證復印件和駕駛員復印件的情況下,要求家長和車輛單位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并將有關情況統計上報教育局備案。
⑵學校要與乘坐此類車輛學生的家長(或監護人),簽訂詳細的專項安全協議書,明確安全責任,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校方有責任將審核車輛的情況向家長進行通報,通報形式也以書面通報和口頭通報為準,口頭通報將留有通報記錄,通報記錄也作為對校方進行交通安全評比的一項重要依據。
⑶學校要對乘坐此類車輛的學生進行登記造冊,并將與家長簽訂的專項安全協議書妥善留存備案。班主任每周都要對情況進行一次了解,發現有車輛超員等現象要及時向校領導反映,校領導要及時報市教育局或鄉鎮(街道)領導,聯系交管部門進行治理,也可以直接通過電話向公安交管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進行舉報,并配合有關部門予以取締。
4、學校自備或租用車輛作為接送學生校車的,要將校車及駕駛員情況報教育局及交巡警大隊備案。如有變化,應及時到教育局進行變更、報備,使用未報備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的,將追究學校責任。已經備案的校車如出現嚴重違法行為的,市教育局和所屬中心小學將下發整改通知單,兩次下發通知單未進行整改的,市教育局將取消其校車的使用權利,并協同公安交管部門進行嚴厲處罰,直至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四、其他事項
本責任書未提到的有關事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執行,各級各類學校完成本責任書的情況,將作為市教育局對學校日常檢查和年終考核的一個重要內容。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5
為了確保學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學校、社會、家長交通安全教育一體化網絡管理,增強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徹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特簽定本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常規管理,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牢固樹立學校安全工作無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時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強大家的責任感,切實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繼續加大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學校、班主任利用班隊會、黑板報等各種形式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雨、雪、霧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學生注意乘車安全,不在車內嬉戲打鬧、向外探頭伸臂等,聽從司機、乘務人員的管理,文明乘車,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
三、學生家長是學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責任人。要對學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視,要經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時時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識,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與學校、社會共同構筑起交通安全管理網絡,確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四、學生本人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遵守乘車紀律,時時注意交通安全。要聽從家長的教育,接受學校的教育,服從交管(或乘務)人員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時刻銘記在心、體現在行,來去平安。
五、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凡學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自負。
以上幾點,需各方面通力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保證學生的交通安全。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6
長崗小學地處軍二路邊,緊鄰合界高速出口。交通便利,安全隱患卻嚴重存在。為了確保學生的交通安全,依據道路交通法規,特制定學生道路交通規則,并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學生放學:中午以校,下午以班,整隊出門。以自然村莊編排路隊,每隊設路隊長兩名,路隊旗兩面。放學時,由教師護送學生從斑馬線處穿過公路。路上行走時,一律按路隊單排靠公路右邊路牙行走,不得插隊、搶先、推搡、橫穿公路等。
2、學生上學:一律靠道路右邊行走,需要橫穿公路的,必須在家門口(由家長護送)或從學校前的斑馬線穿過,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戲、追逐等。
3、接送學生的家長不得進入校園,使用的允許上路的各種交通工具必須停靠在大門主體道兩邊或公路邊,不得擠占主體道和斑馬線。
4、上學放學乘車的同學要求一律坐公交車,下車時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快速穿過公路。放學乘車的學生要隨同路隊穿過公路后站在公路邊以外等候,排隊上車。
5、不滿12周歲的學生,不允許騎自行車。騎自行車的學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搶行、不逆行,不占用機動車道,不騎車帶人。過路口、穿公路,要下車。確定安全后推車通過。在鄉村公路上騎車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賽車、不超速,確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雙休日、節假日出行亦應遵守上述規定。
7、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監管,共同培養學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為,確保你們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7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讓幼兒逐步掌握交通法規常識,從小提高他們的守法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形成社會、幼兒園、家庭教育一體化網絡管理,徹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特與家長簽訂本交通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幼兒園
1.充分利用圖片展、集中教育活動、游戲等各種形式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從小提高他們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防范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上、放學時段,派保衛干部和值班老師在園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經常與家長聯系,了解幼兒園外活動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幼兒。
二、家長
1.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以身作則教育子女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放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信號標志,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要經常教育幼兒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三無”車輛的危害性,從小培養子女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3.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車輛接送子女上、放學。
4.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幼兒的車輛。
5.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幼兒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幼兒園門口或進入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要護送幼兒上、放學并做好與幼兒園的交接工作。
三、家長是子女的監護人,對子女的園外安全負有完全責任,希望家長同志務必加強對子女教育和監督,全力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幼兒園和幼兒監護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班 班主任(簽字):
幼兒家長(簽字)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8
為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作為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我校地處村村通公路旁,車流量大,對學生上下學造成較大安全隱患。學校和家長應共同教育學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增強孩子
交通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特與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不準在公路及兩旁玩耍、游戲、騎車、滑滑板等。
二、家長方面: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規則,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車”來接送學生;不得一車接送多名學生或順車接送他人孩子,以免造成事故給你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雨雪天和暴雨天家長要安全接送學生上下學;如當天確實因天氣惡劣,家長可叫學生不到校上學,但應及時電話告之班主任,并做好請假手續。
5、家長要教育學生按時上下學后按時回家。不得在公路及兩旁逗留、玩耍、嬉戲、追逐。
6、家長不要讓未滿12歲的子女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不讓未滿16歲的孩子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更不允許孩子駕駛摩托車或其它機動車上路。
7、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家長認真填寫有關事項后留學校統一存檔保存。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松滋市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積極參加駕駛員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駕駛證按時進行年審。
四、加強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做到出車前、途中、收車后仔細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修理。車輛存在故障時,不得接送學生。車輛按時進行年審。及時購買交強險。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五“不”,即不酒后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超載;不在大霧、雪天路滑時出車。
六、對接送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七、如違反上述要求,出現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及機動車駕駛員各執一份。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辦法》等規定、規章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救生衣行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為落實好 “四級”(縣、鄉鎮、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四個”責任體系,規范我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特與村民委員會簽訂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管理范圍
本行政區域內使用的渡船、采石船、漁業船、自用船等各種類型船舶及渡口、碼頭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目標責任
1、村民委員會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務必做到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實”(即:機構、人員、經費、責任),村委會主任為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的干部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二責任人,船員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三責任人。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職責規定(試行)》和《綿陽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做好本轄區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公益性渡口建設的要求,重新落實船主,建立健全村民委員會和船主以及渡口、渡船、渡工的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村、船主三級安全責任,逐級簽訂水上交通安全責任書,把日常安全管理落實到具體的領導人、管船人員和船主、船員頭上。
3、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規章制度,定時召開有關領導和管理人員會議,及時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船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在轄區內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宣傳和對本轄區內的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4、搞好轄區渡口渡運安全管理,落實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額、定專人管理的渡口“五定”工作。
5、加強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監督管理。督促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各種證書證件,配齊有效的工具和救生設備,及時維修、保養船舶,確保船舶隨時處于適航狀態。設立渡口守則碑,勘劃載重線、警戒水位線、渡口封渡線。協助有關部門處理違章、違法行為和水上交通事故,嚴禁無證人員駕船,嚴禁帶病、安全設備不齊、證書證件不齊或失效的船舶從事客貨運輸,嚴禁船舶超載(超員)、冒大風、冒大霧、冒大浪和夜間冒險行駛,嚴禁人與車、人與大牲畜、人與危險品混載。堅決禁止貨船、漁業船舶和自用船舶非法從事客貨運輸。在“五一”、“十一”、“春運”、“汛期”、“逢場天”、重大集會、農忙、學生放學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間和大風、大霧等氣候惡劣時期要組織安排管船員加強轄區內水上交通現場檢查和秩序維護,重點時段要派人現場值班守護。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漁船管理工作。
7、按照“誰管理、誰負責、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落實籌集好船舶維修、更新改造和渡工工資等經費,做好船舶的維修和更新改造=救生設備添制、渡工工資保障等工作。
8、按照省政府“救生衣行動”的統一要求,保證轄區船舶必須按照乘客定額和船舶配員人數100%配備救生衣、100%配備救生浮具等安全設備,上船乘客和船員100%的穿著和使用的三個100%的落實,進一步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9、進一步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消除船舶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四個”責任體系。
10、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督促轄區內從事營業性運輸的船舶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11、經常對各類船舶進行安全檢查,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跟蹤落實,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必須落實嚴密的監控和補救措施,嚴防死守,確保全年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發生。
12、認真完成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依法交辦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獎懲辦法
鎮人民政府將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實施獎懲。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1
春運交通安全責任書
甲方: (下稱甲方)
乙方:浙K 車輛駕駛員 (下稱乙方)
X年春運自1月26日開始至3月7日結束,為期40天。為加強春運安全管理,落實春運安全責任,提高春運參與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減少交通事故隱患,確保春運工作安全、順利、圓滿完成。本公司特與參加春運的相關客運車輛駕駛員簽訂如下責任書:
1、甲方在春運前對參加春運的車輛開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檢查,做好春運交通安全工作。
2、乙方在2X年發生過特、重大交通事故并負有責任或本次記分周期交通違法行為:超速行駛50%的、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記分達到12分的駕駛人,不得參加春運。
3、春運期間未經公司聘用人員一律不準參加春運,已聘用的駕駛員必須參加交警部門組織的“春運集中安全教育”學習,沒有春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記錄卡的一律不得參加春運。
4、駕駛員必須遵紀守法,不準疲勞駕駛、開英雄車、酒后駕駛、超載、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
5、春運期間乙方要精心維護車輛,按時參加安全門例檢。保持車輛技術良好,記錄儀正常使用。
6、乙方在春運期間不履行責任的,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甲方要給予乙方處罰。
7、本責任書有效期為X年01月26日 至X年03月07日。
甲方(代表): 乙方:
X年1月15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切實加強對交通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師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學校搭乘各類車輛上學、放學回家學生。
二、責任目標
(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將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擺到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從思想上、組織上、工作上切實加強領導,重視學生交通安全。
(二)學校根據需要在規定時間到重點路段安排部分老師協助交管部門維護學生的交通安全,及時發現學生中存在的違犯交通規則的現象,教育引導學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隱患。
(三)學校要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學內容,根據不同學段的學生接受能力確立教育目標和內容,請交管部門到學校為學生作交通安全報告,增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四)學校教育學生不乘坐超載車輛、無運營資格、農用和不符合營運要求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必須注重安全,盡量不乘摩托車,電瓶車。生乘坐車輛必須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確保出行安全。
(五)學校要及時了解學生的交通安全狀況,教育學生提醒家長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特別是騎自行車、電動車不走機動車道、不逆向行駛。
(六)機動車輛接送學生時要減速慢行。家長不得將車輛駛進家長止步線以內,原則上不得在校門前調頭,以免造成車輛擁堵,影響學生的安全。
(七)家長接受學生必須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責任人:
日期:20_年_月_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加強公司車輛管理,明確車輛使用責任,確保行車安全,方便工作的開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車輛使用責任書:
一、車輛信息:
交接時間: 年 月 日 交接地點:
交接公里數: 上次保養日期 公里數 :
車輛附件:備用胎□、工具包□、鑰匙 把.
車輛證件: 行駛證□、交強險標貼□、交強險原件□、商業保險卡□、商業險保險原件□、年審標貼□、環保標貼□。
車輛狀況:外觀: 內飾: 空調:
二、責任區分:
1、使用車輛期間,由公司承擔該車的保險、年檢、保養等費用,以及因工作產生的加油、停車、過路等費用。
2、由于車輛檢查、保養不及時,造成車輛外部或者機械、設備故障或損壞的,修理保養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3、車輛外部和室內(貨箱)隨時保持清潔,完整,如有清潔維護不徹底,每次罰款100元。
三、用車期間,應承擔以下責任:
1.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愛惜車輛,因車輛保管、使用不善損壞的,按車輛評估公司評定價格和保險公司的理賠金額,車輛使用人承擔車輛的差額部分。
2.該車輛在使用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門確認事故責任,若是駕駛員責任給所使用車輛造成損害的(保險不能承擔及報銷的),由駕駛員承擔該損失;若是駕駛員責任給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保險不能承擔及報銷的)也應由駕駛員承擔。公司不承擔所有交通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
3.駕駛員不得將該車輛私自借給、租用或轉讓給他人。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外借的,報請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借,否則,一經發現,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負責全額賠償。
4.駕駛員必須正確使用并及時保養、審驗車輛,如因使用不當或保養不及時及審驗不及時導致車輛不能投入正常使用,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費用。
5.駕駛員必須檢查保險日期,年審日期,保養公里數/日期等相關用車信息,提前按時間進行處理相關工作。
6.公司收回或調換駕駛員使用的車輛時,駕駛員必須全部交還車輛及車輛相關的附件。
7.用車期間,因駕駛員原因致使他人或自身人身、財產等受損害的,其賠償責任由駕駛員承擔。
8.用車期間,所有違章由駕駛員自行解決。在年審前或交回車輛前,駕駛員必須全部處理完畢違章記錄。否則從工資中加倍扣減因違章罰款的金額。
四、駕駛員必須妥善保護或保存好車輛及車輛相關的行駛證原件,保險卡原件,環保標志,交強險標志,年審標識,等車輛所有車輛附件,丟失或損壞由駕駛員負責賠償或補辦。
五、有如下情況公司將收回此車的使用權,同時此責任書自動失效。
1.駕駛員離職,不再擔任公司的工作職務,駕駛員將主動放棄車輛的使用權。
2.駕駛員不愛惜車輛,或使用不當,造成車輛損壞。
3.除以上收回車輛的條件外,公司可不提前通知駕駛員的情況下,隨時可收回車輛。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備存。
七、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__X
____年__月__日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了進一步加強家校溝通,強化管理、落實責任,切實做好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工作,提高學生家長對學生交通安全監護責任意識,保障學生上下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我校與您簽訂如下交通安全工作責任狀。
1、家長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交通規則,熟悉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具備一定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掌握在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
2、家長為學生上下學租用的車輛,必須符合以下條件:車輛必須經交警部門檢驗合格,并具有交通部門核發的營運手續;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家長要與租車單位及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狀。
3、家長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4、家長不得使用農用車、拖拉機、三輪車和無牌、無證等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
5、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拖拉機、三輪車和無牌、無證、無營運手續、載運化學物品、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不乘坐安全狀況差、超員超載車輛,乘車時不坐在副駕駛位置;
6、根據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在交通干道騎自行車上下學;學生不得騎摩托車、電動車上下學;家長用摩托車、電動車接送學生,要為學生佩戴頭盔。不使用自有機動車輛捎帶其他學生,以免因交通事故發生糾紛。
7、家長要及時檢查學生自行車的安全狀況,教育學生騎自行車時,不攀附機動車輛、雙手撒把、互相追逐、瘋鬧、吃東西、帶人、逆向行駛、侵占機動車道或超速行駛等。
8、學生步行上下學的,家長要教育學生不進入機動車道,不橫穿公路、追逐瘋鬧。學生因上晚自習等原因需在晚間回家的,路經行人稀少或無照明的路段時,家長應安全接應或囑咐學生結伴而行。
9、家長要履行學生上下學路上的交通安全的監護責任。教育學生不能與陌生人接觸,學生放學,家長因故不能接學生,要及時與班主任或學校聯系,防止孩子被陌生人接走;如學生在正常放學時間未回家,家長應及時與學校聯系并落實學生的去向。乘坐標準校車上下學的,學生家長要敦促學生按時到指定的乘車站點乘車,放學下車后要按時回家,對于低年級學生,家長要接送學生上下車。
10、家長使用機動車接送學生上下學,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在學校劃定的區域停放車輛,不要將車輛停放在校園門口,避免阻礙交通、不便于學生疏散。
11、遇暴雨、臺風、雪等惡劣天氣,學校采取臨時性放假時,家長要到校接學生,保障學生離校回家的交通安全。
12、家長要與公安、學校等部門加強溝通,對學生的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建議,對違章接送學生的車輛及不法行為進行舉報。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與家長各執一份,共同恪守。
學校(章):
校長簽字: 家長簽字蓋章: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5
為了靠實工作責任,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切實加強“五整頓”、“三加強”工作,解決機動車輛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套牌車輛、報廢車輛違法上路運營,農用車違法拉人載客等問題,提高“五小”車輛的掛牌辦證納管率。
2、開展專項整治,解決農用車輛拉人載客,黑車非駕、酒后駕駛、超速超載、違法行駛、非法營運等問題,達到車輛合法行駛、安全營運。
3、加強路面及街道管理,解決在公路及街道上打場曬糧、堆放雜物、亂停亂擺車輛、亂設商業攤點等違法占道經營問題,達到道路暢通無障礙。
4、對全鎮范圍內的各類企業、學校、路段、橋涵、河道、民用住宅等存在的一切不安全隱患要進行徹底的排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二、職責任務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派出所主抓、相關部門聯動、鎮村組聯動、全社會參與”的機制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村委會:①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村主任第一責任人的職能作用,村與組、組與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靠實安全監管責任;②集中對各類機動車輛和駕駛員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造冊登記,督促完善相關手續;③開展群防群治,對重點路段劃段包干,逐村組、逐路段、靠實責任、包干到人;④及時組織勞力修復水毀路段,清理占道的柴草、糞土等雜物,確保路面平整暢通,下大雪后組織群眾清掃村組主干道路積雪。⑤舉辦農用車輛駕駛員培訓班,提高駕駛員的駕駛技能,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
2、派出所、司法所:①在鎮政府的統一安排下,配合縣上有關部門加強國、省、鎮道路的監管,進一步落實事故多發點段的治理措施;②抽組人員全天上路巡查,依法打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③加強駕駛員培訓教育和車輛證照審驗檢查,有效提高法律法規知曉率和駕駛員持證率。
3、農機管理站:①集中開展農機安全檢查,糾正農機違章作業;②加強農機安全宣傳教育;③認真做好農用車、出租車及各類車輛的清理統計、安全培訓工作;④加強農機具的審驗工作。
4、中學、教育辦:做好各級各類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采取一切安全措施,創建交通安全文明學校,提高師生對交通法律法規的知曉率,確保校園周邊安全和師生交通安全。
5、工商所:配合公安交警部門,規劃出租車停車區,徹底解決車輛亂停亂擺、占道行駛和亂設經營攤點等問題。
6、衛生院:堅持以人為本理念,健全完善重特大交通事故快速搶救機制,嚴格按照重特大交通事故緊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及時有效地救治事故傷殘人員,把事故死亡率降到最低限度。
7、文化廣播站:對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全方位、多層面宣傳,及時向上報信息,并堅持逢集日廣播或巡回宣傳,營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圍。
三、責任追究
1、實行道路交通安全一票否決制度。凡因預防事故措施落實不力,工作嚴重失職,釀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
2、嚴格落實“四長”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鎮長、村主任(單位負責人)、村民小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對因人為因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而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及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和事故倒查制度,徹底調查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依法嚴肅追究處理。
6、衛生院:堅持以人為本理念,健全完善重特大交通事故快速搶救機制,嚴格按照重特大交通事故緊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及時有效地救治事故傷殘人員,把事故死亡率降到最低限度。
7、文化廣播站:對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全方位、多層面宣傳,及時向上報信息,并堅持逢集日廣播或巡回宣傳,營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圍。
三、責任追究
1、實行道路交通安全一票否決制度。凡因預防事故措施落實不力,工作嚴重失職,釀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
2、嚴格落實“四長”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鎮長、村主任(單位負責人)、村民小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對因人為因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而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及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和事故倒查制度,徹底調查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依法嚴肅追究處理。
小學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6
為了貫徹《交通安全法》,切實搞好我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車主交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一、所有車輛必須手續齊全,手續不齊全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二、駕駛員必須駕駛證明齊全,準駕的車輛不能無證駕駛、違章操作。
三、客車、大貨車、農用車、摩托車不準超載、超重,不能客貨混裝,違章載人。
四、嚴禁未經年審、年審不合格或已報廢的車輛在公路上行駛。
五、嚴禁駕駛員酒后駕車。
六、駕駛車輛必須注意安全,嚴禁超速行駛。
以上管理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必須嚴格執行,若有違反,將由管理機關按照《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鄉政府和車主各執一份。
__鄉人民政府車主(或駕駛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