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程管理合同(通用3篇)
裝修工程管理合同 篇1
茲有住戶_________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對其購買(或租賃)的由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營管理的_________大廈_________層_________室進行裝修。為加強對裝修工程的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大廈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責任書。
一、裝修人員入戶裝修時,必須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每日每人_________元的管理費。
二、裝修人員在裝修期間不得影響相鄰住用戶的休息,裝修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一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電動機械及進行油漆噴涂等操作。
三、裝修人員不準侵擾其他業主(或使用人),不準在樓道內閑逛,不準在其他樓層停留。
四、裝修人員必須保持公共場所,包括樓梯、過道及墻壁的清潔。不允許將污水、廢物倒在樓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雜物,裝修垃圾應及時處理。
五、施工負責人要保證各樓層公共設施的完好,如不得隨意按電梯按鈕,不得亂刻、亂畫,不能撬各種門鎖。
六、注意用電及消防安全。例如,用電時要采用適當的插頭;嚴禁用電源線直接接到漏電開關上;嚴禁用電爐做飯、燒水。
七、進行電焊施工必須事先向物業管理公司申請配備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煙。
八、裝修材料超長超寬時,禁止使用電梯。
九、裝修人員不準在施工場所留宿,確需過夜留守的應先與物業管理公司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過夜。
十、施工隊伍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裝修。如業主要求違章裝修時,應解釋說明,不予裝修。否則,除業主承擔責任外,施工隊伍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十一、出現問題時,施工負責人應及時與物業管理公司聯系,雙方協商解決,不得擅自作主。
十二、如違反上述規定,物業管理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并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
十三、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十四、本責任書簽字蓋章后有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修工程管理合同 篇2
甲方(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施工班組):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本工程 主體結構混凝土、砌體、粉刷、地坪、屋面 項目委托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工程順利進行,做好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工作,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雙方在簽訂單項經濟責任制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承包工程項目:
1、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施工范圍: 主體結構混凝土、砌體、粉刷、地坪、屋面本工種內標化
4、承包方式: 清包工、自帶小型工具機械設備、易耗品
5、工程項目期限:
自 20 年 月 日起開工至工程實際竣工。
協議內容: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工程所在地省、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按規定配備專職的安全的干部,應有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職能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工程項目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承包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單項施工方案;
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認真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承包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按“三定”規定進行整改,整改后經甲方復查合格后,方準進行施工。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由乙方自備的機械設備,安裝完畢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記錄,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負責。
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乙方必須進行檢查,并做好書面記錄。乙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乙方負責,并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方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班組負責。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進 施工的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須經 省/市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貫徹先訂協議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協議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協議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擅自損壞責任由乙方承擔。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 江蘇 省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后的二十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雙方一致同意,損失賠償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超出1萬元以上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商定的 5 : 5 的比例分擔。
其他末盡事宜。(后附《項目部安全管理處罰條例》)
乙方不得招收無身份證、身體殘疾、年齡不滿18周歲的人員進場務工。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1、 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裝修工程管理合同 篇3
建 設 地 點:
委 托 方(甲方):
項目管理方(乙方):
簽 訂 日 期:
合同內容
委 托 方(甲方):
項目管理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的工程管理服務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建設地點:
1.3 工程規模:
1.4 建設內容:
1.5 工程總投資:
1.6 預計的建設工期:
第二條 項目管理工作范圍
2.1 設計管理
內容包括設計任務書的編制、平面功能的審核審定、對設計進度和設計質量進行跟蹤管理。
2.2 招投標管理
內容包括對設備、建安工程的招投標管理。所發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承擔。
2.3 合同管理
內容包括合同的簽署、履行、變更、索賠和爭議解決等。
2.4 變更管理
內容包括對設計文件質量的控制、在項目的前期對項目的策劃、設計管理、進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強與業主方、設計方、施工方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盡量減少項目變更的發生。一旦發生設計變更,應加強技術把關,審核設計變更的必要性和科學性,并完善設計變更的有關手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5 施工管理
內容包括依托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側重對監理單位的監督、協調施工現場各方的關系。
2.6 投資管理
主要內容包括審核施工過程中的變更費用,進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結算管理等。
2.7 資料管理
根據建設過程資料專業性、及時性等特點,應按照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資料管理的規定,對工程管理過程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的聲像等有關材料進行搜集、積累、整理和歸檔,直到工程管理過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檔案。
第三條 項目管理服務費及其服務期限
3.1 項目管理服務費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的項目管理服務費用為人民幣: 萬元整( 萬元)
3.2 服務期限:預計的項目建設工期
3.2.1 若非甲方原因導致建設工程逾期,從而導致服務期延長,乙方不應追加服務費,且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2.2 若非乙方原因造成建設工程逾期,且逾期時間超過6個月,乙方應追加服務費。
3.3 支付方式
3.3.1 本合同生效后14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項目管理服務費總額的20%,計 萬元。
3.3.2 乙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且經甲方審查通過后7天內,甲方支付管理費總額的20%,計 萬元;
3.3.3 乙方完成主要設備及施工招標后7天內,甲方支付管理費總額的20%,計
第四條 委托方(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的認定權。
4.1.2 甲方有對設計使用功能要求和工藝設計要求的認定權。
4.1.3 甲方有權對工程變更的審批權。
4.1.4 甲方有權對工程施工、設備采購等專業工作單位招標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審核,有權對乙方合同談判進行監督,有權對乙方制訂的合同進行審核。
4.1.5 甲方有權對項目管理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與項目管理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
4.1.6 甲方有權依法對項目管理單位進行檢查和監督,并對乙方違規行為予以查處和糾正。
4.1.7 如甲方發現并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乙方在建設過程中出現嚴重的違規現象或無法繼續履行其職責時,甲方有權按合同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4.2 甲方義務
4.2.1 甲方負責審批項目初步設計等文件。
4.2.2 甲方負責按規定辦理投資許可證。
4.2.3 甲方應協調乙方與項目相關的政府行政主管的關系。負責提供過程必要的項目建設條件和良好的外部環境。
4.2.4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各項建設手續,負責繳納規劃、城市管理和相關政策費用。
4.2.5 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4.3 甲方責任
4.3.1 甲方應全面實際的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3.2因甲方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暫停或終止,而造成乙方實際損失的,因按照附加工作、額外工作報酬記取方式調整項目管理酬金,同時委托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3.3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 項目管理方(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乙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5.1.2 乙方有對施工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5.1.3 乙方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的程序選擇專業的工作單位權利。
如果乙方有相關招標代理資質,則允許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進行招標工作,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果乙方有相應監理資質,則允許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開展監理工作,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1.4 乙方有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的權利。
5.1.5 按照保質保量、保證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乙方有權會同監理審核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同時上報甲方。
5.1.6乙方在甲方授權下,可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設備)采購會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甲方事先批準。
5.1.7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
5.1.8 乙方有權取得項目管理服務酬金,乙方開展項目管理工程中,因甲方原因而受到損失的,可向甲方索賠。
5.2 乙方義務
5.2.1 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2.2 制定項目管理大綱、項目管理實施規劃。
5.2.3 乙方在甲方的監督下,負責組織專業工作單位招標工作,簽訂相關合同,報有關部門備案。
5.2.4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
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認真履行項目管理合同,實現過程建設投資、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安全目標。
5.2.5 乙方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范圍和內容完成項目管理工作,收集相關資料,編制并向甲方報送工程進度和管理工作報告。
5.2.6 項目管理過程中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負責緊急處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時通知甲方。
5.2.7 乙方管理本項目期間,負責協調各參與單位之間的關系。并從維護甲方利用出發,維持或改善周邊關系。
5.2.8 甲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甲方的財產。在項目管理工作完成或終止時,乙方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移交給甲方。
5.3 乙方責任
5.3.1乙方為項目建設期內的責任單位。在責任期類,應該履行約定的義務。甲方未能履行項目管理合同或未能完全履行項目管理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有不要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5.3.2 乙方不得為追求投資節約而擅自縮小工程范圍、降低工程質量標準、增大概算投資,否則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3.3 乙方對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健康與環境負有監督、管理的責任。
5.4 項目管理機構
5.4.1 乙方應根據本項目的建設規模和技術要求建立和健全與該工程建設管理相適應的組織機構,選派項目管理人員。
5.4.2在服務期限內,項目管理機構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服務工作的正常進行。乙方可根據工程進展和業務需要對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作出合理調整。
5.5 項目管理經理
5.5.1項目管理經理經授權并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負責本項目的項目管理工作。項目管理經理需要離開現場應取得甲方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責任。
5.5.2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甲方代表取得聯系時,項目管理經理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后48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書面報告。
5.5.3乙方需更換項目管理經理時,提前14天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時,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管理經理,乙方在接到更換通知后14日內指派新的項目管理經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形時: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項目管理服務費,而又未給出合理解釋;
(2)因甲方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乙方實際損失的;
(3)甲方資金不能按時到位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形。 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2 乙方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形時:
(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或順延后的工期竣工;
(2)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項目經理長期不在崗位的;
(4)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形。 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門協調,協調不成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后自行失效。
第九條 乙方免責條款
9.1.1 乙方對甲方的決策不承擔責任。
9.1.2 乙方對甲方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投資決策及資金撥付決策對工程項目造成的影響不承擔責任。
9.1.3 因不可抗力對工程項目建設造成的影響,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雙方簽字蓋章
委托方(甲方): 項目管理方(乙方):
(蓋章) (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