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精選16篇)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1
( )農銀借合字第______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縣支行(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方提供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息按月息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用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銀行借款合同日期
金額
日期
金額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份,按規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 在借款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借款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訴訟須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八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份。
借款方
借款單位: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
開戶銀行及賬號:
貸款方
貸款單位: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簽章)
經辦人:(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2
編號 縣 鄉
經中國農業銀行 縣支行 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 (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 貸款 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
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 %。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 %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借款擔保協議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 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3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算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分期用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金額日期金額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份,按規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貸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貸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證人無力歸還,又未申請延期或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帳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當借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償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借、貸及保證各方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九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持一份。
借款方借款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簽章)經辦人:(簽章)開戶銀行及賬號:貸款方貸款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負責人:(簽章)經辦人:(簽章)借款方保證擔保人(1)保證擔保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簽章)經辦人:(簽章)開戶銀行及賬號:借款方保證擔保人(2)保證擔保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簽章)經辦人:(簽章)開戶銀行及賬號:借款方保證擔保人(3)保證擔保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簽章)經辦人:(簽章)開戶銀行及賬號: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表單位: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4
保證人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互協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資時間及金額
投資時間共____年零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并作為合同附件)分_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資總額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萬元,乙方投資_____________萬元。
三、供貨合同銀行借款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產品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利息及償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附加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方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5
農銀借合字______號
經借貸雙方充分協商,愿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貸款利率按現行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如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2.上列借款,借款方保證按指定用途使用,如轉移用途,貸款方有權進行加收利息、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
3.上列借款,借款方保證按期歸還。未經批準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從逾期之日起,由貸款方按規定加收利息。
4.上列借款,借款方如無力償還時,貸款方依照法律程序和有關貸款辦法,有權處理借款方的資產,以此收回貸款本息。
5.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6.本合同經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聯,借款、保證人各持一聯,貸款方持聯。
借款人 印章
經辦人 印章
保證人 印章銀行借款合同經辦人 印章
貸款單位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印章 信貸員 印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6
經中國農業銀行縣支行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貸款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
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借款擔保協議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簽約日期: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筆試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入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借、貸雙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 章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 款 人
貸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簽 章
(或授權代理人)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證 人
(1) (2) (3)
保證人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章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筆試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入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借、貸雙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八條: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借款人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
貸款人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9
編號xx縣xx鄉
經中國農業銀行縣支行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貸款x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借款擔保協議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后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簽約日期:x年xx月xx日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10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互協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資時間及金額
投資時間共____年零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投資實際數額以支用憑證(并作為合同附件)分_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資總額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萬元,乙方投資_____________萬元。
三、供貨合同銀行借款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產品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利息及償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附加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方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11
公路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 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 萬元,期限為 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 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 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 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 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 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2)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3)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 天征得貸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 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 還款本金數額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后,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a. 公路建成通車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
c.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 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于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于 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于 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于 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 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 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于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 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 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 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 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 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并在作出決定 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后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注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并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 險、 險、 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 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 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貸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附】簽訂銀行借款合同注意事項:
(一)明確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關系到銀行的風險以及審核是否通過,借款人應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這樣可以使銀行以及擔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實用途,對保護擔保人的權益而言更為公平。
(二)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寫。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借款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條款達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銀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也就是銀行,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立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因此,借款合同應由借款人填寫,可以讓借款人理解合同內容、條款,銀行對條款負有解釋的義務,這樣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發生糾紛。
(三)簽訂合同后要注意履行方式。
在實踐中,提前還貸的現象越來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還貸銀行可以根據貸款的具體情況來決定。貸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補償金是一個總體原則。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12
合同編號: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企業代碼:
地址:
保證人(開發商/售房單位):
企業代碼:
地址:
貸款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分行支行
地址: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在遵循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經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茲遵守:
第一條貸款金額、用途及撥付
1.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為(幣種)(大寫)元整。
1.2本合同項下借款所購買并作為抵押物的個人產權房具體情況如下:
1)該房屋座落:。
2)房屋類型:3)房屋結構:
4)建筑面積:5)抵押物價值:
6)購房合同編號:7)房地產權證編號:
1.3借款人在此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第四條所列提款條件具備后,將貸款以借款人購房款名義一次或分次轉入借款指定帳戶,帳號為,開戶銀行為。上述授權行為是有效的、不可撤消的。貸款人的上述劃付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不得再次要求提取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貸款本金。
1.4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二條貸款期限及利率、計算方式
2.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月,預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實際借款起始日期以貸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2.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
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周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周期、同檔次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如在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則自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貸款利率調時間起,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上述利率浮動比例后執行新的合同貸款利率。
2.3簽訂貸款時的合同利率為%(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2.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計息方式為:貸款利息采取對年、對月、對日的計算方法,如果不能對年、對月、對日,以月末最后一日為對日。貸款期限滿年的按年利率計劃,滿月的按月利率計算,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計算,僅零頭天數按實際天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零頭天數×日利率]
2.5若貸款期限內遇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利率實行一年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年首日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利率實行一季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季首日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利率實行一月一定,在貸款期內分段計息。從利率調整的次年首月所在還款期起,按當期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在貸款期限內實行固定利率,不分段計息。
□其他方式
2.6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當期貸款本息即為逾期,貸款人有權根據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參見本合同第十二條相關內容)。
第三條費用
3.1本合同簽訂過程中所涉及的評估、公正(如貸款人需要公證的)、抵押登記、保險等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3.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貸款人決定通過其他途徑采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復印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概由借款人承擔。
第四條借款人提款條件
4.1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供符合規定的購房合同。
4.2貸款采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已辦妥保險、公證(如貸款人要求辦理公證的)及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登記憑證、他項權利憑證、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人保管。
4.3貸款采用質押方式擔保的,已將質押物交由貸款人保管。
4.4本提款條件的設立,并不代表貸款人有義務依據此條件放款,貸款人未滿足提款條件的放款,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五條還款
5.1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期還款日為;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本金×期利率+貸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還款總期數-1]
□采用等額本金還款法,每期還款日為;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期利率
□到期一次性歸還本息,利隨本清(利息計算方式參見本合同第二條)。
□其他還款方式: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
5.2分期還款的借款人自貸款實際發放的次期(公歷概念)起開始還款。貸款實際發放后次期的首期還款,需還清貸款發放當期和次期應還利息。首期還款的利息按照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期首期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計算,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超過一期的,超過部分的利息在首期還本付息金額中加收;貸款實際占用天數不滿一期的,不足部門的貸款利息在首期還付息金額中扣減。最后一期還款額的利息按照貸款上期還款日至實際到期之間的貸款實際占用天數計算。
5.3借款人應于本合同約定的每一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貸款本息足額存入其開立在貸款人處的還款帳戶(結算戶)中,帳號為。借款人在此授權貸款人可從該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5.4借款人如在貸款期內要求變更還款帳戶,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并重新簽訂委托扣款協議、約定新的還款帳戶啟用日期后方可實施。
5.5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扣款的存款帳戶若為可透支帳戶,當帳戶中存款余額不足以歸還當期貸款本息時,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在允許透支金額內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應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由此發生的透支利息由借款人承擔。
5.6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根據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扣收到期未還的本金、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5.7若發生貸款逾期,則該期還本利息的逾期罰金,應在歸還逾期貸款本息時一并繳付,且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5.8貸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征得貸款人的事先同意。未取得貸款人同意的,借款人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利息。
5.9借款人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第二條中的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
5.10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的,貸款人除收取當期應收本息外,對其余結欠本金不再計息。
5.11借款人如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抵押擔保(本條適用時,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6.1為保障貸款人(即抵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抵押人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為抵押物向貸款人(即抵押權人)提供抵押擔保。
6.2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
名稱:
所在地:
數量(或面積):
現時狀況:
評估價值:
交易價格:
所有權屬:
使用權屬:
權證編號:
其他事項:
6.3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生透支的,抵押人以抵押物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借款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6.4擔保期限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且透支帳戶所有人將透支額度調零或以其他方式為透支提供擔保并且被貸款人及透支帳戶開立行接受為止。
6.5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還及于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著物及孳息。
6.6在抵押存續期內,如抵押人死亡或終止,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上的抵押權繼續有效,抵押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
6.7擔保性質
抵押權人對抵押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它擔保人追索,抵押人以第一債務人的身份直接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6.8抵押登記
(1)抵押人以依法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抵押當事人應依法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獲得抵押證明扣抵押人應將抵押證明正本交付給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人以法律未強制要求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若抵押權人要求,則抵押人應辦理抵押登記。
(3)抵押登記的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6.9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后并經貸款人認可后,貸款人應根據抵押人的要求,將上述證明及有關權利憑證交還抵押人,并會同抵押人至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6.10保險
(1)抵押人如對抵押物已辦理保險的,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權益轉讓手續;如尚未辦理保險的或原保險不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五日內至抵押權人認可的保險公司,就指定的保險險種、期限和金額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手續。
(2)抵押人應及時支付所有的保費,并及時將所有保險單據、憑證正本送交貸款人保管。
(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變更保險單的任何條款或對保單作任何改變,不得終止或取消該等保險,或任憑及允許該等保險被撤銷、取消、終止或過期失效。
(4)若抵押人未及時對抵押物辦理保險或未積極維持該等保險的,貸款人有權對抵押物進行投保和/或維持該等保險,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負擔。雖有本款規定,但貸款人并無代抵押人投保及維持保險的任何義務。
(5)已保險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提前收回抵押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6.11抵押物共有人完全同意該項抵押,當借款人、抵押人違約時同意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并同意以處分抵押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及罰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抵押物共有人(簽章)
抵押物共有人(簽章)
抵押物共有人(簽章)
6.12約定事項
抵押人和貸款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1)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占管期間抵押人應當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義務,及時支付與抵押物和抵押有關的一切稅金和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人的經營狀況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3)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交換、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也不得將抵押物改造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4)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
(5)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的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或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列入拆遷范圍,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抵押權人對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權。
(6)如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可以指定經有關部門批準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評估,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7)如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抵押人擔保責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證在得知該情形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8)其他約定事項:
6.13抵押權的實現
(1)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本合同已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則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貸款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被擔保全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
(2)抵押期間,抵押人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必須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抵押所擔保的債權。
(3)抵押權人在實現債權過程中,有權指定受托人、拍賣行、估價師、律師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權利,抵押人就此不得有異議。
(4)因本條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從其處分抵押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
(5)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抵押人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6.14如果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登記擔保期間的,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存續期間為抵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任期間到期日為年月日。
□第七條質押擔保(本條如需適用,
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7.1為保障貸款人(即質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出質人以下述質物出質提供擔保,并賦予貸款人第一受償權。
7.2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
名稱:
數量:
金額:
到期日:
權證編號:
其他事項:
7.3本合同的效力除及于上述質物外,還及于其從物、孽息。
7.4出質人是個人的,如出質人死亡,在貸款未全部清償前,質權人仍就質物享有質權,出質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出質人是法人的,若出質人進入破產程序,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不列入企業破產財產。
7.5擔保范圍
質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生透支的,出質人以質物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擔保的范圍除了上款所述主債權外,還及于由此產生的一切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出質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押權人可以在質押期間內隨時要求質押人承擔擔保責任,質押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7.6擔保性質
質權人對質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它擔保人追索,出質人以第一債務人的身份直接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并放棄一切辯權。
7.7質物共有人完全同意該項質押,當借款人、出質人違約時同意質權人處分質物,并同意以處分質物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及罰息,并愿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質物共有人(簽章)
質物共有人(簽章)
質物共有人(簽章)
7.8在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未清償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處置質物。
7.9出質人和質權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1)質物由質權人占有和保管,保管期間質權人應當承擔謹慎保管義務。在被擔保債權收回之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管質物。
(2)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處分質物;但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可以以質權人認可的方式和價格依法合理處分質物。出質人處分質物所得價款應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3)出質人的行為足以使質物減少的,質權認有權要求出質人停止其行為、恢復質物價值、采取積極措施防止質物價值減少,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
(4)非出質人的行為致使質物價值有減少或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5)因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質權人有權從其處分質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
(6)質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質權后,如果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出質人的第三人的,出質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7)其他約定事項:
7.10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質權人未能實現或者未能全部實現債權時,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質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價款超過被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包括主債務人、擔保債務人)清償。
7.11如果有關登記部門要求登記擔保期間,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擔保期間為質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后二年止,即擔保期間到期日為年月日。
□第八條保證擔保(本條如需適用,在本條前的方框內打勾選擇)
8.1為保障貸款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8.2保證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金額人民幣
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在借款人可透支帳戶(帳號為)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導致該帳戶發生透支的,保證對該帳戶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擔保范圍為借款人在上述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于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帳戶透支本息、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3)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視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可以在保證期間內隨時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8.3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直接向貸款人支付款項以清償借款人所欠的債務,同時在此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各營業機構開立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帳戶中依法扣收,并放棄一切抗辯權。
8.4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請在方框內打勾選擇):
□全程連帶責任保證: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其屆滿之日起兩年止。經貸款人同意展期、重組的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新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但是,自借款人辦妥本合同第六條下抵押擔保的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其為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正本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于在該日之前已到期的借款從債務,以及該日之前發生保證人或/及借款人的違約而引起的本合同項下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和相應的違約責任。
借款人沒有依照借款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的,在保證期間內,貸款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貸款人未要求保證人履行債務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8.5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征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在原保證期間和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內,未經貸款人和保證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債務。
8.6保證人向貸款人陳述和保證:
(1)保證人(自然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保證人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有固定的工作和穩定的經濟收入,有符合法律規定的作為保證人應當具備的條件。簽署本合同是保證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對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保證人(自然人)在此承諾,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將由其監護人、財產監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其遺產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2)保證人(法人)是依法注冊成立、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符合法律規定的成為保證人應當具備的條件。簽署本合同是保證人的法人行為,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3)保證人保證其出具的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均是真實、有效、完整、準確而無任何隱瞞的。
(4)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保證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與不與保證人的章程或其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5)保證人沒有隱瞞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對其營業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
(6)保證人在工作、地址(住址)、電話發生變化情況下,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本合同附件為:
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當事人對合同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借款人(簽字)貸款人
(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出質人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保證人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年月日
簽署地點: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13
借款人: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因____,不能如期償還________年____月_日簽訂的____元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項下的借款,向乙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乙方經審查,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根據原合同應向乙方借用的資金借款人民幣元(大寫:____元整)應____于年____月____日到期。截止到年____月____日止,上述借款未還償還金額____元(大寫:____元整),現約定延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日償還。
二、借款利率與利息
延期后的借款利率與利息,按原合同的約定執行。
1、從延期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上浮AA%確定(即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215;),為年利率____%。
2、從延期之日起計息,按月結息。
3、延期還款期屆滿時,當期利息與本金一并清償。
三、延期后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以及有關事項,仍按原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四、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五、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14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申請,貸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借款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為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對_______________的投資。
第三條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后方可進行:
(1)已提供第二條所述投資項目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標、債券的批準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注冊外投資或/和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等;
(3)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4)借款方自籌注冊資本金已按有關規定繳納;
(5)投資項目外方注冊資本金已按有關規定繳納;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提供期限為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3.3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貸款方,并經貸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
3.4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第四條利息和費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計收一次,結算日為_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2條款規定的.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3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_____‰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5借款方應于結算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算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6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還款
5.1借款方應以自有資金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本貸款。本貸款項下投資項目的紅利分配應首先用于歸還本貸款。
5.2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___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之日后_____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并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后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處理,并應提前_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應在結息日并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擔保
6.1本借款由_____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七條陳述與保證
7.1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并保證:
(1)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準和授權手續,并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
D.各類舉債、欠債;
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條款所述的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筆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約定事項
8.1借款方按合資(作)合同規定繳足資本金后,應及時將出資證明和注冊資本驗資報告副本交貸款方備存。
8.2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檢查和監督,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時完整地提供本企業和投資企業的基建、生產、財務等計劃及其執行情況,按季報送有關統計、財務報表和其他資料。
8.3借款方為其他建設項目或投資項目采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于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4發生下列事件,借款方應事先征得貸款方同意: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將本貸款項下投資股權以任何形式轉讓他人或設定抵押權。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復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后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府變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的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4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5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6本合同正本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15
借款人: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1.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1.2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1.3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1.4本合同項下__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1.5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1.6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__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1.7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8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1.9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二條:貸款
2.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2.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于公路項目建設。
2.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年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4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利率和利息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3.3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四條:提款前提條件
4.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4.1.1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4.1.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4.1.3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4.1.4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4.1.5項目財產保險單;
4.1.6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4.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1.1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4.1.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4.1.3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4.1.4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4.1.5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4.1.6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4.1.7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五條:貸款人承諾
5.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5.2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六條:爭議解決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七條:通訊
7.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7.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7.3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八條:其他
8.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8.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公章)
貸款人:___________(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合同范本 篇16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以下稱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發放(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年字第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小寫):
用途:
利率:
期限:年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開立帳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戶和存款帳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用款單”個工作日內將貸款
按額放出,轉入甲方帳戶,甲方用款計劃如下:
日期金額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第四條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五條還款計劃。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按額歸還借款本息。
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期本金利息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萬元
第六條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
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利率調整(或調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托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并從調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貸款的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還款擔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期、按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且違約數額不足彌補時,乙方應給予賠償。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的罰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罰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關提前還款的通知單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應給甲方支付違約金。因此而
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時,乙方應給予賠償,但出現本條第3項、第7項的情況時除外。本項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本條第2項的方式相同。
4.甲方未能按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乙方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還款書面通知時,有權催收貸款,并可對逾期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的罰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合同,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時,還應給予賠償。
6.甲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帳戶中扣收。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