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材料墻紙購銷合同書(通用3篇)
裝飾材料墻紙購銷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精神,按有關條款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供應裝飾裝修材料(以下簡稱材料),合作經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材料:“____”
二、合作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____________:
1、甲、乙雙方總部直接簽署合作協議,建立合作關系;
2、甲方授權裝飾公司會員店與乙方指定分部簽署相關合作協議;
四、產品價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價格為裝飾公司統一供貨價、材料現行市場最低限價及市場標價;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價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現行市場最低限價銷售,否則視為無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3、甲方保留對向乙方供應材料價格的調整權,并在調整價格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時將該材料的最新價格提供給乙方。
五、結算方式: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與終端用戶按實際發生材料量和終端用戶訂單價格結算,而后甲方及時將結算情況回執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終端用戶驗收簽字的安裝確認單,以便進一步辦理相關手續。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權利:
(1)對于乙方違反甲方價格政策及結算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協議;
(2)對于乙方擅自違約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部分利潤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3)對于乙方蓄意擾亂甲方銷售市場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4)對于乙方攻擊、貶低甲方產品,損壞甲方品牌形象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釋,情形嚴重的,終止合作協議;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5)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內對甲方產品的技術、價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機密發生泄漏以致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2、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產品目錄、產品說明書、技術標準、檢驗檢測報告、價格表等文件、資料;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接洽;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甲方在產品裝卸、運輸及安裝過程中,應遵守雙方約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業環境的要求;
(4)甲方應對所供產品的安裝承擔保修義務,保修期為一年,自安裝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產品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向終端用戶履行保修責任及義務。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指定下屬分公司(分店)與甲方指定的專賣店進行合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產品,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3)乙方對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時安裝的可以按 的約定,提出賠償。
2、義務:
(1)乙方積極向終端用戶介紹、推薦甲方的產品;
(2)乙方積極協調甲方與終端用戶的主材供需事宜;
(3)乙方按終端用戶需求,應提前七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權裝飾公司會員店訂購所需產品,按甲方制定的標準文本進行填寫,注明所訂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時間、地點、聯系電話及收取的訂金金額(訂金金額不得高于貳佰元人民幣)等;
(4)乙方應授權指定專人(含分部)與甲方進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權利并對行為負責;如被授權人發生變故(調離崗位、離職等),乙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產品的技術、價格及合作的其它機密給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前30日,雙方協商續約事宜;
2、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后沒有續簽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3、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本協議自動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或法規等因素使本協議不能正常執行,本協議自動解除。
九、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簽署補充協議作為;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參照本協議第九條第1款解決;如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訴訟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裝飾材料墻紙購銷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乙雙方應在協議簽署的同時交換如下資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等有關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含企業標準的檢驗報告),代理廠家提供代理授權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3、雙方提供的如上資料的復印件都作為本協議的附屬件。
二、合作產品:
1、乙方為產品的(生產商、經銷商),并提供相應的證件和文件資料。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供應繼續開發或引進的后續產品,以保障雙方長遠的合作伙伴關系。
三、供貨價格:
1、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區銷售乙方之產品時,乙方按該產品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的折與甲方供貨結算。乙方提供的所有供貨價格表及甲方銷售價格表為本合同附件。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時間的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調低,則與甲方的結算價相應發生調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時間的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調高,則與甲方的結算價在下一個批次中調整。
2、甲方從乙方買斷的部分產品價格另議。
3、甲、乙雙方商定,在協議有效期內,由于廠家或市場需求需要調整價格時,乙方保證在價格調整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將最新價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簽字后生效。
4、甲、乙雙方商定,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組織的促銷優惠活動,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并且在乙方優惠促銷活動的基礎上,給與甲方供貨價格與本條第一項相似比例的折讓。
四、訂貨確定:
1、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后,將訂單傳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后,當日與甲方聯系,確認訂貨情況及供貨時間,并按要求將產品送達指定地點。
3、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選定的產品型號有誤,乙方應在2小時內回復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戶及時調換,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4、對于乙方已停產的產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停止銷售,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銷售該產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產品訂貨金額雙倍費用作為補償。
5、若遇乙方某些型號的產品北京市場缺貨或已停止生產,乙方應盡量與其它代理商或銷售商協調,24小時內為甲方配齊相應產品。若不能配齊,乙方承擔訂貨金額200%的處罰。
五、供貨時間及方式:
1、甲乙雙方按照統一訂單格式依據協商價格開具統一供貨訂單,并在指定的供貨期限內,將訂貨產品送至指定的供貨地點(限北京地區)。
2、測量安裝類: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時間進行測量,測量完成后2日內將測量結果及相應方案傳真至甲方處,并在約定的時間內進行安裝(詳見工作流程圖)。
非測量類: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的任一工作時間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3、乙方未按期交貨,每延遲一天按合同貨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15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除全額返還甲方貨款外,還需每日按合同貨款的5‰承擔違約金;同時,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六、貨款結算方式:
1、乙方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客戶驗收無誤后,甲方客戶在乙方提供的銷售單上簽字確認完成驗收工作,此訂單視為雙方交易的有效憑證。
2、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甲方或乙方貨到客戶工地驗收無誤后,作為結算依據,按15天(半個月)作為一個周期進行結算。每月3日、18日前雙方進行上個周期結算對賬,乙方憑送貨單及驗收單到甲方辦公地點進行核對,每月10日、25日結清上月賬目。
3、所有結算數量以實際發生為準,乙方只對甲方進行結算,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進行結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發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價格及金額開具發票。如乙方不開具發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開具發票所產生的相關費用。開票金額不大于甲方從乙方處購物的累計金額。
5、結算單據:
甲方給乙方傳真的訂貨單、貨到甲方或客戶處的驗收單、變更單等甲方要求提供的相關單據。
七、退貨規定:
1、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后,在無損壞情況下,可以退換貨。如有退換,經乙方檢驗合格后可辦理退貨手續,貨款自結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驗收及質量標準:
1、乙方提供的產品由甲方的最終客戶進行驗收,客戶驗收合格視為合格;
2、若外包裝完好而產品發生破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3、由乙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的質量標準及國家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的標準。乙方企業標準高于國家標準的,應以乙方企業標準為檢驗產品質量的標準。
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積極了解乙方產品的相關知識,積極向客戶推薦乙方產品。
2、甲方應保守合作事宜的商業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應積極維護乙方及產品聲譽,不得出現故意傷害乙方聲譽的言論或行為。
十、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須確保供貨產品的質量符合其所承諾的質量標準,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及由質量引起的相關問題,乙方負全責,并負責所提供產品的一切售后服務,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2、乙方須確保按約定日期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3、乙方與客戶間的`任何變更(僅限測量安裝類產品)需于8個小時工作日內及時反饋給甲方,同時對于甲方客戶沒有及時確定型號、款式、顏色等而可能影響到工期的任何情況,乙方都需在8個小時工作日內及時反饋給甲方,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完全承擔。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務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務行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戶投訴、延期、或其它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應積極規范市場銷售秩序,在乙方促銷期期間,甲方應在促銷價格基礎上享受合同中規定的優惠比例。(雙方協商了另議)
6、乙方須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產品資料、價格、及產品檢驗報告或相關文件資料。
7、乙方應就其產品的特性及相關內容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8、乙方應積極支持甲方開展業務推廣工作,必要時可派專人協助甲方作好業務推廣工作。
9、乙方應保守合作事宜的商業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乙方不得出現故意傷害甲方聲譽的言論或行為。
11、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推薦客戶所購買產品實行一切售后服務。
1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投訴和維修電話,不得遲于24小時到達現場,并于24小時內向甲方反饋情況。
十一、解除條款:
1、在協議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協議。
2、因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或法規等因素使本協議不能執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
3、協議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均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協議。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協議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則視為違約;因違約而給對方和第三方造成的直接、間接的任何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賠償。
十三、其他:
1、乙方不得與甲方員工進行非甲乙雙方合同范圍內的私下交易,一經發現,甲方將終止和乙方的合作,并扣除所有未結算金額。
2、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的結算價格為乙方提供給北京地區其它客戶的最低價或同等最低價,乙方若違反此條款應給予甲方差額部分十倍的補償。甲方并且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的銷售價格為市場最低銷售價,若甲方客戶在市場中購買到同樣產品的最低銷售價比乙方供應給安圖瑞公司的低,乙方應給予甲方差額部分兩倍的補償,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單品。甲方憑在乙方處購得產品的發票或收據,直接從乙方的結算款中扣除。
4、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產品的相關資料。
5、乙方現場測量收款的,需在測量后7日內將測量結果、設計方案及報價傳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的送貨及服務需以乙方相關部門規定的相關單據為準,其他任何人員的傳真或電話均無效,不作為結算依據。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部分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對協議履行中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六、本協議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十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歐樂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裝飾材料墻紙購銷合同書 篇3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標的、數量和價款
二、質量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GB/T9846.3-88執行及其相關規范標準執行。
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相關的產品質量標準規定執行,法律及規范沒有規定的,按產品質量證明書的質量保證期限為準。
四、隨貨必備的技術資料:甲方應提供產品質量符合有關規范標準的書面證明資料、生產許可證復印件、產品合格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蓋公章。
五、標的物所有權和標的物的毀損、滅失風險轉移:送達乙方承建的 安臵房(三)標段工程(以下均簡稱“乙方工程”)現場驗收合格時轉移。
六、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按實際合格數量驗收。
七、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甲方送貨至乙方工程施工現場,費用甲方負責。
八、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貨到現場5日內檢驗完畢,標準按合同第二條執行;乙方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有權將產品送國家相關檢驗部門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有關檢驗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檢驗不合格,則由甲方承擔一切費用,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九、結算方式、時間及付款
9.1 若所購貨物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能夠在簽訂本合同時確定詳細數量和金額的,自貨物按本合同約定交驗給乙方后,每月25日甲乙雙方進行結算,結算完后次月15日前支付當月貨款的 / %,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 / 個月內付清。
9.2若所購貨物甲乙雙方約定按實際供貨量結算的,選擇下列第( 9。2。1 )項執行:
9.2.1每月25日甲方將實際供貨量報送乙方核對,并出具要求付款的書面申請,乙方在雙方對賬確定具體結算金額后,于次月25日內按雙方結算金額的 100 %安排資金支付,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后 / 個月內付清;
9.2.2雙方其他約定: / 。
9.3甲乙雙方的材料結算書須加蓋乙方或乙方授權的職能部門、分支機構的公章才有效。
9.4如因乙方工程被業主拖欠工程款導致乙方不能按約支付甲方貨款,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追索業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在合同履行中,乙方發現甲方供應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和供貨時間等不符合合同規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單方解除權,并可繼續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1.1甲方違反合同、報價表或投標書約定提供產品,或提供不合格產品的,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貨款,有權要求退貨并收回已支付的貨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11.2甲方要求乙方付款時應首先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和請求付款的書面申請,否則,乙方有權暫緩支付貨款并且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1.3甲、乙雙方每一次結算后,雙方同意:
11.3.1乙方接收甲方每次提供合法的貨款發票和付款申請后在6個月內未按時付款的,乙方不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1.3.2乙方接收甲方每次提供合法的貨款發票和付款申請后支付貨款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乙方向甲方只承擔未按約付款額度每年4%的違約金。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由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一 份,乙方 三 份。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15.1甲方保證對其所供應的材料不受任何第三人所有權、他物權和知識產權的追索,擁有合法的經銷權或特許經銷權,否則甲方將承擔因此給乙方帶來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15.2甲方聲明:本合同簽訂之時,甲方已經知悉本批貨物將用于乙方承建的大坪村農轉非安臵房(三)標段 工程項目,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給該乙方工程項目造成的損失、乙方對建設單位承擔的賠償金、因涉及訴訟或仲裁而支付的訴訟或仲裁費用、律師費用等。
15.3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產品質量法》、《環境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15.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