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通用16篇)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______公司(甲方)與 (乙方)就中止履行已簽訂的勞動合同事宜,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中止履行于______年____________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
二、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明確以下權利和義務:
1、自本協議生效的次月起停發乙方工資、獎金和各種津貼、補貼,原工資情況作為檔案工資予以記載,并作為計算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基數。乙方停止享受勞保、休假等福利待遇,住房公積金予以封存(購房或建房時可按規定支取),停止執行企業年金計劃,其企業年金賬戶予以封存。
2、乙方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屬企業繳交的部分仍由甲方承擔;屬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為其代繳并于每年基本社會保險基數調整后一個月內,甲乙雙方結算一次。
3、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不再參加甲方在職員工的薪資調整。
三、本協議須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履行,協議期滿雙方協商協議是否續延,如未能達成共識,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勞動合同按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為由予以解除,屆時甲方將依法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應遵紀守法,不得以甲方或甲方下屬單位的名義從事各類經營活動。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人身傷亡事故以及違法違紀等均由乙方個人負責。其中,違法、違紀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在協議期間申請調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的,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 (蓋章) 乙方:_____(蓋章)
委托代理人: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2
甲方姓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和其他有關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第二條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例》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乙方經甲方批準,脫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于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要求續訂的,應補辦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第八條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遵照執行。
第九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8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審核批準,可適當延長。乙方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條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放。
第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得調動工作單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動工作單位的,甲方負責按原身份介紹,并解除勞動合同,不發放生活補助費。
第十二條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提供勞動報酬、工資性補貼和口糧補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退休或待業后,也要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十三條乙方也要向有關部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
第十四條甲方制定的廠規廠紀、店規店紀為本合同附加條款。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勞動部門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如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不服時,可依照法律程序,向當地人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其他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3
劉某于去年3月1日進入某公司從事保安工作,月工資約定為2100元,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去年3月5日,劉某在工作中受到事故傷害,當即至醫院住院治療30天,出院后醫囑建議休息2個月,劉某回家休養。在休養期間,劉某所受之傷經人社部門認定為工傷,并被鑒定為傷殘10級。劉某在停工留薪期滿后向公司提出因身體原因解除雙方勞動關系,并向公司主張各項工傷待遇以及入職次月起至勞動關系解除之日的二倍工資。對于劉某主張的各項工傷待遇,公司均已按規定支付,但關于二倍工資主張,公司認為未簽訂合同的'原因并不是公司主觀不愿意訂立,而是劉某受傷醫治出院后回老家休養,客觀上無法訂立合同,并且該期間屬于停工留薪期,故不同意支付。劉某不服,提起仲裁申請。
仲裁委經審理認為,雖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但劉某在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后僅幾天就遭受工傷,爾后住院治療,其在治療期間雖然應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劉某受傷后至勞動關系解除未能提供勞動,公司未再實際用工,此時不負有支付劉某二倍工資的義務。
最終,仲裁委駁回了張某的仲裁請求。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4
甲方: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
姓名:
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期限為:_。
使用提示:當事人可從下列類型中任選一種: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星期_)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年_月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_。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星期_)
使用提示:
試用期條款屬于選擇性約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由現行的三個月(《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減為兩個月。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須說明理由。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2、《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識、身體狀況、勞動技能、工作能力、團隊精神等。
第四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內容
第五條甲方聘用乙方在_部門擔任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使用提示:工作內容指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或工作職責,屬于勞動合同的核心條款。這一條應與"崗位職責"或"職責描述"做好配套規定。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為:_
第七條因工作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使用提示:甲方應以適當的方式向乙方說明新崗位的有關情況及調動的具體理由。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工時制,具體為:_。
使用提示:
現行法定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當事人應明確選擇其中之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第九條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
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十條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應按勞動法規定,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雙方的利益。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
使用提示:企業工資計發一般有計時或計件兩種形式,當事人可從下列方式中任選一種: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元)。
使用提示:試用期工資應同時符合三個條件:1)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2)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3)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規示要:《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計件單價為_。
使用提示: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大多數從事此類崗位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根據《上海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的規定,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三、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四、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3、《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甲方每月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資管理制度,使用規范的工資單及簽收形式,作好各項必要的臺帳記錄。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有權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十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使用提示:本市社會保險包括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小城鎮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等類型,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
法規示要: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六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使用提示:甲方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約定。本條屬約定性條款。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后,應及時告知乙方。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第二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五十六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五)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六)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使用提示:相比《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如本條第(四)、(五)、(六)項。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使用提示:《勞動合同法》明確了提前三十日可以用一個月工資來代替提前通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針對兼職問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存在實務操作的困難,應從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加以操作性的規定。
法規示要:《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八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當事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定程序,履行提前通知和通知工會等義務,否則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法規示要:《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三)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勞動合同法》對于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終止條件未作規定,依據《勞動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終止條件,但這是否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有待進一步明確。
另依據《勞動合同法》,作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之一的"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該如何把握,也存在實際操作的困難。因某些原因導致勞動者一直不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情形是普遍存在的,這是否就意味著用人單位就永遠不能與勞動者終止合同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二十三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女條件,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十一、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三條乙方接受了甲方提供的專業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工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違約金_元人民幣。
使用提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經協商一致后,在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關于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的相關內容,也可另行通過專項協議的形式約定更為詳細的內容。關于服務期用人單位只能和特定的勞動者,即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約定服務期。《勞動合同法》排除了用人單位對出資招用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情形。另這里的違約金約定是一個培訓費用返還的概念,在實際操作中,應注意保存培訓費用方面的證據。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_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第三十五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地域為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支付方式為_。
若乙方違反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元人民幣。
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使用提示: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的情形,《勞動合同法》只限定為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對于競業限制的違約金約定不同于服務期,沒有數額的限定。另關于商業秘密的保護是否依然可以約定服務期,法律沒有明確,有待進一步商榷。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二、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沒有明確約定的,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其他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報到(即乙方在甲方的用工名冊簽到)之日起生效。
使用提示:為加強勞動合同的書面化,《勞動合同法》允許先簽合同后用工,但勞動關系自實際用工之日起算。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應建立用工名冊備查。因此在實踐操作中應將兩者結合起來。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四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5
用工單位:____
職工姓名:____
甘肅省勞動局制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 性別:___ 出生年月日:___
民族:___ 文化程度:__
籍貫:___省___市縣(區)___鄉(鎮)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___現在住址: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雇)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其中試用期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任務,擔任____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____,保健食品費:____元。
3.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操作。
4.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檢。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18周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____元,平日加班工資:____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____元。
5.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交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它工作的;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應征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十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____。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鑒證。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鑒證人員(簽名或蓋章):
鑒證機構(蓋章):
乙方(簽章):年月日
年月日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6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____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準(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注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或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 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 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_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
_________。(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_________。(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后,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于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于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于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二)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三)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準。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并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7
一、勞動合同期限:
1、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 年 月日止。(□無試用期)
二、乙方的工作崗位 工作地點 。
三、乙方的工作時間: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法定休息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1、計時工資: 元/月。□2、計件工資:以確認公布產品單價為準計件,不低于 元/月。
五、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及其他:甲、乙雙方按照法律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按照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六、其它約定條款:
1、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和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其工作地點、崗位、職務,乙方工作崗位及職務變更后其薪金也將同時變更。
2、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貢獻大小對乙方進行績效考核,并參照考核結果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職務及工資水平進行調整。
3、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服從甲方管理,按時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4、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一切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知識產權。
5、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6、甲方根據自身業務特點,有權安排乙方在晚上或休息日加班,并在業務淡季補休。
勞動合同簽訂、續訂、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支付等,均必須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進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用人單位蓋章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
甲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住址(通信地址)
乙方(職工)姓名:
聯系電話:
住所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8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
身份:_________(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五、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制(實行五天工作制后從新規定)。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須經工會和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為: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____日發放工資。超過當月發薪日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總額的1%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六、保險和福利待遇
1.按照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的規定,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繳納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3款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合同期未滿的,加發失業救濟費,其標準為:工資每滿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發給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計,工作時間(或合同期)超過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計。
3.甲方參照國家或省的失業保險有關規定向就業服務機構繳納失業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7.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為_________公休假為_________,婚喪假為_________,探親假為_________。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的實施細則,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應征人伍,或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為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5.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經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另外,符合第七條第3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7.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解除合同,甲方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是否續訂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同意續訂合同,應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合同將視為自動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八、雙方需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自理。甲方發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2.甲方自辦職工食堂,乙方伙食按飯萊成本收費(_________)。甲方負責乙方在外搭伙的管理費(_________)。發給伙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發給乙方各種補貼_________元。
4.除第七條第2款外,屬于_________等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第七條第3款外,屬于_________等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須支付甲方所付培訓費。
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按本企業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旨在確定甲乙雙方勞動關系,明確雙方責權利。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甲方在不違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實施細則。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9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編號:( )字201__第 號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鄉鎮)
戶籍所在地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民法典》,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
乙方確認自己合法具備合同主體資格,本合同簽署系雙方真實意愿的結果。
一、工作內容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乙方保證有能力及愿意從事上述工作,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相關考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或乙方的個人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愿意服從。《人事異動表》或簽訂的新職位的《崗位說明書》作為修改本合同相應條款的書面變更依據,同時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備案。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試用期為乙方與甲方正式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職責要求
第四條 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和標準、作業流程、考核標準等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和目標,接受甲方的監督、指導、考核,維護甲方的利益。
第五條 乙方應恪盡職守、廉潔奉公,維護甲方的企業文化、企業形象和經營理念的統一,嚴格遵守并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規范。
第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遵守競業禁止的規定、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具體義務見本合同附件《保密及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競業禁止協議》。
四、工作時間、地點
第七條 根據甲方工作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不定工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考勤制度。
乙方應當在合理的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必須按甲方規定事先取得主管部門相關領導的書面批準,否則不予認定,視同乙方自主行為,打卡考勤記錄延時下班不作為加班依據。對于經甲方批準的加班,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五、勞動報酬、保險福利
第九條:薪資
1、在乙方付出正常勞動并正常出勤前提下,甲方原則上于次月十五日支付乙方上月薪資,薪資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薪資標準。甲方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乙方工資。延期支付應通知乙方。
2、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的薪資收入中包含了甲方提供的各項福利待遇和補貼等工資性報酬,具體薪資標準根據乙方工作崗位和職責不同按甲方薪資制度執行,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對乙方工資報酬進行合理調整。
3、乙方工資增減幅度應依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相關薪資制度以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進行調整;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的制度予以調整。
4、乙方調整工作崗位的,其月工資按調整后的崗位作相應調整,具體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5、乙方加班必須事先經甲方批準同意,甲方按照法律規定安排乙方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按照乙方正常出勤實得工資的70%作為計算基數。
6、《人事異動表》作為修改本合同相應條款的書面變更依據,同時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備案。
7、按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被甲方作停職反省或察看處理的,停職期間乙方的月工資按當年甲方經營所在地當地在職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8、乙方領取工資之日起三十日內未表示異議的,即確認該工資為乙方應得之勞動報酬。
第十條 保險
1、甲方按國家規定及乙方戶口性質給予乙方辦理并繳納社會保險,□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外省市城鎮 □外省市非城鎮,屬乙方自行承擔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地方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統籌保險費用。乙方入職后應及時將社會保險關系轉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轉入社會保險關系致使甲方無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由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乙方建立社會保險的有關憑證,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按有關規定轉移。轉移社會保險需要乙方提供必要資料和信息的,乙方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因乙方拒絕配合致使社會保險無法正常轉移的,責任自負。
第十一條 病假、事假、工傷或職業病期間工資待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且連續休假6個月以內的,甲方按照如下標準支付病假工資:
1)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不滿二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60%計發。
2)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二年但不滿四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70%計發。
3)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四年但不滿六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80%計發。
4)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六年但不滿八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90%計發。
5)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八年以上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100%計發。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且連續休假超過六個月的,由甲方支付疾病救濟費,支付標準如下:
1)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不滿一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40%計發。
2)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一年但不滿三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50%計發。
3)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三年以上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60%計發。
3、以上兩項中的病假工資計算基數指乙方正常出勤月基本工資的70%。但上述兩項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80%。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工資報酬和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事假,甲方將不予支付乙方事假當天的工資。
第十二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維護員工的勞動權益;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按時發放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甲方依法建立健全各項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制度,乙方必須按照規定執行,且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規范安全操作。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經營管理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度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須遵守。
1、甲方規章制度和紀律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的各項制度、規定、決定、員工手冊、勞動和工作紀律、崗位職責、工作標準、工作規范、作業流程、考核標準和技術規程等。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3、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管理規定將以不特定公開的方式予以告知(包括但不限于開會通知、張貼公告、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告等方式)。乙方不得以未單獨告知為由拒絕接受因違反制度、規定而受到的相應處罰。
4、甲方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協同、文件流轉、信息發布均通過公司辦公系統來進行,且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全部通過辦公系統向公司所有員工公示;乙方有權上線閱覽并提出意見;若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在系統上公示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未書面提出異議,則視作乙方已知曉并認可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并愿自覺遵守和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進行人員聘用、考核、管理,乙方提供的個人相關資料(如學歷、資格證書、個人履歷、基本個人信息、勞動關系)、身體健康證明等為甲方決定聘用乙方的重要參考,乙方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如甲方于勞動合同期間發現乙方弄虛作假或隱瞞事實,個人素質或身體狀況不符合甲方崗位要求,不具備擔任甲方聘用崗位的條件,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或采取其它措施,并不承擔補償和醫療責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十五條 乙方應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經營上的所有情報,甲方的投資計劃、財務狀況、經營數據、營銷方案、促銷計劃、商品價格、產品配方、產品工藝、經銷商名單、供應商名單及與業務有關的秘密等。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競爭對手、新聞媒體或外界披露與甲方有關的業務信息。
2、乙方保守秘密的條款,不僅適用于在甲方任職期間,而且也適用于離開甲方后。
3、乙方還需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技術和商業機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技術和商業機密;
(3)如發現技術和商業機密被泄露或者自已過失泄露技術和商業機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發生變化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給乙方任何補償,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不能勝任工作的;
上述規定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能勝任工作的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情形:
1)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
2)不能完成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勞動定額或指標的;
3)績效考核不合格的;
4)乙方擔任管理職位,管理的團隊中出現違章、違法行為的;
5)乙方發表任何損害甲方利益言論的;
6)乙方在工作中屢犯同類過錯的;
7)其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情形。
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根據甲方有關規定應予解除勞動合同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或使甲方經濟損失達壹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的;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故意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
提供虛假個人信息和身份證明、履歷、學歷、職業資格、健康證明、醫療證明等材料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勞動教養或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
沒有親自履行合同行為發生的;
10、其它依法或依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甲方單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不能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此理由解除勞動合同:
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而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通知送交甲
方后的三十日內應按甲方規定正常工作并履行工作交接和辦理離職手續。未得到甲方許可擅自離職或拒絕履行甲方交接手續的,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根據本條解除勞動合同,無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費。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或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的。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等到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上,雙方可相互告知續簽意愿,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
致,本合同可以續訂,并簽訂《勞動合同續訂書》,但甲方有要求續約或提高勞動條件要求續約的權力,乙方拒絕而導致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續簽合同的,甲方無補償義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也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本合同和國家法律、法規辦理。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的,按以下標準支付:
已履行合同年數(乙方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已履行合同年數不滿一年超6個月的按一年計算,未滿6個月的按半月工資補償。
乙方屬于月工資標準高于當地社平工資基數三倍以上的,有關經濟補償的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甲方的損失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用于乙方的培訓費用、泄密損失和因乙方提前離職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所屬公司工會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現行《勞動爭議仲裁法》的規定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另約定以下內容:
雙方有未盡事項的,如甲方與工會所簽《集體合同》有規定的,從《集體合同》規定。
雙方對公司規章公示、對員工個人特殊申請或調整有異議的,以工會備案確認為準。
依據相關規定需要雙方進行協商的事宜,雙方可以由工會組織進行協商,并以談話記錄作為協商過程的有效說明
凡規定以書面通知方式送達乙方的相關資料,乙方應當簽收,拒絕簽收的以乙方填寫的住所的郵寄送達為有效通知。依據乙方所留地址無法郵寄送達的,以甲方的公告在工會備案為有效通知。
5、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年終獎金或其它依公司發放的任何獎金或福利待遇。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有關約定與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交乙方保管使用的所有甲方的文件資料和因工作需要交乙方保管使用的甲方財產,乙方均應辦理領用手續,并妥善保管并正當使用。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均應如數向甲方交還所有甲方的文件資料和財產,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滅失或文件泄密,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下列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缺少之條數,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承諾并保證已詳細閱讀并了解,并保證遵守。
《員工手冊》 《獎懲條例》《問責制》
《競業禁止/知識產權保護協議》、《保密協議》
其它經由辦公系統等合法途徑頒行的涉及員工管理的規定文件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親筆簽名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0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 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__元。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1
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與______________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試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3.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4.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_______級_______月_______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二年_______月_______元。
第三年_______月_______元。
3.轉正后工資:______________元。
4.定級后工資:______________元。
5.調資晉級:______________
6.保險福利待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企業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職工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2
職工姓名:
單位:_____市印刷廠 根據《____市國有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_____市印刷廠法人代表與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個月。
試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 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螢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_____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級月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月元。
第二年月元。
第三年月元。
3.轉正后工資:元。
4.定級后工資: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4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居民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省 區 鄉 村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位工作。
1、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店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周日休息一天,也可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每月連休假四天,不扣工資,如乙方休假差出四天,則按每差一天扣出元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月工資元加提成,按每售出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五、解除和終止
第五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執行。
合同期滿自行解除,若工作需要延長聘用時間的經雙方協商可辦理續聘手續。
六、其他
第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尊重甲方人員,服從甲方管理。
2、經乙方同意,甲方按每月從乙方工資中扣出元,等合同期滿由甲方退還乙方,如在乙方工作期間,有貨款缺失,甲方可從此款項中扣出。
3、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簽訂本合同書之前,乙方已與甲方就工資一事達成了一致。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的協議為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5
民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通信地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
或者實行計件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雙方其他約定第八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中止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______項執行:
1、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直至本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為本合同之目的,工作任務是指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之日以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為準。
第二章試用期
第二條試用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在試用期內,甲方將對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其他方面進行評估,以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上述第三條所規定的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乙方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任職要求;
2、乙方的身體健康情況不符合其工作崗位的要求;
3、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用于辦理用工手續的相關材料的。
第三章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應按照附件一工作崗位描述中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除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外,乙方還應當聽從甲方不時提出的合理工作指令,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條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身體狀況等因素,依法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也可以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包括調整工作崗位或調整工作職責)。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整決定。
第八條甲方可以根據經營需要不時地安排乙方至工作地點以外的地區出差。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前述安排。
第四章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的工資構成及工資標準:甲方每月月工資為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或當]月的工資,并通過轉賬/現金方式付給乙方。如發薪日恰逢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甲方可提前或者順延至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的薪酬制度中對特定類型的工資組成部分的支付時間有其他規定的,則應按照該等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薪酬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或者乙方的工作內容的變化(包括工作崗位變化或工作職責變化)等因素相應地依法調整乙方的工資構成、工資標準、支付方式或支付時間。
第十二條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將依法按月從乙方的工資里代扣個人所得稅,并以乙方的名義向稅務機關繳納。
第五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三條甲方實行以下三種工時制度。乙方應執行其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乙方的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八小時。具體的上下班時間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如果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崗位應適用相應的特殊工時制度。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將根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復,制定具體的計算周期及上下班時間,并另行告知乙方。
3、不定時工作制,即因經營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而所采用的一種工時制度。除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甲方不會向適用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四條如果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則乙方應執行變更后的工作崗位所適用的工時制度。
第十五條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依法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相應的加班審批和確認手續。對于已辦理前述手續的加班乙方,甲方將根據其適用的工時制度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十六條乙方有權依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和其他休假。
第六章社會保險與其他福利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國家及參保地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有關社會保險和醫保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甲方將按月從乙方的工資里做出相應的扣除,并以乙方的名義向有關主管機構繳納。
第十八條甲方還將向乙方提供以下福利:
1、福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福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保護用品,以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下工作。
第二十條甲方應依據乙方的工作內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第二十一條如果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職業危害,則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該等職業危害及可能發生的后果,并且應當依法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八章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二條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法律法規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當乙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可在不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欺詐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隱瞞或謊報學歷、工作經歷、資歷、健康狀況或者提供虛假的學歷學位證書、資質等級證書以及其他不實材料等情形)。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結束后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條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撤銷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七條當甲方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乙方可在不提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的;
8、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實施裁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五]個工作日內按照甲方的要求及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完成所有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以及交還其占有的或處于其控制之下的所有甲方財物。甲方應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九章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當出現下述任一情形時,甲方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完畢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后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或第二十八條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1項終止的,但本合同終止前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要求與乙方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除外;
4、本合同依據第二十六條第4或5項終止的;
5、乙方依據第二十七條解除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經濟補償按照以下方法計算:
1、甲方應按照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方相當于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應按一年的標準(即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發給經濟補償。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2、為計算經濟補償之目的,“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
3、如果乙方的月工資高于乙方工作地點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下稱“封頂工資”)的,甲方應按封頂工資支付經濟補償,并且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十章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負責賠償對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費用,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以及乙方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三十四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因其個人原因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爭議解決
第三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不愿協商、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雙方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補充條款
第三十六條雙方同意執行以下條款:
補充條款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將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合同涉及內容所達成的全部書面或口頭協議。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對本合同的修改都必須由雙方以書面方式完成。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的任何約定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合同任何其他約定的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
第四十條任何一方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權利的放棄,均不應視為此后對相同權利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的放棄。
第四十一條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經營方面的指揮和管理,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不時修訂地各項規章制度。如果乙方違反該等制度,則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予以適當處理,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首部所記載的乙方的經常居住地將被視為用于與本合同相關事宜的所有通知的有效通信地址。乙方在經常居住地發生變更后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之任何附件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之約定如與國家或適用的地方法律法規存在沖突之處,應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者(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