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通用20篇)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1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為了強化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條例》,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責任
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總包單位的一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及執法人員提出的隱患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安全措施交底。
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分包單位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托書等復印件報送總包單位,經核實無誤后方可進場施工。
分包單位進場前,分包單位必須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崗前教育以及經總包單位現場教育,要求教育面達到100%。
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隱患,總包單位有權下達隱患通知單,并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并不按期整改的,總包單位有權停止分包單位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單位負責。
分包單位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手持電動工具等設施,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去做,并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后方可使用,發生事故時由分包單位自行負責。
由總包單位提供給分包方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后方可使用,分包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幫均與總包單位無關。現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包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除設明顯標志外,還應派專人看守監護,完工后或下班時應及時封閉好。
分包單位必須熟知地下管線敷設位置、走向,對于不明管線必須報請總包單位待歸屬地確定、經產權單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線會簽單施工或發現不明管線未經許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線損壞由分包單位自行負責。
為便于現場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積多少,分包單位必須向總包單位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若不發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結束后如數返還分包單位,如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隱患或違章并不及時整改而被處罰,罰金將從抵押金中扣除。風險抵押金不足部分由總包單位從分包單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 施工人員職責
施工從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單位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時用電防護設施。
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施工用電不得亂接亂拉,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并在總包單位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處罰或由總包單位(或甲方)予以辭退。
文明施工要做到工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廢料運到指定地點堆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三、 事故處理
由于分包單位或分包單位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傷亡事故,由分包單位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殘、亡的人個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后處理,對總包單位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由于總包單位或總包單位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單位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并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單位一次性給予分包單位經濟補償,其善后事宜由分包單位處理。
四、 本協議一式四份,總包單位、分包單位雙方各執一份,上報監理部、建設單位(甲方)各一份。
五、 此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總包單位(簽章): 分包班組(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企業類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浙江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浙江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或認定身體條件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3、對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對乙方在生產作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糾正,并按相應規定進行處理。
5、組織或參與調查本單位發生的事故,并有權按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二)甲方的義務:
1、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事故應急預案,并告知乙方和檢查落實。
2、提供符合有關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條件和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按有關規定組織健康檢查。
3、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對崗位可能存在的危險、危害告知乙方。
4、對女性乙方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應立即組織搶險、搶救,并按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統計、報告。對乙方的工傷確認,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6、甲方應依法按照有關規定為乙方進行工傷保險。
7、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的特殊貢獻者,按本單位考核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接受工會、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及時答復和處理。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參與安全生產管理,有權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改進意見。
2、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進入勞動保護條件不完備、事故隱患未排除、不具備生產作業條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業場所。
3、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本單位組織整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單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資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4、有權了解本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撤離危險場所避險,并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
6、有權享受國家、集團公司和本單位規定的勞動保護。
7、根據有關規定有權享受工傷保險。
(二)乙方的義務:
1、熟悉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及操作規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具備識別、控制與本崗位工作有關危險點源的能力,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掌握本職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對于國家規定需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能上崗的,應事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3、服從甲方管理,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互相關心、幫助和監督,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所在崗位職責要求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重大險情,應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4、熟悉與本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和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規定進行維護。
5、當發生事故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從事生產經營管理崗位的乙方,除應履行本合同乙方義務條款外,還應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有關管理崗位的職責要求,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四、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約但沒有造成事故的,按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三)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
(四)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導致事故損失的,乙方就損失擴大部分承擔相應責任。
(六)乙方的違規、違章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并按照本單位專項考核辦法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七)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自身傷亡的,甲方將不予認定乙方工傷和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責任:
1、蓄意違章;2、酗酒、吸毒;3、自殺或自殘;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當事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xx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不予受理決定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員工安全生產合同應終止:
(一)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
(二)依法解除安全生產合同的;
(三)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解除安全生產合同的。
七、其它
(一)本合同是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相悖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在跨線立交橋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定安全生產合同:
一. 此合同所稱施工安全范圍包括:施工機械.汽運車輛.機械操作人員. 機械操作協助\人員等安全。
二. 施工機械. 汽運車輛
1. 項基本原則乙方應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書面匯報材料,并保證提供的施工車輛及現場安全標志符合有關技術指標.保證提供材料真實有效,機械設備各項手續齊全.如有不符,甲方有權拒絕機械上路作業。
2.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應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不得違章行駛。
3.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在作業時應注意觀察并避讓其他車輛和行人,不充許隨意停靠,影響其他車輛通行。.
4.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應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和指揮,不得私接與本項目無關的其他業務.起土場地遇到外地人員妨礙施工,甲方負責協調.但不負責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的誤工損失。
5. 乙方機械在作業時和汽運車輛在運土過程中,或因操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6.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在本工程內必須做好防盜.防自燃等工作,如發生遺失.火災等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三. 機械操作人員及協助人員
1. 乙方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機械和汽運車輛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所有證照必須齊全。
2. 乙方應注意安全文明操作,遵守安全規程,不得與地方及其他人員.過往車輛發生矛盾,如有特殊情況應立即與項目部聯系,不得將事態擴大。
3. 乙方應注意自身安全,不得疲勞操作.帶病操作.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4. 在施工期間該機械和汽運車輛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及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四. 項目單價.及付款方式
1. 土方裝車及運輸,每方為參元整,乙方負責運到自定廢土場。
2. 土方工程完工之前,甲方必須付給乙方工程款50﹪,完工驗收后,二個月時間內付清乘余50﹪。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岳陽市通衢興路公司G107與 乙方(簽字):
S308跨線互通立交工程項目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為積極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_______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 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并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 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 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車輛必須取得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 乙方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范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 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 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 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后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并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補充內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5
責任縣區(部門):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為基層服務、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為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 市建委關于《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 市文明施工要求的具體規定,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責任。為確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雙方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應嚴格執行。
工程名稱:
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提高職工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3、施工前,甲方應保證作業區域道路暢通、平整。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監督和督促乙方安全生產工作。
4、乙方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安全要求和施工技術方案進行作業,如違反而引發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負責設備作業區域安全警戒線,標志明顯,并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
6、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在安全生產工作上的業務指導、檢查和督促,服從管理,對甲方的工作布置、組織活動應積極參加和貫徹落實。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應及時要求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1—10萬元)并采取強制措施,整改所發生的費用及罰款從結算寺中扣除。
7、甲方負責施工區域與生活區域必須按規定設置分隔設施,并做到穩固、整潔、美觀、整齊。施工區域的圍護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修復。
8、在施工的路段要保證有車輛通行的行車道,行人和居民出行必須有安全便道。
9、要落實切實可行的施工臨時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下水道放泥漿水、水泥漿。
10、施工當中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渣土灑落、泥漿、廢水流溢到公路上和居民區。控制粉塵飛揚,減少施工對本市環境和綠化的污染,嚴格控制噪聲污染。
11、本工程在施工出現的事故若被新聞媒體爆光,產生不良影響,乙方應主動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響,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根據事件的嚴重性處于50萬元以下的罰款。
12、在施工過程中,若因乙方發生管線損壞,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環境,甲方除對乙方處于直接損失等價的罰款外另須賠償直接損失等價的間接損失。
13、本工程必須創建文明工地,確保 文明工地,力爭 文明工地,并創安全無傷亡事故,如達不到
文明工地,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另按工程造價的1%予以扣除。
14、本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7
安全生產協議書范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采用__________________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全技術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后,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施工單位):_______ 乙方(勞務班組)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文明衛生、治安責任,確保施工安全、現場文明、安定團結、在簽訂分項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責任協議書。
安全生產
1.甲、乙雙方必須貫徹國家、江蘇省和上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在施工前必須認真踏勘現場,乙方應按照甲方施工方案施工,同時制定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按編制的有關方案及交底內容實施。在甲方進行教育、交底的同時,乙方對本單位(班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3.施工期間,乙方委派兼職安全員負責本分項工程的有關安全、防火等分項工作,甲方委派專職安全員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等分項工作。相互協助檢查、處理有關安全、防火等分項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4.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機電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立即整改。
5.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對自己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所有登高操作設施、機電設備、工具、腳手板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并落實有關整改加固措施,杜絕盲目、違章作業。
6.乙方在施工期間借用或租賃的機電設備、工具、電箱、電纜、照明器具等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驗收手續,借入方使用必須認真檢查。借入使用方一經借入接收,設備、工具等的保管維修由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凡由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的事故責任由借入使用方承擔。
7.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護欄等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實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征得工地負責人和甲乙雙方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變動,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變動而造成的后果由該方單位或班組人員負責。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中、小型機械的操作必須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非吊裝人員不得進入吊裝區域,嚴禁違章、無證操作。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員,嚴禁擅自裝接、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9.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和禁火區域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危險品按規定設置、存放,嚴禁使用電爐和燈具烘烤衣物等。
10.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電纜等的保護,乙方應貫徹執行交底要求,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聯系并采取保護措施。
11.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災等事故(包括本方和他方)以及因管理、安排不當引起的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其善后處理由乙方全部負責,但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配合處理。
文明衛生
1.貫徹執行國家和江蘇省有關文明、衛生法規、條例對本(單位)班組職工進行文明、衛生制度及文明衛生知識教育,督促職工自覺遵守文明、衛生制度、條例和法規。
2.施工期間,甲方設置的各種生活、衛生設施,乙方人員不得擅自拆除、變動或挪作他用,損壞工地財物等其他設施的,應照價賠償,重者追究責任。
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衛生清理的原則,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必須負責好本區域、本工種所用的各種設施、設備、材料、雜物、垃圾等的及時妥善處置工作,及時做好落手清,保持施工區域的文明衛生,浪費材料按章處罰,并予以賠償。
4.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文明衛生管理的各項制度和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查出文明不合格的,乙方應立即整改,并接受處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
5.宿舍里應經常保持整潔衛生,垃圾雜物及時妥善處置,宿舍內嚴禁動用明火、放置危險品、私拉亂接電器具,使用電爐和烘烤衣物等。
6.施工期間,乙方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公共衛生,嚴禁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賭博、偷竊、酗酒、亂扔雜物等不文明、不衛生的行為發生,乙方對本單位(班組)職工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擔責任,甲方有配合處理的義務。
7.施工期間,乙方人員違反衛生條例,食用不潔食物及自身因素等引起的疾病,其所有費用由乙方自理。
8.施工期間,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各項衛生整治,做好文明、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督促、檢查、指導。
治安管理
1.為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免受損失和人身安全,減少和預防各類災害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的發生,共同維護工地治安,創造良好的治安秩根據鹽城市社會治安防范責任條例,本著誰主管誰負責,以及“權力與義務“相結合”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2.甲方依法履行治安、消防行政管理和各項安全防范工作的督促檢查職責,維護乙方人員的合法權益,對乙方單位(班組)及個人違法犯罪及違反工地 有關制度、規定,具有依法處罰的權力。
3.甲方有向乙方提供各項法律和行政管理辦法等方面的咨詢及法制宣傳、教育的義務,并向乙方提供辦理各項手續的便利條件。
4.乙方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本單位(班組)人員的教育和管理,防止斗毆、賭博、偷竊、嫖娼及其他違法犯罪和違反工地規章制度的行為發生。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勞動用工制度和接收新工人規定,嚴禁擅自招收外來盲流人員進行施工或滯留工地。對本單位(班組)職工和臨時民工加強治安管理,對其違法犯罪等不良傾向承擔責任。
6.乙方單位(班組)的所有人員必須自覺出示有關證件(身份證、勞務證、上崗證等),主動申報、注冊,并辦理有關居留等手續,未經申報、注冊的作盲流論處,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補充條款
1.本合同中的各項規定實用于訂立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本市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不符合的,按國家和江蘇省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經訂立雙方簽字之日起與分項工程協議同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于違反本合同而造成的傷亡事故,由違反方承擔一切責任。
3.事故隱患處理規定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防止事故的發生,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及時排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體系的正常運行,現對控制事故的隱患采取如下的處理規定。
4.對檢查和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和化解;通過對事故隱患的處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確保:
A.不合格設施不使用;
B.不合格過程不通過;
C.不安全行為不放過。
5.工程項目部對各類事故隱患確定相應的處理部門和人員,規定起職責和權限,做到一般問題當天解決,重大問題期限解決。
處理方式:
A.停止使用、封存,對性質嚴重的隱患必須停止使用、封存;
B.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以達到規定要求;
C.進行返工,以達到規定要求;
D.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先停止其作業或指揮,糾正違章行為,然后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處罰;
E.對不安全生產的過程重新組織。
6.隱患處理后的復查驗證:
A.對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安全防護用品的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必要時由工程項目部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對其進行復查驗證,并做好記錄。只有當險情排除,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恢復使用或施工。
B.上級或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的事故隱患通知,由工程項目部及時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同時制定措施,實施整改,自查合格后報企業主管部門復查后,再報有關上級或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消項。
安全處罰實施細則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_____元,不系安全帽帶罰_____元,管理人員雙倍。
2.赤腳、光背、酒后上班罰_____元。
3.違反操作規程,視情節罰_____元。
4.發生打架斗毆情況,視情節輕重罰_____元。
5.賭博、妨礙他人休息、影響工作者罰款_____元。
6.破壞公共設施、公物及生產用具,視情節輕重罰公物、設施金額的_____倍。
7.偷盜工地或個人財物的,處罰偷物金額的_____倍。
8.不遵守規章制度,無理取鬧者罰_____元。
9.私拉亂接燒電爐等,違反用電規定者罰_____元。
10.不注意宿舍衛生及公共衛生,雜物亂擲、剩飯菜亂倒及其他行為罰_____元。
11.無操作證,未經領導批準擅自動用機電設備罰_____元。
12.不遵守紀律,不服從安排的罰_____元。
13.玩忽職守、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罰_____元。
14.高空作業在腳手架、施工層周邊、預留洞口邊、樓梯、電梯口邊說笑或打架處罰_____元。
15.破壞工地安全防護設施、私自搬移位或拿用,看情節輕重,處罰_____元,重者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6.浪費工地材料、落手清差、剩灰、鐵釘、扎絲、鋼筋、扣件、鋼管、木方模板等施工區域內不文明表現者處罰其材料金額的_____倍。
17.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處罰_____元。
18.安全消防設施亂拿用處罰_____元。
19.食堂購買腐爛、變質的菜、面、米等,處罰_____元。
20.食堂賣變質、有異味的剩飯菜看情節處罰_____元,重者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與經濟責任制掛鉤方案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____省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紀律,落實安全生產與經濟責任。
二、公司工地提供必要的安全設施及個人勞防用品,任何人不得任意損壞工地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并正確穿戴好個人勞防用品,違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承擔其經濟責任。
三、上班期間,違反《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及《施工現場防火規定》,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規章制度,按《安全實施細則》的規定處罰,造成后果的承擔經濟責任。
四、嚴禁野蠻作業,對違章指揮及危險區域無防護措施的有權拒絕施工。違章指揮、強行施工造成后果的,除追究其刑事責任外,承擔其經濟責任。
五、上班期間、玩忽職守、亂竄崗位、嘻鬧玩笑所造成的傷害他人及本人的安全事故,其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六、上班期間未戴安全帽、未系帽帶、吊籃乘人及私拉亂接,不懂電氣設備的人,擅自動用玩弄機電設備和在禁火區域吸煙及自身因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其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均由本人自負。
七、堅持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管生產同時管安全的原則,施工期間各種登高作業設施,跳板等,機電設備等必須自行嚴格檢查、消除隱患不得盲目作業,違者造成后果的承擔其經濟責任。
八、各級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自身職責,誰違章誰承擔經濟責任。
此經濟方案自簽字之日起與工程承包合同同時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9
1、根據國家規定和本企業實際情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國家和上級及企業對勞動保護用品有關標準和規定,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對超范圍采購的財務部門不予報銷,并報請領導處理。
3、對材料部門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產品的付款收據須經同級計安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付款。
4、 協助技安部門辦理安全獎勵、事故罰款及違章處罰等手續。
項目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財務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隨著氣溫的逐漸回暖,湟西項目的各項工作也將形成大干態勢。為確保我項目的各項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經雙方協商,甲方和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乙方上路作業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對各項施工作業面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和管理。
二、各施工機械車輛要有專人負責和監管。一切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必須聽從和服從甲方的命令和指揮。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三、乙方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駛證,并懸掛“XX項目”字樣的牌子方能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本項目的道路施工任務。否則,因違反規定所發生的一切后果,全部有乙方負責。
四、乙方負責對施工機械的保養和看護工作,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睡覺,如在此期間發生機械零部件丟失和損壞情況,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將不定期地對各施工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對不按交通法規駕駛車輛人員,除執法部門處理外,項目部也將給予警告和嚴厲的經濟處罰。
六、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上述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商議。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20 年 月 日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11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隊負責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亳州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業部門的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監督乙方人員進行班組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各種培訓,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范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監督,乙方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停工整頓。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周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管理人員分工情況。
6、嚴格審查乙方聘用人員的相關上崗證件。
7、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利的給予罰款處理。甲方有權對嚴重違章行為和存在較大隱患的施工過程停工整頓,不執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場。
8、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搭設的腳手架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
2、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施工階段,將對斷路、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和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報批,并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
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因工傷工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當盡力調解處理并就發生的事情及時上報甲方,因乙方處理不力或者無故拒賠致使甲方受牽連而賠賠的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乙方施工承包責任人具體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6、乙方總承包人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7、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8、乙方負責人絕不能縱容、包庇專項工程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從而拒絕甲方的管理要求,養癰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
10、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警示標志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1、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機械(電動吊籃、小型電動工具等)必須要有租賃單位資質證書、設備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
證及檢查維修制度。對機械設備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3、必須執行班前講話制度并做好記錄,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對象、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4、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計劃,并按照雙方合同規定無條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負責。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6、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并落實好各項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核的人員上崗。否則出現一切后果和責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
17、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8、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21、乙方對于其施工隊所聘任的勞務人員,應當按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人身損害意外險等,因乙方疏忽沒有辦理由乙方承擔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不能成為某個方面的借口、推辭,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有其它條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2、有新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時,以新的為準。
四、特別說明: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責任重大。上至國務院、市、區,下至本公司都極為重視,相關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的相對出臺已將安全生產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須嚴格貫徹實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以人為本。
五、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建設方強制要求,為防范和化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風險、保障施工人員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穩定,盡量減少可能發生的意外損失,乙方應為現場管理及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手續由甲方代為辦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員的相關證件,相關費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結算時在合同總價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關證件而未能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承擔上級主管單位或建設方對甲方的處罰。
補充條款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協議自行解除。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電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它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甲方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于土建、消防系統建設、安裝、改選、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甲方有權(而非義務或責任,下同)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代表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程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四條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電信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標準、規范、規程。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志,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 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 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員進行登高作業,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 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必須安裝警示紅燈。
(二)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 設備開箱后,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 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 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 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后,應立即重新封堵。
6. 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后,方可接通電源。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行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項目經理為主要責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設備、設施損壞、通信阻斷、人員傷亡等,一切責任、后果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特別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七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并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八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報告外,施工企業還應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傷亡事故不得隱瞞、故意遲延報告或者謊報。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建設單位及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給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建設單位及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七)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施工現場溶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二)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吸煙或使用明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辦理《動火證》;
(五)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建設單位或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運輸車輛均由承包單位自備或租賃。承包方要確保駕駛員能夠對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運輸設備、材料的車輛應考慮好運輸線路,作到在運輸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現任何差錯。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賃的車輛必須有合法、齊全的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范使用使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屢次違反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通信工程建設資格。情節嚴重的,報告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為雙方施工合作框架協議的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13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雙方應認真遵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程、標準和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應落實安全保護措施,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施工和安全監督,防止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4、嚴肅安全紀律、技術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違章行為和野蠻施工。
5、落實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實現主動預防、源頭治本。
6、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上報主管部門。由甲乙雙方或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
7、協商做好施工人員的健康查體工作,按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二、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認真落實項目責任單位(或總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按“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及時成立項目安全委員會,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工作進行布臵、檢查和指導,組織各參建方認真履行安全職責。
2、嚴格審查分包隊伍安全資質,嚴禁錄用資質審查不合格的分包隊伍。
3、按規定做好對乙方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工作,對經考試不合格的人員,責令乙方進行辭退。同時做好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有權進行監督。
4、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文件及通報等,并監督學習與執行。
5、編制有針對性的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定期對乙方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章行為及時進行糾正。經檢查發現有嚴重違章、違紀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有權責令停工并責令限期整改,同時依據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制度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場,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承包合同中有明確要求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設備和工器具的,甲方必須提供合格有效的設備和工器具;自制的施工用非標工器具要有嚴格的檢查和防護措施。
8、甲方要把乙方的安全管理納入到甲方安全管理工作的范疇,對乙方的人員和機械、設備狀況進行確認,并進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嚴禁“以包代管”。
9、工程開工前甲方按規定預留一定比例(額度)的施工管理費做為安全施工保證金。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應予以制止,并出具“安全處罰通知單”,在保證金中扣除;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死亡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乙方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落實在安全生產中的“主體”責任,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負責。
2、編制工程項目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審查備案。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接受交底人員在交底簽證書上簽字備案。
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4、落實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劃中乙方所負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落實工作。
5、配合甲方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有人員調整時,要對新增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備案,人員確因工作需要進行變動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7、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童工和身體狀況不滿足從事本工程體力勞動要求的人員。
8、按規定設臵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三十人以上的必須設一名專職安全員,三十人以下的必須設兼職安全員,并建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班組和現場的安全工作,并保存完善的安全管理資料。
9、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所執行的各種規定及制度《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認真加強自身隊伍的安全規范化管理,杜絕違章
行為,做到文明施工、保護環境。
10、配備經檢測合格的機具、設備,機具設備隨機資料齊全,報甲方備案。使用前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工器具,有責任加強對機械、設備和工器具的定期維護和保養。
11、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和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使用期間的維護、保養,對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負責。
12、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認真組織開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不少于2小時),總結本周安全生產情況,根據施工生產情況提出下周安全工作重點,查找危險點,制定防范措施,傳達貫徹上級及甲方轉達的安全文件。
13、在施工中,乙方如有違章現象,經甲方指出后應立即進行糾正,不得拖延和推諉。
14、接受監理公司和監理人員的安全檢查、指導,對監理提出的問題立即整改,在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時,監理有權停工整頓。
15、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帽、絕緣手套、絕緣鞋、工作服、手套等),對施工人員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6、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檢查,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項目部;有責任配合項目部做好上級部門安全檢查的準備工作,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按整改措施要求進行整改。
17、安全監督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8、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臺帳。
四、事故責任及處理: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2、由于甲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人身事故,甲方負責醫療費用或按國家有關政策一次性補償;由于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甲乙雙方人員傷害,甲、乙雙方按責任大小,按比例承擔費用。
3、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人身傷害,在乙方與第三協商困難的情況下,甲方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由乙方自行處理。
4、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乙雙方人員傷害和機械損失,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5、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乙方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乙方現場人員應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和事故原始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遲報或隱瞞不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的再發生。
五、其他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是雙方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4、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運用甲乙雙方簽定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對爭議解決的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14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公司 (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一、總 則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安全施工無事故。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政策法規,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合同書。
二、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施工過程期間,甲方監控乙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實施,積極協助乙方,防止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生。
2、甲方現場安全施工管理代表,本著“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原則精神,積極主動協助乙方抓、管安全工作,對出現的安全隱患,采取“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整改和制訂安全措施,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管理代表,本著“實事求是”的工作原則,積極主動配合乙方有組織、有計劃,合理有序的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必須按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及總承包單位的要求配備安全設施,并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制度及責任落實到班組和每個員工,同時與每個員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積極參加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活動,嚴格遵守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準則,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代表指揮,不得違章作業,冒險蠻干。
2、本工程由乙方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及安全事故處理費用。
3、乙方應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班子,并設專職安全員一人,負責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對施工現場、建筑材料、供電設施、設備安全及運行狀況、井下操作等安全工作進行重點管理,并與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協調溝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務。
4、若乙方不按有關規定和總承包方的要求配備安全設備;未制訂安全施工措施;不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工序(尤其是鋼筋砼護壁)施工;不服從甲方的正常管理,盲目搶工程進度、違章操作、亂搭電源、無控制配電箱、冒險蠻干;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配電設施,生產運輸工具行駛不規范,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對員工不斷進行治安條例、勞動紀律、操作規程、作業制度的管理教育與培訓。員工不得打架、斗毆、飲酒取鬧、違紀違法,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公司信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6、乙方應加強對機臺班組、員工宿舍、食堂生活重點管理,嚴禁使用電爐,亂搭接電線照明等不規范行為;乙方員工施工期間不請假、不報告擅自外出,上班不穿工作服、防護鞋、不戴安全帽的,一律處以______元一次罰款。員工發生任何意外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處理費用。
7、乙方必須給下井員工購買保險(即人身意外險)。
三、甲乙雙方有關事宜
1、本責任合同書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驗收后三月內失效。本責任合同書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原件______份。
2、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 表 :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安全員:_______________ 項目安全員: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 市建設系統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要求,為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
1、甲方應給職工創造良好的安全設施,施工用電、腳手架、機械設備、臨邊、洞口等都必須要有安全防護措施,并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2、工地負責人和各管理人員必須對本工地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同時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根據工程進度,不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員工做到心中有數,預防為主。
3、乙方應服從工地領導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情況下,甲方如強令乙方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操作,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在操作前必須對自身的安全保護設施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級匯報,不得冒險作業。
5、乙方應遵守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軟底鞋進行施工操作。嚴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作嚴禁打鬧和開玩笑,違者按項目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乙方有違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違反規章制度等,經指出后仍不改的,甲方有權對其處罰,直至辭退,違者按項目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7、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100~300元。
8、特殊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操作人員不得玩弄機械設備,違者按項目部相關規定處罰。
以上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后協議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16
發包人:
承包人:
監理人: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 單列的1.5%安全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 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承包人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承包人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 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 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 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 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 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 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 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 承包人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 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 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 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 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 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 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 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 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 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 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 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 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 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 承包人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 承包人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 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 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 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 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 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 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 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 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2%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17
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攀枝花泰悅居一期工程(除1#樓外)總承包工程與分包方相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用工制度
1. 分包方須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政府部門關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外地建筑企業來川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攀枝花市外地來川人員衛生防疫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關于外地來攀枝花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 分包方須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發的企業施工許可證、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需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并按總包方要求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施工許可證【經年審】等有效的復印件,復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并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復印件再次復印]。
3. 分包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非攀枝花市戶籍人員】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凡因為分包方工人上述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自理。
4. 分包方應遵守發包方制定的關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后1小時內,分包方應通知發包方代表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應立即通知發包方代表并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采取相應的措施。發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 分包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并達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4. 分包方應保證因公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5. 分包方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6. 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攀枝花市外地來攀枝花市務工人員衛生防疫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攀枝花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7. 分包方必須尊重并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8.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須執行發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發包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 分包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跟班檢查管理。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1] 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分包單位安全資審查認可證和安全施工許可證。
2] 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培訓,參加發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試,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發包,對變化的人員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崗。
4] 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簽發),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5] 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必須實施轉場教育。
6] 分包方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或發包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 分包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3] 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并嚴格貫徹實施。
4] 分包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5]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方經理部驗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須申報發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
4] 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設備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發包方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
5] 分包方須執行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的交接檢驗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須執行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采購制度。
7] 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8] 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須嚴肅執行員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a、 分包方員工在施工現場于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b、 分包方發生事故后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發包方報告。并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發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d、 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e、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為何人,分包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發包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分包方應當承擔因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發包方工作的事件給發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B. 分包方必須教育并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本分包工程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范、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項目管理手冊”。
三、 安全防范
1. 分包方要對所有負責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分包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防礙工人安全和衛生的危險,并保證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需要時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 發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現場被他認為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當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
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停工和強行設置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機件等。
6. 分包方應提供和實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還需配戴面罩,眼罩,護耳、安全帶及其它人身防護設備。分包方應呈送報批詳細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條例以供批準。
7. 分包方應在簽約之后30天內,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報發包方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此等已獲批準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規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工作場所并且張貼;還有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標語、警示牌等類似性質物,具體由發包方決定。
8. 分包方應按規定配備至少2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檢查、貫徹安全方案和措施并執行。
四、 消防保衛
1. 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分包方應嚴格按發包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發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發包方所簽發所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發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方的要求,發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 分包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保衛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衛工作。
3. 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1. 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相關規定;
2. 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發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施工人員的服裝、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3. 分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4. 分包方應配合發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訂立在工地執行工作時需遵守的各項制度,工地章程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于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門衛制度;
d衛生:
e防火、其它保護臨近環境的規章;
5. 分包方在現場的人員中,應配足合格的安全員,專門處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勞務人員發生事故方面的問題,此人應有權發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因發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方承擔。
6. 分包方應自費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醫務人員和急救設備等,并且采取適當的安排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衛生條件。
7. 分包方應配足合格的質量檢查人員,并指定專門的質量負責人進行整個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和檢查工作,配備足夠的質量檢測工具。
六、 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總包方(簽字): 分包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18
工程名稱:
甲方(工程總包方):
乙方(工程分包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和項目工作秩序,明確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約束不安全狀態的行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因工死亡責任指標為零。
2、杜絕重傷,輕傷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安全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在時限內達到100%。
5、不發生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必須保證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
第二章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3、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4、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三章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檢查,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工程項目和施工現場規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全技術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按名單對乙方負責項目級安全教育,乙方負責隊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并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6、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及時清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發生安全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第四章 乙方的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按其職責分工認真執行。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規章制度等。嚴格按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安全標準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檢查制度,并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對于甲方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乙方應在限期內改正。
3、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6歲的童工。乙方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負責班前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的安全著裝,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施工現象。
5、在施工前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有可能發生火災、水災、燙傷、雷擊、觸電、高空墜落、塌方、中毒等容易引起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區域內作業的,要制定安全防護措施,乙方由于未執行協議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而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責任自負;造成設備損壞的,須負責賠償。
6、乙方自備的機具、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應進行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確保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乙方機械、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因設備缺陷或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發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7、乙方自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標志,由于安全措施或標志不利造成施工人員、社會行人及周邊居民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乙方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9、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
10、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專項有限空間施工程序
1、作業申請
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均必須按要求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具體的辦理程序如下:
本班組根據施工安排向項目部安全副經理申請有限空間作業申請→項目部安全副經理核實后向業主提出有限空間作業申請→檢驗有限空間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安全員根據施工情況確認安全措施→項目部安全副經理檢驗防護措施及應急措施是否合格→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作業方案
施工班組辦理好《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有限空間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遵循以下程序:
作業前項目部安全副經理及安全員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環境交底→檢驗安全措施和應急措施符合要求→作業人員作業。
第六章有限空間作業準備工作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需包括空間作業場所的名稱、作業單位、作業的負責人及作業人員、監護人、簽發的日期及作業時限、作業內容、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限空間內的氧氣、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和有限時限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防護和應急措施。
2、有限空間作業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確保出入口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3、作業環境內應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
4、每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對作業空間進行通風。但禁止用純氧氣對有限空間通風。
第七章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②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③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④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⑤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⑥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檢修、清理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實施作業審批。未經作業負責人審批,任何人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3、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標識,并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明確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不得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項目部應急救援搶救醫院為:大興醫院
項 目 部、施工隊主要聯系電話
項目經理:
技 術:
安 全:
材 料:
后 勤:
①作業負責人職責: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授權批準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②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③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5、生產經營單位委托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范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生產經營單位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6、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實施臨時作業時,應嚴格遵照本規范要求。如缺乏必備的檢測、防護條件,不得自行組織施工作業,應與有關部門聯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進行。
7、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后,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沒有條件開展培訓的,應委托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
8、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9、有限空間發生事故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向所在區縣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第八章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技術要求
1、檢測
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范圍內),易燃/可燃氣體濃度(應< 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5ppm)。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3、通風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4、防護設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5、呼吸防護用品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應急救援裝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九章 協議有效期
1、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
2、此協議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止。
補充條款
1、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聽從甲方人員指揮。
2、施工人員嚴禁嚴禁喝酒鬧事,嚴禁與村民發生糾紛,否則出現事件由乙方負責。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19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區201_______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項目部
乙方:
為積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漳滏河灌區_______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并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_____必須取得場內機動_____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乙方應照國家有關_____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_____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_____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范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條?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_____。意外傷害_____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后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八條?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并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補充內容: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區_______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項目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注:在簽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時,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本責任書的內容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協議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_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的_____工程施工安全達成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的范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凡是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適用本協議,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應當貫穿工程施工全部區域范圍的全過程。工程施工應當符合國家的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標準。
第二條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督促、檢查乙方落實各種安全防護措施,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確保勞動者和設備安全。
2.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可協助乙方進行事故處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對屬下各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和安全保衛負責。
2.乙方應當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的目標和措施,改善作業人員的作業環境和條件。
3.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以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4.乙方應當按規定為施工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
5.乙方應當建立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6.乙方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的施工防護要求,采取相應的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中應設置明顯安全標志,晝夜均能確保行人及過往車輛安全;施工現場應當設有必要的預防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設施及搶救措施。
7.現場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應當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
8.遵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文明施工、交通衛生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嚴禁參與黃、賭、毒、邪,服從安全指導,確保勞動者安全。
9.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向施工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應當在交底書面材料上簽字。
10.乙方應負責為工程施工人員購買必要的保險。在施工過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財產的損失和人身傷害的賠償,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并處理善后。
11.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
12.乙方進入機房施工,未經現場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觸碰或移動機房內任何設備,如發現有上述行為的,甲方有權處以乙方罰金___元/次。如由此發生安全事故,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違反本協議所約定之內容而導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若乙方在施工區域和施工過程中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做好安全措施而導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一切法律后果;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七條 變更與補充
1.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八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生效
本協議壹式_____份,協議雙方各執_____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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