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施工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修路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葛占濤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標志、標識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標識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迅速報告甲方,所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修路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和責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礦山安全法》規定,部門在承包工程合同的基礎上,為明確安全生產管理和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共同遵守的協議。
一、乙方的管理和責任
1、乙方為承包工程的責任方,對所有承攬的作業項目的生產安全負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及上級有關部門和甲方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
3、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嚴禁違章操作,杜絕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的發生。
4、乙方在礦石開采作業期間嚴格實施安全生產制度,杜絕發生火災、觸電、爆破、車輛、機械傷害、高空墜落等一切事故。
5、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安全員(名單上報甲方),具體負責日常安全生產工作,檢查事故隱患,督促作業人員遵章守紀,文明施工。
6、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建立安全臺帳及事故報告制度、編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四不傷害”防范措施。
7、乙方所錄用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勞動部門和相關法律的規定。
8、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用。
9、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統一調度和指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方可上崗。
10、生產現場的管理
a、乙方必須提供給作業人員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b、乙方在礦石開采時,應具備良好的作業工具,在危險的區域及有關設施、設備上要做好安全警示標志。
c、乙方的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高處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穿軟底鞋,并檢查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等是否有缺陷。
d、要安排專人每天對開采現場的邊坡、平臺等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的浮石、險土,以免在開采作業時由于坍塌、落石等引發安全事故。
e、乙方必須保證作業場地的整潔有序及安全通道的暢通,及時收回邊角料、廢土、雜物等,不得在開采現場放置、堆放其它與生產無關的物件。
f、乙方要加強對作業人員職業道德的教育,嚴禁在開采現場大小便。
g、生產作業區及生活區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用和損壞。
h、嚴禁夜間、雨雪天進行開采作業,下班后必須將大型設備撤離開采區域。
i、乙方必須在作業區內設置安全警示牌,危險區域拉警戒帶,平臺邊緣2米內嚴禁站人。
j、禁止人員在邊坡腳下、平臺底部避雨和乘涼。
k、現場安全員應按照甲方安全科的要求每天做到時刻檢查巡視,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向工程負責人和甲方安全科報告。安全員在工人上班前先到先檢,下班后做到先檢后下。
l、爆破作業由甲方統一管理,爆破必須提前一天經過甲方審批;嚴禁私自購買、領用、使用民爆物品。
二、乙方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對乙方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2、有權要求甲方對乙方生產技術,安全作業方面的指導。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水、電等生活條件。
4、對甲方不具備安全作業條件的環境,有權拒絕作業。
5、對甲方不合理的生產組織安排,有權提出異議并進行協商。
三、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及執行情況。
2、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勞動防護用品的配置情況,對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有權禁止使用。
3、有權對乙方自帶工具、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工具、設備有權禁止使用。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預押安全生產保證金_______萬元,目的是杜絕“三違”的發生,該保證金的違章處罰剩余部分在停止合同后歸還給乙方。
5、對乙方嚴重違章行為,不服從管理等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責令停業整改,甚至解除合同清除出礦。
6、甲方有權制止乙方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有權對乙方承包工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隱患限令整改,并根據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作出相應的經濟處罰。
四、雙方特別約定
1、乙方在生產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法規制度,乙方人員在施工場地發生傷亡工傷事故,費用由乙方獨自承擔。
2、如因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等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導致甲方停產停業整頓、罰款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如乙方在施工作業時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給甲方作業人員造成傷亡等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施工作業時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給甲方和周邊造成財產損失,由乙方照價賠償,性質嚴重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政策執行。
六、本協議與承包合同一起并用,并與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各條款由甲方安全部負責解釋。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存壹份。
九、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修路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確保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的進行,保證施工現場內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確保施工升降機安全使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制度,以確保安全生產,制定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制定的《安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嚴格遵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甲乙雙方均有對各自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的義務。
3、安排的升降機操作工必須持有北京市建委核發的有效證件。
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中的規定,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為出發點。當甲乙雙方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但一切問題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京建施字(20__)368號文《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
2、甲方必須根據設備租賃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設備規格型號,提供足夠設備安裝的作業場地,并保證運輸道路的暢通,以確保設備安裝工作的安全正常運行。
3、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設備基礎圖、按圖施工、不得擅自改動乙方的安裝方案。
4、甲方提供的安裝設備基礎,應滿足乙方設備安裝方案中各項要求和合格基礎。
5、甲方有權對升降機操作工監督檢查,如有違章,甲方有處罰的權利。
6、甲方對乙方的設備有檢查、監督權。對設備存在問題和安全隱患,有權下發《事故隱患通知單》的有關條款。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京建施字(20__)368號文《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
2、乙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機,必須經北京市區技術監督局檢驗合格的設備。
3、在設備安裝,調試等工作完成后,乙方檢查人員必須出具填寫好的檢查驗收資料,交甲方及時存檔,并且每月對施工升降機檢查的報審表交甲方安全科。
4、乙方負責對施工升降機的維修保養、安全檢查工作,確保施工升降機安全運行。
5、因機械質量問題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