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分包消防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3篇)
總分包消防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總承包方):____________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分 包 方):
項目名稱: _______________航站樓項目部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機場新建T3A航站樓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國際機場
按照《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和地方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和建筑施工行業管理標準、規范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的消防安全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權責
1、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
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生產宗旨,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實施國家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消防安全的標準規范,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落實總包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辦法,施工現場的所有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確保本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杜絕火災事故。
根據總分包合同約定,按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配齊消防設施,各種移動式消防器材要有固定的擺放位置,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設明顯標志;設立消防器材棚(箱),設專人維護保養,按照使用要求,按期更換藥劑,做好鉛封;器材實行掛牌制,載明配發日期,藥劑更換日期,負責人,以便進行檢查。
2、甲方的責任
(1)、建立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甲方作為工程總承包單位,對整個施工現場行使消防安全管理權,制定企業的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動火審批流程,落實消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周組織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并形成會議紀要。遇有特殊情況時,隨時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可以與安全生產例會合并召開)
(3)、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每周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與每周安全檢查同時進行),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單,并進行獎罰;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項,并在整改反饋單上簽署意見。對乙方施工工序中的明火作業、砂輪切割機切割作業和現場違章吸煙等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動火。
(4)、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對乙方進場工人進行公司級(項目級)安全教育的同時,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術、知識的培訓。
(5)、項目部技術負責人須組織編寫對防水作業等重要分項或重點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技術交底,并負責向分包單位交底的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同時督促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分包單位向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交底。必要時,可直接進行交底。交底人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時間。
(6)、負責建立項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資料;負責編制施工現場總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對分包隊伍違章動火、現場違章吸煙人員,有制止權、下達整改通知權、罰款權、停工權和直至清退出現場權。
(8)、有讓分包隊伍按照規定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的權利。
(9)、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臨時設施、消防安全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和驗收,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項目管理規定的設施、器材有權要求拆除、更換。
(10)、指導、協助乙方做好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火災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對救火有功單位和個人由甲方獎勵1000-10000元。
3、乙方的責任
(1)、杜絕火災事故,對本單位的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__)進行管理。
(2)、乙方必須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消防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動火審批規程;乙方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責任到人。
(3)、隊伍進場前,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齊持有效證件的特種作業人員,嚴禁無證操作;隊伍進場后,調出和調進人員要事先向甲方通報。
(4)、把甲方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到作業面的施工人員,交底人要簽字,被交底人,每一個人都要簽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簽上時間。
(5)、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每天進行安全巡查,發現重大火災隱患,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參加甲方組織的周檢查和緊急情況下的安全檢查,負責對甲方整改通知單上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時間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6)、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負責組織對工人進行班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技術和知識培訓,提高員工保養和使用消防設施的能力,適應撲救初期火災的需要。
(7)、負責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制本單位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并組織進行演練。
(8)、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消防管理制度,參加工地消防領導機構,出席甲方組織的安全例會,認真貫徹會議做出的決定,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現場消防工作責任目標,管理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9)、對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做好維護保養工作,認真履行登記制度,確保消防設施、器材無丟失、無挪用、無埋壓、無損壞,隨時保持良好的狀態。損壞消防器材、設施,除賠償損失外,對當事人處罰款1000元罰款。
(10)、乙方動火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一切明火作業和砂輪切割機切割作業前必須到甲方安全部門備案,并辦理動火證,動火時必須按規定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配備滅火器材,安排看火人員。證件不全或不按規定執行,罰款500元。
(11)、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需設專庫存放,責專人看管,庫房內嚴禁通電和住人,在使用過程中,作業現場必須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12)、除專設吸煙室、辦公室、宿舍外,所有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嚴禁在施工現場和倉庫吸煙,如發現每人次罰款200元。吸煙室、辦公室、宿舍吸煙的煙頭必須入缸,嚴禁亂扔煙頭。
(13)、施工現場和辦公區、生活區、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熱的快、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嚴禁使用碘鎢燈取暖、加熱烘烤易燃易爆品,一經發現罰款200元。
(14)、防水作業按作業面積 1只/15㎡配備滅火器,防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面四周必須派專人監護,作業完后監護時間不得少于6小時,施工前必須到甲方施工安全部門備案。當防水作業面四周距明火作業點小于10米或與明火作業形成交叉作業時,嚴禁進行防水施工;必須施工時應上報甲方進行協調。
(15)、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組織人員救火,及時搶救傷員,并同時報告現場項目管理人員,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二、事故處理
1、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等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由總包安排向有關方面報告。總包和分包一起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現場整改小組和事故善后小組。事故調查組,要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現場整改小組,要立即對現場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組織人員對查出的所有隱患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然后報當地安全主管部門前來驗收。善后小組負責對傷亡家屬的接待、商談有關賠償等事宜。
2、事故責任清楚,雙方意見一致的,由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及上述規定的責任方對事故全面負責。
3、雙方對事故責任意見不一致的,協商解決。
4、雙方協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門對事故的處理意見辦理:屬于誰的責任就由誰負責;雙方都有責任時,各負其應負的責任。
三、 需要說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達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立即確認簽收,并立即執行且按時完成達到要求,不簽收或不執行或不能按時完成,則每延遲一天罰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災事故,除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外,乙方還應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納叁--貳拾萬元罰金。
3、上述罰款甲方可以從乙方任何應得的款項中扣除,若當乙方任何應得的款項不足罰款時,將視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債務,甲方保留隨時追討該到期債務的權利。對乙方違規的處罰只要事實存在不一定必須征得乙方確認,甲方的處罰即可生效。
四、 其他
1、獎罰除按上述條款執行外,另按國家、行業管理部門和總包企業制定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達并簽字,由甲方財務負責收款并出具收款單;獎勵,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建議,甲方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后,由乙方據此到甲方財務取款,獎勵的標準:按《中建八局安全生產和環境管理獎罰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2、乙方對甲方的處罰有異議時,可書面向甲方項目經理提出復議;對項目經理的決定仍然有異議時,可向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書面申請復議。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3、本協議適用范圍
(1)、人員:甲乙雙方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
(2)、區域:工程地點圍墻以內,大門處門外邊3米以內;
(3)、時間:自本協議書簽字起至總包書面通知分包隊伍退場的第三天止。
6、 上述未盡事宜,國家、地方和行業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2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總分包消防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甲方(總承包方):
乙方(分 包 方):
項目名稱: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按照《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和地方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和建筑施工行業管理標準、規范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的消防安全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權責
1、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
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生產宗旨,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實施國家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消防安全的標準規范,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落實總包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辦法,施工現場的所有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確保本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杜絕火災事故。
根據總分包合同約定,按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配齊消防設施,各種移動式消防器材要有固定的擺放位置,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設明顯標志;設立消防器材棚(箱),設專人維護保養,按照使用要求,按期更換藥劑,做好鉛封;器材實行掛牌制,載明配發日期,藥劑更換日期,負責人,以便進行檢查。
2、甲方的責任
(1)、建立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甲方作為工程總承包單位,對整個施工現場行使消防安全管理權,制定企業的消防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動火審批流程,落實消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周組織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并形成會議紀要。遇有特殊情況時,隨時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可以與安全生產例會合并召開)
(3)、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每周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與每周安全檢查同時進行),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單,并進行獎罰;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項,并在整改反饋單上簽署意見。對乙方施工工序中的明火作業、砂輪切割機切割作業和現場違章吸煙等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動火。
(4)、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對乙方進場工人進行公司級(項目級)安全教育的同時,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術、知識的培訓。
(5)、項目部技術負責人須組織編寫對防水作業等重要分項或重點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技術交底,并負責向分包單位交底的技術負責人進行交底,同時督促安全管理人員監督分包單位向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交底。必要時,可直接進行交底。交底人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時間。
(6)、負責建立項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資料;負責編制施工現場總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對分包隊伍違章動火、現場違章吸煙人員,有制止權、下達整改通知權、罰款權、停工權和直至清退出現場權。
(8)、有讓分包隊伍按照規定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的權利。
(9)、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臨時設施、消防安全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和驗收,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項目管理規定的設施、器材有權要求拆除、更換。
(10)、指導、協助乙方做好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火災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對救火有功單位和個人由甲方獎勵1000-10000元。
3、乙方的責任
(1)、杜絕火災事故,對本單位的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__)進行管理。
(2)、乙方必須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消防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動火審批規程;乙方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責任到人。
(3)、隊伍進場前,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齊持有效證件的特種作業人員,嚴禁無證操作;隊伍進場后,調出和調進人員要事先向甲方通報。
(4)、把甲方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到作業面的施工人員,交底人要簽字,被交底人,每一個人都要簽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簽上時間。
(5)、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每天進行安全巡查,發現重大火災隱患,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參加甲方組織的周檢查和緊急情況下的安全檢查,負責對甲方整改通知單上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時間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6)、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負責組織對工人進行班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技術和知識培訓,提高員工保養和使用消防設施的能力,適應撲救初期火災的需要。
(7)、負責根據甲方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制本單位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并組織進行演練。
(8)、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消防管理制度,參加工地消防領導機構,出席甲方組織的安全例會,認真貫徹會議做出的決定,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現場消防工作責任目標,管理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9)、對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做好維護保養工作,認真履行登記制度,確保消防設施、器材無丟失、無挪用、無埋壓、無損壞,隨時保持良好的狀態。損壞消防器材、設施,除賠償損失外,對當事人處罰款1000元罰款。
(10)、乙方動火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一切明火作業和砂輪切割機切割作業前必須到甲方安全部門備案,并辦理動火證,動火時必須按規定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配備滅火器材,安排看火人員。證件不全或不按規定執行,罰款500元。
(11)、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品需設專庫存放,責專人看管,庫房內嚴禁通電和住人,在使用過程中,作業現場必須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12)、除專設吸煙室、辦公室、宿舍外,所有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嚴禁在施工現場和倉庫吸煙,如發現每人次罰款200元。吸煙室、辦公室、宿舍吸煙的煙頭必須入缸,嚴禁亂扔煙頭。
(13)、施工現場和辦公區、生活區、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熱的快、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嚴禁使用碘鎢燈取暖、加熱烘烤易燃易爆品,一經發現罰款200元。
(14)、防水作業按作業面積 1只/15㎡配備滅火器,防水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面四周必須派專人監護,作業完后監護時間不得少于6小時,施工前必須到甲方施工安全部門備案。當防水作業面四周距明火作業點小于10米或與明火作業形成交叉作業時,嚴禁進行防水施工;必須施工時應上報甲方進行協調。
(15)、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組織人員救火,及時搶救傷員,并同時報告現場項目管理人員,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二、事故處理
1、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等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由總包安排向有關方面報告。總包和分包一起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現場整改小組和事故善后小組。事故調查組,要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現場整改小組,要立即對現場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組織人員對查出的所有隱患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然后報當地安全主管部門前來驗收。善后小組負責對傷亡家屬的接待、商談有關賠償等事宜。
2、事故責任清楚,雙方意見一致的,由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及上述規定的責任方對事故全面負責。
3、雙方對事故責任意見不一致的,協商解決。
4、雙方協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門對事故的處理意見辦理:屬于誰的責任就由誰負責;雙方都有責任時,各負其應負的責任。
三、 需要說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達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立即確認簽收,并立即執行且按時完成達到要求,不簽收或不執行或不能按時完成,則每延遲一天罰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災事故,除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外,乙方還應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納叁--貳拾萬元罰金。
3、上述罰款甲方可以從乙方任何應得的款項中扣除,若當乙方任何應得的款項不足罰款時,將視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債務,甲方保留隨時追討該到期債務的權利。對乙方違規的處罰只要事實存在不一定必須征得乙方確認,甲方的處罰即可生效。
四、 其他
1、獎罰除按上述條款執行外,另按國家、行業管理部門和總包企業制定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達并簽字,由甲方財務負責收款并出具收款單;獎勵,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建議,甲方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后,由乙方據此到甲方財務取款,獎勵的標準:按《中建八局安全生產和環境管理獎罰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2、乙方對甲方的處罰有異議時,可書面向甲方項目經理提出復議;對項目經理的決定仍然有異議時,可向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書面申請復議。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3、本協議適用范圍
(1)、人員:甲乙雙方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
(2)、區域:工程地點圍墻以內,大門處門外邊3米以內;
(3)、時間:自本協議書簽字起至總包書面通知分包隊伍退場的第三天止。
6、 上述未盡事宜,國家、地方和行業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2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總分包消防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簽訂此協議。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分包范圍;基礎、結構、裝飾工程:
為進一步明確總包方、分包方、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經總包方、分包方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一、分包方;安全管理目標:
1、 因工傷亡控制指標:為零。
2、文明施工、安全創優指標:爭創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3、施工現場無違章指揮、無違章作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4、無火險隱患,杜絕火災發生,無重大傷亡事故、加強安全教育,確保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二、分包承包類型;
1、分包屬于大勞務分包;
2、分包方從進入施工現場工作之日起,直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時間之內,發生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安全法律、法規及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由分包方承擔主要責任。
三、總包方權利和義務分包方承擔主要責任
1、總包方有權利要求分包方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各種事項。
2、施工前分包方應根據所承攬的分包項目工程確定危險源及不利環境因素,并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報甲方備案。確保安全施工及環境保護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
3、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的所在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
4、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自負。
5、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規定的安全法律法規。
6、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法律、法規和總包單位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總包單位管理人員有權提出及時整改或停工整改,確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財產損失。
7、總包方有義務對分包方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8、 總包方有義務對分包方展開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9、 施工期間分包方必須按有關規定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50人一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按施工人員的3---7‰配置)對本標段本單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必須持證上崗并按要求配備相應數量的群眾安全監督員。
10、總包方按規定要求;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施工,施工前必須進行班前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后才能進場施工作業。要有記錄,并上報項目部存檔。
11、乙方;所有進場的各種機械、設備、小型工具、用電設施、箱、閘、電器、安全防護設施、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各項規定。經檢驗合格后報項目部備案存檔,方可投入使用。
12、由甲方提供的,所有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甲、乙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嚴禁在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擔。
13、由于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后果由分包單位負責。
14、分包方必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管理人員報項目部)
四、 1、總包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序號職 位姓 名手機號碼備注
2、 分包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現場管理人員)
序號姓 名職 務聯系電話備 注
1項目經理
2現場負責人
3安 全 員
4技 術 員
5鋼筋工長
6水、電工長
7現場協調
8質檢員
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加強管理、文明施工、遵紀守法,嚴格執行項目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六、分包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貫徹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分包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分包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活動進行落實,檢查和管理。
2、執行總包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總包方安全生產管理,對分包方承擔施工區域或工作活動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有權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拒絕總包違反法律法規的不安全指令,對造成后果的違章指揮有權檢舉和控告。
4、 對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措施(包括洞口、臨邊等)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負責。
5、對所管轄范圍內的施工用電和用電安全,全面負責。
6、自帶機械設備的設施應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自帶機械設備及總包方提供的機械設備的安全性和使用、維護安全、全面負責。
7、負責編制本責任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實施。
8、 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班前教育,書面告知本崗位作業危險性和操作規程,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