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公產房合同(精選3篇)
租賃公產房合同 篇1
住房租賃合同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交通運輸部管理干部學院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_________________月租金元。租金交納按學院公有住房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執行,每年按市場價調整一次,由學院財務部門從工資中代扣。
四、租房保證金: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租房保證金元,退房時,根據房產管理部門退房通知單退還給承租人。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
2、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
3、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
4、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6、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8、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交通運輸部管理干部學院(房產管理部門)(章)————年——月——日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年——月——日
租賃公產房合同 篇2
在房屋正式交接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后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
房屋租賃合同屬于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屋租賃不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而且應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房屋租賃中如一方系房地產經營公司,則其租賃活動應在當地房地產交易所進行。由于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等。
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狀況與約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業管理費等來對抗呢?這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如果雙方約定物業管理費由承租人支付,則承租人不能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租賃公產房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區______號
2、所出租房屋的房屋購房合同編號: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
第三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復,那么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第四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寫_________。
租金按年交付。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租金。
第五條:押金
押金___元,大寫_________。該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內的設備完好,如出現設備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設備,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條: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后,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后,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復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后。
第十一條:合同一式兩份各持一份.
出租方:求租方:
電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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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