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精選20篇)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1
賣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種、數量、價款(可另附表)
品種
性別
數量
(頭)
規 格
(公斤/頭)
單 價
(元/公斤)
單 價
(元/頭)
金 額
(元)
供 種
期 限
公
母
公
母
合計金額:
備注:甲乙雙方按實際情況選擇計量單位。
第二條 質量標準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支付方式
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___項執行:
(一)即時結清。
(二)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乙方每批提貨時須付訖所提該批種豬的金額,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一)甲方將種豬送到___________,運輸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二)乙方到________________提貨,運輸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延遲供種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乙方_______元的違約金。
(二)乙方逾期提貨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________元的違約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延遲一日,應支付甲方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其他約定 。
第七條 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上海市生豬業行業協會調解;或選擇下列第_______項方式解決:
1.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2
房屋買賣協議書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 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房屋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
二、該房成交價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付清購房款后,甲方正式將房屋交付乙方。
四、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五、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由甲方提供過戶的相關證件并無條件幫助乙方將土地使用證、房產證過戶到乙方名上,一切費用均由 方承擔。
六、甲方應保證房屋在協議簽訂之前不拖欠任何費用,并且房屋不得有損壞,否則甲方須負責修復。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年月 日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3
賣方:簽訂地點:
買方:簽訂時間: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
線材符合GB1499.1-20X標準,圓鋼符合GB1499.1-20X標準,螺紋鋼符合GB1499.2-20X標準。
二、時間
三、交(提)貨地點、方法:
買方指定地點(即項目)交貨。若買方未完全履行支付價款或其他義務的,本合同項下貨物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采取汽車運輸方式,買方購買鋼筋的單價已包含汽車運輸的費用,裝卸費、雜費等由買方自理。貨交買方指定材料員后損毀、滅失的風險由買方承當。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成捆成件。
六、驗收標準、方法:
盤圓、盤螺過磅,直條理論記重,并由雙方在交貨單或欠款憑據上簽字確認。
七、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附材質證明書。
八、結算方法及期限:
1、買方應付貨款應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給賣方。 2、付款方式:
每批貨到買方指定地點且經買方指定材料員驗收后,買方需在XX個月內付清所欠賣方所有貨款。從貨交買方指定材料員之日起XX個月內期間,買方按所收貨物的總噸數X元/每噸/每月向賣方支付欠款利息(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若超過上述期限買方仍不能付清貨款的,買方除支付欠款利息外,還應再按XX元/每天/每噸的標準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買方所欠賣方貨款累積總額不得超過人民幣X萬元,否則賣方可拒絕繼續發貨、解除本合同且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向賣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事項:
1、買方所承建項目在市場同等價格、同等條件下,必須由賣方獨家供應,否則買方應按其向第三方采購金額的10%向賣方只付違約金。
2、若買方無故拒收貨物的,除由此產生的運雜費、裝卸費由買方承擔外,買方還應賠償賣方所受的損失。
十一、如因鋼材質量不達標,賣方負責包退包換,運雜費由賣方自理。
十二、買方指定簽收材料員:以(身份證號碼為:,聯系電話:)在賣方交貨單或欠款憑據上簽收的數量和金額為雙方結算的依據。買方指定材料員簽收的交貨單或欠款憑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諾買方指定材料員出具的交貨單或欠款憑據上記載的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交貨單或欠款憑據上記載的內容為準。
十三、本合同一試四份,賣方執一份,買方執三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四、違約責任: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4
【案情介紹】
XX年3月8日,桂林某商廈為答謝廣大女性的厚愛,舉辦了特定化妝品的試用買賣活動。活動期間,所有女性可以憑證件試用特定品牌的化妝品,試用期間無須支付任何費用。同日,林女士選用了一套適合于自己皮膚的化妝品,并與該商廈簽訂了一份合同。合同規定:林女士所選用的化妝品價值800元,試用期屆滿時如若同意購買應向商廈支付價款,不同意購買則應歸還本商廈,無須支付任何費用。試用期為20天,自交付化妝品的次日起算。林女士將自己的工作證押在了商廈。3月27日,商廈職工向林女士打電話詢問其是否購買,并告知如若購買應在29日前付款,林女士只是說化妝品很適合自己的皮膚,對于是否購買未作任何表示。4月1日,林女士收到賬單一份,商廈要求林女士前去付款。林女士認為自己并未表示要購買該化妝品,商廈要求前去付款實在是無稽之談,簡直是強買強賣,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商廈多次向林女士催要貨款,均遭拒絕,無奈商廈向法院起訴了林女士。
【審理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林女士與某商廈簽訂的合同屬于試用買賣合同,合同的試用期為20天。根據《合同法》第171條的規定,林女士在試用期內有權決定是否購買該化妝品,而林女士在試用期屆滿時未作是否購買的表示,應當視為購買。因此,商廈要求其付款的行為應受法律保護,法院遂判決林女士向某商廈支付化妝品款800元。
【評析】
本案主要涉及試用買賣的效力問題。
試用買賣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由買受人試驗或檢驗標的物,以買受人認可標的物為條件的買賣。試用買賣實際上是一種附條件的'買賣,即只有在買受人經過一定期限內使用并承認購買后,合同才生效。在本案中,林女士與某商廈約定,林女士試用價值800元的化妝品,試用期為20天,試用期屆滿時如若同意購買應向商廈支付價款,不同意購買則應歸還本商廈,無須支付任何費用。所以,林女士與某商廈簽訂的合同屬于試用買賣合同。
試用買賣合同有兩個重要特征:一是出賣人與買受人之間約定有一個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使用標的物是無償的;二是買受人在試用期內試用后,不管是否滿意,都有權拒絕購買而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試用買賣合同的效力在于:出賣人應將標的物交給買受人試用,買受人應當接受并妥善保管、使用標的物,并應于試用期屆滿之前作出是否同意購買的決定。在試用買賣合同中,以買受人認可標的物為合同生效的條件,在買受人表示認可標的物之前,買賣合同未生效;只有在買受人認可標的物后,買賣合同才生效。這種認可,完全以買受人自己真實的意愿為標準,不受其他條件的限制。
就本案而言,林女士與商廈之間的試用買賣合同的試用期為“自交付化妝品的次日起20天”,林女士有權在商廈交付化妝品20天內決定是否購買。但是,林女士在試用期內沒有作出反應,后經商廈工作人員通知購買也未拒絕。《合同法》第171條規定:“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因此,應當視為林女士購買該化妝品,林女士與商廈簽訂的買賣合同發生效力,林女士應當承擔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的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商廈要求林女士付款并沒有侵犯其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9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但這不能適用于已生效后的試用買賣合同。試用買賣合同中的買方選擇權僅限于合同生效前,在合同生效后,則不再存在這種選擇權,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義務。在本案中,試用期限屆滿后林女士未退還化妝品,根據法律規定視為購買該化妝品,買賣合同生效,其應當承擔支付價款的義務。因此,商廈要求林女士付款,并不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確立的立法宗旨。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5
賣方:買方: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20xx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標的物明細:
序號
1、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質量標準:符合國標GB/T6728—20xx、
2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2、1合同價款:人民幣小寫:元。大寫:人民幣:、
2、2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之時起48小時內支付合同總額的100%,若逾期未付,買方應按本合同第8、1條的約定承擔違約金,同時賣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賣方損失的,買方還應賠償;
b)訂貨需在本合同簽訂后一個工作日內提前支付合同總額的30%,剩余價款應提前于交貨時間前48小時內一次性付清(即在年月日前付清),否則賣方有權拒絕向買方交付貨物,由此造成交貨時間延誤的,賣方不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買方應按本合同第8、1條8、2條的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c)合同簽訂之后,貨到交貨地點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買方以電匯形式支付合同總額的100%、
d)合同簽訂后24小時內付全款,款到發貨。
3、3上述款項應當直接向賣方公司指定銀行賬戶或財務人員支付,除此之外的支付形式視為買方未支付合同價款,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買方承擔。
3交貨時間、交(提)貨方式、要求及地點:
3、1貨物交付(提取)時間:20xx年10月6日(包括當日)前。
3、2交(提)貨方式:按(a)執行。
a)賣方或賣方委托第三方送貨至買方指定地點,運費由買方方承擔,由買方以現金方式按300元/噸以磅重結算支付給承運方司機。具體送貨地址為:因買方未及時、足額向承運方司機支付運費等原因導致承運方司機拒絕向其交付貨物,或買方逾期卸貨造成承運方損失等情況在內的一切后果及責任與賣方無關,由買方自行承擔。
b)買方或買方委托的第三方到賣方工廠提取,運費由買方承擔。賣方工廠具體地址為:四川省廣漢市南興鎮東崗村南興工業集中園、
根據本協議具體條款的約定,在交(提)貨前需要買方先行付清相應款項的,在相應貨款未到賣方賬戶前,賣方有權拒絕向買方進行貨物交付,由此造成貨物逾期交付的,一切責任由買方自行承擔,同時買方還應按照本協議8、1條8、2條的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4、3貨物損毀、滅失的風險自賣方將貨物交買方或賣方貨交承運人、買方委托的第三方(包括買方委托提取貨物的第三方)之時起轉移。
4運輸方法、費用負擔和運輸要求:
4、1運輸方式:按(a)執行。a)公路;b)鐵路;
5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
5、1賣方應保證提供的貨物是符合國家相應的要求,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在各個方面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要求。
5、2貨物質量問題:買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一周內書面通知賣方,賣方在接到買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予與答復。買方收到貨之日起7日內未告知驗貨情況,視為貨物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標準。如產品質量問題系由賣方的原因造成,則由賣方承擔買方由此產生的維修或更換費用;如經核實該問題非賣方原因造成,則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概由買方承擔,造成賣方損失的,買方應予賠償。
6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應采取書面形式;買賣雙方任意一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向守約方支付與本合同金額相等的違約金,同時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予賠償。
7違約責任:
7、1買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合同款項,如果買方違反約定,沒有按時支付相應款項和費用,每逾期一日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5‰違約金;賣方同時享有對貨物的留置權(留置權的行使參照本協議第8、2條的約定進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買方逾期付款在3日及以上的,賣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在先款后貨的情形下買方已支付的貨款不予退還,在先貨后款的情形下買方應向賣方退還賣方已交付的貨物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同時買方應另行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并賠償賣方的一切損失。
8、2買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取或接收貨物。如逾期未提取或接收貨物,以及因
買方原因致使賣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暫不予向買方交付貨物的,買方除按照未提取貨
物所對應價款的30%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外,買方同時應按1元/噸·天向賣方
支付場地占用費;超出10日仍未提貨或貨物仍保存在賣方處的,對于未提的貨物,
賣方有權以包括變賣在內的方式進行處置,所得金額用于抵扣買方尚未支付的包括
合同款、場地占用費、運輸費、違約金、賠償金在內各種款項,不足部分賣方有權
向買方追償。
8、3賣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期交付產品,如果賣方違反約定,沒有按時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總金額3‰違約金。
8、4其他、
8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雙方本著相互諒解的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失敗,可向賣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所稱的賣方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追索損失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因買方違約導致賣方向第三方承擔責任及賣方商譽下降的損失等。
2、買方向賣方支付的款項用于抵償全部違約金、賠償金后才可作為貨款使用。
3、本合同一式4份,買方執2份,賣方執2份,自雙方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6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顏色:
產地:型號:
發動機號碼:(拓印粘貼)
底盤號碼:(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萬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筆車款和其余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萬元,三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萬元;其余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第一買賣。(本文來自于范-文-先-生-網)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并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7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賣方)、乙(買方)、丙(中介)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訂立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完成其他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該條是合同的目的。由委托出售方、買受方、中介方三方簽署。保證三方權利義務明晰,有助于中介的陽光操作。
注意:三方當事人必須使用與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一致的姓名(名稱)。
第一條標的基本情況及價款
▲該條內容是對房屋基本狀況的描述。其中所有權人、共有人、房屋座落、丘號、產權證號、建筑面積、土地證號、房屋來源的填寫內容須與產權證與土地使用證所載一致。其中要注意在權證上不列名的共有狀況。如夫妻共有,房改房中的家庭共有。受托方應要求委托人如實提供情況,并取得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條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_______________以上房產,并代辦_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轉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撥付)。
2、乙方委托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以上房產,并代辦______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產權證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貸款⑤抵押登記⑥土地使用證)。
▲代辦事宜可以選擇。可選其中的一部分或全眩買賣雙方應從其從其各自利益角度出發,將需委托的事項選擇清楚。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保證出售的房屋權屬真實,并符合國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且房屋財產的共有人對出售此房屋無異議。
2、協助乙方辦理該房地產的交易過戶手續,提供相應證件資料。
3、按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交付日期,騰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應交付給乙方的附屬設施及原裝修。
4、在房屋交付前,負責戶口遷出,結清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用。
5、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傭金和代辦費。
▲該條是法律責任所在。當事人必須知曉違背上述條款,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1、須將其所有房屋真實情況如實告知受托人,尤其是有瑕疵的情況(含權利瑕疵與房屋本身的瑕疵),如是否有查封等情況,所以應慎重對待。2、尤其是提供資料應真實。3、是按原先約定的房屋狀況交付。4、戶口應及時遷出,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用最好在交易手續辦結前一次結清,以避免日后再有糾紛。5、傭金和代辦費以合同約定的數額和時間交付。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按照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據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代辦事項,按時支付傭金和代辦費用。
3、根據委托事項,乙方應于__________前將各類資料備齊交予丙方,同時將由丙方代繳的____________ (①契稅②交易服務費③抵押管理費④他項權證費)等約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將與乙方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1、2款為乙方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第3款備齊資料的時間乙方必須明確承諾。需代繳的費用也須根據需要選擇清楚,并將總額填寫正確。丙方在接受費用時務必開具收據或收條,據此可與最后結算的憑據相對應。
第五條丙方的義務
1、認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項,親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辦的各項服務。
2、丙方派______________經紀人負責該房產的居間活動,在委托期限內辦理所委托的事項。
3、根據專業知識及工作經驗,丙方將所了解的標的情況如實告知委托人,及時將委托事項辦理的進展情況向委托人通報。
4、對委托人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委托人。
6、出示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及收取相關費用的依據。
▲該條1是首先要求受托人必須親自完成受托事項。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各方協商一致不得轉委托。2是中介公司須委派具有合法的經紀人身份的本公司員工負責該委托事項。3是受托人應將自己所了解的有關標的狀況及辦理狀況如實告知雙方當事人,尤其不得隱瞞已知的房屋瑕疵。4是受托人對在中介過程中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個人情況與資料負有保密義務。5是在處理受托事務中所經手的委托人的財產,應及時移交相關委托人。6是受托人應在其經營場所公示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并嚴格按標準收取費用。
第六條房款的支付與轉付
甲、乙方商議,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據房地產買賣契約中房款支付的時間及方式,雙方自行辦理房款的支付。
(二)雙方若將房款的轉付交予丙方,則丙方將按下列方式進行操作:
1、乙方在簽定房地產買賣契約之日,將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給丙方保存。
2、乙方在簽定房地產買賣契約及本合同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_____________(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交給丙方保存。
3、甲乙雙方在完成_______________(①交易過戶簽字后 ②乙方領取產權證后)____________日內,丙方按售房款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轉付給甲方。
4、待銀行放貸后或乙方補足購房款后,雙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續,且甲方結清房屋交付前的水、電、氣、有線電視、電話、物管等費后三日內,丙方將余款一次性轉付給甲方。
(三)三方約定:
▲該條是付款方式的約定。其(一)是雙方自行結清,與受托人無關。其(二)是由受托人轉交。對該方式的'四步驟可逐項按步驟選擇,即受托人先收取定金、首付款(或全部房款),再轉付首批房款(含定金),手續辦完后轉付余款。所有的空格須填寫明確。尤其注意在錢款的往來中,每筆均須有交付的書面手續。尤其要注意,定金作為合同的擔保,有定金罰則可適用。定金比例不可過高。其三是三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方式。三方可自行約定,但須明確,并可操作。
第七條房屋交付
1、甲方應在乙方領取產權證后________ 天內或于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騰空房屋,并書面通知乙方、丙方辦理交付的具體時間。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書面通知后,不按期對該房屋辦理驗收的,則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參加房屋的交付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移交房屋及附屬設施并保留原裝潢,甲、乙方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丙方見證簽字。
▲這是委托人交付義務的規定。所有時間必須明確填寫。建議乙、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時,及時辦理交接驗收。受托人在交接單上見證時,一定要全面審看。如有出入,則及時更正。否則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傭金、代辦費支付標準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和代辦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計算,向丙方支付傭金和代辦費:
1、按該房地產售房款_____%,具體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辦事項支付代辦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二) 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委托事項,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計算,向丙方支付傭金和代辦費:
1、按該房地產售房款_____%,具體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代辦產權證費___________元、代辦土地證費___________元、代辦抵押貸款和他項權證費_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上述費用,甲、乙方應于___________前支付給丙方。
(三) 丙方根據合同約定收取傭金和代辦費,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關費用,但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
▲該條為受托人收費的約定。甲、乙方按規定或交易習慣支付傭金。按交易習慣,可以收取一方,也可按規定收取雙方的。(一)為兩種方式選一確定。如沒有即劃去。(二)為選1或1、2同選,但須注意的是所有的收費須列明。尤其注意在錢款的往來中,每筆均須有交付的書面手續。(三)是未促成合同的,所收取的費用是為促成交易而不可避免的必要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 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與他人串通,損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隱瞞,提高委托標的利差;
4、其它過失影響甲、乙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傭金和代辦費的;
5、其他造成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 三方商定,上述違約行為方,選擇下列第_________條約定的金額作為違約金分別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1、約定違約金為___________元。
2、按標的額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本條違約責任規定明確。三方都須共同遵守。違約金支付以約定為準。兩種方式可選擇其一,但須約定清楚。但須
提示的是,如果買賣雙方已選擇適用了定金罰則,那么買賣雙方就不可同時再適用違約金。但與中介公司之間如無定金約定,可適用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該條對糾紛的解決提供了工商管理部門調解的解決渠道。除此而外,也可選擇,但只能選其中之一。如選1項,須明確指定某仲裁委員會,如選擇南京市仲裁委員會。須注意的是如果選擇了仲裁,則當事人放棄了向法院起訴的司法救濟的權利。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如有內容變更或未盡事項,經三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補充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協議因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因此,須三方當事人簽章。簽署日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丙方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____份。
▲該條約定當事人簽章后生效。如有一方不簽章,則不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編號: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執業經紀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執業經紀人資格證書號:
住址:住址:聯系電話:
二零 年 月 日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8
合同編號: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或具體數量依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約定。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裝方式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2)乙方代運;(3)甲方自提自運;(4)依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約定;
2.,或依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約定。
3.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的訂單約定 。
4、包裝方式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或依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約定。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付款方式: 。 貨幣結算方式: 。 利息承擔方式: 。 收到相應貨款后三日內乙方應開出17%的增值稅發票給甲方。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數量的驗收方法:設備到達目的地后,甲乙雙方的代表應到現場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對設備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經雙方代表確認屬乙方責任后,由乙方處理解決。
如不能當場進行清點檢驗,甲方應在開箱檢驗前5天通知乙方開箱檢驗日期,乙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如檢驗時,乙方人員未按時到場,甲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構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如甲方未通知乙方而自行開箱或每批設備到達現場后2個月內甲方仍不開箱檢驗的,視為乙方提供的產品數量符合合同約定。2.質量的驗收方法:甲方應在貨物數量驗收完畢后十五日內進行質量驗收;
質量驗收以雙方約定的技術指標為準。
時間:;驗收標準 ;
3.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供方原因(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
符合合同中規定的數量時,應做好記錄,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甲方向乙方提出 修理或更換或索賠的依據;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甲方承擔;
性能驗收由甲方負責,乙方參加。性能驗收試驗完畢,每套合同設備達到本合同約定的 技術指標后,甲方應在7天內簽署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建陽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雙方委托權威的第三方 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驗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收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數量、型號、規格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訂單 之約定,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異議并妥善封存貨物,由乙方在 天內處理;如甲方當場未 對貨物數量、型號、規格提出異議,則視為貨物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訂單之約定。
2、如果甲方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訂單之約定,應一面妥為保管, 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約定驗收時間之日起過 一個月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質量符合約定。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天 內負責處理。
第九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違約金視為違約的
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低于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的,乙方可要求增加。
2.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甲方應按逾期提貨部 分貨款向乙方按 的比例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
管、保養的費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應就延期付款部分按的比例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
違約金。 同時,乙方有權中止交付尚未交付給甲方的貨物,直至甲方付清貨款及違約金時 止。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貨物的
①乙方同意給予甲方天的逾期拒絕接受貨物的免責期,在此期限內甲方不承擔任
何責任。
②若甲方在上述免責期內仍未接收貨物,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并向乙方支付 拒絕接收貨物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5.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而對乙方的送貨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 的損失。
第十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則甲方 仍應按產品原約定價格付款;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 換,并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
①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天的逾期交貨免責期,在此期限內乙方不承擔任何逾期交貨
責任。
②若乙方在上述免責期內仍未交貨,則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向甲方按 的比例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③乙方逾期交貨的,甲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并拒絕收貨。
4.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應按實際交貨期計算付款時間。
第十一條 貨物滅失風險的責任劃分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擔;因甲方的 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 的風險;乙方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貨物交由承運人時起由甲方 承擔;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 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轉移及終止
1.本合同內容的任何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最終以書面方式簽字確認后 方為有效。
2.合同任何一方欲做本合同項下所設定權利、義務之概括轉移或部分轉移,均需提前 10天通知另一方并經其書面同意,否則,任何一方單獨轉移行為視為無效。
3.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所設定義務,致使本合同所設目的無法全 部或部分實現,另一方有權終止未履行完畢的合同部分且不承擔終止合同給對方造成的損 失,同時繼續有權以本合同違約責任之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 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及時通知的義務而造成對方損失擴大的,應承擔就此而產生的擴 大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其它。
(本條除下述條款外還可以約定特殊購銷合同的特殊條款,例如海關結轉規定等)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 責任后10天內,按約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簽訂地為 。
本合同項下的訂單簽訂為提高效率可采用傳真方式,傳真件有效期為訂單簽訂之日起
30天,甲、乙雙方應每30天核對一次訂單并互寄訂單原件,訂單傳真件失效后,訂單效力 應以訂單原件為準。
本合同項下訂單應以如下方式編號:訂單號=本合同標號+訂單簽訂日期+訂單兩位序號 構成。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 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
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買方(甲方):(公章)賣方(乙方):(公章)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9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區路155弄25號。
因被答辯人(原告)混凝土有限公司訴答辯人(被告)建設有限公司(20xx)×民二(商)初字第1645號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答辯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答辯人的名稱已于20xx年5月日由建設有限公司變更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有限公司的企業已經不復存在。眾所周知,訴訟主體應以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被答辯人以變更前的名稱起訴,顯屬主體錯誤。附:企業(企業集團)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轉載于: m 書 業 網:解除買賣合同的答辯狀)(均為復印件)各一份。
二、經20xx年10月12日對帳(《混凝土結算清單》被答辯人已提供)后,本公司于月日和月日先后兩次支付了貨款30萬元,至今已共支付了85萬元。顯然,被答辯人在不間斷地供貨,答辯人在不間斷地向被答辯人支付貨款,并沒有較長時間拖欠貨款的'事實。
三、被答辯人起訴的第一請求稱“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貨款人民幣444359.25元”沒有事實依據。經查: 被答辯人提供的混凝土《購銷合同》的未約定貨到付款,而是按照合同約定定期付款。根據雙方于20xx年3月20日簽訂的《上海預拌混凝土購銷合同》載明,建設工程“結構封頂驗收后一個月內支付砼款總額的50%”。現本工程結構尚未封頂,被答辯人亦未提供其供貨工程結構已經封頂的相關證據。按照被答辯人提供的《混凝土結算清單》記載,貨款總數為143.6208萬元,已付85萬元,占59.2%。已超過約定付款期限內應付款的數量。
四、被答辯人起訴的第二訴訟請求稱,判令被告償付逾期付款違金75941元更沒有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首先,不存在逾期付款,豈用償付逾期付款違金?其次,即便逾期付款,其期限也只能從貨款結算后應付款日起計算。被答辯人提供的經雙方簽名蓋章和《混凝土貨款結算清單》上明確記載,貨款結算日為20xx年10月12日,那么貨款結算前就不存在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了。且20xx年3月20日的購銷合同上有“20xx年所欠未款不計違約金”記載。
綜上所述,本案原告不但起訴所指被告主體錯誤,且對自己提出的主張缺乏證明以上事實存在的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據此,答辯人請求貴院依法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或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謝謝!
呈××市××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OO七 年 十一 月 二十 日
附:1、營業執照付本復印件1份;企業(企業集團)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1份;2、付款憑證2份;3、答辯狀副本1份。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10
內容提要: 預約合同的認定不能僅憑內容確定性標準,關鍵在于當事人是否有明確的未來訂立本約的意思。預約合同包括單務預約和雙務預約,但區別于附條件的本約、優先權協議、選擇權合同。實踐中同時存在大量非預約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需根據情況具體判斷它們的法律性質和適用規則。預約的效力是使當事人產生“誠信磋商以訂立本約的義務”。預約制度有區別于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的存在價值。預約能否實際履行應根據預約未決事項屬于主觀未決事項還是客觀未決事項加以判定。違反預約的損害賠償應根據締約所處階段進行確定,關注違約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和可預見性規則。原則上不排除當事人主張本約履行利益的可能性。
20xx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簡稱《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此條繼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公報案例》“仲崇清訴上海市金軒大邸房地產項目開發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之后,[1]對預約合同及其效力進行了專門的規范,旨在解決實踐中爭議頗多的(尤其是商品房買賣中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的法律效力問題,通過承認預約的獨立契約效力,“固定雙方交易機會,制裁惡意預約人”,對司法實務有著積極的引導意義。[2]然而關于此條的理解和適用,學理和實務依然爭議頗多,有進一步探討的必要。
一、預約合同的內容確定性及其與本約的關系
從字面看來,《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可作兩種解釋:一是實踐中存在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均應認定為預約合同;二是將前述認購書等看作是預約合同的各種表現形式。而這些文書要認定為預約合同,依然需要符合預約合同的基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顯然支持第二種理解。依該條起草小組的觀點,預約合同是約定將來成立一定契約的契約。要成立預約,應當具備合意性、約束性、確定性和期限性等四個基本特征。[3]這種界定,目的在于將預約和不是合同(因而沒有合同拘束力)的文本區別開來,也與本約區別開來。然而,這些預約特征的概括并無直接的法律依據作為支撐,尚有理論探討之必要。
具體來說,既然最高人民法院已經明確了預約的合同性質,預約要區別于尚未構成合同關系的其他文書,顯然必須滿足合同成立的要件。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12條建議性地列舉了合同應具備的條款。《合同法》第14條第1項要求要約的內容具體而確定,但并沒有對“具體確定”作進一步限制。惟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合同法解釋(二)》)第1條第1款中規定,人民法院能夠確定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標的和數量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既然預約也是合同,似乎也應符合這一要求。針對實踐中普遍存在的商品房預約合同,《買賣合同司法解釋》起草小組進一步認為,此類預約的成立至少應當具備兩項明確的內容,即標的物房屋的基本情況(包括坐落位置、層次、大致面積等)以及將來依預約簽訂本約的意思表示。[4]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預約內容已經相對明確,事實上合同其余部分的內容往往可
以通過合同解釋的方式進行補全。具體來說,《合同法解釋(二)》第1條第2款就明確規定,“對合同欠缺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內容,當事人達不成協議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等有關規定予以確定。”由此帶來進一步的問題,在合同內容的確定性上看,預約和本約之間是否存在清晰的界限?換句話說,一旦當事人訂立的預約中已經包含了買賣合同(本約)的成立要素,比如明確了當事人的名稱以及買賣標的物及其數量時,不僅可以補全預約合同的內容,依據《合同法解釋(二)》第1條第2款的規則,似乎也可以補全買賣合同(本約)本身,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此種類型的預約是否已轉化為本約,或者“名為預約,實為本約”?考慮到預約作為合同締結類型的例外而非常態,同時依據民法傳統中“盡量使合同有效”的原則,合同解釋時應盡可能賦予當事人意思表示以最大限度的法律效力,理論上一般認為,就所存在的究竟是預約還是本約存在疑問時,更應認定為本約—必要時甚至可以是附條件的本約。如是,則實踐中大量存在的名為預約的文本,在內容相對確定(尤其是足以客觀推導出本約內容)的情況下,似乎都有認定為本約的可能。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法國民法典》第1589條規定了在雙方當事人對標的`物與價金已相互同意時買賣預約即等于買賣的判決規則。理論上解釋為,如果訂立的預約和它所追求的本約在意思表示的根本內容上并無二致,顯然也就沒有認定一個獨立于本約的預約的可能和實益了。
當然,有人可能會對此提出質疑,認為一旦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寫著“預約”字樣,似乎可以判斷當事人想要訂立的是預約而非本約。但這并不符合合同解釋的原理,換句話說,即使當事人在文本中使用了“預約”字樣或抬頭,法官也可以通過推敲、探究當事人的“實質意圖”,將其認定為本約進行規范。這樣的話,討論預約的內容確定性似乎進入到了一個怪圈:一方面,預約必須具有合同的確定性要求,以此拉開與不受拘束的協議之間的距離;但另一方面,一旦預約符合了買賣合同的確定性要求,往往又會僭越到本約規范的領地。其結果是,即使承認預約有其獨立存在的可能性,它也只能在大量無拘束力的文本和本約的夾縫中成長了。這是否有違最高人民法院將認購書等合同締結過程中的大量協議認定為獨立的合同類型(預約合同)并加以專門規范之本意?
如上可知,僅僅根據買賣合意內容上是否全面,并不足以界分預約和本約,甚至可能大大限縮預約合同的認定空間。要解決這個問題,可以考慮對《合同法解釋(二)》)第1條中的“標的”作其他理解(或許也是更準確的理解)。具體來說,基于預約合同的性質(約定將來成立一定合同的合同),預約合同的標的不應該理解為買賣合同的標的物,而是指將來訂立本約的作為義務。如果這樣的話,預約合同的成立要素就不是指(至少不僅指)合同應當具備相對確定的買賣標的物,而是指當事人是否存在確定的為將來訂立本約的意思。[6]因此,區別預約和本約的一個重要標準,就在于當事人是否有意在將來訂立一個新的合同,以最終明確雙方之間買賣關系的具體內容。而這也恰恰體現了預約作為一種獨立的合同類型得以確立的根本原因—對當事人締約自由的最大限度的尊重。這樣理解的一個重要意義在于:如果當事人存在明確的將來訂立本約的意思,那么,即使預約的內容與本約已經十分接近(比如,已經包含了本約的主要內容),即使通過合同解釋的方式,從相關預約中可以推導出本約的全部內容,也應該排除這種客觀解釋的可能性。因為當事人的意圖或許十分明顯:就買賣合同中尚存在的一些未決事項,需要由當事人通過訂立的本約來加以明確,而不是通過當事人之外的客觀因素進行推導和補全。如果這樣的話,預約的“生存空間”就大大擴張了。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當事人有明確于未來訂立本約的意思,同時符合合同的內容確定性要求,此種契約依然可能會被認為“名為預約,仍非預約”。[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5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當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買賣合同司法解釋》起草小組的意見,與其說前述條款采納了“視為本約說”,“毋寧說該規定其實承認預約與本約之間的可轉化性。即在預約合同中載明了本約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已經實際履行,當初交易不成熟的條件業已消除,即使雙方未按預約合同簽訂本約合同,其預約亦已轉化為本約性質,故此可以認定為本約合同。應當注意,該規定也符合《合同法》第36條關于形式不完備的合同效力的規定,即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8]理論上講,若嚴格依據《合同法》第36條來解釋,此時也不存在預約轉化為本約的問題,毋寧是事實上履行的本約和已經訂立的預約在交易內容上發生了重合。[9]換句話說,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的預約合同,性質上依然是預約而非買賣合同本約。只有在一方或雙方實際履行給付,同時當初限制交易不成熟的條件已經被消除的情況下,事實上成立了的本約吸收了該預約中的內容。當然,不管作何種理解,一旦滿足《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
第5條規定的構成要件,此時買賣雙方的合同關系適用本約合同的相關規范調整,超出了本文討論的《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的預約規范調整范疇。[10]
通過上述梳理可以發現,在合同締約過程中,在買賣內容尚無法確定(因此并未成立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合同關系)和買賣合同本約之間,當事人之間起草的文書存在著認定為預約的廣泛空間。具體地說,從內容的確定性上看,只要當事人明確將來有進一步訂立本約的意思,雙方就買賣合同的內容(從僅僅明確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標的物和數量到確定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達成的種種合意,都可能被認定為預約,并受《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的規范。[11]
二、預約合同的涵蓋范圍
前述討論建立在一個假設的基礎之上,即在合同締約的過程中,在雙方尚未磋商到訂立本約這兩極之間,僅僅存在預約這樣一種合同形態。而事實上,隨著現代交易的日漸復雜,合同的締結往往是一個紛繁復雜的漸進式過程,當事人基于不同的利益需求和現實狀況,往往訂立各種類型的文本,這些文本是否都應該涵蓋在預約合同的內容之中,并受《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的調整,還是將某些條款認定為其他類型的協議,將其剝離出去,這個問題不僅涉及預約合同的認定問題,同時涉及預約效力以及違反預約的違約責任和解除后果相關規則的適用問題,有進一步探討之必要。
(一)預約和附(停止)條件的本約
實踐中,當事人之所以訂立預約而非本約,常常是因為交易尚存在一定的法律上或者事實上的障礙,因此雙方往往會約定,一旦這種障礙消除之后(比如,房產登記或者開發商取得銷售許可證成為可能),雙方應該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本約。對于這種約定究竟應該認為是買賣合同的預約,還是一個附停止條件的買賣合同本約,存有爭議。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小組認為,“附停止條件合同是從合同效力角度出發進行的分類,由于停止條件是否成就并不確定,故合同是否生效亦不確定。在預約合同,由其效力決定,除非法定事由,本約的簽訂是可以預見的。在附停止條件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明確,停止條件成就時,合同生
效,當事人得依約定要求對方履行義務;在預約合同,本約尚未成立,當事人不得請求對方履行本約義務,但預約合同已生效,可以請求對方履行締結本約之義務,否則對方構成違約。”
[12]筆者以為,從本約的簽訂是否可以預見或者合同能否生效來區分預約和附停止條件的本約,并無太多理論依據,實踐認定上也頗為困難。而是否可以履行本約義務,涉及預約的效力以及能否實際履行的問題(這本身也值得爭議,詳見后文第四部分),并不能成為判斷是否成立預約的標準—至少在合同成立的時候,不足以區分當事人究竟在訂立預約還是附停止條件的本約。在筆者看來,關鍵因素依然是當事人是否有確定的在將來訂立本約的意思。如是,正如前述爭議條款,宜認定為預約;如果不存在這種意思表示,條件成就時能直接在當事人之間形成確定的合同關系的話,就應該認定為附條件的本約。究竟屬于何種意思,似乎也可能從合同文本的相關文字表述中看出來。比如,有學者指出,“不僅買賣合同本約可以附生效條件、生效期限,買賣合同預約也可以附生效條件、生效期限。因此,應當區別買賣合同附條件、附期限,與買賣預約附條件、附期限。例如,合同內容,有合同須經批準,須待房屋騰空,須待出賣人取得房屋所有權等條件的約定,不能輕率認定為附條件買賣合同本約,或者附條件買賣預約。區別的關鍵,在合同內容中與所附條件(或期限)相匹配的‘標志性文句’:有‘訂立正式合同’文句,為附生效條件(或附生效期限)的買賣合同預約;有‘合同生效’文句,為附生效條件(或附生效期限)的買賣合同本約。”[13]當然,嚴格來講,該學者此處所討論的并不是附條件/期限的預約與附條件/期限的本約的區分問題,毋寧是預約與附條件/期限的本約的區分問題,否則就會得出此類條件/期限成就之前,預約合同沒有生效的結論。[14]
(二)單務預約、優先性協議、選擇權合同
單務預約是指僅一方預約當事人負有締結本約義務的合同。學理上普遍認為,單務預約和雙務預約一樣,皆屬預約合同的范疇。值得注意的是,有學者認為,《買賣合同司法解釋》
第2條規范的預約僅指雙務預約。[15]惟從該條字面上看,僅僅提到“當事人”、“一方”、“對方”等字眼,尚有將單務預約納入該條調整的解釋空間。最高人民法院該解釋的起草小組也有將單務預約納人調整的意思。[16]將同樣符合合意性、約束性、確定性和期限性,而且學理上普遍認可的單務預約排除在本條規范的預約合同范疇之外,似無充分理由。
有學者認為,試用買賣即屬于單務預約,試用買賣符合單務預約的基本特征:在試用買賣中,當事人的義務并不是買賣(移轉所有權),而是締結買賣合同。該合同對出賣人單方有形式拘束力。在買受人承認標的物,即行使承認形成權(成就隨意條件)后,試用買賣轉化為買賣,即從預約轉化為本約。[17]對此,筆者更支持傳統理論,即認為試用買賣屬于附停止條件(生效條件)的合同。[18]蓋在試驗買賣中,就買賣關系的正式形成,并不需要訂立一個新的合同來加以確定,也不存在事后一方當事人是否愿意訂立合同的問題。出賣人一旦拒絕交付,買受人得依據現有合同法主張對方的違約責任,而無須適用《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2條的規則。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有意將預約和法國法上的優先性協議以及英美法上的選擇權合同區別開來。所謂“優先性協議”,是指一方當事人給予另一方訂立某一特定合同的優先權,一方只要決定訂立該合同,在向其他人發出要約前,必須先向另一方發出要約。[19]所謂“選擇權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或者一方依據合同享有在不同“被選事物”(如清償方式、給付類型、價格等)之間作出選擇的權利。[20]實務中,這類優先性協議、選擇權合同,甚至包括一些不可撤銷的要約往往很難和單務預約作出區分。對此,筆者認為,依然需要從預約合
同的本質出發加以判斷。區分的核心要素有二:一是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否承擔將來必須締結新的本約的義務,與此相對應,相應的權利人是否存在主張必須訂立合同的權利;二是看權利人是否可以通過單方行權的方式確定雙方買賣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而無須再締結新的合同。
(三)非預約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
在(本約)合同締結過程中,實務中存在著大量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Letter of intent)、備忘錄、君子協定(Gentleman’s Agreement)、臨時協議(Punktation)、協定綱領(Heads of agreement)、草稿、目錄等,之所以產生如此名目眾多的文本,或基于交易實踐形成的慣例,或源于國際貿易做法的引入。這些文本盡管在他國法上可能有明確的內容和效力,但一旦納入到我國法中,由于缺乏明晰的法律規則加以調整,往往很難評價它們的具體效力。至于是否可以納入預約范疇,也不能一概而論。以源于英美法的意向書為例,在《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出臺之前,有學者將意向書理解為不具有合同拘束力的文本,借此與存在締約義務的預約合同區別開來。[21]也有的學者則對意向書作廣義理解,泛指合同雙方在締結正式協議前就協商程序本身或就未來合同的內容所達成的各種約定,而將預約僅僅看作是意向書的一種特殊形式。[22]那么,應采何種標準來判斷這些認購書等文本是否構成預約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這些文本尚不符合《合同法解釋(二)》第1條第1款等規定的合同成立條件,就不屬于預約合同;其次,如果文本中缺乏訂立本約的意思和目的,比如僅僅約定磋商過程中的成本和風險分配,那么預約合同也會因缺乏“標的”這一根本要素而不成立(但不妨礙成立不是預約的其他獨立的合同);再次,如果當事人在文本中明確排除合同拘束力的,比如約定“本意向書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或“本意向書不產生對任何一方的權利或義務”,則也不屬于預約合同的范疇。
那么,是否可以認為,只要符合《合同法》第14條、《合同法解釋(二)》第1條第1款的要求,在這些文本中明確了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訂立本約的意思和標的物等要素,同時當事人沒有明確排除合同效力,就一定可以構成預約合同了呢?答案也不盡然。該條中規定的這些要素僅僅是預約合同成立的必要而非充分條件。換句話說,要構成預約,必須在內容的確定性上包含這些要素,但包含了這些要素,未必就構成預約。從《合同法解釋
(二)》第1條“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的用詞上就可見一斑。從實踐上看,也的確存有爭議。如果當事人之間通過合意的方式,直接或者間接地排除了其所簽訂的文本可以產生預約的效力,那么,這樣的文本也不應被認定為預約。比如,可以試想,假如預約的效力是約束當事人必須通過一切手段締結本約,而不僅僅是使當事人之間產生某種(誠信)磋商的義務,那么,這樣的文本就不應該被認為是預約。[23]看來,要回答這個問題,還必須對預約合同的效力作進一步的分析。
三、預約的效力
關于預約的法律效力,理論上存在著“必須磋商說”、“應當締約說”、“內容決定說”、“視為本約說”四種,最高人民法院傾向于“應當締約說”,即“預約訂立后,預約雙方須依誠信原則進行磋商,除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外,應當締結本約,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11
甲方(賣方):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
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具體條件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車賣給乙方,發動機號: ,車駕號: 。
二、車輛價格: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元(大寫:人民幣 ),甲方為乙方出具收條。
三、甲方保證車輛產權屬于甲方,且沒有任何產權糾紛,若該車存在產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買賣、租賃、出借、贈與),則甲方按合同約定價格的2倍賠償乙方。截止交車時,之前的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由甲方來承擔,本車在_____年月日時交車,交車以后所有事宜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在交付汽車時應當提供完整的車輛手續,包括但不僅限于汽車購置發票、使用說明、車輛行駛證等,并說明該車的`現狀。
五、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并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六、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此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八、若發生糾紛,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20xx年x月x日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12
買方(需方):合同編號:設備-001
賣方(供方):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20xx-6-3
買賣雙方就產品買賣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合同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1.1 以上價格為到 有限公司交貨的含稅固定價,包含貨款(含17%增值稅)在內的買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所有費用。吊裝費、安裝調試費、運輸及運費由賣方承擔。
2、目的地/交貨地點:。
3、交貨期:預付款付出后20個工作日內交貨。
4、質保期:二年。
5、付款方式:預付30%,安裝調試結束并達到國家技術標準后付60%,剩余10%質保金一年后支付。
5.1 設備采購合同以買方采購部、設備部及使用部門共同出具的驗收報告作為支付質保金的依據。
5.2 鑒于質量異議及問題的解決需要一定的限制(時間),故買方接受賣方增值稅發票并到稅務機關進行認證抵扣的行為,不表明買方對賣方產品質量的最終確定;在有質量異議的情況下,該行為也不表明買方對應付款數額的最終確認。發票的認證抵扣行為不影響買方質量異議權和索賠權的行使。
6、原產地和制造商:
7、技術規格/質量標準:本合同項下賣方所提供貨物的技術規格應與技術協議書或合同清單的標準相一致,貨物還應符合國家標準及相關船級社標準和規范。
8、包裝: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應按照能夠保障貨物完好、安全運輸的要求進行包裝(可注明包裝物材質),并有良好的防潮、防濕、防震、防銹和防粗野裝卸等保護措施,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 有限公司而不因上述原因使貨物受損。由于包裝不善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失和丟失均由賣方承擔。
9、單據
8.1單據:下列單據應隨貨同行:
(1)產品合格證書、質保書。
10、數量異議期、質量異議與保證期,買方對賣方交貨數量的異議期限為買方收貨后15日內。如當場驗收,賣方送貨人員應對數量差異簽字確認,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立即派人前來核對處理。在不當場驗收的情況下,買方收貨人員在賣方砝碼單(或送貨單)上簽字,不表示對賣方供貨數量的最終確認。
11、產品質量侵權責任:因本合同項下賣方的產品質量而給買方及買方客戶造成的質量侵權或買方及買方客戶使用賣方的產品后而給第三方造成的侵權,均由賣方承擔全部、最終責任,且由賣方負責舉證責任。
12、違約責任
12.1.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
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理由和延誤時間通知買方并需取得買方書面認可。未取得買方書面認可的一切理由,買方將不予承認,并且買方保留向賣方索取相關賠償的權利。
12.2.由于買方原因延誤,賣方交貨期順延。
13、爭議的解決:因執行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友好協
商,如協商不成,應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4、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雙方采辦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章生效。定金及預付款合同在定
金或預付款到賬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買 方: 賣 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 塑鋼門窗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保優質、快速的做好本項工作,甲、乙雙方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名稱:
2、地址:
3、承包內容:
第二條:材質要求
1、本工程采用( )牌塑鋼型材。
2、玻璃采用普通中空玻璃。安裝好玻璃應平整,安裝牢固,不應有松動的現象,內外表面均應潔凈,玻璃夾層內不得有灰塵和水汽,雙玻璃不得翹起,門窗表面潔凈、平整、光滑,型材無虛焊斷裂。
3、乙方應嚴格保證合同中的工期,如推遲進場或非正常延誤工期,業主及項目部經濟處罰由乙方承擔。但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順延:
A、增加工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B、甲方通知推遲進場
C、非乙方原因(如停電、土建配合等)造成停工超過8小時
D、不可抗拒(指自然災害)
E、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他意見
4、根據甲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和要求進行詳細設計并報甲方、監理、建設方審查,再加工制作。工藝和安裝質量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建筑安裝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的要求執行。
5、交付使用一年內出現工程或材料質量問題,乙方免費保修。
6、主要材料和輔助材料必須符合規定的技術標準,由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條:承包方式、內容、價格
1、本工程的產品制作采用大包干的方式;其設計材料采購、運輸、保管、加工、制作、安裝等全部由乙方總承包。
2、經雙方商定,結算以現場型材外框成型尺寸為標準,承包價按 /㎡結算,含稅票。窗框安裝天 ,窗頁及玻璃安裝工期按照甲方規定。
3、乙方要嚴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計方案和要求進行加工制作。否則,所造成的.返工及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負責材料進場時的現場抽樣試驗及現場實體試驗,及單項驗收并承擔相關費用,乙方不負責節能驗收。
5、乙方負責提供塑鋼窗全套相關資料。
第四條:雙方職責
甲方:
1、負責提供設計圖紙和要求,技術交底及變更通知單,負責提供總水電源和材料堆放及辦公場所,負責質量的監督工作。
2、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產品的成品的保護工作。
乙方:
3、負責產品的制作、安裝以及有關工種的配合協調工作。
4、必須嚴格遵守施工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工程中,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5、負責現場人、財務的管理以及使用甲方總水電和場所的物業管理及有關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條:付款方式
1、按工程進度付款。
2、乙方機械設備及工具進場付總價的%。
3、塑鋼窗外框進場、安裝完畢,付總價的。
4、窗扇及玻璃進場付總價的。
5、窗扇安裝完畢付總價的%。
6、竣工驗收后留5%作為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一年后付完余額。
第六條:雙方履行遵守
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則按經濟合同法中有關條款辦理。
第七條:雙方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如果工場代表更換,應提前七天通知對方。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該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結清給分項工程承包款后自行失效。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14
合同號:____
買方:____ 賣方: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 單位:_____ 數量:____
單價:_____ 總價:_____ 總金額: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 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銹蝕, 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長、寬、 高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
8.保 險:______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采用信用證: 買方收支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
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 由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受益人的與裝運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 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并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 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信用證于裝運日期后15天內有效。
(2)托收。 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即期匯票, 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托收。①商業合同是一種通用合同。在國際貿易中, 若雙方對合同貨物無特殊要求的條件下,一般采用商業合同的內容和形式。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內, 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1)小海運: 全套潔凈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 作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項目”寄交買方。 (3)航郵: 航空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 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于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 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買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 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于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 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 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公司__(電報: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 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 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 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后30天內尚未抵達。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15
賣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____________【區(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 ___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 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 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 )達成本交易。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 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 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該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8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后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五條 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 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16
1、一般在合同中對付款方式爭議比較大,現在我們就以付款方式為例。打開word20xx 功能區【審閱】
2、選中需要修改的內容-點擊【新建批注】
3、在【批注[al]:】中增加我們需要修改的內容
4、當客戶把修改后的'合同,反饋給我們時,我們對客戶修改的內容意見不同意,我們還可以再繼續做批注修改。選中【批注[al]:】修改的內容-【新建批注】
5、在【批注[a2R1]:】中繼續增加我們需要修改的內容
6、最后雙方達到協議的批注可以改成一種顏色,如紅色(同時也可以把字體底色改成其他顏色,以突出內容,比如黃色),功能區【開始】-【字體顏色】/【字體底色顏色】
注意事項:雙方對合同內容達成一致時,我們可以做一份完整的合同(不帶批注),雙方再核對一次,沒問題就可以打印簽合同了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立房地產買賣合同人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座落在青島市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 室。(部位:__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___ ;
(三)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范圍(附件一);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 】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 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時,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一)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可以不辦理】【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但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的除外。
該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出售時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當事人應選擇合同第三條第(一)項,其中,房地產權證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應如實填寫。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劃撥土地上房地產買賣,買受人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當事人應選擇第三條第(二)項。
除上述情況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國有土地租賃和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償使用形式,屬此范圍的,當事人應在第三條第(三)項內約定。
9.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的買賣對象。集體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經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內具備居住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個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給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
10.住房戶口遷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買賣,除房屋交接和權利轉移外,住房內
的原有戶口是否及時遷出也會影響合同的履行。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內約定戶口遷移條款。
11.維修基金交割。根據《青島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內,當事人應將房地產轉讓情況書面告知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單位,并辦理房屋維修基金戶名的變更手續,帳戶內結余維修基金的交割,當事人可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五、為保障買賣雙方自身權益,防范違規的房地產中介對當事人權益的侵害,凡委托具有房地產經紀資格的專業公司提供代理、居間介紹等服務的',受托居間介紹、代理的房地產經紀公司均應在附件六居間介紹、代理等中介服務情況中簽字蓋章;其中:委托人應將居間介紹的有關房地產經紀公司及執業經紀人情況在第一條內予以明示,以備與經紀公司、經紀人發生糾紛時作為投訴的依據;
六、為方便當事人訂立買賣合同補充條款,擬訂下列范例,當事人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范例未經當事人選取,不作為合同內容。
房地產權利保證條款范例:甲方保證,上述買賣的房地產不存在產權爭議和其他人主張權利的情況。在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地產已存在的權利負擔,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______項處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內,甲方與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注銷他項權利的登記,逾期未注銷的,乙方有權追索甲方的違約責任。
(二)在抵押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書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認并繼受該項權利,并同意辦理變更登記。
戶口遷移條款范例:甲方承諾自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原有戶口遷出手續。如由于甲方未及時遷出戶口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了或裁或審制度,合同當事人一旦選擇了仲裁,就意味著不能再向法院起訴。因此,合同當事人如不愿仲裁的,愿意向法院起訴的,請將合同第十三條劃去。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購取。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18
買受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以下簡稱“乙方”):
使用方向(項目名稱):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盤條圓鋼執行GB1499.1-20xx,螺紋鋼執行GB1499.2-20xx,以及相關國家標準。
第三條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乙方對所提供的產品質量全權負責。甲方應在在收到鋼材7天內,對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型號、數量進行檢驗,如出現規格型號或數量不符合甲方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應立即無條件調整更換。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按照國家標準捆扎,包裝不散捆,不回收。
第四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質量證明書隨出庫單及貨走。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螺紋鋼、圓鋼按理論重量結算,盤圓以過磅重量結算。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之日起轉移。標的物所有權轉移前的全部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交(提)貨時間、方式、地點:乙方收到甲方下達的計劃后,在3日內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八條 供應范圍、數量及相關補充:乙方負責運輸范圍由*至*;本合同使用量約計*噸,具體按照實際供貨數量結算。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汽車運輸至甲方施工指定地點,費用由乙方承擔,工地卸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檢驗標準:按照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十一條 結算單價的確定及內容:結算單價 =阿里巴巴鋼材網公布單價+ 運雜費單價 + 業務加價;結算單價包括材料費、運費、裝卸費、稅費、利潤等落地單價。
第十二條 關于阿里巴巴鋼材網公布單價的約定:
1、阿里巴巴鋼材網公布單價是指需方下達計劃當日的阿里巴巴鋼材網公布的. 鋼材市供方供應的鋼材的廠家在阿里巴巴鋼材網當天未公布的,則執行阿里巴巴鋼材網當日公布的相應規格中的最低單價。
3、如果需方下達計劃中部分規格在當日沒有公布單價,則按照以下規格間價差規律進行相應調整。[(1)HRB335φ12mm單價=HRB335φ32mm及以上規格單價=HRB335φ14mm單價+50元=HRB335φ16-25mm單價+100元;(2)盤條φ6.5mm單價=盤條φ8mm單價=盤條φ10mm單價;(3)圓鋼φ12-14mm單價=圓鋼φ16-32mm單價-80元。]4、需方對生產廠商有要求時,供方必須優先滿足需方要求。
第十三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貨到現場,經驗收合格后 日內付結算貨款的80%,剩余20%一個月內付清。如甲方資金困難
第十四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無。
第十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工業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產品的調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3‰ 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不能按時交貨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3% 的違約金。甲方工程結束若有部分剩余產品,按本合同價退貨,退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3‰的違約金。
4.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在雙方未達成協議前或雙方不能達成新的協議,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價款的3‰作為違約金付給甲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須向對方償付因解除合同帶來的經濟損失。
6.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貨或供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8.甲方逾期付款應支付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合同中約定的雙方權利與義務不得轉讓。如一方轉讓,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對方承擔因此而給其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依法向甲方法人工商住所地有管轄權的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19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葫蘆島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
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的座落位置、面積等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樓房位于000“000”項目第________棟單元 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面積以產權證面積為準,按實際面積多退少補)。
第二條 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售價為人民幣¥元/平方米,按照建筑面積 平方米計算,總房款為 元(大
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定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方式:總房款為人民幣¥ 元
(大寫: 拾 萬 仟佰 拾 元整),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時繳納房款人民幣¥元(大寫: ______拾______萬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幣¥元(大寫:_____拾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補齊。
(2)按揭方式付款:其中首期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貸款額為人民
幣¥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時繳納首付款人民幣¥元(大寫: ______拾______萬元整)。剩余首付款人民幣¥元(大寫:_____拾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補齊。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若乙方選擇銀行按揭方式,必須及時提供充足、詳實的按揭相關資料。若因乙方提供資料未能通過銀行審核,只能選擇一次性支付方式付款,并只能享受認購期按揭貸款優惠政策,不享受一次性付款的相關政策。
2、甲方保證20 月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
3、甲方保證出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 甲乙雙方約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 處理;
(2) 本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 機關實際測繪面積為準,對已付房款按協議單價多退少補。
第六條 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它
1、乙方逾期支付剩余房款的.,甲方有權利解除本協議并追究由此對甲方產生的經濟損失。在乙方已付款項中扣除該商品房總價3%作為違約金。
2、本協議書與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認購書》的不同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3、雙方簽署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后,本協議書自動作廢,由甲方收回;
4、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出售樓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月乙方(簽章): 代理人: 聯系電話:簽約日期: 年 日日 月
有關買賣合同范文錦集 篇20
甲方:大連筑成集團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東平縣圖書大廈工程項目部
乙方: 山東濰坊中鼎鋼結構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就采購乙方生產、安裝的彩鋼板房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東平縣圖書大廈
工程地點:東平縣西山路24#
工程內容:一層骨架平頂巖棉彩鋼板房和二層骨架平頂巖棉彩鋼板房。上述彩鋼板房均要求使用阻燃材料,并符合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和國家標準。
二、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彩鋼板房所需要的所有材料的供應、安裝。
三、價格及面積
1、彩鋼板房面積約566平方米(最終結算面積以實際測量面積為準)。
2、 ○1、雙層彩鋼房按每平方米 235 元人民幣計算(本單價不含土建、水、電、吊頂、地面裝飾、防盜網、窗簾)門窗型號見第五條6。
○2、防盜窗安裝(含材料、人工費)100元/個(防盜窗按實際安裝數量計算,不單獨面積)。
○3、石膏板吊頂(含材料、人工費)20元/平方米(按實際施工面積計算)。
○4、局部衛生間浴室間屋頂用75mm厚阻燃彩鋼板,(含材料、人工費)90元/平方(按實際施工面積計算)。
上述單價含稅金、運輸費用、裝卸費用。
3、 計算面積: 一層房計算:長×寬 =總面積
二層房計算:一層長×寬+二層長×寬+(走道長×寬+雨篷長×寬)÷2 +樓梯4.5平方米(每個)=總面積
4、從聊城拆活動房到東平安裝,按建筑面積 60 元/平方米(包括聊城拆活動房、運輸、安裝及補充零星材料及人工費)。
四、工期
合同工期總工作日歷天數(15)天.如遇以下原因并經甲方書面簽證造成工期延誤,工期可適當順延。
1、因連續停電超過8小時、刮8級以上大風、連續下雨超過48小時。
2、重大設計變更和工作量的增加超過本合同暫定工程量的20%以上。
五、產品質量:
1、墻板:巖棉板雙面白厚5cm,鐵皮國標0.3mm。
2、頂板:巖棉板上藍下白厚5cm,鐵皮國標0.3mm。
3、骨架立柱C型鋼8×4全用1.8mm,噴藍色。
4、平梁和尖梁檁條噴紅色防銹漆,C型鋼8×4,全用1.8mm。
5、二層地面用多層木板1.5cm厚。
6、窗戶為塑鋼窗帶紗窗,辦公樓、職工宿舍樓用防盜門,以上設施已包括在單價內,不再單獨計取費用。
7、樓板支架為40cm一道,樓梯板寬度為0.2m,走廊欄桿采用1.5mm厚方管。
8、乙方提供的上述彩鋼板房材料使用壽命應滿足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總工期的要求,并至少能夠保證甲方在合同總工期內及工期結束后的二年時間持續使用,且每項材料的進場均需經過甲方指定人員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乙方承諾:
1、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所有材料均符合國家標準及甲方工地的設計、施工、使用的需要;
2、一層和二層骨架房全部螺絲固定,無一電焊
3、乙方保證向甲方出具普通正規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合同價款。
七、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須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成地和處理包括城建,相鄰關系等。
2、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出具書面驗收申請后七日內甲方組織驗收(如拖延驗收視為合格)。經甲方驗收合格,由甲方出具書面驗收合格證明;否則,乙方應按本合同要求承擔更換、修復等責任,如經甲方通知,乙方無故拒絕或遲延在限期內承擔更換、修復等責任,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施工人,不支付合同價款、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如因此影響甲方使用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并按日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
3、本工程未驗收合格前甲方不得入住,如入住則視為驗收合格。并支付完工程款。
4、甲方指定 為本合同項下的驗收人,負責對實測面積進行核實及驗收。
5、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行為進行監督,杜絕不符合安全生產行為的發生。
八、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安排的所有安裝人員均應按照施工需要持證上崗,并將有關的上崗證書交由甲方存檔備查。乙方保證嚴格按照彩板房施工規程施工,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與甲方無關。
2、服從甲方的安排、指導、監督。
3、嚴格按照約定的材料規格施工。
九、付款方式
本合同乙方同意采取墊款施工方式。為此雙方就付款條件約定如下:
1、辦公樓雙層彩鋼板房材料到達施工現場安裝完畢,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付工程款50%。宿舍樓安裝拆人工費等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100% 。
2、圖書大廈工程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時支付彩鋼房工程價款的90%。
3、剩余10%的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并經甲方書面確認無違約、無質量問題情形后支付,但乙方須出具全額發票。
十、保修期限及范圍:
保修期一年,,自甲方驗收合格并出具書面驗收記錄時起算,保修期內因施工質量和材料出現任何問題由乙方無償維修,人為損壞和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壞除外。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
十二、本協議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間接損失,并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及本條的約定分別承擔本合同價款的3%的違約金。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