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3篇)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學校
乙方:……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小賣部管理,使學校食堂、小賣部達到衛生、安全、高質、微利的原則,保障師生生活正常進行,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條例及國務院《學生衛生工作條例》等,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協定如下管理條例。
學校食堂、小賣部承包人應嚴格執行落實,如有違反此協議內容,應自覺接受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應負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一、食品安全管理
1、食堂、小賣部建立定點采購食品制,對米、面、油、調味品實行定點采購,并索取相關證據。違者罰款500至1000元。
2、承包人堅持自產自銷原則,嚴禁銷售校外無證食品,違者罰款100元。
3、不采購、不加工、不制作、不銷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及“三無”產品,違者每次罰款500至1000元。
4、違反《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經相關衛生部門裁定),除沒收非法所得外,處以1萬至2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5、肉類清理后應做到無血、無毛、無污,魚類處理后應做到無鰓、無鱗、無內臟,活禽宰殺后應做到放血完全、去毛、去內臟,清洗干凈,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6、蔬菜類按“一檢二洗三泡四切”的順序操作,做到無泥沙,無雜草,無枯葉,無老莖,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7、面食無焦糊、酸咸等現象,米飯軟硬適中,不夾生,無砂粒,一處不合要求罰款10元。
8、食品要充分加熱,肉類要煮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剩飯剩菜不得出售,否則每次處以50元罰款。
9、在食品制作中,要認真仔細,食品中不準帶入不該帶入的物品,比如頭發絲、草、蟲子等,否則每次處以10元罰款。
10、不準銷售經營范圍以外和規定不讓出售的食品,違者處以500至1000元罰款。
11、不準在規定時間、地點以外經營,違者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二、衛生管理
1、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食品夾,不準直接用手拿食品出售,否則每人次罰款10元。
2、炊事員上班時穿整潔的工作服,戴干凈的工作帽、口罩,并把工作服扣子扣好,一處不合要求罰款5元。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頭發裹進帽中,一處不合要求罰款5元。
3、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不準隨地吐痰,不在工作間吸煙。男不留長發胡須,女不染指甲,不帶手外飾,不穿拖鞋上班,便后要洗手,違者每人次罰款5元。
4、每餐營業結束,調料要加蓋,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掃干凈,并處理好剩菜,一處不合要求罰款10元。
5、炊具設備要保持整齊、清潔,工具、用具做到不銹不霉,加工臺面清潔,抹布干凈,一處不合要求處以10元罰款。
6、餐具衛生實行四過關,即“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檢查不合要求的,每次罰款100元。
7、倉庫物品要分類擺放整齊,糧食要隔墻離地放在糧架上,蔬菜要放在菜架上,各種物品不能直接落地,一處不合格以10元罰款。
8、加工下來的廢棄物要及時打掃,并于開飯前清運。加工切配結束后,要把地面、加工臺、工具、容器清掃洗刷干凈,一處不合要求的.罰款10元。
9、殘渣剩飯嚴禁倒入排水管道,否則每次罰款50元。
10、垃圾要入池,爐灰要堆放到指定地點,違者罰款10元。
11、食堂對所轄的地面、墻壁、門窗、售飯臺、水池、玻璃、桌凳、碗櫥、門前等衛生區衛生負責,檢查一處不合格的每次罰50元。若上級參觀、檢查有不合格的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三、其它方面
1、承包人及所有工人在工作中出現意外傷害,責任自負,與學校無關。
2、不準酗酒鬧事,違者罰款200元。
3、食堂要愛護使用公物,人為損害的除照價賠償外,罰款20至1000元;污染公共設施的,故意破壞公物,罰當事人500元至1000元。
4、未經校方同意,不準轉包、分包。擅自轉包的,校方有權解除合同,責令停業,且承包費不退;擅自分包的,視為違紀行為,處以承包費20%的罰款。
5、由于人為因素停餐,每停一餐,罰款200元,直到開業為止。
6、在衛生防疫、質量監督部門抽檢活動中,凡是不合衛生或質量要求的,每次罰款200元。
7、在學校的重大活動中(如期末考試等),承包人必須無條件服從學校安排,否則處以500元的罰款。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二0**年*月**日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甲方(總承包方):____________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分 包 方):
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航站樓項目部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機場新建T3A航站樓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國際機場
按照《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和地方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和建筑施工行業管理標準、規范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的消防安全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權責
1、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
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生產宗旨,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實施國家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消防安全的標準規范,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落實總包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辦法,施工現場的所有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確保本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杜絕火災事故。
根據總分包合同約定,按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配齊消防設施,各種移動式消防器材要有固定的擺放位置,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設明顯標志;設立消防器材棚(箱),設專人維護保養,按照使用要求,按期更換藥劑,做好鉛封;器材實行掛牌制,載明配發日期,藥劑更換日期,負責人,以便進行檢查。
2、甲方的責任
(1)、建立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甲方作為工程總承包單位,對整個施工現場行使消防安全管理權,制定企業的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動火審批流程,落實消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周組織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并形成會議紀要。遇有特殊情況時,隨時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可以與安全生產例會合并召開)
(3)、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每周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與每周安全檢查同時進行),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單,并進行獎罰;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項,并在整改反饋單上簽署意見。對乙方施工工序中的明火作業、砂輪切割機切割作業和現場違章吸煙等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動火。
(4)、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對乙方進場工人進行公司級(項目級)安全教育的同時,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術、知識的培訓。
(5)、項目部技術負責人須組織編寫對防水作業等重要分項或重點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技術交底,并負責向分包單位交底的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同時督促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分包單位向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交底。必要時,可直接進行交底。交底人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時間。
(6)、負責建立項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資料;負責編制施工現場總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對分包隊伍違章動火、現場違章吸煙人員,有制止權、下達整改通知權、罰款權、停工權和直至清退出現場權。
(8)、有讓分包隊伍按照規定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的權利。
(9)、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臨時設施、消防安全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和驗收,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項目管理規定的設施、器材有權要求拆除、更換。
(10)、指導、協助乙方做好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火災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對救火有功單位和個人由甲方獎勵1000-10000元。
3、乙方的責任
(1)、杜絕火災事故,對本單位的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__)進行管理。
(2)、乙方必須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消防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動火審批規程;乙方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責任到人。
(3)、隊伍進場前,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齊持有效證件的特種作業人員,嚴禁無證操作;隊伍進場后,調出和調進人員要事先向甲方通報。
(4)、把甲方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到作業面的施工人員,交底人要簽字,被交底人,每一個人都要簽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簽上時間。
(5)、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每天進行安全巡查,發現重大火災隱患,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參加甲方組織的周檢查和緊急情況下的安全檢查,負責對甲方整改通知單上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時間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6)、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負責組織對工人進行班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技術和知識培訓,提高員工保養和使用消防設施的能力,適應撲救初期火災的需要。
(7)、負責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制本單位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并組織進行演練。
(8)、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消防管理制度,參加工地消防領導機構,出席甲方組織的安全例會,認真貫徹會議做出的決定,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現場消防工作責任目標,管理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9)、對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做好維護保養工作,認真履行登記制度,確保消防設施、器材無丟失、無挪用、無埋壓、無損壞,隨時保持良好的狀態。損壞消防器材、設施,除賠償損失外,對當事人處罰款1000元罰款。
(10)、乙方動火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一切明火作業和砂輪切割機切割作業前必須到甲方安全部門備案,并辦理動火證,動火時必須按規定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配備滅火器材,安排看火人員。證件不全或不按規定執行,罰款500元。
(11)、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需設專庫存放,責專人看管,庫房內嚴禁通電和住人,在使用過程中,作業現場必須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12)、除專設吸煙室、辦公室、宿舍外,所有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嚴禁在施工現場和倉庫吸煙,如發現每人次罰款200元。吸煙室、辦公室、宿舍吸煙的煙頭必須入缸,嚴禁亂扔煙頭。
(13)、施工現場和辦公區、生活區、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熱的快、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嚴禁使用碘鎢燈取暖、加熱烘烤易燃易爆品,一經發現罰款200元。
(14)、防水作業按作業面積 1只/15㎡配備滅火器,防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面四周必須派專人監護,作業完后監護時間不得少于6小時,施工前必須到甲方施工安全部門備案。當防水作業面四周距明火作業點小于10米或與明火作業形成交叉作業時,嚴禁進行防水施工;必須施工時應上報甲方進行協調。
(15)、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組織人員救火,及時搶救傷員,并同時報告現場項目管理人員,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二、事故處理
1、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等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由總包安排向有關方面報告。總包和分包一起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現場整改小組和事故善后小組。事故調查組,要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現場整改小組,要立即對現場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組織人員對查出的所有隱患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然后報當地安全主管部門前來驗收。善后小組負責對傷亡家屬的接待、商談有關賠償等事宜。
2、事故責任清楚,雙方意見一致的,由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及上述規定的責任方對事故全面負責。
3、雙方對事故責任意見不一致的,協商解決。
4、雙方協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門對事故的處理意見辦理:屬于誰的責任就由誰負責;雙方都有責任時,各負其應負的責任。
三、 需要說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達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立即確認簽收,并立即執行且按時完成達到要求,不簽收或不執行或不能按時完成,則每延遲一天罰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災事故,除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外,乙方還應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納叁--貳拾萬元罰金。
3、上述罰款甲方可以從乙方任何應得的款項中扣除,若當乙方任何應得的款項不足罰款時,將視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債務,甲方保留隨時追討該到期債務的權利。對乙方違規的處罰只要事實存在不一定必須征得乙方確認,甲方的處罰即可生效。
四、 其他
1、獎罰除按上述條款執行外,另按國家、行業管理部門和總包企業制定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達并簽字,由甲方財務負責收款并出具收款單;獎勵,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建議,甲方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后,由乙方據此到甲方財務取款,獎勵的標準:按《中建八局安全生產和環境管理獎罰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2、乙方對甲方的處罰有異議時,可書面向甲方項目經理提出復議;對項目經理的決定仍然有異議時,可向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書面申請復議。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3、本協議適用范圍
(1)、人員:甲乙雙方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
(2)、區域:工程地點圍墻以內,大門處門外邊3米以內;
(3)、時間:自本協議書簽字起至總包書面通知分包隊伍退場的第三天止。
6、 上述未盡事宜,國家、地方和行業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2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護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一系列標準規程,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湖北省、武漢市地方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特鑒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第一條 分包基本情況
1.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2.分包內容(范圍):
3.工期:
工程項目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 —— 月 —— 日。
第二條 雙方共同遵守的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湖北省、武漢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和規定。
2、甲方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干部,應有安全操作規程。
3、根據工程項目內容和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史國保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及其它工作; 甲方指派 周五兵 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及施工過程;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4、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錄、制度和法規。
第三條 甲方的負責和義務
1.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宣傳、貫徹企業和上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制度與規定。
2.各級安全部門和人員對安全實行監督檢查。遇有重大危險隱患有權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對違章者、事故責任者有處罰權。
3.公司各級工程管理部門,對不服從安全管理或連續發生事故的分包單位,有權終止勞務合同,其損失由分包單位負責。
4.負責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盲目施工和損失安全設施的進行教育或處罰,直至清退。
第四條 乙方的負責和義務
1.乙方在簽訂安全協議后,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并向 江岸 區(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2.乙方應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證明和前三年因工傷亡事故記錄的安全資質證明資料。
3.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或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上設專職安全員至少1人,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4.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5.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6.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周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7.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8.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__)要求正確用電。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電源正確使用,且應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TN—S)的規定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三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
9.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并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10.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的指揮,乙方有權拒絕。
11.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2.進場人員須符合用工條件及總包方使用要求,所報人員名冊應與實際相符,不得擅自更換。人員需調換時,應提前通知總包方,經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嚴禁私招亂雇。
1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并依據作業環境進行有針對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14.服從總包方管理,對違章和隱患問題接受經濟處罰,按時交納罰金,并根據問題的具體情況采取整改措施。
15.對總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權拒絕,在危及人生及設備安全時,有權采取停工措施,要求總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條件和安全措施。
第五條 安全管理交底
1、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托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檢查、指導,雙方應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2、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分包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在施工過程中,乙方需要甲方派員協助施工,應向甲方提交申請報告,經甲方批準后派員協助,乙方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后,才能允其上崗,并對安全負責。
3、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均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實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部門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人值班。
5、貫徹“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以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擅自方負責。
6、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施工作業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施工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由施工方負責。甲方應協助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積極協助處理突發事故和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條 安全事故處理
1.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按事故調查組的責任認定進行處理。屬分包責任或工人違章操作等非總包方原因所發生的事故,均由分包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及對其傷者和家屬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
2.分包方發生傷亡事故后,不分負責屬于哪一方,其傷者的具體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負責安排和處理。
3.發生死亡、重傷事故,無論其責任屬于哪一方,均由總包單位統一報告。
第七條 爭議
在本協議執行期內,若發生爭議或糾紛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在工程所在地勞動管理部門申請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直至最高人民法院。
第八條 其它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損失。
甲方代表: 簽字( 蓋章 ) 乙方代表: 簽字(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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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