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勞務服務合同(精選3篇)
學校勞務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加強用工管理,保障臨時工的合法權益和學院的利益,根據《玉溪師范學院錄聘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的辦法》(試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第一條 勞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壹年。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 崗位工作。(具體工作任務等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工資待遇:
1。根據《玉溪師范學院錄聘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的辦法》(試行)中不占編制合同制人員工資標準相應條款,乙方在勞務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完成當月工作任務的下月發放。
2。按相關規定為乙方交納意外傷害保險及其它單項保險(具體險種)。
第四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管理教育,檢查督促乙方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宣傳國家法令、法規和介紹甲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相關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與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及職業道德教育。
2、按時支付乙方的報酬,按規定代扣意外傷害保險及其它單項保險。
(三)乙方權利:
1、乙方對甲方在勞務合同和崗位責任外的其他不合理要求可提出意見,必要時有權拒絕操作。
(四)乙方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3。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團結協作、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完成崗位工作任務。
第五條、解除勞務合同
1。乙方不服從安排或不勝任崗位工作;
2。違反規章制度,工作出現過錯、事故,給甲方造損失和影響的;
3。多次遲到、串崗、溜崗,連續曠工二天以上的;
4。有弄虛作假、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賭博和觸犯法律行為的;
5。甲乙雙方因特殊原因提出,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務合同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規定和違反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責任比例追究乙方必要賠償,若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同時根據學院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必要的紀律外分,直至解除本勞務合同。
2。甲方違約或侵害乙方權益,并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提出賠嘗要求。
3。乙方因違紀、拒聘等無法履行勞務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終止勞務合同的,對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給予經濟賠償。
第七條、有關事宜:
1、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期滿自行終止。若需要雙方協商可續簽勞務合同。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于________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______ (地點)簽訂,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學院存檔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學校勞務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甲方后勤勞務服務工作,乙方為甲方提供后勤勞務保障的有償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勞務服務承包合同:
第二章 承包合同內容
第二條 乙方有償為甲方提供后勤勞務服務(包括甲方縣支行及網點的后勤勞務服務)。
第三條 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的范圍及內容。
(一)負責提供甲方業務及公務所需用車駕駛勞務服務。
(二)負責提供甲方所需門衛、清潔衛生勞務服務。
(三)負責提供甲方所需炊事勞務服務。
(四)負責提供甲方所需業務憑證傳遞勞務服務。
(五)負責提供甲方所需電能線路維護及勤雜工勞務服務。
(六)負責提供甲方所需其他后勤保障的勞務服務。
第三章 服務費用和結算方式
第四條 勞務承包費用標準
根據甲方后勤服務所需勞務人員及工作量,甲方每年支付給乙方勞務服務承包費(以實際結算為準,詳見甲方提供的費用清單),勞務服務承包費用含:勞務人員工資、單位承擔的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保險金【按實際數計算】、乙方的服務管理費【管理費每人每月按100元計算】。工傷保險金每年初一次性甲方給乙方付清,新增人員甲方給乙方一次性支付勞務中介費每人100元。
第五條 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每月的10日前(節假日順延)將按月收取服務承包費用的稅務發票提供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和費用清單后,在10日之內將當月的服務承包費用全額支付給乙方(節假日順延)。
(二)甲方給乙方支付的服務承包費以轉賬方式劃入乙方帳戶。
(三)本承包合同簽定生效后,甲方從20xx年1月份起按合同規定和要求給乙方支付服務承包費用。
第四章 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和保證:
(一)乙方的組織機構是依法設立和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和相關法律責任。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經營許可證和有關部門及簽證機關批準從事勞務的資質證明文件。
(三)乙方具備與承擔勞務服務相關責任的資質和賠付能力。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有權對乙方提供的勞務服務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隨
(二)為進行后勤服務的勞務工提供安全生產和工作的場所(不含食宿在內),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用品(退出服務時完好歸還工具),維護和保障勞務工的合法權益。
(三)按照本服務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給乙方支付后勤服務承包費用。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 乙方對危及勞務人員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有權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并要求甲方立即糾正。
(二) 乙方的勞務人員對甲方違反安全要求和規定的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勞務工有權拒絕執行和向乙方反應情況,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糾改意見,甲方不進行糾改的,乙方可向有關部門反應情況,直至終結合同。
(三) 乙方的勞務人員因工作不負責任或違規操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務工當事人要負責經濟賠償責任,乙方協助處理。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甲方有權退回勞務工和要求勞務工給予相應賠償。
(四) 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與指派到甲方服務的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雇傭關系,全面負責協調與勞務工的勞動爭議,依法維護甲方和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五) 勞務工在甲方提供的崗位工作期間發生傷、病、殘、亡等事故的處理,由乙方與甲方參照《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
及社會醫療保險等有關規定協商妥善處理。
(六) 乙方要給在甲方提供服務工作的勞務人員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金(向甲方提供繳納憑證復印件)。
(七) 乙方指派的勞務人員要愛護甲方提供的勞動工具和工作所需的設備,按規定對勞動工具和設備進行保養維護,對因不愛惜和違規操作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勞務工當事人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 勞務工在甲方服務期間發生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者有違法行為和問題的,甲方有權隨時將該勞務工退回乙方,對此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二) 勞務工失職和違規操作造成身體傷殘的,一切責任由勞務工自負。
(三) 勞務工是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雇傭關系的,發生勞動爭議后是勞務人員與乙方之間的爭議,應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因勞動爭議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和勞務工承包。
(四) 勞務工在甲方上班工作期間因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公民人身安全被受傷致殘的,由甲乙方雙方共同負責協調處理好有關事宜,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 勞務工在甲方上班工作期間無失職和違規操作行為而發生意外事故被受傷致殘的,由乙方出面按《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全權負責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甲方積極配合。
(六) 勞務工在崗位工作期間以外發生的傷亡事故,均由勞務工自負,與甲乙雙方無關。
(七) 甲方應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乙方勞務服務承包費用,如逾期未支付勞務服務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當月支付勞務服
(八) 在甲乙雙方服務承包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如遇機構撤銷、企業改制裁員等不可抗力的情況,甲方需要將勞務工退回乙方的,從甲方退回之月起(當月照支付)按實際退回人數每人多支付給乙方一個月的服務承包費用(按總費用的人均費用標準計算)。
第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書面協議)之前,不得將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及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行使和履行。若任何一方違約轉讓,本勞務合同立即終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轉讓方承擔。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xx年一月一日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承包合同經甲方雙方加蓋公章,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生效后,甲方雙方要自覺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都要經過雙方平等協商達成書面意見,任何一方單方面的變更和解除合同都是無效的。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不論哪一方出現致使本承包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情況時,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的書面《解除勞務服務承包合同書》,甲乙雙方加蓋公章,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期滿后即行終止,甲方若需
要乙方繼續提供勞務服務時,雙方在本承包合同期滿時重新簽訂勞務服務承包合同。若終止勞務服務承包合同,終止方應提前30日內告知對方,提醒對方做好有關方面的準備工作,若未提前告知對方,此勞務服務承包合同順延一個月。
第七章 甲乙雙方爭議的解決
第十六條 因本勞務服務承包合同內容的履行所引起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著和解的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服務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公證機關或鑒證部門留存二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學校勞務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公司
法定地址:
乙方:
國籍:
住址:
護照/身份證號碼:
鑒于乙方是下列中的第 類人員,甲方擬聘用乙方為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信守:
A、已辦理退休手續;
B、已辦理內退手續;
C、已辦理協議離崗手續,并且協議尚未到期;
D、有學籍的在校學生;
E、與第三人已經簽署合法的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一條 定義和釋義
以下名詞除本合同條款另有解釋和約定外具有以下定義和釋義:
1.1 本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于上述時間和地點達成的本《勞務服務合同》;
1.2 專項勞務服務:是指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專項勞務服務;
1.3 第三人:本合同簽約雙方之外的任何自然人、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及組織。
第二條 服務內容、質量標準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的內容為: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的詳細內容、質量標準以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的資質
3.1 乙方應受過良好的教育或專業培訓具有提供甲方所需勞務的資質。
第四條 勞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按照第 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勞務報酬:
1、乙方的勞務報酬按每小時 元人民幣計收,甲方于每月 號前以現金形式向乙方依法支付上一個月的累積報酬。或者;
2、乙方的勞務報酬按批次計收,甲方于乙方完成該次勞務后的 日內以現金形式依法支付。
4.2 乙方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4.3乙方提供專項勞務有瑕疵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利直接在給乙方的報酬中抵扣。
第五條 合同期限
5.1 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乙方義務
乙方保證依據本合同及附件如期向甲方提供勞務并交付成果。 因乙方提供勞務導致甲方面臨第三人權利追索、被提起仲裁或訴訟及產生任何糾紛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甲方處理上述事宜
第七條 甲方義務
7.2 甲方不得強令乙方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勞務配備必要的配套設施、設備及環境,并保證該設備、設施、環境的安全。
7.3 甲方應依法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報酬。
7.4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 乙方的聲明和保證
8.1 乙方沒有任何傳染性疾病且身體健康適宜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勞務。
8.2 乙方沒有違反刑事法律的記錄 乙方已經知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部內容。
8.3 乙方提供的勞務沒有侵犯他人法律權利且沒有使用權屬有爭議的財產、技術、權利。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和保證
9.1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單位具有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勞務協議的權限。
9.2 甲方所需勞務不具有任何非法目的。
第十條 非合伙、雇傭關系
10.1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簽訂而成為甲方的合伙人。
10.2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簽訂而成為甲方員工。
10.3 乙方的人事檔案由乙方或與乙方具有合法勞動關系的第三人保管,乙方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等由乙方或與乙方具有合法勞動關系的第
三人繳納。乙方不具有且不能宣稱具有甲方員工的身份。
第十一條 保密
11.1 甲乙雙方都有互相保守所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11.2 泄露對方商業秘密的,受害方有權利要求泄密方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2.1 合同到期日前經協商一致可提前變更、解除合同。
12.2 乙方提供的勞務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不經預告而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2.3 如乙方面臨刑事或治安的追訴、制裁及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的甲方可不經預告而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2.4 乙方不能或預計不能提供勞務連續達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和乙方簽訂的勞務合同。
12.5 乙方罹患疾病繼續提供勞務將嚴重危及其自身健康或甲方員工身心健康的雙方均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2.6 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環境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經乙方提出意見后拒不消除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續簽
13.1 本合同到期日前 日內,雙方可協商續簽勞務合同。
13.2 合同到期后雙方未能續簽勞務合同的原勞務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四條 責任的承擔及免除
14.1 甲方無故遲延支付乙方報酬的按遲延支付總額的日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4.2 合同簽訂后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約定的勞務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4.3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及環境存在安全隱患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4.4 乙方提供的勞務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甲方的要求給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4.5 因一方的過錯導致對方向第三人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的責任承擔方有權向過錯方進行追償。
14.6 任何一方均無需向對方承擔在勞務的提供過程中非因自己的過錯產生的事故、損害的補償、賠償責任。
14.7 由乙方自行承擔勞務提供過程中發生的無過錯責任。
14.8 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或證明導致簽署本合同的,本合同無效,并由乙方承擔因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爭端的解決
15.1 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選擇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5.2 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北京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時的仲裁規則。
15.3 仲裁為終局仲裁,一經生效對雙方均產生約束力。
第十六條 附則
16.1 本合同自雙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
16.2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為不可分割的整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