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于勞動的合同(精選15篇)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___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__________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等級:
在川通訊地址:
郵編: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____省(市) ____區(縣)____鄉鎮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項目名稱)
工程中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____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____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________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供四川建筑業企業(含部屬在川建筑企業、省外入川建筑業企業)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建筑業企業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第一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并填寫日期。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四川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乙方在崗位上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非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工資報酬
甲方按工作時間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小時工資報酬不低于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具體支付辦法約定如下:
第四條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具體工作時間安排:
第五條福利待遇約定如下: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所從事工種的需要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三、乙方因工負傷按照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三、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除條件約定如下:
四、雙方就解除本合同有關經濟補償的約定如下:
五、雙方就本合同的終止條件約定如下:
第八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解除本合同的,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約定如下: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具體賠償辦法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照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要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書。
二.職責范圍:前臺桌面、會議室、經理室、綜合辦公區、會計室及陳列的辦公設施。
三.工作職責:
1、服從工作安排,完成在指定時間內的一切工作任務。
2、保證責任范圍內的`清潔、干凈、無塵土。
3、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崗需提前請假通知甲方,誤時時間扣除當日工資或則日補班。
4、在做經理室工作時,不得擅自動用經理的物品、不得翻閱。
5、損壞的物品,按原價賠償,從工資內扣除。
四、工作時間:每日工作_____個小時,雙休。工作時間為:____________
五、薪資:每日____日發薪。國家規定最低每小時_元。本公司支付每小時_元。
六、保險福利待遇:乙方自行購買社會保險,乙方在為甲方工作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甲方提供乙方勞動所用工具和勞動保護工具,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動。在工作期間盡職盡責。
八、解除協議:甲乙雙方需解除本協議,提前兩天通知對方。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分別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4
勞動合同的訂立是十分重要的,合同訂立生效涉及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尤其是在勞動合同中,合同的訂立涉及勞動者的保險、福利待遇等。
一、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
①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法律上處于平等的地位,平等地決定是否締約,平等地決定合同的內容。任何一方可拒絕與對方簽訂合同,同時任何一方都不得強迫對方與自己簽訂合同。
②自愿原則
自愿原則是從平等原則引申出來的。當事人地位的平等性要求雙方對于勞動合同的訂立不得享有任何特權。當事人訂立合同只能出于其內心意愿。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其他任何機關 、團體和個人都無權強迫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③協商一致原則
協商一致原則要求當事人雙方就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勞動合同才成立。可能雙方當事人都有與對方訂立勞動合同的意向,但在具體條款上,如工作期限、勞動報酬等問題上往往意見不一,這時合同就不能成立。
④合法原則
合法原則是指勞動合同的訂立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這里所說的法律、法規,根據勞動部1994年9月5日發布的《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的解釋,既包括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也包括以后頒布實行的法律、行政法規,既包括勞動法律、法規,也包括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如何訂立勞動合同
(1)訂立前的知情權
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
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了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2)勞動合同的文本與文字
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為準。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3)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不全,但不影響主要權利義務履行的,勞動合同成立。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具體事項。
勞動合同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終止條件的,應當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4)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
(5)勞動合同的生效日期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6)勞動合同的試用期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7)勞動合同的服務期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對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的服務期作出約定。
約定的服務期限長于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由用人單位終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勞動者服務期的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繼續履行服務期的,雙方當事人應當續訂勞動合同,對服務期的履行方式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8)商業秘密保護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單獨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進入公知狀態后,保密條款、保密協議約定的內容自行失效。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作出約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9)競業限制
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限制的范圍僅限于勞動者在離開用人單位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的業務。競業限制的期限由勞動合同當事人約定,最長不得超過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競業限制的,不得再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勞動者在一定的期限內不得到有競業限制的用人單位任職,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約定的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
(10)勞動合同的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約定。 違約金數額、承擔責任和支付辦法應由雙方當事人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于因勞動者違約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雙方約定承擔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于實際損失,用人單位請求賠償的,勞動者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約定的違約金數額畸高的,當事人可以要求適當減少。雙方當事人因違約金發生爭議的,可以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11)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標準
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集體合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
(12)勞動合同的續訂
勞動合同期滿,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
(13)勞動合同的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
無效的勞動合同,自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14)用工登記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應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經辦機構辦理用工登記手續。
總之,應對勞動合同的訂立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勞動合同的訂立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委托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5
甲方(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期限勞動合同。
雙方合同期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個月。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向乙方說明理由后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無須給予甲方任何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如甲方欲同乙方續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在本合同到期7日內征詢乙方意見,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后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份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后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為準。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所謂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崗位執行工作制。甲方實行其他工作時間須經勞動行政部門許可方能執行。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時間周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雙休日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規定的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嚴格執行。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上海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對于有毒有害的工作環境將給予乙方必要的說明和補償。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后每月基本工資為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后工資的80%,甲方每月發放工資日為日。
第九條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安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休息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合同當事人應按國家和上海市社會保險的有限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符合計劃生育女職工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享有規定的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病假、事假等有關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都可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并無須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的情形:
(1)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況:諸如:......
(2)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諸如: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第二十二條甲方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合同但須給予經濟補償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與甲方協商一致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因防治污染搬遷的或市政動遷的等;
(5)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四條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子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且沒有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同時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則甲方參照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情形
(1)未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已開始貪污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
第三十條甲方在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4)(5)種情形,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動議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不降低現有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況外,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1)種情形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月工資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的一個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和違反
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具體內容詳見《保密協議》及《商業禁止協議》。
第三十七條甲方如果委派乙方參加專項培訓(即為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培訓費用以外的費用支付的培訓),甲方有權與乙方簽訂服務期合同,服務期合同另行簽訂。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以下條款取消,即: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并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壹式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6
甲方:
單位性質: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人發[1996]118號”文件)和《安徽省人事代理辦法(試行)》(安徽省人事廳“皖人發[1997]76號”文件)以及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現就甲方為乙方代理人事檔案,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理其人事檔案,甲方負責為乙方接轉和代管人事檔案。乙方需協助甲方,將本人檔案由原管理檔案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手續轉至甲方,人事檔案轉入時檔案材料不完整、轉檔手續不全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經審核,乙方人事檔案尚需及時補充以下材料:
三、乙方在代理期間,應及時將需要歸檔材料交由甲方,歸入本人檔案。乙方提供的檔案材料必須真實,如不提供檔案材料或提供的檔案材料不真實,造成不良后果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按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乙方按規定向甲方繳納人事檔案管理費每年元。超過一年不繳代理費的按所欠金額每日加收的滯納金。
五、乙方需要提供戶籍、社會保險、職稱考評等相關社會化服務的,甲方在政策許可范圍內,可為乙方提供相關服務,收費按省物價局核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
六、乙方超過一年以上不繳納人事檔案管理費的,甲方有權中止有關代理服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與所在的工作單位發生聘用(勞動)合同糾紛,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不負責解決乙方工作期間、失業期間以及退休后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一切勞保福利問題。
八、乙方因就業、升學等原因,需要將人事檔案轉出甲方的,需有能接管檔案的單位發函至甲方,始可申請轉出人事檔案。人事檔案轉出后,本合同終止。
九、本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十、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應妥善保管,辦理相關人事代理服務時需出示本合同。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勞動報酬:甲方貫徹按勞分配原則,確定乙方月收入為_______元,考核轉正后根據工作崗位和工作業績按正式職工待遇執行。
三、甲方的基本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有權對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
(2)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考核乙方。
四、乙方的基本權利
乙方享有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對試用狀況不滿意,有請求辭職的權利。
五、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經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試用期內,乙方請長病假5天、事假計超過5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六、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因工作能力或績效不佳、未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
八、被辭退或自動辭職人員在離崗之前需提前通知公司,并結清本人與公司的業務和賬務,填清工作交接單,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或乙方經濟擔保人承擔全部責任。
九、乙方應于試用期滿前一周向甲方提交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甲方根據乙方表現作出是否批準乙方轉正的書面決定,若批準,則雙方應簽訂勞動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8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工人)姓名:
所有制性質: 性別: 年齡: 民族:
地址: 文化程度:
法人代表: 現居住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健康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公司批準,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月_ 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用工勞動合同。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二、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臨時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日,每日__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_____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____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二)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為每日_____元,每月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一)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先由甲方統一支付,后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并計算繳費年限。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五)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及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_元。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六)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__元。
五、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三)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合同范本《用工勞動合同》。
(五)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七)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一)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合同期滿后即終止執行,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和第六條第六項規定的;
(3)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意供職的;
(4)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有、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5)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5)經國家批準應征入伍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2)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愈,屬于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八)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第(四)款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并辦理有關手續。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元。
(二)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三)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_________元。
(四)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_________。
(五)其他需約定事項:_________。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違約金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元。
九、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一)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經鑒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十一、本合同自勞動部門鑒證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日工資為____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確認。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____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_(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經雙方同意簽訂如下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終止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個星期為試用期,試用期合格后本合同自動延續為正式合同;合同終止前兩天,雙方應協商是否續簽問題。
第二條乙方應聘的工作崗位是,甲方根據企業情況有權調動乙方的工作。
第三條試用期內乙方若提出辭職,需提前一天告知甲方。試用期后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應按甲方的規章制度辦理,并承擔甲方出資的相關教育培訓費用。
第四條試用期后經甲方考核合格,乙方可轉為甲方正式員工;考核不合格者,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辭退,正式員工將享受企業規定的福利待遇。
1、工資
(1)工資由基本工資獎金組成。
(2)根據不同的崗位及業務水平等分別確定工資和獎金標準。
(3)轉正后的最低工資(含津貼、福利等)不低于________ 元。
2、工作時間每周工作時間按國家或地方規定執行。
3、加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安排,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予以換休或支付加班費。
4、其他福利
(1)全勤獎
(2)供應工作餐
(3)年休假。
第五條
1、乙方若有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不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
(2)消極怠工或不負責任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不能勝任工作。
2、甲方若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勞動部門確認,勞動安全、勞動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威脅乙方身體健康。
(2)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六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每月定時給乙方發放薪金。
2、執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制定企業規章制度。
3、對乙方進行技術、業務培訓。
乙方責任
1、認真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2、遵守公司的員工守則和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講文明、講禮貌,維護社會公德。
3、參加甲方提供的技術培訓,以提高工作能力。
4、乙方應將本人的手機號、住宅電話等通訊方式告知甲方以防耽誤工作。
5、乙方未履行辭職手續而擅離職守的,一次性賠償甲方五千 元整,由于擅離職守而造成的甲方其它經濟損失,甲方有權予以追討。
6、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員工守則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使甲方免受損害;在不違背法律和法規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工資中扣除乙方應付的.賠償費用。
第七條雙方需明確的其它事項:
第八條此勞動合同一經雙方簽定,立即代替雙方之間以前一切口頭和書面的合同和協議,乙方確認已與除甲方外的其他雇主終止了所有用工關系或勞動關系。
第九條甲乙雙方履行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調解決或在____市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12
勞動者隨意走人,給企業造成損失怎么辦?工作了一年,還是臨時用工合同怎么辦……昨天,在文昌廣場上舉行的關于《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咨詢會上,許多企業代表和員工提出了自己的困惑、疑慮。記者采訪了解到,之所以產生各種糾紛,歸根結蒂源于新法實施前,勞資雙方還存在著三大認識誤區。
鏡頭一:企業怒斥職工突然辭職拿著厚厚的一摞材料,揚州某琴行人力資源科負責人怒氣沖沖地趕到咨詢現場。原來該琴行的一位教師上午打了個招呼要走人,下午就不上班了,不但安排好的鋼琴課沒人教,而且這個老師還帶走了一批學生。記者看到,該負責人帶來了離職老師勞動合同、養老保險手冊等所有材料,該負責人質疑說,都說《勞動合同法》勞動者不用付違約金,那么像這樣的情況已給公司造成損失了,能不能追償呢?
鏡頭二:工作一年仍簽試用合同在咨詢臺前,老馬和同事徘徊了很久,總是話到嘴邊就咽下去了。記者上前一打聽,得知他們是某小區的保安,這兩天公司要和他們簽合同,還特地召開了大會。但給他們的合同書不是《勞動法》的版本,也不是《勞動合同法》的版本,而是企業自己做的.。為了拿出證據,老馬偷偷復印了一份出來。記者看到,文本抬頭寫的是《試用期工合同》,由于是試用,里面的社保、工資約定等款項一個也沒有。
最令老馬氣憤的是,當他們提出異議的時候,公司竟揚言合同只有這一種,不簽就走人。
鏡頭三: 月薪兩千而補償金才一百“沒有人會嫌錢多!”小張是市區某外貿公司的職員,前兩天在單位跟領導頂了幾句嘴,老板就把他給踢走了,并大方地支付給他700元經濟補償金。小張找他理論,老板聲稱經濟補償金都是按工資計算,小張的工資就是700元,獎金不算。小張說,她在公司屬于骨干,月薪至少20xx元 ,現在卻要按最低工資拿補償,明顯不合理。
沒有工資卡,小張就把自己的工資存折帶到了現場。記者看到的工資記錄,每月都在20xx元以上。那么離職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到底是基本工資還是所有收入?
詳解三大誤區誤區一:認為只要簽合同就行用人單位將試用期合同與勞動合同分離并對立了起來,認為簽了試用期合同不僅可以使其處于“主動”地位,還可以將雙方關系就此固定了。同時還企圖利用試用期,逃避責任。企業認為,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系尚未最終確定,無需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保費。
專家解讀:單簽“試用”合同,無效。
《勞動合同法》規定: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應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合同。按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根據這一規定,所謂的試用期合同,實際上名不副實,勞動部門一直視為勞動合同,這讓原本可以試用職工的企業失去了試用的權利。而一旦合同無效,都視為正式用工,用人單位反而事與愿違。此外,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系雖未最終確定,但用工事實業已形成,法律明確規定企業應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保費。
誤區二:補償金按最低工資算明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中,詳細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各種情形,如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勞動者解除合同、勞動合同終止等等。而從記者現場了解的情況看,在支付經濟補償金時,以基本工資為基數支付和以工資總收入為基數支付相比,會存在較大的差異。目前用人單位對于經濟補償金的支付,做法大相徑庭。有的只算工資,有的統一按照最低工資,而大方一點的把獎金也算入其中。
專家解讀:補償金標準有規定。
按照規定,職工的獎金屬于工資的構成部分,如勞動者一年中,用人單位每月一直是按20xx元標準支付工資的,因此在計算其工資時,應將該筆款項計算在內,用人單位不將獎金計算在內,不符合國家關于工資的構成規定。
用人單位在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上,應符合《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之規定,即: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金,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誤區三:不保護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明年1月1日實施,該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特殊情況除外),勞動者從單位辭職提前30天書面告知即可,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勞動者無需支付違約金。那么勞動者隨意走人,給企業造成損失也不負責任,太不公平了。
專家解讀:離職不打招呼須賠償損失。
《勞動合同法》規定有兩種情況須賠償用人單位損失:一是接受過單位的培訓。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約支付違約金;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有保密和競業限制的協議。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
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而且,如勞動者違約時,其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現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為。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任務或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第三條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稅前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元/月(如實行計件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_元)。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按照《勞動法》第44條、《陜西省企業工資支付條例》第14、15、16條的規定支付加班或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第四條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陜西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雙方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14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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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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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有關于勞動的合同 篇15
勞動合同書(無固定期限)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條乙方______性別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戶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區(縣)___街道(鄉鎮)二、勞動合同期限第三條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勞動報酬第九條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執行。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使用說明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