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土地建廠房合同(通用3篇)
租用土地建廠房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位于婁底經濟開發區廠區的閑置場地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一事,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合同,以茲共同信守。
一、出租場地位置及面積
出租場地廠房位于甲方廠區內,面積________㎡其中乙方提供的平面規劃示意圖內建設和道路占地㎡,前后臨馬路空地㎡。
二、出租期限及租金價格、保證金
1)出租期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金價格為年租金:________元/月承租期內,每年提前一個月(每年5月)支付該租賃年度的租金。租賃期滿兩年后,隨著市場變化情況改變,如果市場價格上漲,則隨行情上漲租金,至于上漲多少,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2)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續租,可以優先租賃給乙方,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雙方約定事項
1)甲方負責總廠區的門衛工作,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門衛責任;并保證不妨礙甲方其它區域的消防及安全工作,在乙方承租區域內或由于乙方人員在區域內發生的安全等事故,甲方不負責,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如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對甲方人員或財產造成損失,乙方應賠償對甲方人員和財產造成的損失。
2)乙方承租場地廠房按本合同附件提供的規劃示意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用土地建廠房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自愿原則,就租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范圍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積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
租賃開始時間為 年 月 日,結束時間為 年 月 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甲方無條件延長租期,租賃費按年計算。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租金。
2、協議簽訂后一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5、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系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以保證生產。
2、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3、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后,重新協商。
第五條: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后。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第六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后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鎮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租用土地建廠房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 (承租方)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于___東至__,西至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 的土地 畝,租給乙方作為綜合用地發展種養殖和綜合使用。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__ 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以公歷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并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準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準,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準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 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__月___日,承包費為每畝 ____元,每年共計 __元(大寫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并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山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
證明人: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