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農作物土地出租協議書(精選3篇)
種植農作物土地出租協議書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乙方由于種植的需要,經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租賃土地。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簽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土地的地名面積。
第二條租賃用途。
該地塊只能種植水稻及蔬菜,不得種植其他作物,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年。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當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由甲方享受。
第五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或甲方有需要要收回,租賃方必須服從且甲方不賠償乙方一切損失。合同終止。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家庭成員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公證人簽字:
種植農作物土地出租協議書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 西北側荒地約捌畝出租給乙方投資使用,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位置和面積:地西到磚墻齊,北至路邊,南至崖邊,面積約8畝。
一、乙方在租賃期間應遵紀守法。
三、使用及付費方式:租用期為六年,從20xx年9月20日起,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租金每年 元,每年房租提前一個月交納。
四、承租前甲方要告知以前在此地倒垃圾的用戶以后不能再有此行為,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使用期內建設,無任何因村、隊干部及無乙方責任而引起的糾紛,否則由甲方負責處理。
五、乙方租用期間,如國家占用,國家賠償完由乙方投資的硬件設施,乙方得到賠償完畢后,乙方無條件搬遷。
六、乙方租用期間可以改造,甲方不得阻撓干涉,不得強行增加硬件設施。承包期滿后,乙方投資的不可拆遷的`資產歸甲方所有。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種植農作物土地出租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表)的承包經營權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1 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__(稻谷、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谷、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
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__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 2
準,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
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___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方簽字: 受讓方簽字: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法定代表人簽字(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