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家屬樓轉讓合同(精選3篇)
職工家屬樓轉讓合同 篇1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配偶: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配偶: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住址: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甲方自愿將自己擁有產權的一套房屋之產權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產權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
轉讓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為 市 公司職工家屬樓,位于,共一棟層。
該房屋為高層 號樓 層 號房,建筑面積 。
(其中實得建筑面積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
第二條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按 公司職工全額集資建房建房合同(合同編號 )包含的房產價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 。
第二部分為乙方付給甲方的房屋產權轉讓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 。
本合同價款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三條付款方式
1、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款(人民幣) 元整。
大寫(人民幣) 。
(其中 元為甲方向其單位所繳納首付房款; 元為該房屋轉讓費)
2、甲方與單位購房合同(合同編號 )中的第二次按揭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整及利息、第三次付款均由乙方承擔。
3、當乙方將按揭款項繳納完畢后,如銀行退還購房合同,甲方將購房合同交由乙方保管。
4、甲方向乙方出具轉讓費收款憑據及購房合同復印件。
第四條甲方承諾
1、甲方負責樓房竣工后領回進戶門鑰匙交給乙方終身受權。
2、產權過戶之前,該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向其單位繳納首付款收據交由乙方保管。
甲方負責辦理房產權轉入乙方的法定手續。
3、本合同簽訂以后,辦理房屋產權證、房屋過戶手續及后期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產權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糾紛。
5、甲方保證該房屋不涉及第三方權利。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樓房產權轉讓后,由于火災、水災、地震等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一切損失,后果由乙方承擔。
2、甲方因任何理由違約,除全額退還乙方原交所有購房款、轉讓費、裝修費及產生的相關手續費用外,再一次性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萬元。
甲方未付清所有退款及違約賠償款之前,該房屋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3、乙方因任何理由違約,一次性向甲方交納違約金 萬元。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協商達成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達成一致的,可依據法律程序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雙方配偶共同簽字后即日起生效;簽訂合同時,雙方須出具雙方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職工家屬樓轉讓合同 篇2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甲方自愿將自己擁有產權的一套房屋之產權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產權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
轉讓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為_____________機電建筑安裝公司職工家屬樓,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一棟層。該房屋為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其中實得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分兩部分:第一部分為按_____________機電建筑安裝公司職工全額集資建房建房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包含的房產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第二部分為乙方付給甲方的房屋產權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整。
本合同價款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三條付款方式
1、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整。
(其中_____________元為甲方向其單位所繳納首付房款;_____________元為該房屋轉讓費)
2、甲方與單位購房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中的第二次按揭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拾_____________元整及利息、第三次付款均由乙方承擔。
3、當乙方將按揭款項繳納完畢后,如銀行退還購房合同,甲方將購房合同交由乙方保管。
4、甲方向乙方出具轉讓費收款憑據及購房合同復印件。
第四條甲方承諾
1、甲方負責樓房竣工后領回進戶門鑰匙交給乙方終身受權。
2、產權過戶之前,該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向其單位繳納首付款收據交由乙方保管。
甲方負責辦理房產權轉入乙方的法定手續。
3、本合同簽訂以后,辦理房屋產權證、房屋過戶手續及后期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產權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糾紛。
5、甲方保證該房屋不涉及第三方權利。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樓房產權轉讓后,由于火災、水災、地震等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一切損失,后果由乙方承擔。
2、甲方因任何理由違約,除全額退還乙方原交所有購房款、轉讓費、裝修費及產生的相關手續費用外,再一次性向乙方交納違約金10萬元。
甲方未付清所有退款及違約賠償款之前,該房屋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3、乙方因任何理由違約,一次性向甲方交納違約金10萬元。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協商達成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未達成一致的,可依據法律程序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雙方配偶共同簽字后即日起生效;簽訂合同時,雙方須出具雙方及配偶身份證原件。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工家屬樓轉讓合同 篇3
為了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實施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制度,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1、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后,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
2、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依法應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數少于年休假天數的,所在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其年休假天數。
4、工作人員因承擔野外地質勘查、野外測繪、遠洋科學考察、極地科學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務,所在單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5、機關、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員休年休假,應當征求工作人員本人的意見。
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根據工作人員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對其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工作人員年休假工資報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收入外,其余部分應當由所在單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解決。
實行工資統發的單位,應當納入工資統發。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是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的條例;于年月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
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
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
第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
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條
職工與單位因年休假發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國務院人事部門、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分別制定本條例的實施辦法。
第十條
本條例自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