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施工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有限責任公司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
安 全 協 議 書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新熱電調峰熱水鍋爐擴建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5、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7、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的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四、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并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五、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并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作業,并按規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三、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 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3、 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后作業 酒后進入現場罰款200元。
4、 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款500元。
5、 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 罰款發生后,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到項目部財務,如未按時上交的加扣滯納金2%每天。
7、 吉林省泰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項目部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處罰辦法
1、習慣性違章表現及處罰金額:
(1)、進入施工現場不佩戴安全帽或不按規定著裝,罰款100元;
(2)、在施工區或生活區坐安全帽,罰款200元;
(3)、施工中安全帽佩戴不正確,不系帽帶,罰款50元;
(4)、用安全帽盛水或其他物資,罰款100元;
(5)、穿拖鞋、涼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罰款50元;
(6)、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或駕車,罰款200元;
(7)、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款500元;
(8)、高處作業不帶工具袋,造成高處落物,罰款100元;
(9)、高處作業較大的工具不系保險繩,罰款100元;
(10)、高處作業時拋擲物品,罰款100元;
(11)、高處作業坐在平臺、孔洞邊緣休息,罰款50元;
(12)、高處作業時騎坐在欄桿上休息,罰款50元;
(13)、躺在安全網內休息,罰款50元;
(14)、躺在走道板上休息,罰款50元;
(15)、高處作業時站在欄桿外工作,又不采取措施的,罰款100元;
(16)、高處作業時站在探頭板上工作,又不采取措施的,罰款100元;
(17)、憑借欄桿起吊物件,罰款100元;
(18)、高處作業時移動點焊的物件,罰款50元;
(19)、高處作業時切割的工件、邊角余料放置在不牢靠的地方,罰款50元;
(20)、在石棉瓦等輕型屋面上進行工作時沒有可靠的防墜落措施,罰款100元;
(21)、火焊作業不戴防護眼鏡,罰款50元;
(22)、使用砂輪機時不戴防護眼鏡,罰款50元;
(23)、打錘時揮動方向對人,罰款50元;
(24)、打錘時握錘的手戴手套,罰款50元;
(25)、高處使用撬杠時雙手施壓,罰款50元;
(26)、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罰款100元;
(27)、使用不絕緣的、不加漏電保護器或無保護接地(或接零)線的手持電動工具,罰款100元;
(28)、使用可攜式或移動式電動工具時,提著電線或工具的轉動部分,罰款50元;
(29)、電線直接勾掛在閘刀型開關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罰款100元;
(30)、潮濕場所、金屬容器及管道內的行燈電壓超過12伏特,罰款50元;
(31)、無特種作業證從事特種作業,罰款100元;
(32)、坑、溝、孔洞等不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或不設可靠的圍欄、擋腳板及警告標志,罰款50元;
(33)、危險處所夜間不設照明警戒,罰款50元;
(34)、隨意挪用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罰款100元;
(35)、有意損壞現場的安全標志,罰款100元;
(36)、從事高處、高溫、粉塵、有毒、放射性物質等工作的人員不經體格檢查確認合格,就上崗操作,罰款50元;
(37)、在有粉塵或有害氣體的室內或容器內工作,不設除塵或通風裝置以及其他安全設施,罰款50元;
(38)、進入深溝、容器內工作前不檢查其內是否聚有可燃、有毒等氣體,罰款50元;
(39)、任意移動、挪用或遮蓋消防器材,罰款50元;
(40)、在易燃、易爆區周圍動用明火時不辦理動火工作票,罰款100元;
(41)、投入運行的機電設備及配電系統不按有關規定進行絕緣檢查和接地電阻測定,罰款50元;
(42)、冬季施工中不采取防滑措施,不清除現場道路以及腳手架、跳板和走道上的積水、霜雪,罰款50元;
(43)、遇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或惡劣氣候時進行高處作業,罰款100元;
(44)、在施工現場赤膊作業,罰款50元;
(45)、高處作業地點、各層平臺、走道及腳手架上堆放物件超過允許載荷,罰款100元;
(46)、上下腳手架不走斜道或梯子,任意沿繩、立桿或欄桿攀爬,罰款50元;
(47)、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罰款100元;
(48)、手拿工具或器材上下豎梯,罰款50元;
(49)、兩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罰款50元;
(50)、移動式梯子擱置在木箱等不穩固或易滑動的物件上使用,罰款100元;
(51)、起吊物綁扎不牢固、起吊重物時偏拉斜吊,罰款100元;
(52)、起吊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凍結在地面上的物件,罰款100元;
(53)、未經允許以運行的設備、管道以及腳手架、平臺等做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罰款50元;
(54)、綁扎或吊物時使用打結或扭曲的鋼絲繩,罰款100元;
(55)、鋼絲繩與物體的棱角直接接觸,罰款100元;
(56)、鋼絲繩與帶電體接觸,罰款100元;
(57)、隨意傾倒、焚燒施工垃圾以及油類、腐蝕性液體,罰款100元;
(58)、在焊接、切割地點周圍5米范圍內有易燃、易爆物品,罰款50元;
(59)、用焊炬、割炬作照明用,罰款50元;
(60)、用氧氣吹掃衣著,罰款100元;
(61)、任意在平臺、柱、梁上打鑿、開洞,罰款50元;
(62)、在安裝的管道及聯箱內存放工具和材料,罰款50元;
(63)、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罰款50元;
(64)、各級領導在檢查生產工作時不檢查安全工作,發現違章不及時糾正,罰款200元。
(65)、施工人員如有打架行為,聚眾賭博;所造成的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并罰款1000元-3000元人員。打架人員立即清出現場。
(66)、勞務分包單位人員如有偷盜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及刑事責任由勞務分包單位承擔,并罰款20__元-5000元。偷盜人員立即清出現場。
2、領導者違章加倍處罰。
3、凡因習慣性違章被查處的班組,除違章人員按規定處罰外,該班組在場的相關員按每人50元予以處罰;在場的領導人員、專業管理人員、工作負責人、班組安全員、班組長加倍處罰。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 月___ 日
有限責任公司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
目錄
特別提示
第一章 釋義
第二章 實施激勵計劃的目的
第三章 本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管理人
第四章 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第五章 激勵計劃具體內容
第六章 公司授予權益、激勵對象行權的程序
第七章 公司/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八章 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
第九章 規則
特別提示
1、本股權激勵計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網絡”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制訂。
2、本股權激勵計劃采取股份期權模式。股份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的______________。
本激勵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_______萬份股份期權,約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萬的____%,其中首次授予權益_______萬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_______萬股的____%,預留_______萬份,占目前公司注冊總額_______萬的____%。在滿足行權條件的情況下,每份股份期權擁有在有效期內以預先確定的行權價格購買_______股公司股份的權利。
3、本激勵計劃授予的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為________元。
價格計算方式:
4、在本激勵計劃實施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股份期權行權期間,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增資擴股、__________等事宜,股份期權的數量及所涉及的標的股份總數將做相應的調整。
5、本激勵計劃有效期為______年,即股份期權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份期權行權完畢之日止。
6、本激勵計劃對象行權資金以自籌方式解決,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據本激勵計劃獲取的有關股份期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7、本激勵計劃必須經公司___________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一章 釋義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的含義如下:
1、公司、本公司、某網絡、公司,指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2、激勵計劃、本計劃,指以公司股份為標的,對________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計劃。
3、股份期權、期權,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虛擬股份(即一定比例的公司股權)的權利。
3、激勵對象,指按照本計劃規定獲得股份期權的公司_____________及其他員工。
4、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權益的日期。
5、等待期,指股份期權授予日至股份期權可行權日之間的時間段。
6、行權,指激勵對象根據股份期權激勵計劃,行使其所擁有的股份期權的行為,在本計劃中行權即為激勵對象按照激勵計劃設定的條件購買標的股份的行為。
7、可行權日,指指激勵對象可以行權的日期,可行權日必須是交易日。
8、行權價格,指本計劃所確定的激勵對象購買公司股份的價格。
9、《公司章程》,指 《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10、《公司法》,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章 實施激勵計劃的目的
為了_______(具體的目的等)_______ ,根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制訂本激勵計劃。
第三章 本激勵計劃的管理機構/管理人
1、___________是股權激勵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機構/負責人,依據管理辦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擬訂和修訂股權激勵計劃。
(二)……
(三)……
第四章 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一、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
(一)激勵對象確定的法律依據
本計劃激勵對象根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而確定。
(二)激勵對象確定的________依據……。
(三)……
二、激勵對象的范圍
本計劃涉及的激勵對象共計_____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
(三)……;
(四)……
第五章 激勵計劃具體內容
一、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股份來源
本激勵計劃的股份來源于增資擴股/股東轉讓……
二、股份期權激勵計劃標的股份數量
計劃擬向激勵對象授予股份期權_____萬份股份期權,約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_____萬股的____%。
本公司為有限公司,所授予激勵對象的股份為虛擬股份,本公司的股權估值為_____萬元人民幣,虛擬為_____萬股股份,1%的股權虛擬為_______股,在工商登記中仍按百分比進行登記。
三、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分配
本次期權授予計劃中,授予高管人員____人,合計授予_______萬股,占本次授予期權總數的____%;授予……
四、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權日、禁售期
1、有效期
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股份期權首次授予日起____年。
2、授予日
授予日為本計劃首次授予日及各次預留授予日經_________審議批準之日。
3、等待期
股份期權授予后至股份期權可行權日之間的時間,本計劃等待期為____個月。
4、可行權日
在本計劃通過后,授予的股份期權自授予日起滿____個月后可以開始行權。
5、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對激勵對象行權后所獲股份進行售出限制的時間段。
激勵對象為_______的,則【具體的年限或特殊情形】,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1、本次授予的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
本次授予的股份期權的行權價格為______元。
六、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權的條件
1、股份期權的獲授條件
激勵對象只有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才能獲授股份期權:
(1)公司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
② ……;
③ ……
(2)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②……;
③……
2、股份期權的行權條件
在行權期,激勵對象行使已獲授的股份期權需滿足如下條件:
① ……;
② ……;
③ ……
七、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1、股份期權數量的調整方法
若在行權前公司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減資、分紅派息等事項,應對股份期權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
Q=Q0×(1+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份期權數量;n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的比率(即每股股份經轉增、送股或拆細后增加的股份數量);
Q為調整后的股份期權數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份期權數量;P1為股權登記當日的市場公允的協議價或前一日的收盤價;P2為配股價格;n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數與配股前公司總股本的比例);Q為調整后的股份期權數量。
(3)減資
Q=Q0×n
其中:Q0為調整前的股份期權數量;n為減資比例(即1股公司股份縮為n股股份);Q為調整后的股份期權數量。
2、行權價格的調整方法
若在行權前有派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減資等事項,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1)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
P=P0÷(1+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n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份紅利、股份拆細的比率;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P1為股權登記當日的市場公允的協議價或前一日的收盤價;P2為配股價格;n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數與配股前股份公司總股本的比例);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3)減資
P=P0÷n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n為減資比例;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
經派息調整后,P仍須大于1。
(5)增資
公司在發生增發新股的情況下,股份期權的數量和授予價格不做調整。
3、股份期權激勵計劃調整的程序
當出現前述情況時由公司董事會決定調整行權價格、股份期權數量。
4、提前或加速行權
公司董事會可根據實際需要(如轉板上市等)或有關法律規范性文件的要求,視激勵對象實際工作年限以及職位等提出加速行權方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激勵對象不得對該方案提出異議。
在股份期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可采取加速行權。工作滿一年,可以提前對未來6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工作滿兩年,可以提前對未來12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以此類推,不滿一年部分,可以提前對未來3個月內可行權的期權進行行權。
5、股權回購
公司無義務對激勵對象持有的股份進行回購,但是公司董事會可根據實際需要(如轉板上市等)或有關法律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有權對激勵對象已行權但未轉讓交易的股權按照董事會確定的市場公平價格或估值進行回購,每股回購價格不低于期權行權價格。
第六章 公司授予權益、激勵對象行權的程序
一、本計劃將提交_________審議。
二、本計劃經公司_________審議通過后,并且符合本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在規定時間內向激勵對象授予股份期權。
三、股份期權的授予、激勵對象的行權程序:
(一)股份期權的授予
1、公司_________負責股份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擬定、修訂、審議。
2、_________辦理具體的股份期權授予、行權等事宜。
(二)股份期權行權程序
1、獲授對象在期權計劃確定的可行權日內,向公司提出行權申請,并交付相應的購股款項。
2、_________對申請人的行權數額、行權資格與行權條件審查確認。
3、獲授對象的行權申請經_________確認后,按申請行權數量向獲授對象轉讓股份或進行增資擴股。
4、獲授對象行權后,涉及注冊資本變更的,向登記機構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章 公司/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一、公司的權利與義務
1、公司具有對本計劃的解釋和執行權,并按本計劃規定對激勵對象進行監督,若激勵對象未達到本計劃所確定的行權條件,公司將按本計劃規定的原則注銷期權。
2、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據股份期權激勵計劃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3、公司應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股份期權激勵計劃申報、信息披露等義務(如需)。
4、……
二、激勵對象的權利與義務
(一)激勵對象應當按公司所聘崗位的要求,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為公司的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二)激勵對象應當按照本計劃規定鎖定其獲授的股份期權。
(三)激勵對象的資金來源為激勵對象自籌資金。
(四)激勵對象獲授的股份期權在等待期內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償還債務。
(五)激勵對象因激勵計劃獲得的收益,應按國家稅收法規交納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權利義務。
第八章 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
一、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計劃即行終止:
(一)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時,如公司董事會決定不再執行本計劃;
(二)股權激勵計劃,則適用第五章第四條中的加速行權規定,否則仍按照本計劃執行……;
(三)………;
(四)………
三、激勵對象個人情況發生變化
(一)當發生以下情況時,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在情況發生之日,對激勵對象已獲準行權但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權終止行權,其未獲準行權的期權作廢。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或公司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的規定,或發生勞動合同約定的失職、瀆職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或給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2、公司有充分證據證明該激勵對象在任職期間,存在受賄、索賄、貪污、盜竊、泄露經營和技術秘密等損害公司利益、聲譽等的違法違紀行為,直接或間接損害公司利益;
3、因犯罪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成為不能持有公司股份或股份期權的人員;
5、公司________認定的其他情況。
(二)當發生以下情況時,在情況發生之日,對激勵對象已獲準行權但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權繼續保留行權權利,并在30天內完成行權(如遇不可行權日,從可行權日計算日期或30天內提交行權申請),其未獲準行權的期權作廢。
1、勞動合同、勞務合同到期后,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經和公司協商一致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
3、因經營考慮,公司單方面終止或解除與激勵對象訂立的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
4、喪失勞動能力;
5、死亡;
6、其它董事會認定的情況。
(三)特殊情形處理
1、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負傷而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份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
2、到法定年齡退休且退休后不繼續在公司任職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份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
3、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死亡的,經公司確認,其所獲授的股份期權不作變更,仍可按照規定行權,并根據法律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九章 規則
一、本計劃經公司_________審議通過后生效。
二、本計劃由公司_________負責解釋。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限責任公司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3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協議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與______公司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建立______公司,特定立本協議。
第二章 出資雙方
第二條 出資雙方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設立公司
第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在_______市設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的出資額在投資總額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損失。
第四章 公司宗旨、經營項目和規模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注冊資金___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_____作為投資,占投資總額_________%。
乙方投資_________萬元,占投資總額_________%,其中現金_________萬元,設備_________萬元;
協議簽訂后30日內乙方將現金投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設備投資提供評估證明文件,并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八條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轉讓 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五章 雙方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進行下列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董事會
第十條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應成立董事會。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即可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四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章 財務、會計
第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
第十七條 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八章 合營期限及期滿后財產處理
第十八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協議,甲乙雙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按甲乙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協議第七條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作 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 由于一方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章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的變更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協議。
第二十四條 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若國家處于戰爭狀態,系統應無條件服從戰爭需要。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七條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章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三十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保證人和協議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協議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