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頂管機協議書(通用3篇)
租賃頂管機協議書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租賃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機械租賃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乙方向甲方租賃頂管機,并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
1、租賃機械名稱型號:
2、租賃期限: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發生因租賃機械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達到乙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租賃項目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建設部《建筑施工機械租賃行業管理辦法》
5)《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6)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7) 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8) 電網公司《電力建設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9) 電網公司《電力建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重點措施》
10) 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11) 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12) 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13)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4) 業主項目部、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業主項目部和乙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雙方在未簽訂機械租賃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提前進場及使用該機械。
3)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指導員工正確使用。
4) 雙方應相互協作,并按照各自的責任處理租賃機械使用過程中有關安全工作以及安全問題、事件,應認真組織原因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5) 租賃機械使用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6)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乙方以及業主項目部、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2) 按規定提供租賃機械的車輛年檢審合格證,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3) 按約定由甲方操作租賃機械的,指派有證書的操作人員,定人、定機進行操作。
4) 按約定由乙方操作租賃機械的,負責對乙方操作人員進行指導。
5) 負責租賃機械的進場運輸安全。
6)隨機配備操作人員的特種作業證應在有效期內。
7)操作人員應服從現場乙方指定的指揮人員的指揮。
但對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要求,有權拒絕執行。
8)因租賃機械故障等原因,需臨時使用替代機械時,應確保替代機械符合本協議要求。
9)租賃機械使用過程中因設備本身原因,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機械事故以及吊運設備材料損壞事故,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并及時向甲方報告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
10) 按相關規定對甲方進行安全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照規定在現場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
2) 負責對甲方的機械年檢查、人員持證上崗進行核查;
并對入場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3) 根據合同約定,督促相關責任方負責現場道路、基礎平整和承壓符合起重機械作業的要求。
4) 將租賃機械納入機械安全管理體系,按照現場機械管理制度加強對租賃機械的安全監督、檢查。
5) 對使用租賃機械進行作業前,編制相應的頂管施工方案,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并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交底,落實相關安全措施。
6)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采取安全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標準
甲方按照合同價款,預留5%安全保證金,并在租賃項目結算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結果對乙方進行結算。
7、需要補充協議內容: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租賃合同期限。
租賃期限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
合同內容、范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安全保證金的扣款標準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范本》附錄的規定執行。
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傷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6、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頂管機協議書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就甲方在乙方的完全授權下租賃該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文本。
第一條 :房屋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房子位于太原市,建筑面積平方米。
2、乙方租賃該房屋居住。
第二條 :甲方提供房產證(或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提供身份證明。經核實后,雙方可以復制對方的文件進行保存。所有副本僅用于本租約。
第三條 :租賃期限;房租;費用和支付方式。
1、租期為個月。從(日期)到(日期)。
2、雙方同意租賃房屋的年租金標準為人民幣/年。乙方應承擔有線電視費、電話費、水電費、煤氣費、上網費及乙方住所發生的其他費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中乙方未明確支付的費用。
第四條 房屋轉讓和轉租
1、租賃期內,甲方有權按照法定程序轉讓租賃財產。轉讓后,本合同對新業主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轉租或出借。
3、甲方應在出售房屋前兩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等條 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 房屋的修繕和使用
1、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的使用安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護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的除外)。
2、甲方提出維修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
3、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要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4、甲方沒有義務維修乙方的裝修部分、
5、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乙方應立即負責維修或經濟賠償。
6、乙方如改變房屋內部結構、裝修或安裝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其設計規模、范圍、工藝和材料必須在施工前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租賃期滿或因乙方責任而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房屋附屬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給予乙方適當補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可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無法提供房屋或者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約定條 件,嚴重影響居住的。
(2)甲方未履行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租賃物轉租或出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除、改變活動房屋主體結構。
4、如果乙方在租賃期滿前想繼續租賃,應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租賃期滿后,甲方仍想出租的,在同等條 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七條 房屋交付和回收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物本身、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2、雙方應參與驗收。對裝修、用具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的,應在現場提出,F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當在五日內向對方主張。
3、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將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歸還甲方。
4、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時,應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不得存放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權處置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
5、本合同期滿后,如乙方不續租,不結清租賃期內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遷出上述房屋,雙方租賃關系即終止。
第八條 處理甲方違約責任的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租金10%的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違約金以外的損失。
2、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付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兩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延遲交貨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如果乙方因甲方延遲履行維修義務或緊急情況而組織維修,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扣除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證明。
4、甲方違反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如已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如因房屋所有權瑕疵或房屋非法出租導致本合同無效,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應按合同租金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乙雙方按實際租賃天數結算租金并返還押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或轉借給他人;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除、改變活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的;
(三)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或者將房屋用于非法活動的;
2、租賃期內,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總額5 ‰的滯納金,但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一個月租金。
3、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退租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租金總額5%的違約金。甲乙雙方按實際租賃天數結算租金并返還押金。
4、如乙方未支付租金,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按日租金支付滯納金,但滯納金總額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一個月租金。
5、租賃期滿后,乙方應按期歸還該房屋。乙方逾期退房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租金1倍的滯納金,但滯納金總額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一個月租金。
第十條 豁免條件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2、如因國家政策導致租賃房屋拆遷或重建而使甲乙雙方遭受損失,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3、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租金,不足一個月的,按照天數計算,多退少付。
4、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客觀條 件”。
第十一條 爭端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____
租賃頂管機協議書 篇3
甲方(出租方)
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五、 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 □水 □電費 □電話 □網絡使用費 □物業管理費 □租金稅費□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后,甲方應于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六、 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準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 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 拖欠租
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 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并將剩余(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 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補充約定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