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店鋪營業轉讓合同(精選3篇)
沿街店鋪營業轉讓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條件如下:
一、轉讓標的
甲方愿將獨資設立,坐落 路 號的 店鋪,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本店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1、店鋪全部器具,存貨作價人民幣 萬元。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并分別標明價格。
2、上列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付現金。
3、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 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唯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的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付款辦法
于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 萬元;其余款于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點交日期及地點
雙方訂定 年 月 日為點交日期,并定于餐飲店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特約事項
1、本店清點移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的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并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清點移交前所積欠一切稅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2、店鋪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雷同。甲方應協同乙方辦理店鋪變更登記手續,不得借故推辭。
3、店鋪現承租坐落 市 路 號的租憑權,由甲方讓與乙方,并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 年,與乙方另行換立足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違約處罰
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是乙方違約,愿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是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他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合同書人: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沿街店鋪營業轉讓合同 篇2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供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九龍步行街F 9#正在營業中的“宗華茶樓”整體轉租給乙方經營使用,乙方仍可使用“字體茶樓”店名經營
二、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應付給甲方房屋裝修、本年度剩余租金及現有所有經營用具,茶品等款計陸萬叁仟元(63000)人民幣,并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不承擔甲方遺留的任何債務費用。
三、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須將原合同文本,各類營業執照及房屋裝修合同、購置物品憑證等所有票據資料交給乙方。
四、本合同簽訂生效后,房屋原有設施的保護、修繕責任及出現一切責任問題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押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沿街店鋪營業轉讓合同 篇3
為了加快經濟體制改革步伐,充分調企業和職工的經營積極性;開創商業工作的新局面,經公司(甲方)與營業廳(乙方)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經營責任制形式
營業廳實行崗位責任制,營業廳對柜組,柜組對個人實行層層承包。
二、經營承包原則
國家所有、集體經營、資金付費、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三、公司對營業廳核定
1.年 月 日起生效,定期_________年,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承包期內遇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處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
2.本承包書一式二份,公司、營業廳各一份,經雙方簽定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