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人事代理合同(精選17篇)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1
合同編號:甲方: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
乙方姓名: __ 受聘單位: ____公司
身份證號:______ 性別: _ 出生年月: _年_月_日
畢業院校: ____ 專業: ___ 學歷: __
畢業時間:_年_月_日 政治面貌:_______ 手機: ____ 辦公電話: ____ 家庭電話: ___
辦公地址: _______ 郵編: 36__
家庭地址: _________ 郵編: 36__ 。
根據《泉州市人事代理實施意見》(泉人綜[20_]61號)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辦理人事代理。代理期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乙方應于三十天內與甲方重新辦理合同簽訂手續,如未辦理簽訂手續,視為自動續簽,甲方及時為乙方辦理人事代理合同續簽登記,每次續簽期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代理年限。
二、甲方責任:
1、提供擇業指導、人事人才政策咨詢、求職信息。
2、負責辦理乙方的人事行政關系及人事檔案接轉手續,按規定將有關材料收集歸檔,出具以檔案資料為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并確保檔案安全。
3、負責按規定為乙方辦理轉正定級、計算工齡、調整檔案工資、學歷更改、出國政審。
4、根據乙方的申請向職稱部門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手續。
三、乙方責任:
1. 遵守國家現行政策規定,主動、及時地向甲方提供翔實相關材料和情況,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 提供與聘用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原件一份。
3. 如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發生變化,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 督促相關單位按甲方調檔函件要求及時將檔案轉交甲方。
5. 本合同簽訂時,按泉價 [20_]13號文件規定,每月按人民幣12元標準一次性交清本合同人事代理服務費_______元。
6. 辦理各種手續時,須經單位同意并出具本合同,甲方方可辦理。
四、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工資、醫療、病殘、失業、死亡等責任以及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宜。
五、合同自動續簽起三十天內乙方應一次性交清人事代理期間服務費,否則甲方有權立即中止執行合同,并將檔案封存,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約,費用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 乙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電話:
地址: 泉州市豐澤區田安北路人才大廈二層
人事代理合同續簽登記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為 年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有關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在工作期間所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要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以下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政策咨詢;
2、人事規劃設計;
3、人才招聘引進;
4、畢業生人事代理;
5、人事檔案管理;
6、流動人員人事關系接轉;
7、檔案工資調整;
8、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9、代辦養老保險、公積金;
10、黨員組織關系接轉;
11、代辦集體戶口落戶;
12、聘用合同鑒證;
13、代辦出國(出境)政審;
14、協調流動爭議;
15、寒假工人事代理
五、乙方認定,甲方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第( )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項目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盡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托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動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托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利做好交接工作。
十、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保障公民權利及相關待遇的落實,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按政策規定將本人的黨關系、人事檔案、戶口及社會保險委托甲方管理。并隨時將其工作變動情況及聯系方式報告甲方。
二、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有關歸檔材料,乙方應積極配合,及時提供聘用單位的`勞動合同(聘任書)和有關材料。
三、甲方按有關政策規定為乙方提供如下人事服務:
(一)代理管理組織關系、人事檔案及戶口(僅限大中專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
(二)管理人事關系:認定個人身份和工齡、轉正定級、按國家政策規定調整檔案工資,對符合條件的辦理錄(聘)干身份手續;
(三)辦理因公、私出國、出境政審及相關手續;
(四)組織參加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考試;
(五)組織參加崗位培訓;
(六)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手續;
(七)辦理聘用合同鑒證;
(八)其它與人事管理相關的服務工作。
四、乙方按規定向甲方支付人事管理服務費 120 元/年,中途終止合同者不退還服務費。
五、乙方如不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經催繳后超過三個月仍未補交的,應向甲方繳納20%的滯納金,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繼續追繳有關費用及其滯納金。
六、乙方工作發生變更,需調轉人事關系及檔案時,應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出具的商調函辦理。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 年,合同期滿,雙方可根據意愿終止或續簽合同(合同期滿檔案未轉出或續繳檔案管理費同視為續簽合同)。
八、如乙方是我中心代理單位聘用人員,則本合同以代理單位與我中心所簽人事代理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歸入檔案,未盡事宜由雙方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稱甲方)和委托單位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為其代理人員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綜合服務。作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門。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1.為乙方辦理接收畢業生手續和人員調入手續;
2.負責被代理人的檔案接收和報到手續;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并為其辦理落戶手續,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
4.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辦理檔案和人事關系轉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續;
5.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調整檔案工資、計算工齡;
6.辦理有關資格考試、職稱申報等手續;
7.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鑒證。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負責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資、勞動保護費用;
3.為被代理人建立社會保險,并支付單位所承擔的費用;
4.與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滿后,如雙方協商同意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到甲方辦理續簽合同的有關手續。如合同期滿雙方不辦理續簽手續,視為合同終止。
5.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應將解除合同手續交到甲方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稱甲方)和委托單位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為其代理人員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綜合服務。作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門。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1.為乙方辦理接收畢業生手續和人員調入手續;
2.負責被代理人的檔案接收和報到手續;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并為其辦理落戶手續,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
4.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辦理檔案和人事關系轉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續;
5.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調整檔案工資、計算工齡;
6.辦理有關資格考試、職稱申報等手續;
7.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鑒證。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負責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資、勞動保護費用;
3.為被代理人建立社會保險,并支付單位所承擔的費用;
4.與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滿后,如雙方協商同意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到甲方辦理續簽合同的有關手續。如合同期滿雙方不辦理續簽手續,視為合同終止。
5.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應將解除合同手續交到甲方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稱甲方)和委托單位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為其代理人員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綜合服務。作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門。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1.為乙方辦理接收畢業生手續和人員調入手續;
2.負責被代理人的檔案接收和報到手續;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并為其辦理落戶手續,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
4.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辦理檔案和人事關系轉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續;
5.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調整檔案工資、計算工齡;
6.辦理有關資格考試、職稱申報等手續;
7.負責乙方與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鑒證。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負責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資、勞動保護費用;
3.為被代理人建立社會保險,并支付單位所承擔的費用;
4.與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滿后,如雙方協商同意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到甲方辦理續簽合同的有關手續。如合同期滿雙方不辦理續簽手續,視為合同終止。
5.與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應將解除合同手續交到甲方備案。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7
代理機構: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單位: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事局關于印發《重慶市社會人才人事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渝人發[20xx]46號文件)重慶市人事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人發[1998]94號文件),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人事代理協議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為乙方進行人事代理(被代理人員名冊).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門授權的以下人事代理服務項目:
1、人事政策咨詢。向乙方提供國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咨詢服務;
2、人事檔案管理。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管理乙方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保留原身份,計算工齡、調整檔案工資、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技術等級考核、年度考核、接轉黨團組織關系、辦理因公,因私出國(境)政審及出具以人事檔案內容為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
3、畢業生人事代理。為乙方代辦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批、檔案接轉、轉正定級等手續,提供畢業生就業政策咨詢;
4、為乙方代辦理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引進人才,工勤人員的接轉手續;
5、組織辦理社會保險歸繳手續;
6、協調人事、人才流動爭議.受人才流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委托,受理人事、人才流動爭議申請,進行調查、取證,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解或提交仲裁; 7、協助乙方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8、幫助乙方的辭聘、解聘人員推薦就業;
9、代辦理與人事管理有關的`其他事項.
三、甲方義務:
1、以黨和國家人事人才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2、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系人事代理工作;
3、盡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四、乙方義務: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托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與甲方聯系人事代理工作;
3、乙方人員如有工作單位變動或其它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人事代理的工作程序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法人資格證明與代理人員名冊等相關材料.
2、甲方接到乙方的法人資格證明與代理人員名冊等相關材料后,要及時審核有關證件和材料,并調查核實乙方的情況.
3,甲方在辦理好乙方員工的有關調動和畢業生報到手續后,雙方簽訂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
4、甲方按合同履行職責,承辦代理業務。
六、人事代理的有關費用
1、人事代理收費項目及標準按照重慶市物價、財政管理部門有關文件執行。無明確規定的服務項目,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2、甲方向乙方收取人事代理費用_______元/人/年。
3、乙方未按期交納人事代理費,甲方有權停止服務。
七、其他事項:
1、單位人事代理合同書有效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滿,雙方若無異議,則本合同書自動延續,并應由雙方予以書面確認。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本年度人事委托代理費,每人每年度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
3、人事委托代理費應當在每一年度的合同續延之日起10日內結清。
4、乙方未按期交納人事代理費,甲方有權終止服務。
八、甲、乙雙方就特定服務項目而簽定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合同雙方如有一方需解除合同,須提前三十天告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后,方可解除人事代理關系,若有爭議,當事人可申請人事爭議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人才人事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8
米東新區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簡稱甲方)接受 (以下簡稱乙方)的委托,代理乙方的人事業務,共同訂立協議如下: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保存人事檔案,保存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雙方沒有異議,本合同自動延長。
二、甲方責任
1、管理人事檔案,按規定向有關組織出具檔案材料的有關證明;收集并補充有價值的材料入檔。
2、提供人事人才政策咨詢,發放有關文件通知。
3、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轉正、檔案工資調整、人員流動手續,協助辦理落戶手續。
4、辦理出國(境)手續,接轉黨(團)組織關系。
5、代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評審。
6、代辦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統籌手續。
7、辦理其它需要代理的事宜。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應設專人與甲方聯系,辦理有關人事代理事宜。
2、乙方應負責對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年度業績考核,
及時提供書面考核鑒定和結果。
3、乙方所聘人員調離應書面通知甲方并出具其思想政治表現和工作業績情況鑒定,同時督促本人到甲方辦理轉存手續或轉出手續。
4、依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乙方應付給甲方每人每月人事檔案、人事關系(人事代理)管理費 元,簽訂協議時付清當年費用,以后每年元月付清當年費用,逾期六個月不繳費的,除補交費用外,應繳納每月5‰滯納金;乙方未按期交納人事代理費,甲方有權停止服務。
四、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若一方要求解除協議或變更協議條款、增刪內容,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有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六、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另定。
甲方:米東新區人才交流中心 乙方:
(簽章) (簽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詳細地址:米東新區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詳細地址:
聯系電話:0994-5303376 聯系電話: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存檔編號:
人事代理合同書
(個人委托)
甲方:額敏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乙方(委托個人):
根據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合同如下。(其中,因自動離職、除名等失去就業身份的,未經身份認定或未輸就業手續前,本合同中與就業身份有關的管理內容無效。)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辦人事代理有關服務。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如雙方未明確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辦理檔案轉出手續的,視為乙方繼續接受甲方代辦的人事代理服務。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為乙方提供辦理人事關系掛靠等人事代理服務,有關職責和服務內容如下:
1、發函調檔案,接轉人事關系、工資關系。
2、保存乙方的檔案材料,負責其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鑒別、歸檔。
3、保留乙方的人事關系和原有就業身份,負責其干部統計,按有關規定計算工齡。
4、保留乙方的工資關系,按國家調資規定辦理工資調整登記(檔案工資),存入乙方檔案。
5、按規定為乙方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甲方每年進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包括高、中、初級),乙方須主動于每年5月底或10月底前將全部申報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報材料應根據相關部門每年具體要求上報,由甲方分批送相應的評委會評審。
四、乙方的責任義務:
1、按時按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用。其中人事關系掛靠,每人每月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計算。支付辦法:存檔時一次交清不少
于12個月的管理費,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內乙方主動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個月的管理費,以此類推。如推遲交費,每推遲一月,乙方增交滯納金10元。第一年內終止本合同的,所交一年的人事代理費不退(如今后上級有新收費標準,按新標準執行)。未交足管理費的,甲方不提供有關服務。
2、職稱評審、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裝入檔案的材料乙方應主動按時申報和歸檔;管理費乙方應主動按時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間,乙方應認真發行本合同約定,遵守國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關管理規定;在辦理相關手續時,乙方應按人事管理規定出具所需證明。如因乙方手續不全而導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務無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代理期間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病、殘、傷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負。
5、乙方的人事、工資關系和檔案轉出時,必須交回本合同,遺失者由本人寫遺失證明聲明作廢。
五、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可以終止:
1、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違約行為,給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對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轉出人事檔案及人事關系;
4、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簽,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說明: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簽人姓名:
負責人簽字:
與乙方關系: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訂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鎮江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用人單位):
丙方(聘用個人):
根據鎮政發[1997]175號《關于批轉〈鎮江市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甲方受乙方委托保管丙方的人事關系及人事檔案,三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委托保管期從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書面提出終止合同意見時止。
二、委托保管期間,丙方的工資福利、病殘傷亡等事宜,由乙方與丙方以合同協議確定。乙方與丙方應按規定繳納丙方的養老、失業、醫療等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
三、委托保管期間,被代管人個人身份不變,有關工齡計算、年報統計等事宜,由甲方依據有關規定辦理。
四、甲方與丙方不存在隸屬關系,丙方的一切法律行為甲方概不負責。委托保管期間,丙方新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應及時轉交甲方審核,并存入丙方檔案。
五、委托保管期間,如乙方或丙方中止本合同,應事先征得對方同意,并書面通知甲方辦理中止合同手續。
六、委托保管合同終止后,乙方、丙方需及時辦理丙方的人事關系及檔案的轉出或重新委托代管手續。否則,甲方不再保留丙方的人事關系。
七、管理費標準按省、市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八、合同期內,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以下代理服務:1、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2、掛靠組織關系 3、戶籍、糧油關系 4、調整檔案工資 5、職稱評審 6、出國政審 7、聘用合同鑒證 8、轉正定級 9、其他。
九、合同由三方簽章后生效。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姓名:__受聘單位:____公司
身份證號:______性別:_出生年月:_年_月_日
畢業院校:____專業:___學歷:__
畢業時間:_年_月_日
政治面貌:_______手機:____辦公電話:____家庭電話:___
辦公地址:_______郵編:__
家庭地址:_________郵編:__ 。
根據《泉州市人事代理實施意見》(泉人綜[20_]61號)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辦理人事代理。代理期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乙方應于三十天內與甲方重新辦理合同簽訂手續,如未辦理簽訂手續,視為自動續簽,甲方及時為乙方辦理人事代理合同續簽登記,每次續簽期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代理年限。
二、甲方責任:
1、提供擇業指導、人事人才政策咨詢、求職信息。
2、負責辦理乙方的人事行政關系及人事檔案接轉手續,按規定將有關材料收集歸檔,出具以檔案資料為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并確保檔案安全。
3、負責按規定為乙方辦理轉正定級、計算工齡、調整檔案工資、學歷更改、出國政審。
4、根據乙方的申請向職稱部門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手續。
三、乙方責任:
1.遵守國家現行政策規定,主動、及時地向甲方提供翔實相關材料和情況,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 提供與聘用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原件一份。
3.如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發生變化,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督促相關單位按甲方調檔函件要求及時將檔案轉交甲方。
5.本合同簽訂時,按泉價[20_]13號文件規定,每月按人民幣12元標準一次性交清本合同人事代理服務費_______元。
6.辦理各種手續時,須經單位同意并出具本合同,甲方方可辦理。
四、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工資、醫療、病殘、失業、死亡等責任以及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宜。
五、合同自動續簽起三十天內乙方應一次性交清人事代理期間服務費,否則甲方有權立即中止執行合同,并將檔案封存,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約,費用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乙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電話:
地址: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被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人才市場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風險提示:
建議雙方明確好代理條件,如果對代理條件要求較為嚴格的,建議可以對代理條件進行明細;如果有相關資質信息,可以作為合同附件;避免一方存在信息不真實,或者資質授權過期等情況,容易引代理糾紛。
涉及到代理條件變更,最好可以有具體的應對措施。
一、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有關規定和甲方的選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內容包括:確認或保留原有身份(人事關系);計算工齡;人事檔案接收、整理、保管、轉遞;辦理應屆畢業生轉正定級;檔案工資核算及調整;辦理人事關系和檔案的轉移、調閱檔案材料。
2、經甲方申請,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為甲方提供下列有償服務: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各種證明,出國政審、代投社會保險、代辦職稱、技術等級評定、報考。因甲方未將人事關系轉入乙方,如申請檔案轉出,乙方只開具《轉遞干部檔案材料通知單》,而不開具《干部調動行政介紹信》。
3、對寄存期滿未取走的檔案有權進行處置。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現行人事政策有關規定及乙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配合乙方做好管理工作。
2、甲方申請上述服務時,需根據服務的需要和乙方的規定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并確保其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
3、繳納社會保險費并簽訂《代辦社會保險繳費協議書》。
4、委托合同期滿,甲方必須在一個月內與乙方續簽合同并辦理其他手續。否則,乙方可終止合同。
5、自覺遵守《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并與乙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非_________戶口的甲方個人(指借調人員,不含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戶籍不變,協議期滿,將人事檔案轉回原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三、費用
1、根據省物價部門的規定,甲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項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1)以整體服務方式支付服務費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2)以單項服務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檔案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3)甲方在協議期內辦理調動的,由轉出人事關系下月起計算,乙方退回代理費。
(4)甲方的人事檔案轉入時若未經整理或未達到檔案管理標準的,應當另行支付整理檔案服務費,由乙方負責整理檔案。
2、甲方未能按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且未辦理人事檔案調出手續的,乙方可拒絕為甲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針對乙方仍在管理甲方人事檔案的事實,乙方將仍依約定的標準向甲方計收費用;同時自欠費的第_______個月起,計收每月_______元的滯納金。
3、若甲方需解除本協議,則應持書面意見到乙方處辦理解除協議手續并將人事檔案轉出。協議期內提前解約的,所繳人事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盡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并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著違約訴求不被支持的風險,過低則不利于守約方,因此,建議咨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四、違約責任
1、因乙方過錯造成的社會保險費遲繳、漏繳、錯繳,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社保費,連續2個月未支付或________年累計達到3次遲延支付前述款項的',將視同甲方違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有甲方自行承擔。
3、任意終止本協議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__________元人的違約金計算,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有關權威機構確認后,違約方應予以賠償。
4、除甲方存在重大過錯外,乙方不得在協議期內辦理撤戶及大宗檔案轉移,否則視為乙方有意終止本協議,則按第四條第3款執行。
五、爭議的處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本協議所列條款之未盡事宜,或根據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需修改、變更本協議時,提出方應提前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方可進行協議條款的修改、變更,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的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間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生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13
代理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浙江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乙方因(未就業、辭職、辭退、終止、提前解除勞動關系、除名、自動離職、自費出國留學或)原因,擬委托甲方代理本人的人事關系及檔案。
二、乙方按有關規定辦妥人事關系及檔案轉移手續,并向甲方提交必要的有關材料。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幫助乙方發函至乙方檔案所在單位將乙方人事檔案調入甲方。
三、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政策咨詢;
2.人事檔案管理;
3.人事關系接轉;
4.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
5.代辦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
6.檔案工資調整;
7.代辦出國(出境)政審;
8.出具相關人事證明;
9.集體戶口掛靠;
四、乙方認定,甲方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中所列第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五、合同期間若乙方重新就業,需轉移檔案時,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甲方同意后按規定辦理檔案轉移手續,但不退還已收的`檔案管理費。有拖欠管理費的,必須先繳清全部管理費。
六、乙方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變動時,應及時告之甲方,否則,后果自負。
七、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合同期滿,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辦理合同終止或延續手續。如乙方未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可視為自動延續本合同。合同延續手續辦理后,甲方則按管理標準收取管理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額敏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乙方(委托個人):
根據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合同如下。(其中,因自動離職、除名等失去就業身份的,未經身份認定或未輸就業手續前,本合同中與就業身份有關的管理內容無效。)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辦人事代理有關服務。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生效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如雙方未明確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辦理檔案轉出手續的,視為乙方繼續接受甲方代辦的人事代理服務。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為乙方提供辦理人事關系掛靠等人事代理服務,有關職責和服務內容如下:
1、發函調檔案,接轉人事關系、工資關系。
2、保存乙方的檔案材料,負責其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鑒別、歸檔。
3、保留乙方的人事關系和原有就業身份,負責其干部統計,按有關規定計算工齡。
4、保留乙方的工資關系,按國家調資規定辦理工資調整登記(檔案工資),存入乙方檔案。
5、按規定為乙方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甲方每年進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包括高、中、初級),乙方須主動于每年5月底或10月底前將全部申報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報材料應根據相關部門每年具體要求上報,由甲方分批送相應的評委會評審。
四、乙方的責任義務:
1、按時按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用。其中人事關系掛靠,每人每月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計算。支付辦法:存檔時一次交清不少于12個月的管理費,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內乙方主動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個月的管理費,以此類推。如推遲交費,每推遲一月,乙方增交滯納金10 元。第一年內終止本合同的,所交一年的人事代理費不退(如今后上級有新收費標準,按新標準執行)。未交足管理費的,甲方不提供有關服務。
2、職稱評審、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裝入檔案的.材料乙方應主動按時申報和歸檔;管理費乙方應主動按時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間,乙方應認真發行本合同約定,遵守國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關管理規定;在辦理相關手續時,乙方應按人事管理規定出具所需證明。如因乙方手續不全而導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務無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代理期間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病、殘、傷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負。
5、乙方的人事、工資關系和檔案轉出時,必須交回本合同,遺失者由本人寫遺失證明聲明作廢。
五、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可以終止:
1、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違約行為,給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對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轉出人事檔案及人事關系;
4、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簽,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說明:
甲方蓋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流動人員人事行政關系、檔案管理的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為乙方代管人事行政關系、人事檔案。
2.負責提供寄存檔案存放的場地、技術設備、管理人員;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齡、核定檔案工資;
4.負責寄存檔案的保管、保護,確保檔案安全;
5.經乙方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為乙方提供下列服務: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各種證明,出國政審、整理檔案、代投社會保險、代辦職稱、技術等級評定、報考。因乙方未將人事關系轉入甲方,如申請檔案轉出,甲方只開具《轉遞干部檔案材料通知單》,而不開具《干部調動行政介紹信》。
6.對寄存期滿不取走的檔案有權進行處置;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現行人事政策有關規定及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乙方申請上述服務時,需根據服務的需要和甲方的規定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并確保其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
3.繳納社會保險費并簽訂《代辦社會保險繳費協議書》。
4.乙方應按政府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費。標準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繳納本協議有限期內人事代理服務費。逾期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務。
5.本協議期滿應及時辦理續期或轉出手續。逾期半年(從合同期滿第_________個月算起),甲方將乙方檔案封存,不再辦理任何手續,此協議失效。
6.自覺遵守《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并與甲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非_________戶口的乙方個人(指借調人員,不含應屆高校畢業生)其戶籍不變,協議期滿,將人事檔案轉回原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
三、費用
1.根據省物價部門的規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費用:
(1)以整體服務方式支付服務費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條第5項各項服務時,不需另行付費
(2)以單項服務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檔案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申辦上述第一條第5項各項服務時,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另行支付代辦費用。
(3)乙方在協議期內辦理調動的,由轉出人事關系下月起計算,甲方退回代理費;
(4)乙方的人事檔案轉入時若未經整理或未達到檔案管理標準的,應當另行支付整理檔案服務費,由甲方負責整理檔案;
2.乙方未能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且未辦理人事檔案調出手續的,甲方可拒絕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針對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檔案的事實,甲方將依規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條所約定的標準向乙方計收費用;同時自欠費的第_____個月起,計收每月_______元的滯納金。
3.若乙方需解除本協議,則應持書面意見到甲方處辦理解除協議手續并將人事檔案轉出。協議期內提前解約的,所繳人事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
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七、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交流服務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山東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下列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人事政策咨詢;
(2)管理人事關系和人事檔案,根據實際需要,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
(3)按現行政策辦理身份確定、轉正定級、檔案工資調整、年度考核、工齡計算、考研及出國政審等手續;
(4)協助辦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確定、申報;
(5)中共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及管理;
(6)出具社會養老保險交納手續;
(7)辦理人才流動手續;
四、甲方與乙方不具有行政隸屬關系,不涉及本人編制,甲方不負責乙方工資福利、傷病殘亡等事宜,乙方的一切法律行為由乙方負責。
五、委托代理期間,乙方應按年度以書面總結的形式向甲方匯報政治思想、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并將年度考核以及新取得的學歷、職稱、職業資格等歸檔材料,及時轉交甲方審核,存入乙方檔案。工作單位及聯系方式變動的,要及時告知甲方。
六、按照上級收費規定,乙方應按年度向甲方繳納人事代理服務費,繳費標準為每年元。乙方從辦理委托代理之日起至少付清一個年度費用,以后每年同日付清下年度費用,逾期加收15%滯納金。
七、合同期內,乙方需辦理人才流動等手續的,對符合條件的,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出具相關手續,轉移人事檔案、人事關系。人事檔案關系轉出,本合同即自行終止。
八、合同期滿,乙方應及時到甲方辦理合同續簽手續。合同期滿30日內不辦理續簽或終止手續的`,甲方不再提供人事代理服務。
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將所持有的合同書送交甲方,委托管理黨員等關系的應即時將關系遷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十一、本合同如與國家及省市縣有關人事管理規定相違背或政策調整,均以最新的政策規定為準。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鄭州人事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洛陽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
乙方:
根據中組部、人事部及河南省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有關規定、乙方委托甲方保管人事關系及檔案、實行人事代理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保管乙方人事關系和檔案、 時間從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二、甲方的責任:
1、保管乙方人事檔案、負責檔案材料的收集、甄別、整理、歸檔;
2、保留乙方檔案身份、按有關規定計算工齡、辦理檔案工資的轉正定級及調整;
3、按規定辦理乙方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申報或組織考試報名;
4、如乙方調整工作單位、甲方負責將乙方人事關系和檔案轉遞到新的工作單位;
5、出具以檔案材料為依據的證明材料。
三、乙方責任:
1、在聘用單位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紀守法;
2、每年底向甲方匯報本年度的工作情況、及時呈報榮獲的各種獎勵、科技成果的.證明材料、如需評審職稱、應及時提出職稱晉升書面申請、并按規定報送有關材料;
3、按每月10元收費標準、付給甲方人事關系檔案服務費
四、乙方的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可在聘用單位交納、亦可委托甲方代收代繳;
五、甲方不負責乙方本合同所定以外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