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承攬加工合同書(精選3篇)
原材料承攬加工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甲方)
承攬方:________
(乙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品名(或項目)、數量及價款:
2.使用原材料(半制品)及主要輔料規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
質量要求:
檢驗及提供方法:_________
價款處理方法:__________
(2)乙方提供部分:
3.加工方法及質量、技術標準和負責期限:___________
4.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
5.交(提)定作物辦法(包括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地點:_____
6.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________
7.給付定金數額、時間、方法:________
8.結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
9.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定作方 承攬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戶銀行及帳號 開戶銀行及帳號
原材料承攬加工合同書 篇2
原告:某塑料廠
被告:某塑料模具廠
某塑料廠與某塑料模具廠于1985年1月20日簽訂加工承攬合同一份,由塑料模具廠為塑料廠加工多層塑化模具一套,材料加工費21000元,同年2月底完成。塑料廠并允諾另付塑料模具廠帳外“加快費”3000元。
加工承攬合同履行中,塑料廠分別于1985年2月2日和2月13日,將材料加工費21000元全部匯付塑料模具廠。但塑料模具廠4月15日才加工完畢,經驗收,因模具有裂痕,由塑料模具廠另行加工一臺同型模具,5月5日交貨驗收。5月3日塑料廠驗收時,發現塑料模具廠并未做同型模具,僅對原模具進行了部分修補,質量仍不合格。5月13日,雙方再次商訂,由塑料模具廠繼續修理模具,5月底完工驗收,質量為正常使用不低于一年時間,并退還塑料廠加工費4000元。塑料模具廠除按約定退還4000元外,再次誤期于10月7日將模具送至塑料廠。經雙方試車檢驗,模具跑料嚴重,無法正常使用。12月7日雙方商定,由于模具不符合質量要求,塑料模具廠只收取9000元材料費,其余8000元加工費于1986年1月15日前,分兩次退還塑料廠,但至1986年3月26日塑料模具廠尚未退還余款。塑料廠向某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塑料模具廠退還全部材料及加工費17000元,并給付違約金和經濟損失費35300元。
法院審理中認為:塑料模具廠為塑料廠加工制作模具,既未按期完成,又不符合質量要求,已經違約。爾后,雙方雖幾經變更協議,但塑料模具廠終未履行,導致糾紛應負完全責任。另,雙方商議收受帳外“加快費”,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實屬錯誤,應予批評。塑料廠向塑料模具廠索賠應得利潤欠妥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41條第1款規定,進行調解,達成協議如下:
1、塑料模具廠為塑料廠加工多層塑化模具,因質量不合格,作退貨處理,報廢模具由塑料廠自行處理;
2、塑料模具廠退還塑料廠材料、加工費17000元;
3、塑料模具廠賠償塑料廠運輸、旅差費用1000元;
4、上述二、三兩項合計18000元,由塑料模具廠分4次給付塑料廠:1986年5月給付3000元,1986年6至8月,每月給付5000元。
5、塑料廠放棄其它要求。
1、本案糾紛發生的責任,完全在于塑料模具廠。《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41條第1款規定:“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數量完成定作方交付的工作,應無償進行修理、補足數量或者酌減報酬”。所以,承攬方塑料模具廠必須退還定作方塑料廠的全部材料、加工費,并且賠償塑料廠的'全部運輸、旅差費。
2、簽訂經濟合同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14條規定,一方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可以收回或抵作價款。但是,象本案塑料廠在合同簽訂后不久,即付了全部材料、加工費是不妥的。以致造成事后償還時發生了困難。
3、塑料廠為了急于求成,允許另付帳外“加快費”3000元,這是違法的。由于雙方只是口頭協議,事后由于加工質量發生糾紛,并未形成事實。故法院給予批評是完全正確的。
原材料承攬加工合同書 篇3
承攬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家具有限公司(定作方)委托承攬方加工家具一批,現經雙方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公正、互利共贏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產品及工價(見產品清單)
第二條:加工產品質量要求(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質部要求)
第三條: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公司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定作方公司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完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公司品質部人員,定作方品質部應即時回復并提出修改意見。
2、.承攬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復制品。
3、定作方公司生產部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四條:工資:依照定作方公司生產排單上標明的的工價結賬(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驗收標準和方法: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質部要求驗收。
第六條:交貨時間和地點:依照定作方公司的排產日期交貨。交貨地點為定作方公司倉庫,嚴格依照定作方交貨流程入庫,即承攬方所制作的成品均需定作方公司品質部檢查驗收并簽名確認方可生效。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期限:按定作方品質部驗收合格的產品數據結賬(平時借支除外)。
第八條:其他約定
1、合同期間,承攬方必須嚴格遵守定作方公司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違反,否則定作方公司有權依照公司規定實施管理和處理。
2、承攬方要嚴格按照行業操作規定和定作方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操作,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合同期內,承攬方承諾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攬方自行負責,與定作方公司無關。
第九條: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承攬方未按合同規定(生產排產單)的時間和質量標準交付產品的,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產品質量不達標的要進行返工處理(返工費用由承攬方自行負責),經過返工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品質要求的,定作方公司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承攬方交付產品或完成產品的數量少于合同(訂單)規定,應當向定作方提出報損及申請補料。定作方公司有權要求承攬方承擔補料責任;
3、承攬方無論何種因素不得延期交付產品(定作方公司欠料所致除外),不得延期.否則定作方公司有權追究因延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4、合同期間,若承攬方單方中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定作方公司書面申請并得到定作方公司同意并完成加工中的全部工作后方可生效。若承攬方單方中途廢止合同的,視為承攬方單方違約,為此,承攬方承諾并兌現全額賠償定作方公司一切損失。
第十條:定作方公司的責任
1、提供承攬方的訂單、工作場所,機器設備和材料、部份工具等;
第十一條:糾紛的處理
合同期間,若加工承攬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或工程)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
定作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攬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