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購商品房抵押合同(精選7篇)
預購商品房抵押合同 篇1
貸款人(抵押權人) 分行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XX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
1.2 貸款最高額為 元(大寫 元)整。
1.3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 個百分點(B %)每期計息日的 的B為貸款利率的B,但每筆放款的
第一個計息期的B為該貸款發放日的B.B采用 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________年。
2.3 結息方式: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賬戶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并借記借款人賬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通用版合同.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________年(含________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________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 保險公司 分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
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賬戶。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
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
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
1.1
(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
1.1
(1)和或1
1.1
(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
1.1
(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預購商品房抵押合同 篇2
甲方:代款方(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
丙方:擔保方(開發商):
一、總則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申請購房貸款事宜,經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合同。
二、代款金額、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
1.代款金額( )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元整小寫: 元整
2.甲方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乙方購房款名義,交存 (轉)入丙方在 行的存款帳戶上。
3.貸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貸款利率為年息 %,起息按貸款實際發生日起計息;計息按貸款余額計算。
5.還款
(1)乙方以一次或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2)首期還款日: 年 月 日,計 元。剩余款期分期并于每月 日前償還。 三、抵押物狀況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提供貸款。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3.丙方應將貸款用于乙方所購商品房建設工程并保證按期交付房屋。
4.甲方和乙方有權檢查和監督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
5.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之前,如乙方不按期清償債務,丙方保證代乙方履行該項義務。若丙方履行該項義務后,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歸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若有逾期,則按日支付應還金額 ‰的違約金。
2.乙方到期不清償債務,丙方又未履行代乙方還款義務時,甲方有向丙方追償乙方所欠全部債務的權利并可申請處分抵押物。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按有關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選擇以下第( )各方式解決。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房地產登記機關存壹份。
2.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并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后生效。
甲方:代款方(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
丙方:擔保方(開發商):
年月日:
預購商品房抵押合同 篇3
抵押人(購房人):(甲方) 地 址: 電 話:
抵押權人(貸款人):(乙方)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依據我國《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后,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確保借款合同( 年 字第 號)的履行,甲方自愿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全面充分了解該商品房具體情況后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
第二條:本合同所對應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數額為(大寫) 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甲方已與 公司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商品房買
第四條: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項下的金額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已經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應維護該商品房的安全與完好。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 月或累計 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第七條:甲方在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后,須轉為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八條: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第九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當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到鄭州市房產管理
本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的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抵押的房地產,因自然損耗或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并恢復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二條:甲方轉讓抵押的房地產,應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讓人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商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管理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抵 押 人:(簽章)
抵 押 權人:(簽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預購商品房抵押合同 篇4
抵押人(購房人甲方): 地址: 電話:
抵押權人(貸款人乙方): 地址: 電話:
為確保主債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對應的主債合同為《 》,合同編號,借款數額(大寫)小寫 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 月,自 年 年
第二條 甲方已與公司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經房管部門合同備案,其房屋信息如下:
甲方將上述所購商品房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 已作抵押的預購商品房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應
維護商品房的安全與完好。
第四條 在上述商品房買賣、損毀或者被征收、拆遷的情況下,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甲方不得單獨支取相應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乙方有權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1、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234第六條 甲方在領取所購商品房權屬證書后,須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七條 抵押關系存誤期間,抵押合同發生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自抵押合同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八條 抵押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乙雙方應當自抵押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持有關證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九條 抵押權與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抵押人(購房人甲方):
抵押權人(貸款人乙方):
年月日:
預購商品房抵押合同 篇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____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已合法取得____市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項目的名稱為______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外銷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___。
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________元。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一、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二、甲乙雙方同意,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的實際面積與暫測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不含)時,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售價進行結算;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之差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含)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實測面積文件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
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除在契約解除后____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
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人民幣)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外匯)計算。
三、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__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
乙方同意以________方式付款,并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號。
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甲方售樓款監管銀行為______,銀行帳號為________。
四、乙方如未按本契約所列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應自本契約約定的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
五、乙方如未按本契約所列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
契約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乙方。
六、甲方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甲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七、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
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房屋應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價款總額的萬分之____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八、除不可抗力外,逾期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
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除在契約解除后____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人民幣)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外匯)計算。
九、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過____日,超過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應將乙方交付的定金、房價款及利息退還給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二條)。
十、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契約解除后____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八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規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分的差價雙倍向乙方補償。
十一、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試行)》《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十二、乙方同意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十三、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后,境內的應于____日內,境外的應于____日內,由雙方持契約共同到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十四、本契約登記后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如轉讓其預購的房屋,須與轉受讓人在本契約上背書,并按規定到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手續。
十五、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____日內共同到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房屋買賣過戶審批手續。
十六、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十七、本契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凡因履行本契約所發生的或與本契約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用漢字填寫)。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本契約未盡事項,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
十九、本契約正本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共______份,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電話及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話及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預購商品房抵押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預訂房屋事 宜,訂立本合同。雙方保證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虛假資料使本次交易無法進行則該方必須要負法律責任。
甲方(賣方):
乙方(預購方):
第一條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于: ______。為多層建筑(共______層,該房地產為第___層) ,登記建筑面積為:______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地產權證》為準,誤差不計。賣方持有房產證,房地產證號為:___________。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 賣方持有經濟適用房界定卡,界定卡編號為:____________售房時間為:______發界定卡時間為:_________
賣方持有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簽定本合同后,賣方必須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加快辦理好一手房產證,以便辦理過戶手續。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 月______日 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該房地產于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竣工。目前該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為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 ___元)。
第二條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如因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買方確認購買的房屋為現狀,買方已看現樓內部,不得借此拒絕交易,否則當違約處理。
第三條附著于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該房地產所附著的戶口,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 寫:____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稅費。
第五條交易定金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小寫: ___元)。買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 元(小寫:_____元)。買方必須于雙方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給賣方,賣方應出具相應收款收據。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定金余額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賣方應出具相應收款收據。上述定金建議交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賬戶監管。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存入監管帳號,即視為賣方收訖。定金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時自動轉為樓款,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交房保證金
為防范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并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從交易總價款中預留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小寫:_____ 元)。作為交房保證金(不超過交易總價款的____%)。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
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方法為下列第____種:
交由居間方托管; 2.其它:_____。
第七條 付款方式
買方所支付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除有特別約定, 建議以銀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進行資金監管。買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 (大寫)______元(小寫: ___元)。
一次性付款買方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上述房款支付至 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向銀行抵押付款(1)買方須于____年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小寫:____元)。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并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
(3)銀行承諾發放貸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額的,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買方應于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起____日內補足 應交款。
2.合同解除,賣方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全額退 還買方已付________等所有款項。
3.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 上述款項建議買方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第八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因銀行貸款原因導致買方逾期付款的 除外),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第種(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方式承擔違約責任: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2.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稅費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10)提前還款罰息。買方需付稅費:(11)印花稅;(12)契稅;(13)產權登記費;(1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15)《房地產證》貼花;(16)抵押登記費;(17)借款(抵押)合同公證費;(18)授權委托公證費。 其他費用:(19)權籍調查費;(20)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21)評估費;(22)律師費;(23)保險費;(24)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經雙方協商,其中:_______ 上述_______項由賣方支付。 上述_____項由買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稅費,按以下第____方式處理:
由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2.買賣雙方同意由方繳納。
3.其他:買方支付:____%;賣方支付:____%。以上按規定應由賣方和(或)買方支付的稅費,因買賣雙方協商改變實際納稅方的,法律責任不因納稅方的變化而轉移。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2.作為房地產附屬物品等,其中_____等 一并交付給買方。
3.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4.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
1、簽定本合同后,雙方不得違約,若賣方違約,買方有權單方終止該合同,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所交納的樓款,作為違約金。反之,若買方違約,則所交納的樓款不于退還,賣方有權終止合同,可以將該物業出售于第三方。
2、賣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它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賣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賣方必須保證該物業沒有發生過刑事事件及命案事件,如有隱瞞事實,則賣方須無條件退款并賠償買方損失。
第十二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__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并保證買方購買后,不需要支付任何購買前所產生的相關物業費用,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四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復日期屆滿之日起____日內,買賣雙方須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該房地產證由買方領取。買方負有抵押義務的,在買方領取新房產證后_____個工作日內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七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洛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賣方_____份,買方_____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任意一方修改均為無效,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一條 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買賣雙方的通訊聯絡按上述所載明的電話、地址、傳真為準。買方必須保證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若賣方按上述電話、地址、傳真等聯絡不到對方,則買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買方通訊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兩天同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均由買方負責,反之,賣方通訊方式如需要變更,應在變更兩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均由賣方負責。
第二十二條:合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____ 身份證號碼: 地址 :
買方(簽章):____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
買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預購商品房抵押合同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中文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_____________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_____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__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合同》(以下簡稱“該合同”)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合同第十八條之規定,于該合同訂立的同時,就該合同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該合同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的材料和設備替代合同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合同之規定終止該合同,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合同之規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余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于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合同簽訂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________市政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與規定;
2.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政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但以上原因須經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戶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時或于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房產物業管理的公約、規則等文件,按章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乙方保證遵守上述文件之規定。物業區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后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則視為甲方已按期并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并實際交付)后,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________市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遵守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
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區內其他房屋單位業主或住戶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下列各種稅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有該合同之正本而發生的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契稅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生的交易手續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他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征及或收取新的稅費而發生的稅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合同上背書并辦理預售合同轉讓登記后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合同上背書并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后,乙方在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
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約責任,轉讓后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
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定辦理預售合同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履行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后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
否則,甲方及或物業區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則、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后,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對于該合同
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戶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該合同、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作參考;其他文字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該合同、本補充協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互簽。
第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系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 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從發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于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市房地產管理局執有二份,公證處執有一份。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