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學就業保障協議書(通用3篇)
新生入學就業保障協議書 篇1
甲方:x職業學院
乙方:
為貫徹“以人為本”的辦學思想,確保合格畢業生充分就業,經協商,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就業保障協議書》。
一、根據xx省x計收費字〔〕號文件及xx省物價局x價費字〔〕號文件,甲方向乙方收取就業指導費x元人民幣(含就業指導、檔案管理、推薦上崗、跟蹤服務等)。
二、甲方在就業安置方面實行優生優薦的原則,對在校期間品學兼優的學生,優先推薦就業。
三、甲方為乙方負責聯系推薦用人單位,辦理就業介紹以及簽約手續,提供法律咨詢。
四、對報讀我校統招專業專業的學生,畢業各科成績合格,甲方優先推薦安排,并安置實習期間月薪在x元以上的工作崗位。
五、畢業成績合格取得國家承認本科學歷(專本套讀)畢業生,由甲方聯系用人單位,辦理就業介紹,并安置實習期間月薪在x元/月以上的工作崗位。
六、乙方修業期滿,經考核、考試思想品德和學科成績合格,甲方履行推薦就業的義務。
七、如乙方在校期間不思進取,嚴重違紀且屢教不改,或一學年內有四門課程考試不及格,甲方不予保障就業。
八、在甲方推薦就業后,如乙方因故改變就業意向,要求另行自擇職業,甲方應予同意。甲方推薦的就業崗位,乙方三次不服從,甲方不再負推薦責任。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x職業學院乙方(入學新生):
年月日年月日
新生入學就業保障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家長)
為了適應目前經濟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在加強教學管理的同時,著力于建立通暢的就業渠道,在學生與企業之間建立起一座溝通的橋梁,解除學生及家長(以下簡稱乙方)對就業的后顧之憂,使我校畢業生能夠順利就業,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具備以下條件的學生,學校保證其就業
1.身體健康,肝功能正常,無高度近視,身高不低于_________CM(女)和_________CM(男),身體無殘疾;
2.年齡滿_________周歲以上,有戶口本,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審檢證等《勞動法》要求之證明或證件;
3.全部學習科目經考試合格;
4.在校未受到嚴重處分(記過及記過以上),無違法行為;
5.自費參加甲方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鑒定”,獲得資格證書;
6.交清各項費用(含就業費)。
二、具備以下條件的學校優先安排就業
1.學生會、團委會、班干部;
2.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及各類活動獲獎學生。
三、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就業安排,并提供_________個月的跟蹤服務,乙方如因不正當理由而被廠方辭退的(乙方自身原因或有違廠規的除外),甲方再提供_________次就業機會。
四、乙方在跟蹤服務期間,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甲方應盡快協同當地勞動部門解決。
五、對具備以上條件的畢業生,學校如在其畢業后_________個月內沒有進行安排,則從第_________個月起在_________年內付給乙方每月_________元作為生活補貼。如乙方不服從推薦_________次或自行擇業的,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
六、如乙方未具備第一條的六個條款中的任一要素或對甲方有所隱瞞的,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不必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不付退款責任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到乙方畢業后_________年內有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新生入學就業保障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1、甲方根據國家關于中等專業學生的標準,招收乙方為 屆 專業的學生,學制三年。
2、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三年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包括補考成績)合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并交清各項費用,甲方安排乙方到委托培養單位(根據需要可適當變動)就業上崗。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并定期對乙方進行成績測驗和各項指標的考核。
(2) 乙方在學習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紀行為進行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3) 乙方修業期滿,各科成績合格,在一年內必須安排乙方到委托培養單位就業上崗。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后,甲方必須跟蹤服務一年。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努力學習,積極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
(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校紀校規,服從甲方的管理。
(3) 乙方在學習期間,享受甲方其他中專學生同等的權利。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工作期間,如因工作不滿意,可向甲方提出變更工作崗位的要求,甲方應盡量向就業單位協調解決;若乙方自行辭職,甲方可拒絕再安置。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予安置。
(1) 所修科目成績不合格,未取得中專畢業證者,或在學習期間,嚴重違反紀校規,受到記過以上處分者。
(2) 乙方在學習期間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造成身體殘疾和有痼疾者。
(3) 應交費用未交齊者。
(4) 學習期間,中途退學和轉學者。
(5) 本人不要求甲方安置者。
6、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至乙方到單位就業一年后終止。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裁決。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
乙 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