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辦規章制度(精選3篇)
總經辦規章制度 篇1
一、參加人員
由總經理主持會議,餐飲總監、行政總廚、餐飲部樓面經理、桑拿部經理、客房部經理、財務部經理、大堂經理、紀檢部經理、銷售部經理、演藝吧經理或領班(每周一、三、五)、行政主廚、工程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洗衣部經理、管家部主管、西餐廳主管。
二、例會時間
周一至周五每日下午1:00—結束,會議時間約1小時。會議地點:六樓會議室。
三、會議內容
1、主要檢查部屬的工作的落實情況。
2、餐飲總監報告昨日及當日客源情況,大型宴會情況及VIP客人情況。
3、客房部經理報告昨日客房入住率及平均房價,當日入住率,VIP客人情況。
4、其它經營部門經理匯報業務問題及其處理過程和結果。
5、大堂經理報告昨日及當日定餐情況及客際關系問題。檢查各部門情況及處理結果。
6、總值班經理報告夜間各部門經營情況及突發事件情況的處理結果。
7、質檢部經理報告昨日及當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
8、各部門提出需要協調配合的問題。
9、總經理匯總情況,通報重要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明確各部門應采取的措施(各部門若無異議,當天必須貫徹執行,第二天例會匯報執行結果。對于有異議的問題,在不影響業務經營活動的前提下,留待會后解決)。
四、會議記錄
由總經辦文員記錄、整理、打印并下發各部門,作為具體實施、檢查的依據。并在次日早將會議落實情況匯報總經理。
五、會議要求
1、各部門經理的會上報告要簡明扼要。
2、需要其他部門協調、配合的問題要明確、具體。
3、有異議的問題組織專題討論。
六、會議目的
1、溝通各個部門之間情況。
2、為總經理的日常管理決策提供依據,使其決策結果公開,便于各部門執行。
3、保證各部門各項經營活動的協調發展。
七、會議紀律
1、參加會議人員必須身著工裝,裝束整齊。
2、不準吸煙。
3、手機、BP機關到靜音狀態,接聽要離開會場。
4、開會時不準交頭接耳。
5、周一例會全體領班級以上人員必須準時參加例會,不能參加者需提前2小時以上向辦公室請假。演藝吧經理周一、五參加例會,領班周三參加例會。
6、所有開會人員必須準時參加,經理遲到一次罰款50元,無故缺席罰款100元。主管及領班遲到一次罰款30元,無故缺席罰款50元。
總經辦規章制度 篇2
1.目的
為鼓勵公司全體員工對公司管理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議及反映工作過程中的意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員工心聲的所應渠道,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權責
人力資源部負責告示總經理信箱管理說明,總經理秘書負責信箱之開啟并將所有投之於信箱內之書面材料整理并呈報總經理。
4.定義
無
5.內容
5.1公司全體員工可針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議,反映不良問題,提出人意見。
5.2提出合理建議必須署名,以便公司查詢并進一步了解建議人的方案、評估可行性,獎勵等。
5.3提出個人意見及反映問題可署名亦可不署名。
5.4本公司總經理信箱用于反應員工意見、心聲之用,不得借以對公司同仁、上司進行個人人身攻擊,誣陷、報復等,一經查實對具有上述行為人員作嚴肅處理。
5.5合理的有益于公司經營、管理的建議、意見,經公司內部管理小組評定等級,將會對提出者作一定的獎勵。
5.6意見、建議等提出者在交遞資料時必須字跡清晰、事實求是,以便追溯。
5.7每周六由總經理或其授權委托人收集,匯總具體內容由總經理裁定處理。人力資源部將上述工作進度結果作公開、透明之公告。
5.8以上建議或意見除采用總經理信箱外也可以通過網站發給總經理信箱反映。
5.9公司相關人員對員工之揭發、檢舉等事項作嚴格保密。
總經辦規章制度 篇3
1、目的:
為確保辦公會議的程序化、規范化,提高會議的質量與效率,充分發揮會議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及涉及的人員。
3、釋義
3.1總經理辦公會議是為了協調、溝通、解決經營管理規程中的有關事項而建立的日常決策議事機構,其主旨在于運用經理層和全員的集體智慧,保證日常管理和經營工作的科學、規范和高效。
4、管理內容
4.1總經理辦公會議分為:例行會議和專題會議。
(1)例行會議:周例會和月度經營分析會。
(2)專題會議:例行會議以外的專項會議。
4.2周例會:
(1)目的:反饋、檢討上周工作情況;協調、部署本周工作任務。
(2)時間:每周一上午9:00
(3)參會人員: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秘書、各部門的部門長(部門長認為需要協同的本部門人員)、總經理認為需要時可增加董事長(或董事)。
(4)主持人:總經理。
(5)會議一般程序:按部門順序做上周工作匯報和本周計劃--協調和溝通事項商榷--
總經理部署周重點工作--確定和安排專題會議--知會會議紀要。
4.3月度經營分析會:
(1)目的.:反饋、檢討上月經營情況;接受董事會會質詢;安排、部署本月經營重點工作。
(2)時間:每月8日----12日中的其中一天(具體由總經辦通知)。
(3)參會人員: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秘書、各部門的部門長(部門長認為需要協同的本部門人員)、董事長(或董事)。
(4)主持人:總經理。
(5)會議一般程序:由經營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列示上月經營情況--檢討月度經營問題-“有必要時,接受董事會質詢--經理層答辯--”總經理部署月度重點經營任務--確定和安排專題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