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樂器買賣合同(通用3篇)
學校樂器買賣合同 篇1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經長興縣教育局批準,由教育局招投標分中心對小學進行單一來源采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樂器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
1、樂器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價款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按現行的國家標準執行。
第三條 驗收
1、驗收方式:甲方在乙方交貨時當場驗收;
2、甲方應對樂器名稱、產地、商標或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顏色、數量予以當場驗收。
3、對質量有異議的,雙方委托國家相關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第四條 交付方式
乙方在xx年 10月 26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長興縣夾浦鎮鼎甲橋中心小學
第五條 搬運費用
搬運費用由 乙 方承擔。
第六條 支付方式
乙方交貨后,經甲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的100%。
第七條 售后服務
1、自開具銷售憑證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書所規定的工期,準時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拖延一天,乙方須按總工程費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罰金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本合同書所規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款項,否則,每拖延一天,甲方須按總工程費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罰金給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誤,屬于免責條件;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縣教育局招投標中心 壹 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學校樂器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標的、數量、價款等:
商品名稱
農藥類別
農藥類別農藥登記證號
牌號、商標
計量單位
數量
數量
總金額
二、質量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因農藥質量對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四、買賣雙方現場對農藥交付、驗收。
五、買賣雙方對農藥抽樣封存的約定:_________。
六、結算方式:□貨款已付。貨款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出賣人應向買受人開具銷售憑證。
七、農藥不符合質量標準或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買受人有權要求換貨、退貨。
八、買受人應按所買農藥標簽注明的用途、使用技術和方法在有效期內使用農藥。
九、雙方在上述條款履行中,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按本合同總價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因農藥質量出現問題,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其他爭議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合同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一年之后。
出賣人: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買受人: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學校樂器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家具名稱、數量、價款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家具保修期為 月,在保修期內出現家具質量問題,由出賣人在 天內修理好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
第四條 定做家具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第五條 交貨時間: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第九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名稱(章): 買受人姓名(章):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