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廠勞務分包(通用3篇)
磚廠勞務分包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將磚廠生產任務承包給乙方,甲方無償提供水、電、泥土、煤等原料和全部機械設備、工作宿舍、灶具、防雨設備(如塑料布、雨衣、雨鞋等),一切使用工具,交給乙方使用,且登記造冊丟失后要照價賠償。
2、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勞力和技術熟練工。
3、生產期滿后,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必須保證完好無損,丟失的工具和故意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4、甲方在生產前,生產中所需修建、培修、擴建時所需零工由甲方負責。
5、成品轉由甲方出售,一但發現甲乙各方偷賣沒記量的紅磚后加倍處罰。
6、窯內五批以內焦磚由乙方處理,五批以上由甲方承擔。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為 _________________ 年,即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 月至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 月為止。
三、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隨時配合甲方的質量要求,外觀要求平整光滑,無缺掉棱角等現象。
2、嚴禁半磚地縫磚進入成品堆,合格率保班點在_________________ %以上。
四、產量與計酬
1、產成品轉,甲方每一萬塊_________________ 元整付給乙方工資,每塊玖分伍厘,每天必須保持出紅磚伍萬塊以上,人力不足由乙方承擔,燒工燒不動由甲方承擔。
2、如遇到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人力不足等人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甲方防洪設施、防雨設備必須符合生產需要,乙方必須積極主動配合,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安全生產全部機器設備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必須按照造作規程進行生產,乙方的工人可投人身保險,保險費用由甲方負責,發生工傷事故,_________________ 元以下由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 元以上全部由甲方承擔。
六、付款方式按每月工資發放,每月十五日前按成品磚數量付清乙方工資,完工時五日內付清全年工資,負責每人每天付乙方誤工費_________________ 元。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必須嚴格信守合同不得違約,如因一方不履行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有違約方承擔。如果甲方在中途停產,應給乙方安全年八百萬塊紅磚結算。發生糾紛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達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可上法院上訴、仲裁,上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敗訴方承擔。
八、其他事項甲方付給乙方修理工工資全年伍萬陸仟圓整,按每月柒仟元付給乙方,甲乙雙方要互相配合,如有一方不協作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不配合方負擔。修重大物件時雙方必須無償協助工作。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印后生效。合同期滿,結清賬務后,自行廢除。備注: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磚廠勞務分包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公平、公正、協商一致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二次結構勞務分包協議中未含項目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一、人工挖槽:人工挖槽,包含人工開挖、清平、回填等工序,分包單價30元/m³(實挖工程量),工程量據實結算;
二、基礎砼:包括后臺攪拌、原材運輸、砼運輸、上料、振搗澆筑及養護等所有工序,分包單價300元/m³(實際澆筑工程量),工程量據實結算;
三、基礎砌筑:包括基礎部分植筋、放線、后臺攪拌、原材運輸、砂漿運輸、上料、砌筑及構造柱所需鋼筋、模板和砼等所有工序,分包單價200元/m³(實際砌筑工程量),包含模板、綁絲等輔材費,工程量據實結算;
四、角窗:
1.模板:包括模板、木方、模板支架租賃搭拆,模板加工安裝等所有工序;分包單價:65元/㎡(按粘模面積計算);
2.鋼筋:包括下料、調直、加工、綁扎等所有工序;200元/工日,工日據實結算;
3.砼:包括后臺攪拌、原材運輸、砼運輸、上料、振搗澆筑及養護等所有工序;180元/工日,工日據實結算;
五、煙筒
包括放線、植筋、上料、砌筑等所有工序,分包單價3000元/個;
六、2#砌筑前準備工作:
1.放線工、鋼筋工:200元/工日
2.上料、挖土等壯工:130元/工日;
3.植筋:2.7元/㎡(建筑面積)
七、合同外用工:技工200元/工日,壯工130元/工日。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輔材,承包單價為固定單價包干方式,一次包死,不再做任何調整。
九、質量要求:合格,如因質量不達標導致二次返工所造成的用工用料由乙方負責,并追究對甲方所造成損失;
十、安全、工期、付款方式等其它條款詳見甲乙雙方所簽的市外桃源生態度假村二次結構工程勞務分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磚廠勞務分包 篇3
最新的勞務分包合同范本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要認真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條約法》等執法、規矩、規章的規定,在劃一志愿、協商同等的底子上,同意訂立本勞動條約,共同服從本條約所列條款。
一、條約限期和限期
第一條甲、乙兩邊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情勢確定本條約限期:
(一)牢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牢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條約所約定的停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肯定的事變任務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事變任務完成時即行停止。
此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限期為_____天。
二、事變內容和事變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事變必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亭(工種)事變。經甲、乙兩邊協商同意,可以變動事變崗亭(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時完成規定的事變數量,到達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擺設的事變地點___________從事事變。根據甲方的事變必要,經甲乙兩邊協商同意,可以變動事變地點。
三、事變時間和蘇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局勢情制的,甲方擺設乙方逐日事變時間不高出八小時,每周不高出四十小時。甲方由于事變必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伸事變時間,一樣平常逐日不得高出一小時,因特別緣故起因必要延伸事變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材康健的條件下延伸事變時間逐日不得高出三小時,每月不得高出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盤算工局勢情制的,均勻逐日事變時間不得高出8小時,均勻周事變時間不得高出40小時。
(三)實行不定局勢情制的,事變時間和蘇息休假乙方自行擺設。
第六條甲方延伸乙方事變時間的,應依法擺設乙方劃一時間補休或付出加班加點人為。
第七條乙方在條約期內享受國度規定的各項蘇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包管乙方每周至少蘇息一天。
四、勞動掩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應嚴格實行國度和地方有關勞動掩護執法、規矩和規章,為乙方提供須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東西,創建健全生產工藝流程,訂定操縱規程、事變范例和勞動寂靜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對乙方從事打仗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度有關規定構造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康健查抄,在條約期內應定期對乙方舉行職業康健查抄。
第十條甲方有任務認真對乙方舉行政治頭腦、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寂靜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誨和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職員漠視乙方寂靜康健的舉動,有權提出品評并向有關部分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人為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人為不得低于本單位雷同崗亭最低檔人為大概本條約第十三條約定人為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地點地的最低人為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人為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人為情勢:
(一)計時人為。由以下幾部分構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人為制度產生變革或乙方事變崗亭變動,按新的人為標正確定。
(二)計件人為。甲方應訂定科學公道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他人為情勢。具體約定在本條約第四十四條中明白。
第十四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情勢按月付出乙方人為,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剝削或無端拖欠。甲方付出乙方的人為,應不違背國度有關最低人為的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擺設乙方延伸日事變時間,應付出不低于乙方人為150%的人為報酬;擺設乙方在蘇息日事變又不能擺設補休的,應付出不低于乙方人為200%的人為報酬;擺設乙方在法定休沐日事變的,應付出不低于乙方人為300%的人為報酬。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緣故起因造成甲方歇工、停產、停業,未高出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條約約定的人為標準付出乙方人為;高出一個月,未擺設乙方事變的,甲方應按不低于本地賦閑保險標準付出乙方歇工生存費。
第十七條甲方擺設乙方逐日22時到越日6局勢情的,每個事變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度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條約約定的標準,付出乙方人為。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報酬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度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執法、規矩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根本養老、根本醫療、賦閑、工傷、生養保險用度;社會保險費小我私家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人為代扣代繳。
甲乙兩邊打掃、停止勞動條約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管理社會保險相干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報酬根據國度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實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報酬按國度和地方有關政策規矩規定實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報酬,根據國度和地方有關生養保險政策規定實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報酬:
七、勞動規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甲方依規矩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嚴格服從甲方訂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進步職業技能,實行勞動寂靜衛生規程,服從勞動規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背勞動規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賜與相應的行政處理懲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打掃本條約。
八、勞動條約的變動、打掃、停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訂立本條約所依據的客觀環境產生龐大變革,致使本條約無法推行的,經甲乙兩邊協商同意,可以變動本條約相干內容。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兩邊協商同等,本條約可以打掃。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打掃本條約: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切合任命條件的;
任命條件為: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峻違背勞動規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峻失職、假公濟私,對甲方長處造成龐大侵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創建勞動干系,對完成甲方事變任務造成嚴峻影響,大概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誆騙、脅迫的本領大概趁火打劫,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環境下訂立大概變動勞動條約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打掃本條約,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情勢關照乙方:
1.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事變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擺設的事變的;
2.乙方不能勝任事變,顛末培訓大概調解事變崗亭,仍不能勝任事變的;
3.兩邊不能依據本條約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動條約告竣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瀕臨停業舉行法定整理期間大概生產策劃產生嚴峻困難(地方當局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大概全體職工闡明環境,聽取工會大概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分陳訴后,可以打掃本條約。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約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停止、打掃本條約:
1.從事打仗職業病危害作業未舉行離崗前職業康健查抄大概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大概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到達國度規定不得停止、打掃勞動條約品級的;
3.抱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任務兵和建立征地農轉工職員初次參加事變未滿三年的;
6.任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事變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敷五年的;
8.單位團體協商代表在推行代表職責的;
9.切合執法規矩、規定其他環境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關照甲方打掃本條約,甲方應當付出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根據勞動條約約定提供勞動掩護大概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付出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背執法、規矩的規定,侵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條約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況致使勞動條約無效的;
6.執法、行政規矩規定勞動者可以打掃勞動條約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四條乙方打掃勞動條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情勢關照甲方。
第三十五條本條約期到期,勞動條約即行停止。甲乙兩邊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條約。
第三十六條本條約期滿后,兩邊仍存在勞動干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條約,兩邊就條約限期協商不同等時,補簽或續訂的條約限期應從具名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切合續訂無牢固限期勞動條約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牢固限期勞動條約。
第三十七條訂立無牢固限期勞動條約的,出現法定停止條件或甲乙兩邊約定的下列停止條件出現,本條約停止。
九、經濟補償與補償
第三十八條甲方違背勞動條約的,應按下列標準付出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根據勞動條約的約定大概國度規定及時足額付出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擺設加班不付出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付出乙方人為報酬外,還需根據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補償金。
2.甲方付出乙方的人為報酬低于本地最低人為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根據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甲方打掃乙方勞動條約,除本條約第二十九條規定情況外,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條約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付出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乙方抱病大概因非公負傷,經勞動本領判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事變,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擺設的事變而打掃本條約的,甲方除按本條約第三十九條實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人為的醫療補貼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長醫療補貼費,患重病的增長部分不低于醫療補貼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長部分不低于醫療補貼費的百分之一百。
最新的勞務分包合同范本二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聯系人: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管理和專業技術類/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日(或第周)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并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約定事項:
(1)甲方要求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勞動紀律和相關管理制度。若有違反,將按甲方相關條款進行處罰,嚴重者進行開除或辭退,或者通過有關法律部門,要求反補償。
(2)當乙方工作滿半年時,甲方為乙購買社會保險。
(3)當出現如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任何補償: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