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精選19篇)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1
特許人:
受許人: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名字/標志的`權利;
(c)查閱并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ィ╠)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ィ╡)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ナ芐砣宋淳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ニ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期間
ケ拘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年。ケ競賢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ビ霉液判嘔蛉魏紋淥書面傳遞手段,可借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ケ拘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ジ鞣講環⒊鯻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ナ芐砣巳緄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ノ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筑物
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ブ臉儔拘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估算費用由受許人負擔。ピ詒拘議履行期間,特許人對于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特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シ延糜墑芐砣爍旱#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稱。ナ芐砣艘部殺瓿銎涔
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2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范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于__________ 市(縣)__________ 區(鄉、鎮)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 號的門店以“h超市”為懸掛招牌,并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__________號
2.甲方對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制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為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準,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并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采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范、超市工作規范、超市管理技術規范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發須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并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范。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制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范和營銷策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特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許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協議,并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_________品牌經營模式,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授予乙方從事_________品牌產品經營活動。
二、協議宗旨
1.甲、乙雙方只有在簽訂本協議后,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本協議規定的地點、期限、范圍從事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屬于特許經營關系,乙方享有按本協議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帶來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三、乙方受許特許經營權需具備條件
1.乙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門批準注冊的合法單位,并具有相應經營范圍的資格。
2.乙方須在_________(市)繁華商業地段擁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按甲方要求的專賣店統一標準形象進行裝修布置并專營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3.乙方首批進貨資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將首批進貨資金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4.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點銷售由甲方供應的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乙方的年度銷售回款額不得低于(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經甲方書面認可的_________品牌標識、文字、圖案和文稿在本協議特許地區、期限內,用于店鋪門頭、櫥窗、店內裝修布置。許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標識印制手提袋及包裝物,允許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標識在本協議特許地區內作各種傳播媒介開展有利于提高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2.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物后如發現貨物與發貨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7日內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詢,否則按甲方無誤處理。
3.本協議規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唯一供貨方。
4.乙方增設、遷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包括:專賣店、專柜、店中店),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遷址的詳細地址并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和要求完成店面裝修,經甲方認可合格后方可開店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停止供貨,直至解除該合同。
6.乙方在開設_________品牌專賣店或店中店、專柜期限內只能銷售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不得銷售其他品牌產品,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并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7.乙方不得向本協議規定區域范圍_________以外地區銷售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如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供貨,情節嚴重者,取消特許經營資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產、銷售、轉移、藏匿、倉儲、運輸假冒_________品牌產品。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商譽、商標、打假費用等方面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有義務維護_________品牌的聲譽和形象,有義務協助甲方打擊假冒_________品牌產品。
10.乙方不得將甲方傳授給乙方的產品資料和經營機密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并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每月與甲方進行對帳,乙方必須在收到對帳單7日內將對帳結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對帳結果,則視為乙方認同甲方對帳單的全部內容和金額。
1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模式,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協議規定的銷售回款指標,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規定的開店計劃和店面翻新計劃,甲方有權終止供貨、解除合同,并有權許可第三方在乙方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的市場上從事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業務。
14.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體系,或出現重大債務問題無法正常經營,以及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或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經營資格,或經營所需其他條件未達到甲方要求,或違反甲、乙雙方期貨合同條款及甲方相關的管理辦法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資格。
15.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償還所有欠甲方的貨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貨款外還需按未付貨款的日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將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第三人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并有權了解乙方與第三人簽訂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協議條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不利于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18.甲方統一設計制定_________品牌專賣店的門頭、燈箱、店內外裝修、貨架、促銷品、廣告品、產品展示等并協助乙方實施。
19.甲方將實施統一的廣告、推廣活動作為宣傳,并統一_________品牌專賣店識別系統,維護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20.乙方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出當月的銷售、庫存報表。乙方應將本地區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五、獎勵及調貨條款
1.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條款并年銷售回款額(不含特賣)達壹佰萬元以上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_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伍拾萬元以上,壹佰萬元以下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_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叁拾萬元以上,伍拾萬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價_________折供貨的優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貨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樣訂貨。凡乙方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除質量問題或甲方錯發以外,甲方有權不予退換,如乙方確有困難,可在收到該批貨4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調換申請,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但是:
(1)申請調換的數量不能超過乙方年購貨量的_________%
(2)打折產品、特價產品和樣品不能調換。
(3)調換商品須經甲方確認同意后方可執行。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退貨,甲方有權不予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調換商品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乙方專賣店裝修給予支持。(按_________招商手冊有關規定執行)裝修費以貨物形式支付。但必須在兩年后憑甲方企劃部簽字認可的裝修結算書到公司報銷。
六、供貨及運輸
1.供貨地點:甲方倉庫。
2.運輸方式:自提或代辦托運,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3.收貨要求:乙方收到貨后,必須在每件開箱前稱重(按裝箱單標重),重量相符,開箱驗貨;如重量不符不得開箱,并立即通知甲方或向運輸部門查詢、索賠。否則,開箱后出現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以后要貨必須以傳真為據,如無傳真甲方有權不予發貨。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包括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勞工問題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違約處理。
八、協議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九、協議期限、續簽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續簽協議。
3.協議到期后,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簽協議,則甲、乙雙方的特許經營關系自然終止。
4.本協議終止后,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庫存產品限一個月期限內自行處理,一個月以后乙方不得再銷售________品牌產品。
5.本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現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解決,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4
1、合同雙方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注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志。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本CYE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中山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自200X年X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5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店,并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分部基于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范圍內發展商,許可其設立店。
分部與商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并不表示總部與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商(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商(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人或業務代表。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商與店
第五條 商
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店
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 合同文本
分部與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后,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準期間,分部和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準,費返還商。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鑒于甲方為擴大“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_____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銷售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鑒于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并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愿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后,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并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于_________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系列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范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內____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的_________特許經營權,并歸屬_________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鑒于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許經營加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
第十二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應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三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四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范圍內________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_________結算價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下調,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七條 針對乙方新開店所需樣品,甲方按購貨基準價格_________折一次性收取樣品貨款。樣品方案需符合甲方要求,樣品清單須報特許經營部經理審核,并報銷售總監批準后執行。賣場調整及樣品調整不享受此折扣政策。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九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二十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二十一條 乙方保證承擔“___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并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范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和數量的賣場專用陳列、銷售“____________”產品。
第二十三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標準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四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并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并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 乙方保證不以“___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八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并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九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訂單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并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三十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如需跨區域開展集團銷售業務,需向集團公司經營部申報項目,經經營部備案審批后,方可開展集團銷售業務。
第三十一條 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后撤除_________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___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7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被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系根據法律合法設立的企業,有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其特許經營管理體系,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并保證在中國大陸從事特許經營符合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乙方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為此,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節本合同組成
第一條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根據需要選擇或補充)及甲乙雙方以后可能就合同內容達成的所有補充合同組成,且各文件間互為解釋和說明:
《特許經營合同》
《定金合同》
《知識產權使用許可合同》及相應授權書
第二節本合同詞匯釋義
第二條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詞匯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義:
(一)“特許經營資源”:是指甲方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商號、著作權及其他經營資源。
(二)“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以其擁有的經營資源為基礎,以其設計并開發的標準化標志為特征,通過特許經營合同形式,與被特許人合作發展形成的經營系統。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標識,字號,匾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和布局,制服,名片,文具、商業表格,辦公程序手冊,集中廣告計劃、銷售培訓計劃及人事管理和控制體系,質量和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統一性,著作權信息和資料,門店分布等。上述各項可由甲方隨時變更和改進發展。
(三)“特許經營費用”: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基于甲方特許經營資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費、特許權使用費、履約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第三節甲乙雙方的法律地位及關系
第三條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地位的法律主體,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雙方之間基于本合同建立特許經營的商業合作關系,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雇傭、承包、委托、合伙關系。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甲方亦無權以乙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對方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并使對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對方有權向擅自以其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的一方進行追償,同時有權要求賠償其商譽損失。
第四節特許經營授權
第六條授權內容和性質
甲方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性質:
口直接特許
口分特許
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口具有獨占性
口不具有獨占性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專有技術為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特許區域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商號以及商標。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采用甲方統一的店面設計及形象識別系統,按照甲方統一的服務規范為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加盟點內按照合同的約定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乙方有權使用的甲方其他特許經營資源:
第七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乙方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屆滿后未與甲方續簽合同,加盟店繼續營業的,應立即停止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特許區域與店址
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省市縣(區),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域
本合同簽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面積為:。
第五節特許經營費用及支付
第九條加盟費(可選擇)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元(大寫:)。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口當日支付
口日內支付
口其他方式:
第十條特許權使用費(可選擇)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口每月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為當月日前。
口按照加盟店當月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為下一月月日前。
口每年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為每一個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
口按照加盟店當年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為下一合同年度的的第一個月。
口其他支付時間和標準:。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可選擇)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口當日/口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履約保證金,以保證此合同完全正當履行。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在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時,甲乙雙方應當簽訂諒解備忘錄,載明抵充原因、金額以及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的期限。在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并且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情況下,視為甲方已經放棄因乙方本次違約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權。
在履約保證金足以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仍有剩余,并且合同同時終止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后日內將剩余部分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當履行本合同并且合同終止不再續簽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后日內將全部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的費用
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其他費用作為特許經營費用。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費用的支付
本節所述之特許經營費用采用以下方式支付:
口現金。
口支票。
口銀行轉賬。
口其他:。
甲方指定對公帳戶:
收款人:。
賬號:。
開戶行:。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時,均應當開具收款票據。
第六節陳述和保證
第十四條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二)甲方合法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有權授予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權。
(三)甲方具備向乙方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能力。
(四)甲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甲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甲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本合同商業特許經營的相關信息是真實可靠的,并且沒有隱瞞相關信息。
(七)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個體工商戶、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乙方有能力獲得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約定的加盟店店址的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
(三)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須的經營資源。
(四)乙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乙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乙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七節信息披露和競業限制
第十六條信息披露
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雙方保證向對方披露的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否則,披露虛假信息或隱瞞信息的一方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后年內,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投資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后年內不得在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企業或其他組織任職或兼職,乙方還應該要求其雇員遵守此約定,并簽署相應的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及其股東或實際操縱人不得在授權區域內開展與本合同授權品牌不同但實際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宣傳推廣和營業。
第八節、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保護
第十八條商業秘密保護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保密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知識產權保護
甲方知識產權范圍包括:。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使用甲方的上述知識產權,乙方負有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對上述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擁有的知識產權超過法定保護期的,乙方對上述知識產權不負保護義務。
乙方在合同期間基于上述知識產權所開發的新的知識產權,其所有權歸屬應當依照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確定或者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甲方的權利
(一)為確保甲方特許經營系統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有權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區域進行本合同項下商業零售服務品牌的宣傳推廣。
(四)甲方有權制訂特許經營產品或服務的全國/區域統一價格/指導價。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帳目、產品銷售及庫存、商業零售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六)甲方有權對特許經營產品的結構進行調整。
(七)甲方有權制定、修改企業識別系統、完善經營管理資料、升級系統軟件,并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統一使用。
(八)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軟件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九)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決定培訓的內容和方式。
(十)其他:。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義務
(一)提供所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傳授實施本合同內容的方法及技巧義務。
(三)為乙方提供開業前的培訓和教育義務。
(四)指導、協助乙方做好開店準備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或培訓服務義務。
(六)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推廣宣傳,維護該系統整體形象的義務。
(七)根據本合同,需要甲方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向乙方提供的義務。需要甲方指定供應商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組織、協調的義務。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為乙方的經營管理人員提供不少于次的技術/經營管理培訓機會,并由甲方通知具體培訓的日期、地點及培訓方式。
(九)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經營指導,但不得干預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
(十)其他:。
第二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核準地點行使特許經營權,使用甲方的特許經營資源。
(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獲得甲方提供的零售商品、設備,有權要求甲方組織、協調其指定供應商向乙方供應商品、設備。
(三)乙方有權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所提供的業務培訓和指導,有權決定是否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類有關本特許經營活動有關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四)除需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有權拒絕向甲方交納其他費用。
(五)甲方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有知情權。
(六)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乙方加盟店的裝潢、設置應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要求,并拍攝照片,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經營非甲方同意的商業零售服務及商品。
(四)乙方應按照約定將其賬冊、納稅申報資料與記錄提供甲方審計。
(五)乙方的經營行為必須符合本合同和《管理/運營手冊》中的規定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持其經營、資質證書、注冊登記文件及執照合法有效。
(六)乙方應于計劃刊登、出版或推出廣告之前天將其制作的一切廣告或推銷資料提交甲方審查,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發布。
(七)乙方在發現他人有對甲方的相關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事實存在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并為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其他:。
第三章加盟店的設立與開業
第二十四條為行使甲方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當設立加盟店,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注冊手續。
第一節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第二十五條乙方設立加盟店僅采用“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形式。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采取合伙企業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合伙人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后,乙方才能與擬定中的合伙人簽訂合伙協議。
(二)合伙協議中應載明合伙企業專為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完全受本合同的約定約束,并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伙協議應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合伙企業的內部組織、合伙協議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第二十七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采取新設立公司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股東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后,乙方才能與擬定中的股東簽訂出資合同,且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否則,甲方享有本合同的合同解除權。
(二)在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中應載明公司專為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為完全受本合同約束,并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應各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公司的內部組織、合同、章程等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四)乙方設立的公司注冊資金不得少于元。
第二十八條除乙方采取“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形式經營加盟店外,乙方以其他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日內,由該經濟組織向甲方出具經蓋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該經濟組織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完全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如未出具承諾函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許經營權。
第二節加盟店設立時間和開業條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訂立后個月內,加盟店符合開業條件。
第三十條加盟店的開業條件為:
(一)加盟店完成設立,取得營業執照以及消防、環保、衛生許可證照。
(二)加盟店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四)甲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五)商品分類展示整齊,營業員全部安排周到。
(六)符合《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第四章加盟店的運營
第一節特許經營體系運營標準
第三十一條乙方認可甲方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的商業價值并承諾遵守甲方該特許經營體系的有關標準和統一的規定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條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經營產品,須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四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六條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特許經營費用后,乙方加盟店開業前天,甲方向乙方贈送開業贈品,見《開業贈品清單》。甲方對開業贈品的質量負責。
第三十七條獎勵政策
(一)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二)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三)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第三十八條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
乙方應當按照《管理/運營手冊》規定和甲方的指示進行裝修,并在加盟店外添附特許經營標識。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添附其他任何經營標識。裝修完成后,加盟店需經甲方驗收確認符合《管理/運營手冊》后方能開業。
在本合同訂立后,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協助乙方對加盟店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進行粗略估算,該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有乙方負擔。
乙方應當保證經營環境和設備的安全性。如果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標準進行裝修設計,并且因設計不符合規范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購置設備,并且因該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乙方應確實保養店鋪建筑、設備及其他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以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整體形象。
乙方應經常清洗、檢查加盟店外觀、養護內外裝飾、設備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備狀態。
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款規定的工作,且在收到甲方相關改進通知日之內仍不見改善,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甲方認為必要且乙方同意時,甲方可隨時派督導員進入加盟店檢查店鋪、設備及其他用具的保養情況。
第三十九條授權產品的銷售限制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的任何地點開設或授權開設分店、辦事處、專柜、銷售點或其他任何方式銷售特許經營產品。
乙方銷售特許經營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
加盟店增售不屬于甲方授權的特許經營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十條服務規范
乙方提供的商業零售服務應當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規定。
前款所說的“商業零售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餐飲產品質量、服務水平、設備保養、店面清潔的要求、餐飲設備和用具的清潔要求、營業日和營業時間、工作裝、工號牌、與消費者的關系、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免費監督電話號碼的公布等。
第二節監督與檢查
第四十一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管理/運營手冊》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加盟店對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服務記錄,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
第四十四條甲方有權聘請專家(包括但不限于評估、審計、律師),對乙方的服務記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進行復制和審查。
第四十五條如果甲方通過對乙方審查發現乙方遞交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營業報告:
(一)是準確的,則由甲方自行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二)不是準確的,則由乙方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第三節廣告和促銷
第四十六條甲方可根據市場需要開展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甲方推出與乙方相關的廣告宣傳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之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四十七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
第四十八條甲方為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口由甲方承擔。
口由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口由甲方、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第四十九條如需乙方承擔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乙方有權對該成本費用進行審查。經審查沒有異議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后個工作日內將分擔的促銷費用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戶。
第五十條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內張貼統一形象的海報及宣傳品。
第五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授權區域內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四節培訓與指導
第五十二條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組織開業培訓,乙方應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開業培訓,掌握特許授權相關知識和技術。培訓共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三條充分考慮到乙方的經濟負擔以及提高服務質量的兩面性,甲方可適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再培訓,以鞏固乙方相關知識和技術,提高加盟店餐飲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員是否參加再培訓由乙方決定。再培訓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點進行。乙方參加再培訓所需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可組織加盟店商業零售服務技術競賽,以促進加盟店的服務質量和經營業績。
第五十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指導:
(一)指導乙方對目標市場的調查研究。
(二)向乙方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展示在內的說明。
(三)向乙方提供示范的裝修資料和甲方許可的有關范圍內進行改動的指示。
第五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十七條根據乙方實際需要和申請,甲方可乙方進行技術和管理人員勞務派遣,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節店址的變更
第五十八條如因環境變化或加盟店店址使用權的變化需要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變更店址申請。由于加盟店店址的變更涉及特許經營體系分布等因素,乙方同意甲方對是否允許變更享有完全的決定權。
第五十九條甲方允許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當自甲方指定日起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并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條甲方允許乙方變更加盟店店址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六十一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的義務
第六十二條甲乙雙方應當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應當盡其全力,表明其謹慎、忠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轉讓及解除
第一節合同的變更、轉讓
第六十三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六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六十五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第六十六條在轉讓之日起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二節合同的解除
第六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有解除合同條件約定的,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八條合同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后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六十九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21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經營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甲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且在合同簽訂前未就上述事實向乙方披露,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經營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
(四)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14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六)法律、法規其他規定的。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反悔不同意加入甲方特許經營體系的,乙方可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義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配合甲方進行統一宣傳促銷活動。
(七)乙方為遵循《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八)乙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三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5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二)本合同簽訂后個月內,加盟店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開業條件。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義務的。
(四)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接受監督和檢查義務。
(五)乙方擅自變更加盟店店址。
(六)乙方擅自轉讓特許經營權。
(七)因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八)乙方經營嚴重虧損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條合同一方單方解除合同不妨礙其要求追究違約責任或損害賠償的權利的行使。
第七十五條在本合同解除或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情形下,乙方同意以下其一:
口自甲方指定之日起由甲方強制接管乙方的加盟店的一切經營活動,乙方及其員工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接管工作和相關指示。.
口應甲方要求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活動,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并辦理相關工商注銷登記手續。
第七章合同終止后的義務
第七十六條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到期且雙方未續期。
(二)甲方或乙方進入破產或自行清算程序。
(三)乙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注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
(四)合同解除。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氣條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授予乙方的所有權利全部收回,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以及甲方的任何經營資源。
第七十八條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七十九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復印件、復制品電子存儲介質,不論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志、樣品、精品)如何。
第八十條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八十一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八十二條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后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八十三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十五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六條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十七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第八十八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八十九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等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條前條選擇或未作選擇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雙方約定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本合同履行地為加盟店所在地。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本合同簽訂地為。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九十一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九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履行的,雙方可協商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變、騷亂、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總動員。
(二)地震、水災、瘟疫、公共衛生事件等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三)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章附則
第九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系盡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雙方意愿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九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部分條款行使其權利不應解釋為其放棄了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
第九十八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應以本合同規定內容為準。雙方均當面全文通讀,雙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文字合格內容均無疑義。
第九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備案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章)
乙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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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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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
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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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筑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并報請總部批準后,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后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秘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于總部規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秘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秘密;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秘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并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秘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秘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秘密或對總部商業秘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并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秘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系結束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后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并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后,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并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秘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秘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秘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并參照國家專利局《關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并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采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搜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并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范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采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八十條 報告
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后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八十一條 訴前保全
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二條 費用負擔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加盟店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加盟店支付;
(三)總部與加盟店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三條 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絡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絡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加盟店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四條 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知識產權侵權而對加盟店采取的法律程序,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加盟店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為案件的代理人參與有關的法律程序。
因總部知識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而裁決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其他訴訟
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第十五章 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六條 廣告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發布,加盟店按照總部的要求在本店發布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第八十七條 廣告控制
總部對加盟店廣告活動享有控制權利,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發布廣告。加盟店發布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八十八條 廣告基金
總部建立一項全國性的廣告基金,用于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基金來源與繳付金額(或比例)繳付時間
總部每年度繳付不少于____元
總部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的____%
總部廣告基金的____%
供應商支付的廣告與促銷費用
第八十九條 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于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總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占比例,由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九十條 廣告基金的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實行獨立核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或其委托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廣告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的廣告費,作為總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九十一條 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應于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并將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審查。
第九十二條 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余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六章 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三條 加盟費
加盟商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支付金額為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商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店進行商圈調查及指導加盟店籌備、開業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加盟店接受特許經營權的費用。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四條 特許權使用費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按照加盟店銷售額的_________%交納。
總部有權在上述收費標準范圍內進行調整,加盟店應當遵照執行。按照本合同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于次月15日前交納。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第九十五條 特許權使用費的審核
總部根據加盟店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核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加盟店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對加盟店所申報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及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加盟店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并視為違約行為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 保證金
為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加盟店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加盟店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后,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第十七章 財務管理
第九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加盟店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并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 財務報表
加盟店應當于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加盟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加盟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加盟店應當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及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 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加盟店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于每年(季)結束后_________日內進行;總部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于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加盟店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檢查人員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文件,并如實回答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 財務審計
加盟店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注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對加盟店的財務會計報表有疑義時,總部有權指定注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加盟店具有約束力,并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于加盟店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為加盟店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一百零一條 支付方式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加盟店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后10日內向加盟店開具發票。
第十八章 信息披露
第一百零二條 信息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加盟店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零三條 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并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為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加盟店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文件、資料、圖片、數據,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加盟店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并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加盟店。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加盟店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加盟店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四條 加盟店的披露
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信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盟店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加盟店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時,加盟店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加盟店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加盟店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加盟店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加盟店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加盟店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加盟店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加盟店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加盟店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加盟店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加盟店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五條 質詢
總部或加盟店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信息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后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事項提交書面的報告或說明,并說明未披露或未如實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零六條 虛假披露
總部或加盟店在披露信息時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九章 合同轉讓
第一百零七條 合同轉讓的定義
本章所稱合同轉讓是指總部或加盟店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總部或加盟店不得將本合同權利或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第一百零八條 總部轉讓合同
加盟店承諾:總部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總部或第三人,而無需在轉讓時經加盟店同意。
轉讓合同簽訂后,總部應當立即將轉讓決定及由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書面通知加盟店,總部與受讓人對披露的信息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加盟店轉讓合同
未經總部事先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轉讓本合同。
加盟店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報告總部,由總部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第一百一十條 受讓人的條件
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轉讓,受讓本合同的第三人應當符合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并同意簽署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一十一條 優先權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總部或總部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總部向加盟店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加盟店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加盟店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第一百一十二條 合同文本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總部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使用合同轉讓時總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本,但新合同應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合同修訂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三條 轉讓補償費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受讓人應當向總部支付一筆_________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為總部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包括對受讓人進行初始培訓和前期支持的費用。
第一百一十四條 股權變動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加盟店需合并、分立或股權變動時,應當將合并、分立或股權變動的方案及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經總部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一百一十五條 經營方式
加盟店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加盟店的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將加盟店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章 合同變更
第一百一十六條 系統變革
加盟店認識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適時地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富有成效的變革,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是系統共同的目標。
對系統的變革,應當在保持系統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系統的經營效益,提高系統的市場競爭力為原則,更好地實現特許經營的目標。
第一百一十七條 合同變更
因系統變革的需要,總部經總部同意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限于經營手冊規定的范圍,并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抵觸。
第一百一十八條 變革的實施
對系統進行變革時,應當將變革的方案和作出變革的原因、意圖、可行性、試營情況及有關事項,于規定的變革實施時間前______天通知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在加盟店實施系統變革,并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總部。
第一百一十九條 合同續約時的變更
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總部有權以總部制定的新的特許經營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于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應當適用于整個特許經營系統。這不應被理解為是對加盟店續約權的限制或損害。
第二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百二十條 合同終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終止之外,總部或加盟店均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屆滿;
(三)總部與加盟店協商終止;
(四)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五)多數加盟店連續兩年發生經營虧損;
(六)法院、政府行政決定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七)因一方違約行為而被仲裁機構裁決解除本合同;
(八)用于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后,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當與對方協商一致,方可終止合同。未能協商一致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
第一百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加盟店有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總部可以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解除權:
(一)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轉讓本合同或轉讓其股權的;
(三)未經總部同意進行分立、合并的;
(四)未經總部同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方式轉移經營權的;
(五)故意向第三人泄漏總部的重大商業秘密的;
(七)未經總部同意出讓用于特許經營的主要財產的;
(八)逾期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超過_________天的;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連續兩年未能完成銷售指標的,以及總部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為進行處罰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有權解除合同:
(一)超過總部規定的期限仍未作出令人滿意的改進的;
(二)在一年內受到總部_________次以上處罰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條 保留解除權
在加盟店發生破產、無力償還債務及其他情形時,未經總部的預先書面同意,任何第三人都不能獲得本合同中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不論債權人對加盟店享有何種權利或持有任何形式的法律文書,否則,總部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條 加盟店的解除權
總部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加盟店有權解除本合同:
(一)違反區域保護的規定使用特許經營權的;
(二)無故停止向加盟店配送產品或原料的;
(三)許可使用的商標因未續展而喪失商標專用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專利因未交納年費而失效的;
(五)公開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盟店亦可解除本合同: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被撤銷注冊的;
(二)許可使用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
(三)喪失許可使用的著作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非因第三人原因被公開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終止的執行
總部或加盟店要求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說明終止合同的理由,并與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方可終止本合同。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經仲裁裁決終止本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對方是否發生足以解除合同的違約行為,總部或加盟店違反上述規定終止本合同履行的,視為其單方違約解除合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加盟店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停止行使因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二)撤除與總部商標(品牌)有關的內外裝修、招牌、廣告牌等標志;
(三)將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徽記、標志、廣告等交還總部;
(四)將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涉及總部商業秘密的文件交還總部;
(五)返還總部指定的使用總部商標與品牌的商品;
(六)清算對總部、供應商、客戶的債務;
(七)將租賃的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未履行前款第二項義務時,總部可自行執行,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一百二十五條 優先受讓權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對加盟店的下列財產或財產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一)辦公場所的所有權(或承租權);
(二)加盟經營場所房屋的所有權(或承租權)及_________的所有權;
(三)戶外廣告牌的發布權;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財產的轉讓價格按市場價格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應共同委托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照評估價格執行
第一百二十六條 存貨處置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沒有義務回購加盟店的存貨,但應允許加盟店以特許經營系統的名義在合理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銷售存貨。
第一百二十七條 保證金的返還
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后,在加盟店按照本合同第一百二十四條全部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完成后滿____個月,總部將保證金返還加盟店
第二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 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因一方的違約行為構成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對方除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外,有權要求違約方同時或單獨償付違約賠償金。
違約賠償金按照違約行為發生時上一年度特許權使用費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數的倍數計算,但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倍。合同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特許權使用費以_________為標準計算。
第一百二十九條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加盟店延期向總部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包括罰款),將追加每日1‰的滯納金,自該款項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一百三十條 罰款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總部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在下列處罰標準的范圍內酌情予以處罰:
序號違約行為處罰標準(元)
1違反規定使用總部知識產權
2超出特許區域開展業務
3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
4違反工作指令
5未按規定簽訂保密協議
6未按規定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7違反規定行使訴權
8不按規定行使訴權
9侵犯消費者權益
10違反規定發布廣告
11不按照規定開展廣告與促銷活動
12違反規定采購商品
13銷售不符合質量的產品
14不執行規定的銷售價格
15不履行售后服務的職責
16公開發表不利于總部及系統形象與聲譽的言論
17不按規定報送財務報表
18拒不接受財務審計
19拒不接受檢查
20不按規定披露信息
21擅自中止加盟店的營業
22不按規定參加培訓
23不按規定處理消費者的投訴
24不按時支付供應商的貨款
25違反規定向客戶收取費用
26對員工的違規行為不予以處罰
27……
對上表以及經營手冊未規定處罰標準的違約行為,總部有權在修訂經營手冊時參照上述標準作出規定。
加盟店受到處罰后,應當及時予以改進,在總部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為新的違約行為,總部有權再次予以加倍處罰。
第一百三十一條 類推適用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或本合同雖然未明確規定但其行為損害了總部及特許經營系統的形象或利益,總部可以比照最相類似的行為對加盟店予以罰款。
第一百三十二條 減輕與免予處罰
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為,總部可以根據加盟店的悔改態度、補救措施等情節,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一百三十三條 加盟店對員工的處罰
加盟店對員工應予處罰的行為,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處罰。所得罰款作為加盟店獎勵基金使用。
加盟店怠于履行對員工的處罰職責,總部有權根據該員工的違規行為對加盟店處以_________倍以內的罰款。
加盟店員工的行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視為加盟店的違約行為,由加盟店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三十四條 告知與申辯
總部在對加盟店作出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加盟店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和擬處罰的結果,并告知加盟店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加盟店應當在收到總部擬作出處罰的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提出陳述和申辯意見。
總部應當充分聽取加盟店的陳述和申辯,對加盟店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加盟店提出的理由成立的,總部應當采納。總部不得因加盟店的申辯而加重對加盟店的處罰。
第一百三十五條 處罰時效
總部對加盟店違約行為的處罰,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處罰決定,逾期不得予以處罰。
第一百三十六條 解除權的放棄
總部或加盟店因對方的違約行為享有解除合同權而不解除合同時,不影響其要求對方承擔解除合同以外的違約責任,但權利人在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后不得再以此為由解除合同。
第一百三十七條 處罰的執行
根據本合同所作出的處罰,加盟店應當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總部交納罰款。所得罰款作為_________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總部要求加盟店作出的改進,加盟店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實施,并將改進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總部在必要時,將對加盟店改進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
第二十三章 爭議與解決
第一百三十八條 協商
總部和加盟店均充分地認識到,在長期的合作中產生爭議是不可避免的,協商是解決爭議的最佳方式,雙方均愿意本著公平的原則與合作的態度解決發生的爭議,共求發展。
第一百三十九條 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未能協商解決,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雙方一致認識到,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是消除分歧,保障合同順利執行的有效途徑,不得因為將爭議提交仲裁而影響雙方的合作。
第一百四十條 仲裁前置
總部或加盟店如需解除本合同,應當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如未能協商一致,只有經仲裁裁決解除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在未經仲裁裁決前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否則,擅自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將喪失勝訴權,并承擔解除合同的全部違約責任。
第一百四十一條 擱置爭議
加盟店同意,因總部按照本合同規定對加盟店進行處罰的爭議,加盟店應自處罰決定書送達加盟店之日起經過___________日,方可申請仲裁。
第一百四十二條 訴訟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知識產權許可使用的范圍,制造、銷售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產品(服務)的行為,不屬仲裁協議管轄的范圍,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四十三條 仲裁(訴訟)費用
總部或加盟店依據本合同規定提起的訴訟、仲裁,敗訴的一方應負擔勝訴方因此而發生的合理的開支,包括律師費、調查費、鑒定費、公證費、差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但不超過勝訴金額的_________%。
上述費用的負擔,可以在提起訴訟、仲裁時一并提出,也可以在案件裁決之后向對方提出付費要求。如未在提起訴訟或仲裁時一并申請裁決,因此而發生爭議,應按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章 其他規定
第一百四十四條 送達
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送達文件,應當將原件直接送達收件方,或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的方式送達。收件方收到文件后應當立即簽署送達回證并加蓋公章,將送達回證交送達方收存或傳真給送達方。
收件方拒絕提交送達回證的,送達方可以掛號信函、特快專遞或電報的方式送達,信件或電報發出即視為送達。特殊文件需要公證送達的,公證送達。電報送達和公證送達的費用由收件方負擔。
第一百四十五條 合同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由總部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總部作出的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一百四十六條 可分割性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因任何理由、在任何范圍內無法執行,除另有約定之外,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或履行。
發生上述情形時,總部可以有效條款代替無效條款,或者將無效條款修改為合法有效的條款。
第一百四十七條 標題
本合同中的所有章、條的標題是為了便于對合同條款的理解,并非本合同條款的一部分,不作為解釋合同條款的依據。
第一百四十八條 接替營業
如總部認為加盟店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總部有權派出代表臨時接替加盟店的營業。經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營業后,將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總部接替加盟店營業期間產生的收益和損失,以及總部因此產生的費用,均由加盟店承擔。
第一百四十九條 雇傭限制
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直接或間接地雇傭特許經營系統內的現職雇員(含兼職),以及被總部及網絡成員開除或除名的雇員。加盟店在不知情的情形下雇傭的,在知悉情況后,應當立即解除雇傭關系。
第一百五十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包括一系列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簽署的其他文件:
(一)《特許店經營手冊》;
(二)《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
(五)《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
(六)《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
(七)加盟店及其董事、經理、_________簽署的《保密協議》;
(八)加盟店及其董事、經理、_________簽署的《競業禁止協議》;
(九)《擔保協議》;
(十)《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及附屬文件;
(十一)《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附屬文件;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五十一條 替代責任
由于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及其他行為損害了第三人權益時,加盟店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人因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與品牌而向總部主張權利的,總部應當盡力維護系統的合法權益。總部因此而被要求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按照過錯責任原則,具體確定系統內部承擔責任的當事人。如屬加盟店過錯的,加盟店應當承擔總部對外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總部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第一百五十二條 擔保
保證人對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擔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責任期間為二年,自加盟店應當履行債務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五十三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投保險別、投保金額和投保范圍辦理有關財產、人身保險。其中,_________保險應指定總部為受益人
第一百五十四條 非盈利保證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向加盟商詳細說明了開辦加盟店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困難及合同內容。總部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對加盟店開展業務作出的盈利保證。
第一百五十五條 商業風險
加盟商認識到投資特許經營的商業風險,特許經營并非簡單的復制,而是一項依賴于加盟商的獨立努力、商業判斷與技能、市場條件等因素的商業活動。加盟商將通過培訓等途徑使自己掌握加盟店的操作規范與方法。加盟商將與總部同心協力以完成本協議的宗旨和目標。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不可抗力
總部或加盟店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不可抗力發生后24小時之內,總部或加盟店應當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簡要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結束后_________日內,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及影響程度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除非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如未按時通知,則不得援引不可抗力條款作為免除責任的理由。
第一百五十七條 合同文本
總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二份,總部和加盟商各保存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總部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商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店確因工作需要增加合同副本,應當向總部申請,加盟店不得復制本合同。
加盟商應當對本合同文本采取保密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統一保管,加盟店有關人員需查閱本合同文本,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查閱制度,經加盟商(負責人)批準后,在指定地點查閱。
因訴訟所需,可以將本合同復印件提交仲裁委員會、代理案件的律師,但應與代理律師簽署保密協議。
第一百五十八條 聲明
加盟店聲明:加盟店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經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十五章 附則——術語定義
本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以及合同附件的總稱。
主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不包括合同附件。
附屬協議——本合同附件中標明“協議”字樣的附屬文件。
特許店——指特許經營系統設立的營業機構,包括直營店和加盟店。
加盟商——指向總部提出加盟申請,與總部簽訂本合同的當事人。如加盟商以自己名義設立加盟店,則加盟商與加盟店指向同一主體。
加盟店——指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設立的營業機構。
網絡成員——特許經營系統內除總部之外的所有獨立核算的單位,包括直營店、加盟店、配送中心等。
第三人——依照本合同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主體以外的個人或組織。
通知——指以傳真、電報、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發出給對方的文件。
書面通知——指加蓋單位印章并由主管人員簽名的書面文件,其中有關財務方面的通知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其他通知一律加蓋公章。
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實際使用,但不向客戶銷售的產品。
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制造商按照特許人特定的要求(種類、規格、品牌等)制造,提供給網絡成員使用的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使用的除專用設備與物品以外的設備與物品。
產品——特許經營系統對外銷售商品,包括有形的商品與無形商品(服務)。
工作指令——總部、總部按照管理權限向網絡成員發出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通知、指示、決定等書面文件。
處罰——特許經營系統內對輕微違約行為的罰款,即要求違約方償付違約金。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9
雨荷園化妝品連鎖(女士美容院)加盟合同書
甲方:雨荷園化妝品(全國連鎖)總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雨荷園化妝品連鎖機構,銷售相關品牌達成以下協議:
一、加盟要求:
乙方要有良好的社會商業圈,店面要在繁華地段,經營面積不得小于30平方米,有一定的經營理念和積極的發展心態。
二、甲方授權乙方為雨荷園_________________區域連鎖加盟店,從20___年__月__日起到2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優先續約。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限期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互相之間產權及歸屬關系,但乙方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經營雨荷園總部批準品牌的化妝品。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統一的門頭噴繪壹塊,室內所經營品牌的部分燈箱片。美容院裝2套,小試用、宣傳彩頁、手冊、形象展架、工牌若干。長期多次培訓服務員、美容師,所需的`資料和開業當天活動人員、音響、特價商品、氣模、車輛。(加盟費____________元)
應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商號,裝修設計及管理制度。
甲方不得在乙方區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連鎖店。
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甲方確保提供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負責。
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為乙方提供授權書、商標使用證。
廠方、甲方不定期在乙方所在區域投放廣告(以靜態廣告為主)并加注乙方地址,有償為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包裝代、工服等經營消耗品。
甲方定期檢查、監督管理加盟店,有權對違規加盟店進行處罰、解除和約。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獲得所在區域經營雨荷園中產品的權利,商標的使用權。
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核準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乙方于簽約后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作為合法經營保證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
每年甲方按保證金的___%的貨品為利息返贈,期滿如不在續約,無爭議全部退還。
自第二年起每年交納一次管理費__________。
乙方連續2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的加盟資格。
乙方若有跨區銷售行為,一經證實,甲方將會把產品收回,并處以罰款。
乙方店中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化妝品,違規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退回私進品牌,嚴重者沒收全部押金并解除加盟。
為保護區域利益,乙方不得私自變動價格。
嚴禁在加盟區域外和化妝品經營范圍外使用雨荷園商標,如乙方私自進貨、濫用商標,被顧客投訴兩次以上或造成嚴重后果,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10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3.1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3.2使用______名字/標志的權利;?
3.3查閱并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3.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3.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借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各方不發出_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 建筑物 ?
9.1.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估算費用由受許人負擔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特許人對于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特許人負擔。
9.1.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 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 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 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11
授權許可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授權許可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經 有限公司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地區)________品牌服飾分特許經營商。現為在甲方特許經營區域內,提升________品牌服飾的競爭能力,建立一個長期、穩定并高效運行的經營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民法典》之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品牌分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特許經營之產品項目、業務范圍、目標及期限
第一條:特許權形式、范圍:
1、本特許經營的形式為:直接特許
2、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產品為“________”品牌服飾( )系列
產品( )產品
3、甲方授權乙方許可經營的區域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地區),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同類業務。
4、加盟商資格及要求: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應當開設商場
家,專賣店家,并且所有開設的店鋪必須符合甲方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任務目標:
雙方依據市場規模協商達成銷售指標為: 萬元/年,并且單店的最低銷售業績不能低于 萬元。(以回款額計算)。
第三條: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期限為: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章 業務規范
第四條:有關供貨價規定:
1.產品甲方以貨品零售價折向乙方供貨,系列產品甲方以貨品零售價折向乙方供貨;
2.特價貨促銷產品結算價另行書面通知。(以上價格均為不含稅價)
第五條:有關訂貨、配送、調撥及退換貨規定。
1.訂貨方式:
(1)首期訂貨款金額:萬元人民幣以上。
(2)應季產品交貨期,以產品訂貨單為準。
(3)續單作業的交貨期是依據面料、數量與金額的不同而確定的,確定的時間需經甲、乙雙方共同以訂貨單方式報經有限公司確認為準。
2.付款方式:款到 有限公司后廠家發貨。
3.配送方式:
4.途中貨品遺失,如乙方能提供承運部門有效證明資料,由甲方負責向承運部門索賠,否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貨后應及時進行驗貨,如有異議,須在提貨后__天內以書面傳真與甲方聯系解決;否則視為乙方驗收貨品同甲方所發貨品無誤(超出時限,異議無效)。
5.調撥方式:
如乙方臨時緊缺貨,甲方將根據自身庫存或報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盡力協助調撥貨品。
6.應季產品調換規定:
(1)產品調換率為:,其他系列產品調換率為:。(以結算金額計算)
(2)對于享受調換貨的貨品,應遵循________有限公司規定的統一調換時間:每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和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其中__月__日至__月__日為調換前一年度秋冬季貨品,__月__日至__月__日為調換當年春夏季貨品。
乙方應當保證甲方能在前述時間向___________有限公司調換。來回運費則由乙方負擔。如乙方的換貨在超出前述規定的時間范圍內進行,則所有乙方的換貨甲方不予調換。本協議屬:可調換協議/不可調換協議。
(3)應季新產品,如有續單就不再享有換貨之優待。
7.退貨規定:乙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于收到貨物后__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質量合格。________產品在國家規定品質標準范圍內,若出現品質問題,經甲方報經有限公司技質部門品檢確屬質量問題后,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退貨;非質量問題的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有另行品質標準規定并經雙方認可,也可作為品質標準范圍。
8.裝修要求:
乙方的店鋪應當達到下列面積:單項經營褲類產品的店鋪不能少于___平方米;綜合經營系列產品的店鋪不能少于___平方米。
(1)乙方店鋪裝修須報甲方交有限公司統一設計,按圖施工、裝修。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稿。為保證全國專賣店形象統一,乙方貨架及營業必備品由有限公司代為統一制作,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運輸費),其中貨架、道具、促銷品、贈品按成本計價。
(2)對于開設專賣店,乙方據裝修工程的進度,需于開業前七天通知甲
方,以報請 有限公司派專人進行驗收,經 有限公司驗收合格并拍照簽字后,方可正式開業。乙方完成年度銷售任務后,甲方將給予裝修費補貼,并分兩年支付。每年每平方米補貼費用元。如果乙方在規定的合同期內不能如約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內容,將不享受此補貼。
(3)對于商場店中店或專柜,甲方將以貨架供貨價的8折同乙方進行結算,作為裝修補貼。如乙方不能如約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內容,同樣將不能得到此部分優惠補貼。
第六條:有關零售價格之規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統一定價,促銷價亦同,在未征得 有限公司
書面許可前,乙方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價銷售行為。
第七條:乙方需依照甲方營運作業之規定定期、及時、準確地提供必要的營業資料,包括:銷售情況、財務報表、顧客投訴、存貨及收交記錄。
第八條:有關貨款支付之規定。
1. 期貨簽訂合同后7天內乙方應以現金支付30%貨款作為定金,其余貨款待確定發貨時間前以現金匯入,該貨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后從該公司及時發貨(定金逾期交付的,交貨期按逾期時間順延)。
2. 現貨貨款甲方應于簽訂貨合同后三日內以現金匯入,該貨款交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時發貨。
第九條:雙方應嚴格遵守《特許經營加盟合同書》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的規定操作業務。
第三章 特許經營費用之支付
第十條:履約保證金:人民幣萬元整,為乙方確保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 務,所繳押之保證金;若乙方依約履行應盡義務,合同期滿時甲方應全數退還。
第十一條:廣告費之規定:乙方完成任務目標,甲方將以營業額(回款額計算) __%做為銷售獎勵,以進行市場廣告宣傳的投入費用,但乙方需拿出相同銷售回款額的%,二項合計__%作為乙方業務地區范圍的廣告促銷投入費用。具體廣宣方案必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統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關方案報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確認后實施,否則乙方自行安排的各種廣告宣傳費用甲方均不予認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數額的資金做市場投入,甲方的銷售獎勵不予兌現。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并對乙方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三條:提供經營加盟店的開業相關資料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 第十四條:提供店內陳設規劃及有關經營所需的輔銷器材或制作標準,包括:店 鋪平面配置圖、商品陳列配置表、DM、POP、吊牌、燈箱片、服裝專賣證明書、授權書等(模特、衣架、褲架等陳列道具甲方按成本價供給乙方)。
第十五條:提供產品及與產品相關的知識及訊息。
第十六條:報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加盟店的員工培訓課程及經營輔導。
第十七條:報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廣告宣傳、促銷活動統一策劃、設計、制作及提供。
第十八條:提供業務訊息及一切有關經營業務上的協助。
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提供經營加盟店所需的合法證件,包括營業地址的租賃合同、營業執 照及稅務證件等。如需以“________”作為商號的,應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特別授權,在特別授權期限屆滿,沒有延期的,該商號權屬當然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不得再使用該商號。 第二十條: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監督檢查,對 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應在___日內完成改進。
第二十一條:雇用合法勞工及簽訂勞動合同,并接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應有的員工訓練。
第二十二條: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規定使用CI手 冊,包括店鋪之設計、宣傳物品及輔銷器材之規定。
第二十三條: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的指導及加盟 店經營管理手冊之規定經營加盟店。
第二十四條:按時支付予甲方的款項,包括:貨款及特許經營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五條:維持并促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商標、聲譽 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銷售其他品牌產品,不加盟經營其他同類產品的特許經營事業。
第五章 商標使用之規定
第二十六條:乙方加盟的廣告或推廣材料,如出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名稱或商標有關圖片、文字或聲音均必需事先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七條:乙方承認商標及有關知識產權的權益完全屬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義務協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當地登 記商標或有關的知識產權。
第二十九條:乙方不得以加盟店的名義登記商標或有關知識產權的所有人,除非 獲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書面許可或指示。
第三十條:乙方如獲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標或有關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立刻通 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訴訟,訴訟費用則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證保密之規定
甲方保證:
第三十一條:所提供產品質量的保證及不良品退貨的保障。
第三十二條:保證業務范圍(區域)專賣權利及另外開店之優先權。 第三十三條:保證商標使用不會違反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如有違反造成乙方損失, 愿意賠償其損失。
第三十四條:保證在乙方履行應盡義務的前提下,在同等條件下享受續約優先權。
乙方保證:
第三十五條:不競爭之保證:
1. 乙方在合約期間及合約屆滿或終止后6個月內,不得經營、參 與或涉及任何與甲方銷售的貨品之業務相類似或會產生競爭的行業。 2. 不得雇用或企圖雇用在合同終止之前的一年之內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雇用的員工;或誘使該員工離開他們原來的職位。
3. 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貨品銷售至乙方銷售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 第三十六條:確認所有關于加盟的資料均屬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 限公司及甲方的商業機密,保證并聲明無論是在合同期內或終止后的任何時候,均不會利用加盟店業務的任何資料做其他任何業務用途。
第三十七條:保證并確保所有獲悉上述資料的員工均不會把上述資料在未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 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甲方 有權做出單項1000-5000元的處罰,或通知乙方單方面終止合約而毋須負任何法律責任及做出任何賠償。
1.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
2.乙方未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書面同意,在店鋪內銷售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產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產品貨假冒產品。
3.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履行支付各項結算費用。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產品以任何方式銷售至乙方規定區域以外的任何市場,如有發現,甲方有權進行罰沒處理。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況下關閉其店鋪;或無故終止合同行為。
6.乙方相關人員企圖阻止任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授權之人士進入乙方之營業范圍、貨倉范圍、辦公范圍進行正常的業務經營監督活動。
7.乙方破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商標之良好商譽及形象。
8.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進行批發或將零售價定于超過或低于甲方準許的價格。
9.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規定的年度最低銷售額(以回款額計算)。
10.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滿或任何原因被終止之后,甲方有權免費取回按 合同由甲方免費提供予乙方所有物品。
第四十條: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條文或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而導致甲方單 方面取消合同終止提供產品時,甲方將保留向乙方追究賠償及采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第四十一條:合同期滿,未獲續期或于任何原因終止后,乙方必須立刻履行以下條款:
1.支付應付的款項予甲方。
2.停止經營、立即交回特許經營權證書,并自此不可對任何人士 或公司聲稱屬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甲方公司的一部份。
3.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商標或與 之相類似的商標或記號。
4.將甲方免費提供的有關物品及相關資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售之庫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最后一 次統一調整價格后對應結算價的5折同乙方結算。甲方接收的貨品為自本協議書到期之日前兩年內的貨品。甲方對貨品的結算價格將按財務相關規定執行。
6.對于店內裝修,如甲方接手經營,甲方將按照兩年折舊與乙方 進行換算補償。
7.雙方協議終止的,按雙方訂立的終止協議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為從屬交易合同,又雙方為獨立法人,自不構成合伙關系。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不得轉讓合同上所屬任何權利。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 關法律規定即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規定之事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商業特許經 營管理辦法》之規定,雙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為法院管轄地。
第四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十 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分協商后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 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二份,乙方 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解釋權屬于授權許可方及 有限公司。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日 期: 日 期: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12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被特許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系根據法律合法設立的企業,有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其特許經營管理體系,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并保證在中國大陸從事特許經營符合中國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乙方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為此,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節本合同組成
第一條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根據需要選擇或補充)及甲乙雙方以后可能就合同內容達成的所有補充合同組成,且各文件間互為解釋和說明:
《特許經營合同》
《定金合同》
《知識產權使用許可合同》及相應授權書
第二節本合同詞匯釋義
第二條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詞匯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義:
(一)“特許經營資源”:是指甲方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商號、著作權及其他經營資源。
(二)“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以其擁有的經營資源為基礎,以其設計并開發的標準化標志為特征,通過特許經營合同形式,與被特許人合作發展形成的經營系統。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標識,字號,匾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和布局,制服,名片,文具、商業表格,辦公程序手冊,集中廣告計劃、銷售培訓計劃及人事管理和控制體系,質量和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統一性,著作權信息和資料,門店分布等。上述各項可由甲方隨時變更和改進發展。
(三)“特許經營費用”: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基于甲方特許經營資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費、特許權使用費、履約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第三節甲乙雙方的法律地位及關系
第三條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地位的法律主體,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雙方之間基于本合同建立特許經營的商業合作關系,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雇傭、承包、委托、合伙關系。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甲方亦無權以乙方的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對方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并使對方向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對方有權向擅自以其名義訂立合同或從事其他行為的一方進行追償,同時有權要求賠償其商譽損失。
第四節特許經營授權
第六條授權內容和性質
甲方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性質:
口直接特許
口分特許
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口具有獨占性
口不具有獨占性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專有技術為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特許區域內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甲方的商號以及商標。
乙方有權在加盟店內采用甲方統一的店面設計及形象識別系統,按照甲方統一的服務規范為顧客提供商業零售服務。
乙方有權在加盟點內按照合同的約定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乙方有權使用的甲方其他特許經營資源:
第七條授權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乙方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屆滿后未與甲方續簽合同,加盟店繼續營業的,應立即停止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特許區域與店址
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省市縣(區),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域
本合同簽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面積為:。
第五節特許經營費用及支付
第九條加盟費(可選擇)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元(大寫:)。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口當日支付
口日內支付
口其他方式:
第十條特許權使用費(可選擇)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口每月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為當月日前。
口按照加盟店當月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為下一月月日前。
口每年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大寫:)。支付時間為每一個合同年度的第一個月。
口按照加盟店當年利潤額的%,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支付時間為下一合同年度的的第一個月。
口其他支付時間和標準:。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可選擇)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口當日/口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履約保證金,以保證此合同完全正當履行。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在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時,甲乙雙方應當簽訂諒解備忘錄,載明抵充原因、金額以及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的期限。在乙方補足履約保證金并且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情況下,視為甲方已經放棄因乙方本次違約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權。
在履約保證金足以抵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欠款仍有剩余,并且合同同時終止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后日內將剩余部分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當履行本合同并且合同終止不再續簽的情況下,甲方應當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規定的義務(除保密和競業限制義務外)完畢后日內將全部履約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的費用
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其他費用作為特許經營費用。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費用的支付
本節所述之特許經營費用采用以下方式支付:
口現金。
口支票。
口銀行轉賬。
口其他:。
甲方指定對公帳戶:
收款人:。
賬號:。
開戶行:。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時,均應當開具收款票據。
第六節陳述和保證
第十四條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二)甲方合法擁有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有權授予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權。
(三)甲方具備向乙方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能力。
(四)甲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甲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甲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本合同商業特許經營的相關信息是真實可靠的,并且沒有隱瞞相關信息。
(七)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十五條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個體工商戶、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二)乙方有能力獲得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約定的加盟店店址的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
(三)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須的經營資源。
(四)乙方具備簽訂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對乙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五)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乙方承擔的其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的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其他陳述和保證:。
第七節信息披露和競業限制
第十六條信息披露
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雙方保證向對方披露的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否則,披露虛假信息或隱瞞信息的一方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競業限制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后年內,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投資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終止后年內不得在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企業或其他組織任職或兼職,乙方還應該要求其雇員遵守此約定,并簽署相應的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及其股東或實際操縱人不得在授權區域內開展與本合同授權品牌不同但實際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的宣傳推廣和營業。
第八節、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保護
第十八條商業秘密保護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保密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九條知識產權保護
甲方知識產權范圍包括:。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使用甲方的上述知識產權,乙方負有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對上述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擁有的知識產權超過法定保護期的,乙方對上述知識產權不負保護義務。
乙方在合同期間基于上述知識產權所開發的新的知識產權,其所有權歸屬應當依照相關知識產權法律確定或者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甲方的權利
(一)為確保甲方特許經營系統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有權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區域進行本合同項下商業零售服務品牌的宣傳推廣。
(四)甲方有權制訂特許經營產品或服務的全國/區域統一價格/指導價。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帳目、產品銷售及庫存、商業零售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六)甲方有權對特許經營產品的結構進行調整。
(七)甲方有權制定、修改企業識別系統、完善經營管理資料、升級系統軟件,并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統一使用。
(八)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資料、軟件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九)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決定培訓的內容和方式。
(十)其他:。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義務
(一)提供所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傳授實施本合同內容的方法及技巧義務。
(三)為乙方提供開業前的培訓和教育義務。
(四)指導、協助乙方做好開店準備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或培訓服務義務。
(六)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推廣宣傳,維護該系統整體形象的義務。
(七)根據本合同,需要甲方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向乙方提供的義務。需要甲方指定供應商提供商品、設備的,有及時組織、協調的義務。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為乙方的經營管理人員提供不少于次的技術/經營管理培訓機會,并由甲方通知具體培訓的日期、地點及培訓方式。
(九)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經營指導,但不得干預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
(十)其他:。
第二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核準地點行使特許經營權,使用甲方的特許經營資源。
(二)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獲得甲方提供的零售商品、設備,有權要求甲方組織、協調其指定供應商向乙方供應商品、設備。
(三)乙方有權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所提供的業務培訓和指導,有權決定是否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類有關本特許經營活動有關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四)除需向甲方交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有權拒絕向甲方交納其他費用。
(五)甲方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有知情權。
(六)其他:。
第二十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乙方加盟店的裝潢、設置應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要求,并拍攝照片,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經營非甲方同意的商業零售服務及商品。
(四)乙方應按照約定將其賬冊、納稅申報資料與記錄提供甲方審計。
(五)乙方的經營行為必須符合本合同和《管理/運營手冊》中的規定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持其經營、資質證書、注冊登記文件及執照合法有效。
(六)乙方應于計劃刊登、出版或推出廣告之前天將其制作的一切廣告或推銷資料提交甲方審查,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發布。
(七)乙方在發現他人有對甲方的相關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事實存在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并為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其他:。
第三章加盟店的設立與開業
第二十四條為行使甲方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當設立加盟店,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注冊手續。
第一節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第二十五條乙方設立加盟店僅采用“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形式。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采取合伙企業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合伙人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后,乙方才能與擬定中的合伙人簽訂合伙協議。
(二)合伙協議中應載明合伙企業專為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完全受本合同的約定約束,并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伙協議應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合伙企業的內部組織、合伙協議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第二十七條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設立加盟店采取新設立公司形式的,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將擬定中的股東的基本信息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后,乙方才能與擬定中的股東簽訂出資合同,且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否則,甲方享有本合同的合同解除權。
(二)在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中應載明公司專為開設加盟店而設立,公司及其股東的行為完全受本合同約束,并稟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資合同及公司章程應各交一份給甲方備案。如乙方或公司的內部組織、合同、章程等有任何變動,乙方應及時將變更情況報告甲方。
(四)乙方設立的公司注冊資金不得少于元。
第二十八條除乙方采取“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形式經營加盟店外,乙方以其他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日內,由該經濟組織向甲方出具經蓋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該經濟組織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完全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如未出具承諾函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許經營權。
第二節加盟店設立時間和開業條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訂立后個月內,加盟店符合開業條件。
第三十條加盟店的開業條件為:
(一)加盟店完成設立,取得營業執照以及消防、環保、衛生許可證照。
(二)加盟店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四)甲方已按本合同履行開業前所有義務。
(五)商品分類展示整齊,營業員全部安排周到。
(六)符合《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第四章加盟店的運營
第一節特許經營體系運營標準
第三十一條乙方認可甲方商業零售特許經營體系的商業價值并承諾遵守甲方該特許經營體系的有關標準和統一的規定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條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經營產品,須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四條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六條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特許經營費用后,乙方加盟店開業前天,甲方向乙方贈送開業贈品,見《開業贈品清單》。甲方對開業贈品的質量負責。
第三十七條獎勵政策
(一)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二)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三)乙方在一個合同年度內累計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購買特許商品達到人民幣元,則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元。
第三十八條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
乙方應當按照《管理/運營手冊》規定和甲方的指示進行裝修,并在加盟店外添附特許經營標識。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添附其他任何經營標識。裝修完成后,加盟店需經甲方驗收確認符合《管理/運營手冊》后方能開業。
在本合同訂立后,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協助乙方對加盟店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進行粗略估算,該裝修和設備購置費用有乙方負擔。
乙方應當保證經營環境和設備的安全性。如果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標準進行裝修設計,并且因設計不符合規范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購置設備,并且因該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
乙方應確實保養店鋪建筑、設備及其他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以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的整體形象。
乙方應經常清洗、檢查加盟店外觀、養護內外裝飾、設備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備狀態。
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款規定的工作,且在收到甲方相關改進通知日之內仍不見改善,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做保養事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甲方認為必要且乙方同意時,甲方可隨時派督導員進入加盟店檢查店鋪、設備及其他用具的保養情況。
第三十九條授權產品的銷售限制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的任何地點開設或授權開設分店、辦事處、專柜、銷售點或其他任何方式銷售特許經營產品。
乙方銷售特許經營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
加盟店增售不屬于甲方授權的特許經營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十條服務規范
乙方提供的商業零售服務應當符合《管理/運營手冊》的規定。
前款所說的“商業零售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餐飲產品質量、服務水平、設備保養、店面清潔的'要求、餐飲設備和用具的清潔要求、營業日和營業時間、工作裝、工號牌、與消費者的關系、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免費監督電話號碼的公布等。
第二節監督與檢查
第四十一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和《管理/運營手冊》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加盟店對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但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三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服務記錄,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會計資料、納稅記錄。
第四十四條甲方有權聘請專家(包括但不限于評估、審計、律師),對乙方的服務記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進行復制和審查。
第四十五條如果甲方通過對乙方審查發現乙方遞交的會計資料和納稅資料營業報告:
(一)是準確的,則由甲方自行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二)不是準確的,則由乙方承擔審查所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審計費和律師費)。
第三節廣告和促銷
第四十六條甲方可根據市場需要開展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甲方推出與乙方相關的廣告宣傳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之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四十七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廣告和促銷活動。
第四十八條甲方為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按照以下原則執行:
口由甲方承擔。
口由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口由甲方、乙方和廣告、促銷活動覆蓋地面內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擔。
第四十九條如需乙方承擔廣告和促銷活動支出的成本費用,乙方有權對該成本費用進行審查。經審查沒有異議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后個工作日內將分擔的促銷費用匯入甲方的指定賬戶。
第五十條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內張貼統一形象的海報及宣傳品。
第五十一條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授權區域內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四節培訓與指導
第五十二條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組織開業培訓,乙方應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開業培訓,掌握特許授權相關知識和技術。培訓共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三條充分考慮到乙方的經濟負擔以及提高服務質量的兩面性,甲方可適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再培訓,以鞏固乙方相關知識和技術,提高加盟店餐飲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員是否參加再培訓由乙方決定。再培訓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點進行。乙方參加再培訓所需的差旅食宿費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五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可組織加盟店商業零售服務技術競賽,以促進加盟店的服務質量和經營業績。
第五十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指導:
(一)指導乙方對目標市場的調查研究。
(二)向乙方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展示在內的說明。
(三)向乙方提供示范的裝修資料和甲方許可的有關范圍內進行改動的指示。
第五十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五十七條根據乙方實際需要和申請,甲方可乙方進行技術和管理人員勞務派遣,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節店址的變更
第五十八條如因環境變化或加盟店店址使用權的變化需要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向甲方提出變更店址申請。由于加盟店店址的變更涉及特許經營體系分布等因素,乙方同意甲方對是否允許變更享有完全的決定權。
第五十九條甲方允許變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應當自甲方指定日起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并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條甲方允許乙方變更加盟店店址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六十一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的義務
第六十二條甲乙雙方應當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應當盡其全力,表明其謹慎、忠實。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轉讓及解除
第一節合同的變更、轉讓
第六十三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六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六十五條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第六十六條在轉讓之日起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二節合同的解除
第六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有解除合同條件約定的,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八條合同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后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六十九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21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特許經營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經營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甲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且在合同簽訂前未就上述事實向乙方披露,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經營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
(四)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14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六)法律、法規其他規定的。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反悔不同意加入甲方特許經營體系的,乙方可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加盟店的裝修和維護義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配合甲方進行統一宣傳促銷活動。
(七)乙方為遵循《管理/運營手冊》規定的運營標準。
(八)乙方未履行法律規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以外的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十三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5條陳述和保證義務的。.
(二)本合同簽訂后個月內,加盟店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開業條件。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商業秘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義務的。
(四)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接受監督和檢查義務。
(五)乙方擅自變更加盟店店址。
(六)乙方擅自轉讓特許經營權。
(七)因違法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經營資格的。
(八)乙方經營嚴重虧損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條合同一方單方解除合同不妨礙其要求追究違約責任或損害賠償的權利的行使。
第七十五條在本合同解除或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情形下,乙方同意以下其一:
口自甲方指定之日起由甲方強制接管乙方的加盟店的一切經營活動,乙方及其員工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接管工作和相關指示。.
口應甲方要求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經營活動,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許經營標識,并辦理相關工商注銷登記手續。
第七章合同終止后的義務
第七十六條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到期且雙方未續期。
(二)甲方或乙方進入破產或自行清算程序。
(三)乙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注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
(四)合同解除。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氣條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授予乙方的所有權利全部收回,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特許經營權。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以及甲方的任何經營資源。
第七十八條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七十九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復印件、復制品電子存儲介質,不論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志、樣品、精品)如何。
第八十條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八十一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八十二條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清算、清理、違約責任、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合同終止后當事人的義務等條款的效力。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八十三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十五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六條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八十七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第八十八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八十九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等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條前條選擇或未作選擇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雙方約定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本合同履行地為加盟店所在地。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本合同簽訂地為。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九十一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九十二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九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履行的,雙方可協商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變、騷亂、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總動員。
(二)地震、水災、瘟疫、公共衛生事件等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三)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章附則
第九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系盡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雙方意愿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九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部分條款行使其權利不應解釋為其放棄了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
第九十八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應以本合同規定內容為準。雙方均當面全文通讀,雙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文字合格內容均無疑義。
第九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條甲方應將本合同簽訂情況報甲方所在地商務備案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權代表:
姓名:
授權代表:
姓名:
職務:
職務:
簽署:
簽署:
日期:
日期: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鑒于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柜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愿申請加入____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柜的特許經營權并愿意成為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于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范圍
1.甲方特許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柜使用_____________商標、商號,并以____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范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加盟費用
1.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準后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必須經甲方同意,并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后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并提前一周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并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范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于________市(縣)________區(鄉、鎮)________路(街)________號的門店以“h超市”為懸掛招牌,并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________號
2、甲方對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制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為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準,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并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采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范、超市工作規范、超市管理技術規范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發須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并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范。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制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范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秘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講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_____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于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后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秘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為主,并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后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為憑。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了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為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行地點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并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為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涂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后,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商,妥善處理并答復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一退調通知后,按時執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一與廠方結算,并由開單組沖還紅單。
附件3:
1、門店操作規范
(1)收爭員操作規范
(2)理貨員操作規范
(3)服務臺(寄包臺)操作規范
(4)早夜服務部操作規范
2、門店工作規范
(1)督導員(區域)工作規范
(2)門店管理人員工作規范
(3)加盟店督導員工作規范
(4)商品業務人員工作規范
(5)門店財務人員工作規范
3、門店管理技術規范
(1)時段檢核技術規范
(2)商品配制技術規范
(3)商品陳列技術規范
(4)pop促銷技術規范
(5)商品的q.m.p管理技術規范
a.商品quality(品質)管理
b.商品measure(計量)管理
c.商品price(價格)管理
(6)殘損商品的管理技術規范
4、其他方面:
甲方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15
101 為規范 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 (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和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注冊地點: ,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10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并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于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于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0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03 [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 [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集中供熱]從一個或多個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于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為或不作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為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占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采暖需要緊急采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 [履約保函]指為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為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 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權”)。
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并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 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為違約金或用于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 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 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 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于事項處理后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范圍與實施
401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圖示)
402 特許經營權范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范圍為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403 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范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于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602 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以 (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筑物、廠區院墻(無院墻的為單位建筑物墻)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于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 供熱設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并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 征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門的批準及占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占用結束后,乙方應當將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占用費用。
802 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束后應對所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眾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當在非供熱運行期,并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眾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 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 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并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 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采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并批準。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 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并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采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核查的規定,并對認為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采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采暖咨詢,發放用戶采暖手冊。
1102 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并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于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對屬于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 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 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 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 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影響社會公眾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眾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采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為熱用戶供熱,己危及社會公眾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為。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 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并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后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資產處置
1401 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余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并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403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為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并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為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并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核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后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占性;
3、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準,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 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為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準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準,對于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托、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于特許經營范疇的業務不得委托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并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筑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眾利益并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為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并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采取一切應當采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并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采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采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并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并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眾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咨詢、安全說明、熱費查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 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征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后,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并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于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采用非正當行為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復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為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為,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 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并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 。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并且確屬乙方的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 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 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并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甲、乙雙方可以采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 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為、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為、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干旱、爆炸、閃電、暴雨、臺風、龍卷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入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戶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盡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于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盡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于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采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 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為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 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二十二章 附則
2201 協議文本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貳份由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 份。
2202 協議簽訂
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訂授權的情況下簽訂本協議,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準本協議之程序。
2203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協議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其進行解釋。
2205 協議附件
截止本協議簽訂日,本協議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熱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附件二: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圖示
附件四:乙方與用戶的供用熱合同樣本
附件五:供熱技術規范和標準
附件六:供熱安全管理標準
附件七:供熱特許經營中期評估方法及標準
附件八:供熱事故應急預案
附件九:特許經營期限期滿乙方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
附件十:甲方簽約授權證明
附件十一:乙方簽約授權證明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 年 月 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16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貿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廈________樓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公司注冊號: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好友協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____________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服務標準、門店裝修、裝潢設計、.專業設備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并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公司等。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經營活動,獨立核算、自負責任、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特許產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備案代購、符合甲方規定的商品類別、產品定位和質量標準的產品,及甲方供應且使用甲方商標的果品及衍生產品。
"商標",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登記注冊的商標。
"專利",是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發明、使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導乙方開業和經營的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冊》、《店鋪經營管理手冊》、《________管理手冊》。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特許權使用費",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經營模式等經營體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費的總稱,但不包括加盟費和日常管理費。
"本合同約定使用貨幣"為人民幣。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____________水果銷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水果銷售服務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____________(在選擇項內打"√")
□ 單店特許
■ 區域特許
■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____________在選擇項內打("√")
□ 具有獨占性
■ 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權經營權的區域為:____________中國 市 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則上以其店鋪為中心方圓600米以內為特許區域,對于乙方所屬區域商圈內,不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是否屬同一商圈或商圈間有無競爭關系由甲方認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果乙方加盟營業后需要搬遷重新選址,必須報告甲方,經甲方調查后認為遷入地址與該商圈內已有的____________店鋪距離上已有600米或兩個店鋪之間不構成競爭關系,由甲方出具書面確認書,乙方方可進去新的地址開店營業。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許經營權,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按照___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開設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設立的加盟店與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與乙方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三、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變更其加盟店的營業地,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如果乙方轉讓門店,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或經甲方同意后轉給第三方,甲方將收取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輔導費用,____________其他加盟商作為受讓方的可以免除該輔導費。
第四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________年,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協商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申請對本合同延期的,應至少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2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該店的優先續約權。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續約)費人民幣 ,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支付。一旦合同簽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加盟費。
二、特許商品配送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特許的加盟店的所有商品必須由甲方供貨以及配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采購商品總金額的 ____% 作為商品提點費(不包含運輸費)。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遇乙方拖欠本合同項下的特許經營費用、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的情形,甲方可從保證金
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7
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許經營權,沒收品牌使用保證金。
。
3.本合同期滿后,甲方收取的保證金在乙方無欠款、無違約、無違規的情況下,憑甲方所開據的收據無息全額退還給乙方。
4.乙方有義務保持門店持續經營,如因乙方拖欠水電費、租金、員工工資、稅費等導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內被查封或停止經營,給甲方品牌形象帶來損害,則視為乙方違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保證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1.服務管理費:____________服務管理費是門店管理服務部用于門店服務指導、后勤支持等的基本管理費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當月基本服務費,標準為____________0元 /月 。
2.門店信息系統管理費--乙方按照實際發生金額承擔;
3.統一促銷活動經費--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4.廣告營銷基金費用--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5.招聘培訓經費--乙方按統一比例承擔;
6. 乙方每日應保證預存 ________元在甲方的指定購貨賬戶里,用以保證每日的購貨以及相關費用,如由于乙方的預存購貨費用不足而導致門店或者總部所產生的一切問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開據收款憑證給乙方。
第六條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商標識別:____________
圖片1 圖片2
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abcd ___________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對________門店銷售服務起到為美化和識別作用的裝潢,包含裝飾設計方案及實際形成的裝修風格。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在加盟店內懸掛、張貼甲方授權使用的特許標識。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約定規范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注冊與甲方商標或特許標識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標識。
五、特許標識或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做出補償。
六、乙方除為加盟店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商標或特許標識。
七、乙方不得將與甲方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冊為企業的字號或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八、如乙方門店形象過于陳舊影響到特許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統一對招牌等特許標識進行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書后,乙方應完全了解其屬必要而無條件配合整改,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門店因經營嚴重虧損或其它意外原因停業或關閉,超過三個月不再重新開業或另選地址開業,本合同自動解除。特殊情況應經過公司備案和書面同意方可延長期限,乙方門店停業或關閉后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能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否則合同自動解除。
十、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外情況不能繼續管理經營門店,為了保證乙方門店的正常開門營業,根據國家相關性法律法規,乙方可出示委托書指定其法定直系親屬或其他人員托管經營,但所有后果和法律責任概與甲方無關。
第二章 加盟店的開業
第一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原則上不允許乙方將___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果乙方已將____________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必須在本合同解除后當天停止使用____________商標并注銷營業執照等商號,否則以違約論處,每遲延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0元。
第二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照,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三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門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四條 加盟店的員工招聘和開業培訓
一、鑒于雙方為各自獨立之權利實體,雙方除按本合同發生權利義務關系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雇傭、承包、或代理等關系(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后的補充協議除外)。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培訓員工,但甲方與乙方加盟店的員工無任何勞資關系,其對國家職能部門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種法律關系包括債權債務、安全、防火、衛生、計生等,概與甲方無關。乙方在勞動用工過程中,應當遵循國家頒布的各項勞動法規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開業前一個月,乙方負責招聘員工,并交給甲方統一培訓;或應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員工,但以人才市場供求現狀和難易度而定。在新店開業時可由甲方派一名帶店店長和熟手收銀員到新加盟店有償服務,并一幫一培訓新員工,具體操作方案雙方另行協商。
三、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制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乙方應予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第五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以及相關管理資料、門店樣式、門面布局方案以及《店鋪經營管理手冊》、《____________管理手冊》等。
第六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____________
一、 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合法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稅費和經營相關的一切責任及費用;
二、加盟店的裝修風格應符合甲方統一連鎖經營的要求,營業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甲方統一設計裝修,并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裝潢物品等特許標識今后如需增補或更換,費用乙方承擔并由甲方按成本價提供。
三、加盟店主要設備由甲方統一選購及指定供應商進行維護;加盟店必須安裝公司指定收銀信息系統以便統一進行銷售數據管理,費用由加盟店自行承擔。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五、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統一形象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三章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一條 、乙方認可并同意承認和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二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店內設置并公布監督電話;嚴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顧客資金辦理儲值卡消費行為,一經查實則即可取消加盟資格,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二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須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五章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一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條、 乙方應當保持完整與準確的交易記錄,按甲方的統一要求正確使用信息管理系統。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甲方認為不合格之處,乙方應及時糾正;甲方認為不合格人員,可要求乙方辭退。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四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乙方的交易記錄、匯集資料、納稅記錄等文件。
第五條 、乙方加盟店應遵守良心經營的商業道德,共同維護特許經營體系下的連鎖經營品牌信譽和正常的經營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兩、不得假冒果品名稱欺騙顧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違規行為,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并根據情節決定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或移交工商管理部門做相關處理。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于四次的統一培訓。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對乙方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須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章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一條 、甲方發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與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
第三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與商業秘密保護
第一條 、乙方確認已經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于簽約前仔細研究過合同文本,并知悉甲方的基本經營信息。乙方應當如實向甲方提供證明其經營能力的資料,并在特許經營過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經營信息。
第二條 、商業秘密的保護
乙方及加盟店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準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否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指定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并與解除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八章 商品的提供、配送和銷售
第一條、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銷售的____________及甲方許可的部分邊緣產品和衍生產品。
第二條 、為保證特許經營的品質,乙方加盟店所有商品必須由甲方統一配送。
第三條、 如乙方不按照雙方約定,擅自另選供應商或銷售不符合甲方規定的商品類別、產品定位和質量標準的產品,經甲方查實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次。
第四條 、乙方銷售的產品應當遵循甲方的定價原則:____________根據商圈指導定價、特許產品統一定價或最高限價。如乙方違反上述定價原則,被甲方查實一次,即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次。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15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_8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30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全額扣除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15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 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所有責任。如甲方先行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15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甲方時生效:____________
一、喪失商標使用權。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致使乙方受嚴重損失的;
三、因管理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到嚴重損害的;
四、只指控為刑事犯罪;
第二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 15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決定在通知到達時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后續的培訓;
五、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嚴重影響甲方品牌形象或被主要媒體曝光等,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六、嚴重違反甲方采購統一管理;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通知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密)商業秘密的行為;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不完整的、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被指控為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同時注銷工商、稅務登記等相關證照、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的,每延遲一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___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信息系統使用權或任何復制品;并在停止營業前三十日內發布停業廣告,以便消費者等相關人員或單位及時到乙方門店結清債權債務。
第三條 、除甲方接受外,乙方應于合同終止后7日內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乙方應于合同終止后七日內撤除帶有甲方標識的門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拆除的,甲方經催告后有權拆除,并由乙方承擔拆除費用。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的,每延遲一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00元。
第四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7 _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履行完畢上述四條所屬的義務,是退還保證金的前提條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對方任由損失擴大,應負有賠償責任。
第二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證明。
第十三章 其他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基于業務運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關制度、書面文件及其他補充條款或協議,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聯系信息與送達
雙方同意可以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及約定承辦事宜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商貿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廈____________室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五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________市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從合同(如有)、《經營手冊》(如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許人)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17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特許人:(甲方)
地址:
受許人:(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共謀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加盟為甲方特許經銷商而協商一致,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 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于甲方,遵從甲方統一的管理及經營指導,經營甲方bo品牌皮具系列產品之加盟店(柜)。
第三條、 本合同之當事人雙方系各自獨立的權力主體,除按本合同條款發生權利、義務外,雙方無權互為代理人或發生雇傭關系,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義向第三者就法律行為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四條、 乙方經營加盟店(柜)雇傭之從業人員及對政府機關衍生之各類關系概與甲方無涉。
第二章 加盟資格
第五條、 乙方必須是保證具有中國法律規定的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經營資格,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其它經營條件。
第六條、 品牌保證金
1、在簽訂本合同后的十五天內,即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 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
2、乙方違約應從保證金中扣除:a、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乙方只有將甲方所有招牌、標志及其它營業形象全部拆除退還甲方后,甲方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b、乙方違反本協議導致甲方有所損失時,甲方可以從合同保證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時,將保證金及相關投資費用全部支付給甲方后,方可獲得特許經銷商資格。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簽訂后三十天內未按甲方指定要求開設任何一家專賣店(柜),甲方有權沒收此保證金。
第三章 特許經營許可范圍
第九條、 許可經營區域
1、甲方特許授權乙方在 省 市/地區享有特許經營權。
2、乙方享有bo皮具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及合同期限內的銷售權,無轉讓權,無生產權。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用任何方式制作或假冒bo(皮具系列)的產品,乙方不得在規定地區以外的任何地區直接或間接銷售或授權其它地方加盟。
3、雙方確認:無論是本合同有效期內或本合同有效期滿后,乙方絕無任何權利擁有bo(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標使用權。
第十條、 許可經營的項目
1、 根據本合同之規定,乙方可在甲方許可的賣場內經營甲方提供的bo(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產品;
2、 為保持bo(皮具系列)高素質之品牌形象及連鎖經營體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內不得陳列、展示或銷售非甲方提供的貨品,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將承擔全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任務目標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經營區域的實際情
況制定每年的銷售目標。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銷售目標,甲方將保留開發第二家加盟商的權利。
1、乙方在 省 市/地區的每年最低購貨額為 萬元,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后,若乙方續約,則甲方按乙方每年實際銷售額重新協商乙方最低購貨額。
3、 本合同成立后,乙方須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級發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內本合同指定的城市范圍內開設如下約定的特許皮具專賣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甲方不會再在該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須向甲方作出書面解釋,并要獲得甲方批準;否則,甲方有權在該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開設專賣店及專柜。
乙方須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內按如下約定開設特許專賣店或專柜:(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計劃)。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二、形象及商標使用承諾
1、 保證商標為甲方合法擁有,若構成侵權,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
2、 甲方承諾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可以在甲方批準的范圍內,享有bo(皮具系列)品牌特許經營權,并許可乙方就乙方專柜(專賣店)的招牌及形象裝修的用途享有以制作、懸掛的方式使用bo(皮具系列)商標、服務標志、記號、標簽等營業象征物之權利。
3、 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擅自轉讓,轉租給他人。
第十三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為保持品牌經營形象的統一,維持加盟店(柜)的正常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向乙方傳授必須的知識及經營技術。
2、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訂貨會及甲方安排的其它專題會議,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開會日期及會議內容予乙方。
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專員到乙方專賣店(柜)巡視及提供顧問服務,指導乙方拓展營運,提升業績。
4、 乙方在接受甲方『第一范文網文秘頻道 qiewO。cOm 』營運指導時,允許甲方代理人檢查乙方商品進、銷、存的原始憑證及相關帳冊。
第五章 供應與結算
第十四條、結算
1、 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扣購貨。其標準如下:
手袋、拉桿箱、筆、火機、手表等:零售價x30%(3折)
銀包、皮帶、禮品盒:零售價x25%(2。5折)
以上購貨價格均不含稅,若需開具稅票乙方必須承擔8個點的稅金。
2、 甲方以購銷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產品。
3、 乙方經營甲方之貨品,均須按照甲方全國統一的零售價執行,促銷期間之零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經甲方書面批準后執行。
第十五條、進貨及貨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首批貨款 萬元。
2、為保證形象,專柜(專賣店)必須品種齊全。因此,乙方每次訂貨量不得少于當季推出新款的70%。
4、 乙方所下訂單須經甲乙雙方確認后方可生效。甲方供應乙方貨品之數量、顏色、款式按照乙方書面訂單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運輸及驗收
1、 產品交貨地點為甲方倉庫,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代乙方辦理托運手續和保險,費用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包括退換所發生之費用)。對于運輸公司處理貨運過程中造成的產品損毀問題,或貨物在運輸、提取中出現延誤問題及其它的運輸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2、 甲方交予乙方的貨品均有完整的包裝及封條,乙方在收貨時,必須第一時間拆開外面防水包裝檢查,如發現有封條損毀或包裝有嚴重破毀的現象,應立即開箱驗貨,如有如貨品損毀,乙方應即時向托運公司索賠。
3、 乙方從托運公司收貨驗收時,如發現甲方貨品在完整包裝下出現貨品短缺,必須在收貨之日起三天內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進處理,否則視為甲方已經按約定數量交貨。
第十七條、供貨關系及退換貨制。
1、 甲乙雙方的供貨關系原則上是訂貨制購銷形式(先款后貨)。
a、乙方選訂及補貨的貨品均為買斷(除質量問題外),不給予退換。
b、甲方向乙方配發的貨品給予乙方60天內享有配貨總額的 退換率。
c、退回貨品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以下范圍,甲方不接受退換:
a、乙方人為造成的污漬或已破損的貨品。
b、超出退換時間的貨品。
3、 次品的退換:
a、由甲方生產過程中所造成的次貨(即廠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換,運費由甲方承擔。
b、 乙方要求退換次貨,需先開具退換貨清單,并清楚注明次貨原因,次品到倉后由甲方鑒定是否退換,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八條、裝修及費用承擔
1、 乙方須提供屬于乙方全權支配的經營場所作特許經營專柜(專賣店)之用,臨街專賣店面積不少于40平方米,商場專柜面積不少于25平方米。乙方如因經營狀況需要,需增加或減少經營場所,經雙方協商后可作調整。
2、 保持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統一,保障加盟店(柜)事業的成功,甲方免費提供統一的裝修及陳列方案。
3、 特許經營場地凡涉及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裝修道具、形象柜、收銀臺、商標背板等的形象裝修費用,a、省代理商的商場專柜屬于省會城市或一級城市的一類商場(以甲方對商場的評估為準)其專柜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但前期甲方只支付50%,另外的50%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此合同之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返還由乙方支付的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以后乙方每增開一個專柜(專賣店)甲方承擔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但乙方需先支付8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給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將以貨代款的形式補貼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b、加盟商的商場專柜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甲方承擔50%,但前期甲方支付20%,乙方支付80%。一年后乙方達到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將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補貼給乙方。
4、 形象道具裝修費用具體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詳細裝修報價單為準。
5、 乙方確認裝修效果圖及清楚詳細裝修報價后,將自己承擔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筆款項時即進行裝修道具制作和發運、裝修。
6、 新開店鋪由我司免費提供噴畫、pop、燈箱片、海報及宣傳畫冊等,數量金額由甲方決定,其余情況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價購買。
7、 甲方按乙方每次購貨的數量統一配發購物袋、封口紙及相關附屬包裝材料等。
第六章 獎勵機制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銷售指標 萬元(供貨價),如乙方完成該銷售指標,則甲方給予乙方銷售回款額的 的返利;若乙方超額完成任務,超出部分甲方再給予銷售回款超額部分的 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額經甲方審核確定后,甲方將以貨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保密義務
第二十條、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許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于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第二十一條、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資料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秘密。
第二十三條、前三條規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條、發生以下各項的任何一項事由,乙方有權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但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請批破產、特別清算或法院宣布破產。
(2)、乙方原經營場地喪失。
(3)、法令規定甲方或乙方終止營業。
第二十五條、乙方發生如下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對乙方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乙方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期限無法改善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向甲方遞交的營業報告及經營業績不真實。
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開店計劃。
4、 乙方其它違約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甲方可不作預告而終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 乙方受到查封、拍賣、破產處分時。
2、 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經營權。
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秘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畫冊等信息資料。
4、 乙方發生劇烈的組織變動、營業終止、股東變更等事項,而使乙方與甲方的經濟依賴關系破裂時。
5、 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
第九章 合同變更、中途解約
第二十七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二十八條、乙方中途解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乙方如中途解約,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決定保證金退還事宜。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解除合約時,乙方應將甲方商標標識、陳列道具、宣傳及其它相關物品,退還甲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乙方未經甲方許可,私自處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保證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年。
第十一章 合同管轄
第三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 合同的終止和續約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
1、 乙方必須在終止日前10天內結算貨款,如逾期不結算,甲方有權每天收取所欠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三作為滯納金。
2、 乙方庫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視情況予以協助。
第三十四條、終止乙方經營權時,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屬場區,通知傳媒,發布有關終止乙方經營權的信息。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此合同、經銷證及其它有關證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滿,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
第三十六條、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當事者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共謀事業發展的愿望,坦誠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三十七條、此合同不盡之處,雙方可協商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于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約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18
城鎮小區供熱特許經營協議
第一章 總則
101 為規范 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 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沒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 (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和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注冊地點: ,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10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并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于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于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儀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02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他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03 [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 [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 [集中供熱]從一個或多個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 [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 [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 [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于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為或不作為或不可抗力等。
209 [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為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占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 [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 [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 [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采暖需要緊急采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 [履約保函]指為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為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 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 (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權”)。
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并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 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人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為違約金或用于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 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 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 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于事項處理后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范圍與實施
401 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圖示)
402 特許經營權范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范圍為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403 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范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于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602 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以(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筑物、廠區院墻(無院墻的為單位建筑物墻)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于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 供熱設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并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 征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門的批準及占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占用結束后,乙方應當將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占用費用。
802 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束后應對所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眾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當在非供熱運行期,并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眾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 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 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并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 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采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并批準。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 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并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采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核查的規定,并對認為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采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采暖咨詢,發放用戶采暖手冊。
1102 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并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于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對屬于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 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 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 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岡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影響社會公眾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眾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采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為熱用戶供熱,已危及社會公眾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為。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 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并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的乙方用—廠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后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資產處置
1401 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余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并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403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為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并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為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并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核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他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后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占性;
3.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準,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 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為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準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準,對于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托、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于特許經營范疇的業務不得委托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并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筑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眾利益并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為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并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采取一切應當采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并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采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采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
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并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并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眾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咨詢、安全說明、
熱費查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 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
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征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后,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并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于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采用非正當行為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復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為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為,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 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并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
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 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并且確屬乙方的 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 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 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并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
甲、乙雙方可以采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 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為、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為、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干旱、爆炸、閃電、暴雨、臺風、龍卷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人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戶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盡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于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
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盡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于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采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 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為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 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 年 月 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有關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編 篇19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和擴大青島多彩扎啤的區域銷售,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公平、互利雙贏的原則,現就青島多彩扎啤區域特許經營事宜,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特許經營權必須具備的條件:
(1)乙方必須具備一家規模在400平方米以上的標準形象店,并按標準形象店或者甲方許可的其他方式推廣青島扎啤專營店(按公司統一模式裝修)。
(2)乙方必須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且經營資金不得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乙方必須具備相應法人或自然人資格且手續齊備,并將其相關的復印件(如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交予甲方存檔。
2、甲方授權乙方作為“青島啤酒扎啤城”的區域特許經營商,在省內的 (地級市、市區)內的 縣(縣級市)范圍內開設“青島扎啤城”并發展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本條款確定的區域內使用,不得跨區域經營。
3、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青島啤酒扎啤城),乙方經甲方授權后方可在所轄區域發展青島扎啤專營店,并將相關資料報甲方存檔備案。但乙方在授權區域內以自己的名義同其所轄直銷商簽訂直銷經營合同,乙方與所轄直銷商之間的權利義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二、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期限
1、自__ 年_ 月_日至__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無異議的,續訂下一期合同。續訂合同的前提條件為:
(1) 乙方承諾與歷屆青島扎啤一級經銷商無債權債務關系和其他經濟糾紛。
(2) 雙方除下述(4)補充條款約定外,乙方承諾上一經銷年度和甲方錢貨兩訖和無其他債權債務關系和經濟糾紛。
(3)每期合同續訂必須按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內簽訂下一期合同,以保證合同的連續性和真實性。(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時間內續簽合同并超出規定時間一個月以上的,甲方視同乙方自動放棄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收回經銷授權。)
(4)補充條款:_________。
2、甲方不得擅自收回乙方第一、2款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但乙方嚴重違約、違規以及合同解除終止條件發生除外。
三、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為合同確定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為人民幣__萬元整(大寫),本保證金應于簽訂合同當日內支付。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項或違反合同規定應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相應金額充抵,保證金充抵后,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保證金金額,如沒有補足的,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直至補足保證金,超過一個月尚沒有補足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剩余保證金不予退還。若合同終止,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四、供貨方式
乙方在付清所有貨款的前提下,可選擇如下提貨方式:
1、自提
2、委托:乙方委托甲方辦理運輸業務所產生的中轉運輸、短途運輸、保管費、保險費等均由乙方承擔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商號”(青島啤酒扎啤城)、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的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于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甲方對乙方“商標”、“商號”、企業的識別系統及店面招牌,室內企業文化等提出書面合理方案,乙方必須執行,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青島扎啤專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和考核,以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服務質量的一致性。同時,甲方有權委托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為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發展規劃、人力資源配制、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及青島扎啤專營店做營運輔導,并擬出建議供乙方參考。
6、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扎啤每桶出酒量28升。
7、甲方應依據經審批后的乙方銷售計劃合理安排扎啤產品生產,滿足乙方銷售需求。
8、甲方對乙方區域的特許經營給予相應的營銷支持,積極協助乙方開拓市場和促銷。
9、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多彩扎啤系列啤酒)及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扎啤生產日期等有效證件。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獲得甲方青島多彩扎啤區域內的獨家經銷權后,可享受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各項售后服務,由乙方發展的直銷商不受此條款的限制。
2、經甲方授權乙方有權使用“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它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甲方對乙方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等提出書面要求的,乙方必須執行。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3、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權利義務主體,各自對外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各自獨立享有和承擔。乙方和在其特許經營區域內發展的青島扎啤專營店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一切資金及經營上的盈虧,與甲方無關。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作業手冊、規章制度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并對其直營店和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監制和管理,以維護青島多彩扎啤的形象。乙方直營店或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有損青島多彩扎啤形象的,甲方有權提出整改,直至取消其區域特許經營權及青島扎啤專營店資格。
5、對甲方的管理,營銷模式的創新,新產品的開發有建議權。
6、乙方直營店或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不得經營未經甲方許可的其他任何啤酒(青島啤酒除外),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每發現一次賠償甲方人民幣伍仟元計算。
7、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特許區域內銷售產品,不得跨出特許區域外銷售產品,嚴禁竄貨,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每發現一次賠償甲方人民幣伍仟元計算,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8、嚴禁乙方灌裝其他廠家酒液,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萬元/次,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9、乙方從甲方處購買的扎啤桶、扎啤杯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流入其他市場,如流入其他市場,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萬元/次,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10、乙方必須從甲方訂購統一提供的與扎啤特許經營有關的各種機器設備、容器以及其他特許經營物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采購,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仟元/次。
11、乙方應及時向廠家返回空酒桶,保證廠家及時清洗空酒桶,每批次酒桶在乙方處最長時間不得超過兩個月,超過兩個月的除加清洗費叁元/桶,另每桶處罰人民幣伍元,年末返桶不及時的每桶再加收罰款貳元。
12、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其特許區域經銷青島扎啤的所有銷售網點充打扎啤使用的是食品級的二氧化碳;如違法經營,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義務,同時甲方保留斷供和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權利。
13、如因批次產品質量原因,甲方應為乙方無條件等量調換并承擔所需運費。乙方保證絕不銷售過期扎啤、變質扎啤和其他存有質量問題扎啤給消費者,保證絕不違法經銷青島扎啤。
14、乙方應積極拓展市場、擴大促銷,使銷售量逐年遞增,力爭實現特許經營區域銷售目標計劃。乙方在該合同年度銷售任務見附件一《合同年度市場銷售獎罰細則》。
15、乙方每月應以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甲方提供下個月銷售計劃,甲方審批后備案落實。
七、合同的轉讓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份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市場轉讓費金額的百分之二作為延續市場維護管理費。區域特許經營授權當年合同原則上不能轉讓,如果當年合同轉讓的,甲方就乙方取得的市場轉讓費超額利潤部分另行加收百分之三十作為先期市場開發管理費。
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壹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八、保密條款
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和技術標準等內容為商業秘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保密期限為解除合同后的5年內不得泄露。
九、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按本合同以上條款約定的執行,無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貨品的生產所在地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
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1、乙方發生合同約定的嚴重違約違規事項;
2、乙方連續兩年未開發市場;
3、乙方不按照市場開發計劃開發市場或者連續兩年銷售量嚴重下滑(較上年下降比例超過百分之二十五)時。
如因國家政策、政府部門、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無法繼續再經銷青島多彩扎啤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