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會議紀要(精選3篇)
電力工程會議紀要 篇1
20xx年5月4日,縣政府副縣長譚志鵬在縣政府三樓會議室主持召開縣城七一東路電力線路改造工程施工協調會議,縣司法局、經信局、水利局、林業局、規劃局、煙草局、電力局、電信公司等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議就工程建設問題進行了協調。現將會議協調決定的事項紀要如下:
一、縣城七一東路北邊人行道上的原有電力桿線,改造時搬遷至七一東路南邊人行道上,與現有南邊人行道的樹木走向基本保持一致。考慮到北邊單位及用戶用電負荷需求,原有配電臺區位置保留不變。
二、為改變縣城七一東路“蜘蛛網”式的電線結構,將跨公路的高低壓架空線改為電纜,采用機械頂管后地埋的方式。
三、建設單位開挖路面進行施工作業,須先到城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繳納一定的工程恢復保證金,待工程完工,經城管執法人員檢查確認施工現場已完全恢復后,及時退還保證金。為保證沿線各相關單位正常辦公,停電時間應安排在周末。
四、電力桿線搬遷改造至南邊人行道后,為保證導線與樹木之間的安全距離,建設單位應與城管部門聯系,由城管部門負責統一對沿線樹枝進行修剪,做到既不影響環境綠化,又不影響線路安全。
五、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支持配合施工單位做好相關工作,尤其是城關鎮和城關鎮東周村委會,要做好矛盾協調工作;施工單位要進一步優化設計方案,主動與管線部門溝通聯系,制定科學合理、安全可靠的施工計劃,確保該工程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參會人員:ZZZ
電力工程會議紀要 篇2
項目名稱:工程
總承包名稱:
投標分包商名稱:安裝工程公司
會議時間:x年xx月xx日
會議地點:
會議紀要:
1. 編制說明中報價未含部分(電纜井、弱電線纜等)需重新報價。
2. 開辦費按總造價的3%(合計中未加入總價)。
3. 分包商確認消防驗收的配合費用,供電局調試、驗收的配合費用已含在標價中。
4. 分包商確認甲供材料、設備進場后的卸車、二次搬運,安裝等相關工作的費用已含在報價內。
5. 分包商確認其boq中的材料價格是按總包提供的品牌范圍進行報價。
6. 在滿足技術要求的前提下,總包方要求更換品牌,分包商同意其材料單價做相應調整。
7. 分包商確認臨水臨電的費用已含在標價內,但不含總源費用的分攤。
8. 分包商確認竣工資料及圖紙的整理費用含在報價中。
9. 分包商確認不承擔對臨時施工隊伍預留孔洞的修改費用。
10. 由于現場預埋不允許使用膨脹螺栓,必須使用預埋件,分包商需承擔由其他分包商代其預埋的費用。
11. 潔凈空調的單價在風管展開面積不超過1000m2時,能套用boq中的單價;如風管展開面積超過1000m2以上,需單獨報價,潔凈空調的.價格比普通空調高出30%左右。
12. 分包商關于冬施費用是否含在報價中,有待確認。
13. 分包商確認風機盤管支路已含在報價中。
14. 分包商確認鍋爐單體、水泵,風機連套供貨、減振已含在報價中。
15. 分包商確認暖氣支管已含在報價中。
16. 分包商確認插座、照明支路管線未含在相應插座、燈具的單價中。
17. 空調明細中熱源機器設備工事最后一項蒸汽分配器未報價。有待補充。
18. 分包商確認冷水機組,空調機組,鍋爐的支管、閥部件不含在報價中。
以上記錄的會議紀要將作為機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請分包商予以確認(簽字蓋章),一旦簽字蓋章后,便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電力工程會議紀要 篇3
工程項目開工前,監理人員應參加由建設單位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工地會議,施工會議紀要范文。監理人員可以協助建設單位主持。
第一次工地會議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極其分工;
2、建設單位根據委托監理合同宣布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3、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情況;
4、承包單位介紹施工準備情況;
5、建設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
6、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向承包單位進行監理工作交底;
7、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工地例會的周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由項目監理機構負責起草,并經與會各方
代表會簽,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