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樣式(精選3篇)
運輸合同樣式 篇1
承運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托運方:(應填寫全稱) 承運方: (應填寫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貨物情況(如有其它約定內容可另設合同附件,寫為見合同附件 )
1.1 貨物名稱:(應填寫全稱)
1.2 貨物規格:(應明確填寫定作物的具體規格)
1.3 貨物數量:(應使用大、小寫兩種形式,并具體寫明數量單位)
第二條 包裝要求
2.1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2.2 沒有規定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運輸時間、地點
3.1 貨物起運地點:(不可簡寫,應寫全稱例如省市區街號)
3.2 貨物到達地點:(應寫全稱,不可簡寫)
3.3 貨物起運日期:(應寫明年、月、日)
3.4 貨物運到日期:(應寫明年、月、日)
第四條 運輸費用
4.1 運輸費總額為:(應以大、小寫兩種形式書寫 )
4.2 運輸費的支付方式:(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付清)
4.3 運輸費的支付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五條 貨物的裝卸
5.1 貨物裝卸由 方負責。
5.2 貨物裝卸的費用由 方承擔。
第六條 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6.1 托運方的權利
6.1.1 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合同中約定的目的地。
6.1.2 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的,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或起運之前通知承運方。
6.2 托運方的義務
6.2.1 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
6.2.2 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約定的標準進行包裝并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第七條 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7.1 承運方的權利
7.1.1 向托運方收取運費。
7.1.2 對于超過合同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予以提存。
7.2 承運方的義務
7.2.1 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 。
7.2.2 按合同中約定的方式和時間運輸并負責托運貨物的安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托運方的違約責任
8.1.1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8.1.2 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包裝,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受損,托運方應承擔污染、腐蝕、受損部分的賠償責任。
8.1.3 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費,每逾期一日向承運方支付運費 ‰的違約金。
8.1.4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8.2 承運方的違約責任
8.2.1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貨物,向托運方支付違約金 元。
8.2.2 未將貨物運到合同中約定的地點,向托運方支付違約金 元。
8.2.3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向托運方賠償貨物
的實際損失。
8.2.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條件下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8.2.5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圍: (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9.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雙方不能按約履行合同,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選擇以下第(只需填寫一或者二)種方式解決:
(一)向 (具體寫明仲裁委員會的確切名稱,如:不能將“北京仲裁委員會”寫為“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根據有利于我方的原則,在托運方或承運方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層法院中選擇其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的地點: (寫明詳細的地點)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以下無合同正文。
托運方(章): 承運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樣式 篇2
甲方(托運方):上海順朝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理人:簽訂日期:
乙方(承運方) :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理人: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上海廣靈4路21號甲12樓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為甲方鋼材提供鋼材銷售的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起、迄地點和數量:
1.1、托運的主要貨物為:鋼材;按噸數或件數計價。按照甲方每次業務的《運輸委托單》確認。
1.2、貨物的起運地點:按照甲方每次業務的《運輸委托單》確認。
1.3、到達地點:按照甲方每次業務的《運輸委托單》確認。
1.4、甲方的《運輸委托單》及要求的服務內容為本合同的補充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1.5、乙方每次派員到甲方領取提貨單和簽收《運輸委托單》時需憑乙方公司的業務介紹信和身份證簽收。
第二條 乙方責任:
2.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運輸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乙方擁有的、能正常營運車輛的證明。
2.2、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業務詢單(書面或電話等)后十五分鐘內回復甲方是否接受業務。
2.3、貨物運達簽收后,乙方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貨物簽收單送達甲方。其中:上海地區需在 2 個工作日之內、華東地區需在 5 個工作日之內將貨物簽收單送達甲方。其它地方按《運輸委托單》臨時約定。
2.4、乙方實際裝貨應與《運輸委托單》清單應當完全一致(包括貨物的完好程度),在裝運過程中如發現實際裝貨與《運輸委托單》清單不符,應通知甲方。否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貨損。
2.5、乙方將貨物運至目的地后,負責驗證收貨人的身份和協助收貨人的驗收,并要求收貨人簽字蓋章,如收貨人的收貨清單與《運輸委托單》清單不符,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貨損。
2.6、乙方應按照托運方委托運輸貨物的原始包裝進行裝卸運輸,不得出現貨物因污染,損壞等導致貨物的情況。否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貨損。
2.7、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運輸委托單》規定的“到貨時間”將貨物運達。實際簽收時間晚于《運輸委托單》規定時間的延遲送達貨物。
2.8、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華東地區主要啟迄地的運輸價格表,如有必要,每周一次。
第三條 甲方責任:
3.1、甲方提前6小時,將未來18個小時之內需要送達的,上海地區范圍的業務信息提供乙方。
3.2、甲方提前12小時,將未來36個小時之內需要送達的,華東地區范圍的業務信息提供乙方。
3.3、委托業務完成,甲方審核所有乙方提交的運輸單據和符合國家稅務局規定的運輸專用發票、核對單據數量、評估服務質量無誤后,在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所有運輸款項。
3.4、甲方在相同價格的'情況下優先向服務優良的乙方提供業務需求,并在行業內優先推薦。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上述2.4、2.5、2.5所指貨損的金額指該批貨物的銷售價格乘所承運貨物貨損量所得價款。。
4.2、延遲送達貨物的業務按《運輸委托單》規定的運價自動下調50元/噸結算運費,以此作為違約處罰。
4.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結算的,甲方按延期時間、運費和同期銀行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4、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異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一、倉庫管理制度
1.1.自管倉庫管理制度:
1.1.1.定義:自管倉庫是指本公司租賃合適的倉儲場地、并由本公司倉管人員對在該場地堆放的貨物施行成本控制、自我經營管理的庫存管理方式。
1.1.2.自管倉庫的入庫管理:
1.1.3.所有貨物入庫前需得到采購主管的書面入庫通知書,并整理倉位和庫位
1.1.3.1.貨物入庫時應當核對入庫通知并檢查貨物質量,將收貨情況填寫收貨通知清單后立即交付采購經理,同時報告和備案變形貨物的數量。
1.1.3.2.入庫時的安全生產:
1.1.3.3.貨物入庫后協助采購經理復合入庫數量、核對差異,核對無誤后及時編制卡號由ERP庫存帳錄入賬面存貨數量。
1.1.4.自管倉庫出庫管理:出庫時必須嚴格核對出庫單明細,按出庫單明細發貨。發貨時堅持“先進先出,銹貨先出”的原則,并可憑此原則在客戶可能接受的前提下,主動調整發貨卡號,使公司貨物保持良好狀態。
1.1.5.自管倉庫盤存管理:由于理論計重和過磅計重的原因,難免有賬面盈虧的出現為此:
1.1.5.1.每次發貨應當記錄計重差異,每月將合計的計重差異報財務和倉庫主管,經財務和倉庫主管審核批準,調整ERP系統的庫存。隨時保持存貨的帳、卡、物“三相符”。
1.1.5.2.所有保管貨物不得出現件數差異。件數差異以工作質量事故論,按照公司相應的處罰條例處理。
1.2.托管倉庫管理制度:
1.2.1.定義:托管倉庫管理制度是指本公司委托合適的倉儲公司保管本公司物資的倉儲管理方式。
1.2.2.托管倉庫入庫管理
1.2.2.1.所有貨物入庫前,采購部門應當將入庫通知書發至托管倉庫的業務部門和本公司的倉管人員。本公司的倉管人員應當提前檢查場地的合適性,并督促托管倉庫對將要堆貨的場地作出合適的安排,
1.2.2.2.貨物入庫后本公司倉管人員應當及時向托管倉庫的業務部門收取符合合同規定格式的入庫明細表,交給公司,并由ERP系統人員錄入。
1.2.3.托管倉庫出庫管理:
1.2.4.貨物出庫后應當及時向托管倉庫收取發貨清單并核對庫存,發現錯誤應當及時提醒托管倉庫糾正。
1.2.5.督促托管倉庫按先進先出和銹貨先出的原則出貨,并對必要的情況通知托管倉庫調整出庫卡號,使公司貨物保持良好狀態。
1.2.6.托管倉庫盤存管理:出現計重差異按1.1.5條處理;出現件數差按倉庫協議規定處理。
1.2.7.
1.2.8.托管倉庫合同格式
運輸合同樣式 篇3
甲方:x人民政府
乙方: (車主姓名)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互信等原則簽訂,工作協議如下:
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乙方自愿成為甲方應急運輸保障車輛人員,組建應急運輸保障車隊,遵守甲方的應急救援和運力調配等指揮,隨時承擔甲方應急運輸保障任務。
第二條:在執行任務時,乙方提供的車輛技術等級全部要達到一級,并做好應急車輛的日常養護。駕駛員應持有相應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等有效證件,且責任心強,技術嫻熟,遵紀守法,安全行車。
第三條:乙方應參加甲方不定期組織的'應急運輸演練,認真籌備、服從指揮、總結經驗,提升車隊應急運輸保障能力。
第四條:乙方應接受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運管機構的審核、年度考核以及人員培訓教育等。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參加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
第六條:甲方按照“誰使用誰補償”和“誰組織誰落實”的原則,幫助乙方協調落實好補償資金,確保補償資金及時到位。
第七條:甲方要定期對乙方的應急保障車隊的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強化應急保障人員應急運輸保障知識和責任意識。
第八條:甲方各部門要為乙方提供政策優惠,包括優先許可道路運輸經營業務,優先通行等。
三、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可訂立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主要負責人: 乙 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帳戶:________ 帳戶: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港運至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貨物于____天內集中于_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起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完畢起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領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____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時間裝貨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船,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運送 貨物的數量的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全船的運費的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依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 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簽證)。
甲方:__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