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務期間安全責任協議書(精選3篇)
志愿者服務期間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
志愿者(以下簡稱甲方):
承辦方(以下簡稱乙方):長沙理工大學愛心中轉站
服務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甲方將為丙方在_______(地點)從事志愿服務活動,服務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切實做好服務期間各項安全工作,維護志愿者正當權益,落實志愿者在服務期間的工作、健康等方面的安全保障,保證相關工作順利進行,特簽定如下安全責任書:
第一條 活動前期,丙方應當根據服務項目和甲方的特點,和乙方一起做好志愿服務的前期工作,乙方應當進行前期培訓工作。
第二條 乙方在志愿者服務安排前,須和甲、丙雙方做好聯系,并落實服務的的內容等相關事項,以便雙方的志愿服務工作正常開展。
第三條 在志愿服務期間,甲方將統一由乙方指定成員協同前往志愿服務點,不得單獨行動,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乙方說明
第四條 甲方志愿服務期間,要特別注意加強自我管理,加強安全觀念。在進行志愿服務工作期間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不得有違紀犯法行為,不得以乙、丙方的名義參與任何損害學校和乙、丙方名譽的活動。
第五條 在活動期間,丙方應加強對甲方的工作的安全檢查及監督安排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六條 乙方只是為甲方提供志愿服務的平臺,期間如因非乙方因素造成的意外,乙方概不負責。
第七條 乙方對此安全責任協議書擁有最終解釋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志愿者服務期間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車型:______車牌號:______駕駛員:_____)
為規范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并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臺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布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并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調度。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并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匯報,并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系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了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運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衛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系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后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8.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每臺車、每批次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匯總。
9.學校將學生交通法規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于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會議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交警中隊、中心初級中學、交管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查找分析接送學生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會制度
學校要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會議,組織車主及駕駛員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車輛安全運行情況,樹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五、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七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車輛檢測實行半年一次強制檢測,即每學期開學前檢測一次。
3.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并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學生的車輛。
5.承運人(駕駛員)與被接送學生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系,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學生接送營運,不得用于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的調度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駕駛員)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9.承運人(駕駛員)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審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每小時40公里)、隨意接聽電話、吸煙、酒后駕駛等違規行為。
11.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必須有“接送學生專用車”的標識。
12.承運人如有違規,發現一次即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并作一次違規記錄,違規記錄達三次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即由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及學校取消該車的接送資格并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接送學生的業務。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志愿者服務期間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3
甲方:?項目經理部
乙方:電焊工
1、電焊工必須持證上崗,虛心接受總公司、項目、班組(或勞務隊)安全管理和教育,按安全交底和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2、開關閘箱要加鎖,不用時或修理時要將開關鎖上,修理時要加掛“正在修理,請不要合閘”。
3、開關閘箱內不準放雜物,不準用其他金屬線代替_____絲。
4、電焊機一次線超過2米時,要將導線掛起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磨損漏電;如在金屬結構物上工作,需保證電線絕緣的完整性。
5、電焊時必須配戴面罩等保護用品,在腳手架上高空焊接要系安全帶,仰焊要戴石棉手套,潮濕環境工作時要穿絕緣的'膠鞋,要預防電焊鉗等部位漏電。
6、除電焊機上的輪線接頭可由電焊工拆接外,其他電源線只準電工裝拆。
7、通電后,電焊工不得觸及電焊機未經絕緣的導電部分,有漏電要找電工修理。
8、焊接儲存過油料或天然氣的容器、管路、油路前,必須先找出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按規定采取有保障的安全措施,否則不準焊。
9、電焊工不準帶電移動碘鎢燈等安全性不高的工作燈,不準酒后登高作業。
10、電焊時,要清理焊渣濺落可能引起火災的易燃物;電焊鉗、焊件要放好,防止物品受熱引發火災。
11、對自身安全隱患要及時糾正,發現旁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指出并協助消除,對自己不能處理的隱患,要及時向上級和項目安全員反映。
12、對自身過失造成的違章和事故負責,并愿意接受公司和項目的相應處罰,對電焊工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項目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