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勞動合同(精選3篇)
鄭州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縣)______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應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五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四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終止本合同。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甲方:
乙方:
鄭州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 方 (職 工)姓 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
二、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種(工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要保證按照本工種規定的數量和質量指標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各項有關規定標準,并及時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生產條件和符合規定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甲方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時,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按以下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1)按(國家定額)工作量計算工資;多勞多得的原則和有關規定。
(2)按天( 小時/天)計算工資;甲乙雙方協商,按工作情況簽訂每月工資為 元。加班費按小時計算。
六、甲方可以根據建筑行業農民工工資發放規律向乙方支付報酬,但每個月應給乙方發放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水平標準的生活費。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一卡通”銀行卡,并應于每月的15日前通過該“一卡通”銀行卡向乙方發放工資。
七、甲方按國家或行業規定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常見病藥品。
八、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工傷的,其工資標準按當地現行規定執行。
九、乙方要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作業區施工作業。
十一、甲方不得指令乙方違章作業,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任何人安排的違章作業指令。
十二、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安全教育,有責任配合甲方辦理建筑行業所需要各種個人證件。
十三、甲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在本合同期限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及有關福利待遇。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十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者勞動紀律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七、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和有關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十八、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十九、本合同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經濟補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二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下列為甲乙雙方依法約定的其它內容:
1、根據建筑業的特點,乙方擅自離崗,不辭而別的,年終不享受任何待遇,基本工資每小時15元。
2、在生產作業區以外發生的各種事故及故意傷害或造成他人傷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鄭州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本合同于 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 日止。 月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帶薪年休假和國家法定節日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甲方對乙方實行 工資制度。
乙方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資每月 元。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每月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待工的,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生活費或按 執行。
第五條 保險福利
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等)。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規章制度
甲方應依法制定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包括工資、獎懲、安全生產、勞動紀律、職業培訓、競業限制等,對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職業培訓。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變更本合同約定內容的,需與乙方協商一致,并填寫《勞動合同變更書》。《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經濟補償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經濟補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調節或申請勞動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約定條款與今后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