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衛生行業兼職合同(精選3篇)
醫療衛生行業兼職合同 篇1
醫療衛生行業兼職合同
甲方: 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所(通訊地址): 住所(通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鑒于乙方為不具備建立雙方的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年。
本協議于年月日生效,至 年月
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要求和安排,擔任職務,并保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具體勞務內容和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參加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務安排的培訓、學習,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提供勞務。
乙方提供勞務期間,應當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的業務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乙方出現任何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均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
第四條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按每筆業務給乙方結算勞務報酬傭金,標準為:
第七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自行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乙方服務的項目合同終止或提前終止的;
3、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4、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5、 因本協議簽署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的,需提前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前,乙方應在日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乙方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均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各方)一致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尾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在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 章):
法人代表: 當事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醫療衛生行業兼職合同 篇2
甲方:(聘方)乙方:
一、聘用期:從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合同期滿,雙方可以辦理續簽事宜。
二、報酬: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報酬300元,在每月財務報表完成后支付。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安排財務會計工作,分配與財務有關的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4、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履行會計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奎屯喜農樂農資有限責任公司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5、遵守奎屯喜農樂農資有限責任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6、在履行會計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不得從事有損于公司聲譽的活動,嚴禁泄漏公司的秘密和有關財務數據;
7、自行承擔人身安全責任。
五、其它
1、雙方有任何一方不滿意時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須提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2、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3、因國家政策或上級政策發生變化時。
4、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并辦理完業務交接手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醫療衛生行業兼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0月 1日至 20xx年9月 30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為兼職電工,全權處理甲方企業范圍內電路系統的維修、維護及相關業務
2、甲方因生產需要隨時電話通知乙方前來工作,乙方若無特別理由不得拒絕。如乙方幾天不在家,應電話通知甲方,甲方則另作安排。
3、乙方在行使職責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人、財、物應達到要求,乙方工作質量應達到行業要求。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乙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受甲方考勤,不受甲方時間約束。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調遣。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工資以月結算,最遲不超過三個月結算一次。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法規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