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十篇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篇1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學校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教體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師生的食品安全,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切身利益。
2.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3.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應主動與有關部門加強協作、迅速反應、妥善處理,及時把有關情況上報當地政府、教體局及衛生、食藥監等部門,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二、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有:
(1)負責制定和實施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協調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調查及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負責師生的緊急疏散,穩定師生及學生家長情緒,保持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5)向當地政府、衛生、食藥監機構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
工作情況。
三、應急處置程序
(一)及時報告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相關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在知悉事故并經初步核實后1小時內,按有關規定向當地政府、衛生、食藥監機構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搶救
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醫療機構搶救(特殊緊急情況首先撥打附近衛生院、120急救中心)。積極做好中毒學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如實向學生家長闡述事故經過,并認真做好學生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三)保護現場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并提供留樣食物。
(四)配合調查
配合衛生疾控等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信息通報
在學校適當范圍內通報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并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六)善后處理
1.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后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2.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衛生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
3.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食品安全事故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食堂等相關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后,方可重新啟用。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為建立健全我校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根據食品安全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組織機構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
1.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迅速落實救援工作,并及時報告鎮政府、教體局;
2.接受上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輕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報告范圍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輕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發現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園周邊有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群體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對學校師生造成嚴重危害的'。
若學校發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第一時間以電話或其他有效方式報告鎮政府、教體局分管領導。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報告范圍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級處理的辦法,根據事故的分級,學校應作出相應的反應,具體如下:若學校發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一經發現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以電話或其他有效方式向鎮政府、教體局報告。并在2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
報告要求
事故報告分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具體要求為:
1.初次報告。應盡可能詳細報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第一時間進行口頭報告,2小時內再書面報告。
2.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態勢變化進程報告和日報制度。
3.總結報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事故的應急響應
1.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組織人力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將病患受害人員就近送往惠東華僑醫院進行救治。
2.全體教職工要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及時了解事故情況,研究確定救治工作事宜。
3.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鎮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并封閉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穩妥安排好其他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做好學生家長及社會人員的接待工作。
應急救援過程的人員和物資保障
在事故發現后應立即組織全體教職員工進入應急救治、救援工作狀態。
如需要醫護人員到現場醫療救治或需要專家到現場評估事故的,應及時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請求援助并及時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資源,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安排專人負責與鎮政府、教體局聯絡和醫療救治組聯系,必要時向鎮應急指揮部或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以保障應急救治的順利進行。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衛生部《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衛生部教育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有關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特制訂《興化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落實學校食堂“服務師生、安全第一、查防并舉、預防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針,提高學校師生快速處置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師生人身損害,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穩定,構建平安和諧校園。
二、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的作用,進一步完善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實安全監管崗位責任,落實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項措施,實現學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建立反應快速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及時采取科學有效的防控措施,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杜絕責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響。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安委的有關要求,積極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時發現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降低損失程度。
2.依法管理。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要切實做好學校食堂、超市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學校食品中毒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屬地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預防與控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學校校長對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負責,并主動接受鄉鎮的領導和監管,經常進行工作匯報,市教育局對全市境內各級各類學校食品安全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4.快速反應。教育局和各學校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能快速反應、及時報告、及時準確有效處置。
四、適用范圍及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種類
本預案適用于市教育局處置全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本預案所指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學校食堂食品及校園超市銷售食品引發的學校師生員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2個以上省份或國外,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別嚴重的。 2.國務院認定的其他Ⅰ級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省轄市級行政區域的,造成或經評估認為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產生嚴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50人以上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5.在全省性或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50人以上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6.省人民政府認定的其它Ⅱ級食品安全事故。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本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的,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數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4.在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5.市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它Ⅲ級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數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4.在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危害人數3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5.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它Ⅳ級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五、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置程序
及時、準確地報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對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學校穩定、構建平安和諧校園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學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規范地報送相關信息。
報送程序及處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報送程序為初報、續報、反饋三個環節,學校一旦發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緊急情況,必須堅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責”的原則,在第一時間撥打“120”、“110”電話請求援助,在1小時內將掌握的情況向市教育局報告,特別重大緊急信息須在半小時內報告。如果情況復雜,一時搞不清楚,可以“先報事后報情”,隨后根據事故調查工作的進展情況,隨時報送有關信息。在初報的基礎上,要及時、準確、全面地續報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事件的`調查情況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特別重大的,應根據需要一日一報或一日數報。重大緊急信息報送可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報告基本情況后,再書面報告,但在任何情況下電話報告均不能代替書面報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匯報,并通知局辦公室,局辦公室根據收到的信息按時按規定程序上報。重大緊急情況處置后,要進行跟蹤調查,及時反饋上級處置意見的落實情況和干部群眾的反映。
一般信息報送程序分為初報、續報、反饋三個環節。學校要在第一時間把信息報市教育局,最遲不得晚于事發后2小時。
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和分管領導匯報,帶班領導、分管領導商量后進行處置,并向主要領導通報信息。
學校在向市局報告的同時,應同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并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衛生、食藥監等機構報告請求援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學校不得遲報、瞞報、漏報信息。
2.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要求。學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基本原則,迅速果斷處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本校預先制定的應急處置預案,并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撥打“120”、“110”電話請求援助。 立即停止學校食堂食物及校園超市銷售食品的經營活動,由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對現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設施設備和現場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配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
立即組織由專人負責的救護隊伍,協助醫務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注意穩定師生情緒,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如有家長來校探視,應由學校領導及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維護學校正常的學習和工作秩序,組織教師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要先查驗記者證,由學校確定的專門發言人向媒體發布信息,并及時向市委宣傳部和教育局通報情況。
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內容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中毒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報告人及聯系電話等。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置實行校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學校要嚴格執行信息報送的三個環節,并建立健全各環節報送的檔案資料。對緩報、瞞報、謊報事故信息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教育系統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教育系統內學校突發各類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組長負責應急處置全盤工作,主持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實施;副組長按照分工具體負責救助救援應急的指揮、協調、工作部署、任務下達、檢查監督、考核、指導;各成員之間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和承擔領導小組決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務。
全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相關工作組及職責
1.綜合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監督檢查預案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綜合協調與聯絡工作;負責收集、傳遞、綜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上報信息,匯報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聯系市委宣傳部統一向社會發布信息。
2.現場處置指導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在學校突發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負責指導學校協助衛生部門開展中毒人員救治、危重病員轉移搶救,督查學校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對現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設施設備和現場采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據領導小組的安排,隨時掌握傳遞最新處置動態,收集、匯總、反饋各種信息;指導學校組織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組織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組織救助救援現場疾患人員等。
3.穩定安撫指導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指導學校做好師生及家長的思想穩定工作及善后處理事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安撫事故疾患人員家屬情緒,接待聽取事故疾患人員家屬意見,指導學校制定善后解決辦法等。
4.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籌措調配緊急救助救援物資和資金,為各工作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經過,查清事故責任及責任人,落實事故責任追究制,提出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處理意見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應急行動
學校的應急行動
1.學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長應及時向所在鄉黨委政府、市教育局報告,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按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及時處置好所發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減輕疾患人員的痛苦,確保疾患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發生后學校必須將事故情況在1小時內,特別重大緊急信息須在30分鐘內電話報告市教育局,2小時內將中毒事故詳細情況書面上報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預案搶救中毒師生,撥打“120、110”急救電話請求援助,轉治危重疾患病員,穩定事故現場事態,妥善安排好其他學生的學習、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飲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質的籌集和發放等工作。
市教育局的應急行動
1.市教育局在接到學校事故報告后,值班人員要立即報告帶班領導、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并抄報有關部門,立即組織實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2.迅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通報事故基本情況,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3.迅速組織各工作組趕赴事故學校,對事故原因、損害程度進行初步核查,慰問事故疾患師生,了解病員身體不適反應癥狀,及時解決好疾患病員的醫療、生活等問題。
八、事故救助救援應急工作紀律
事故救助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各組工作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應急處置指揮命令,聽從指揮,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
事故發生后,各工作組要按領導小組的指令迅速進入工作狀態,不得延誤時機,確保救助救援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單位值班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信息暢通。
事故善后處理、原因調查、責任追究結束前,單位主要領導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確需外出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并安排好本單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必須經主要領導審批。
九、責任追究
為強化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進一步落實學校校長及相關人員的食品安全崗位監管職責,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學校按衛生部教育部《關于印發〈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衛生部《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衛生部教育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有關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特制訂《興化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落實學校食堂“服務師生、安全第一、查防并舉、預防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針,提高學校師生快速處置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師生人身損害,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穩定,構建平安和諧校園。
二、工作目標
(一)充分發揮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的作用,進一步完善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實安全監管崗位責任,落實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項措施,實現學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二)建立反應快速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及時采取科學有效的防控措施,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杜絕責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響。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安委的有關要求,積極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時發現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降低損失程度。
2.依法管理。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要切實做好學校食堂、超市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學校食品中毒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屬地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預防與控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學校校長對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負責,并主動接受鄉鎮的領導和監管,經常進行工作匯報,市教育局對全市境內各級各類學校食品安全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4.快速反應。教育局和各學校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能快速反應、及時報告、及時準確有效處置。
四、適用范圍及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種類
本預案適用于市教育局處置全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本預案所指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學校食堂食品及校園超市銷售食品引發的學校師生員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一)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2個以上省份或國(境)外(含港澳臺地區),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別嚴重的。
2.國務院認定的其他Ⅰ級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省轄市級行政區域的,造成或經評估認為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產生嚴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50人以上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5.在全省性或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50人以上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6.省人民政府認定的其它Ⅱ級食品安全事故。
(三)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本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的.,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數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4.在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5.市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它Ⅲ級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數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4.在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危害人數3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5.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它Ⅳ級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五、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置程序
及時、準確地報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對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學校穩定、構建平安和諧校園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學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規范地報送相關信息。
(一)報送程序及處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報送程序為初報、續報、反饋三個環節,學校一旦發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緊急情況,必須堅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責”的原則,在第一時間撥打“120”、“110”電話請求援助,在1小時內將掌握的情況向市教育局報告,特別重大緊急信息須在半小時內報告。如果情況復雜,一時搞不清楚,可以“先報事后報情”,隨后根據事故調查工作的進展情況,隨時報送有關信息。在初報的基礎上,要及時、準確、全面地續報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事件的調查情況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特別重大的,應根據需要一日一報或一日數報。重大緊急信息報送可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報告基本情況后,再書面報告,但在任何情況下電話報告均不能代替書面報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匯報,并通知局辦公室,局辦公室根據收到的信息按時按規定程序上報。重大緊急情況處置后,要進行跟蹤調查,及時反饋上級處置意見的落實情況和干部群眾的反映。
一般信息報送程序分為初報、續報、反饋三個環節。學校要在第一時間把信息報市教育局,最遲不得晚于事發后2小時。
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和分管領導匯報,帶班領導、分管領導商量后進行處置,并向主要領導通報信息。
學校在向市局報告的同時,應同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并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衛生、食藥監等機構報告請求援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學校不得遲報、瞞報、漏報信息。
2.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要求。學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基本原則,迅速果斷處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本校預先制定的應急處置預案,并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1)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2)撥打“120”、“110”電話請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學校食堂食物及校園超市銷售食品的經營活動,由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對現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設施設備和現場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4)配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嘔吐物)。
(5)立即組織由專人負責的救護隊伍,協助醫務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6)注意穩定師生情緒,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如有家長來校探視,應由學校領導及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維護學校正常的學習和工作秩序,組織教師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要先查驗記者證(按編號在網上查詢),由學校確定的專門發言人向媒體發布信息,并及時向市委宣傳部和教育局通報情況。
(7)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內容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中毒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報告人及聯系電話等。
(三)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置實行校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學校要嚴格執行信息報送的三個環節,并建立健全各環節報送的檔案資料。對緩報、瞞報、謊報事故信息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教育系統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曹伯高
副組長:
滕艷方曉春陳國忠陸仁杰
成員:
王槐堤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教育系統內學校突發各類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組長負責應急處置全盤工作,主持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實施;副組長按照分工具體負責救助救援應急的指揮、協調、工作部署、任務下達、檢查監督、考核、指導;各成員之間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和承擔領導小組決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全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相關工作組及職責
1.綜合組
組長:陳義榮
成員:王新民
工作職責: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監督檢查預案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綜合協調與聯絡工作;負責收集、傳遞、綜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上報信息,匯報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聯系市委宣傳部統一向社會發布信息。
2.現場處置指導組
組長:方曉春
成員:陳中琳
工作職責:在學校突發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負責指導學校協助衛生部門開展中毒人員救治、危重病員轉移搶救,督查學校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對現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設施設備和現場采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據領導小組的安排,隨時掌握傳遞最新處置動態,收集、匯總、反饋各種信息;指導學校組織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組織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組織救助救援現場疾患人員等。
3.穩定安撫指導組
組長:顧其斌
成員:顧桂海潘瑞平
工作職責:負責指導學校做好師生及家長的思想穩定工作及善后處理事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安撫事故疾患人員家屬情緒,接待聽取事故疾患人員家屬意見,指導學校制定善后解決辦法等。
4.后勤保障組
組長:吳綱
成員:顧國玉黃振宇史存進
工作職責:負責籌措調配緊急救助救援物資和資金,為各工作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事故調查組
組長:滕艷
成員:唐達王槐堤
工作職責:負責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經過,查清事故責任及責任人,落實事故責任追究制,提出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處理意見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應急行動
(一)學校的應急行動
1.學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長應及時向所在鄉(鎮)黨委政府、市教育局報告,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按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及時處置好所發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減輕疾患人員的痛苦,確保疾患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發生后學校必須將事故情況在1小時內,特別重大緊急信息須在30分鐘內電話報告市教育局,2小時內將中毒事故詳細情況書面上報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預案搶救中毒師生,撥打“120、110”急救電話請求援助,轉治危重疾患病員,穩定事故現場事態,妥善安排好其他學生的學習、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飲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質的籌集和發放等工作。
(二)市教育局的應急行動
1.市教育局在接到學校事故報告后,值班人員要立即報告帶班領導、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并抄報有關部門,立即組織實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2.迅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通報事故基本情況,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3.迅速組織各工作組趕赴事故學校,對事故原因、損害程度進行初步核查,慰問事故疾患師生,了解病員身體不適反應癥狀,及時解決好疾患病員的醫療、生活等問題。
八、事故救助救援應急工作紀律
(一)事故救助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各組工作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應急處置指揮命令,聽從指揮,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
(二)事故發生后,各工作組要按領導小組的指令迅速進入工作狀態,不得延誤時機,確保救助救援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三)單位值班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信息暢通。
(四)事故善后處理、原因調查、責任追究結束前,單位主要領導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確需外出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并安排好本單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必須經主要領導審批。
九、責任追究
為強化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進一步落實學校校長及相關人員的食品安全崗位監管職責,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學校按衛生部教育部《關于印發〈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衛監督發〔20__〕431號),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篇4
為加強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理措施,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有效預防、及時緩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由局長任總指揮,主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稽查隊、質量股、辦公室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樊清利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稽查隊、質量科負責人組成。應急指揮部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研究制訂對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2、指揮、協調、檢查督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調動本局的有關技術力量和相關資源,確保全局各項應急處理措施落實到位。
3、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必要的應急協調通報聯系機制。
4、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有關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為縣政府決策提供處置意見和建議。
5、向全局傳達、部署上級機關相關的各項命令。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工作分隊,局長任指揮和應急分隊隊長,并履行下列職責:
1、按照市局要求在轄區內組織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2、調動有關力量和資源,開展具體的應急處置工作。
3、及時向市局報告應急工作完成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4、協調與當地政府以及公安、工商、衛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關系。
(三)質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相關食品的抽檢工作,保證檢驗數據真實、準確。
2、協助局開展食品質量事故分析活動,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增強食品質量問題分析能力,構建應對食品安全事故技術保障。
(四)應急工作分隊人員:局長任隊長,主管局長任副隊長,成員為稽查隊,質量股全體人員。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危害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一般事件是指單個生產、經銷企業生產加工、銷售的食品對身體健康造成較嚴重損害,但不具有即時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業或區域性行業性生產加工、銷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可能對或以后對身體健康造成較嚴重損害,但不具有即時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件是指生產加工、銷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監測
(一)對我縣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實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掌握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狀況。
(二)縣局不定期巡查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違規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摸清轄區內食品安全狀況。
(三)通過群眾和消費者舉報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
(四)根據上級部門或同級部門的食品安全信息通報,獲取安全信息。
(五)設立投訴電話,發動群眾監督食品安全。
(六)關注有關媒體關于食品安全信息報道,拓寬食品安全信息來源。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
(一)一般事件三級狀態
1、立即對相關食品生產銷售企業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發現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應立即扣押或封存,并進行抽樣檢驗,依法查處。質量股保證執法檢驗隨抽隨送,及時獲取檢驗報告。
2、對已進入市場流通的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要求生產者提供經銷商名單,責令生產者立即追回,對已售出的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責令經銷者追回,并跟蹤處理不合格食品。
3、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予以曝光。
4、根據實際視情安排對同類食品的監督抽查和生產企業的現場執法檢查,監控食品質量狀況。
5、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成員的手機24小時開機,保證聯絡暢通,隨時履行相關監督檢查檢驗職責。
6、局屬各有關股應及時將應急處理措施和工作情況報告局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
(二)重大事件二級狀態
在三級狀態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
1、進一步加大與相關食品有關的質量監督工作。
2、組織區域或行業的.質量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不法行為。發現食品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令生產者、銷售者強制回收,并跟蹤回收及處理情況。
3、向消費者發布食品安全消費警示、消費提示。
4、局屬各有關單位按要求及時將應急處理情況報告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
5、稽查隊、質量股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安排領導和相關人員進行值班,對相關食品及時查處及時檢驗。
(三)特大事件一級狀態
在二級狀態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
1、責令有關食品生產企業立即停產。
2、對涉嫌有毒食品,必須責令生產者全部追回銷毀,并報告市政府、組織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對受害者要取得衛生部門配合,及時進行救治。
3、對相關食品的生產經銷企業進行拉網式大清查,發現涉嫌有嚴重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立即封存,抽樣檢驗,依法查處。
4、立即向社會公布有毒食品的相關情況,動員社會輿論進行廣泛宣傳,防止有毒食品擴散,避免消費者誤用。
5、在特大事件處理期間,應當每天向縣政府報告有毒食品清查和進展情況。
6、稽查隊24小時專人值班,有關情況隨時報告,對大案要案可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直接上報,保證人員隨時到位,信息及時流通。
五、應急救援工作程序
1、質量股發現食品安全項目不合格的,應立即報告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轉交稽查隊依法查處;我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涉嫌嚴重安全事故,在依法查處的同時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和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總指揮召集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布置任務,提出要求。
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總指揮的要求,調集稽查隊、質量股工作人員進行應急工作分隊集結。
4、應急工作分隊進入預定地區后,應服從統一指揮,迅速使用執法力量和技術力量,開展技術監督執法工作。執法人員要積極配合質檢人員,迅速做好調查、抽樣和檢驗工作。
5、質檢技術人員抽取樣品,應同時抽取三份,一份用于檢驗,一份備份封存,一份留存受檢人。質檢技術人員應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并將檢驗結果及時,準確上報應急指揮部。
6、堅決查扣嫌疑食品,防止違法嫌疑人轉移嫌疑食品和逃逸。追查已售食品及生產源,做到“五不放過”,即:案情沒有搞清的不放過;假冒偽劣食品的源頭和流向沒有查清的不放過;制假售假食品責任者沒有依法處理的不放過;該移送司法機關沒有移送的不放過;支持或參與制假售假食品的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受到追究的不放過。
六、應急救援工作要求
1、確保應急救援過程中的人員、車輛、物質(設備、設施)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分隊晝夜集結不得超過40分鐘,夜間集結不超過60分鐘,確保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3、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服從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在情況需要的時候主動求得公安、安全監察、工商、衛生等部門的協作和支持。
4、做好應急狀態下的群眾質量投訴接待工作。多為群眾舉報的案件要認真做好調查、取樣、檢測和查處,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5、做好食品質量安全宣傳工作,穩定群眾情緒,加強人民群眾的食品質量自我保護意識。
6、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信息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集中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開的應刀處理信息。
7、狀態等級的確定和解除由應急指揮部決定,縣局辦公室通知,各有關股要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責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要求履行報告職責,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有關股拒不服從局統一指揮,貽誤采取應急控制措施時機或者違背應急預案要求拒絕對人員、物資的統一調配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有關股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四)工作人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八、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篇5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縣鎮關于食品安全宣傳周的的安排部署,結合我校實際,特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開拓創新,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師生的原則,創新食品安全宣傳形式和內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規和基本知識,增強學校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監督能力,強化從業人員食品安全責任意識,養成師生良好的食品行為習慣,不斷提小學生食品安全知識的知曉率,確保師生食品衛生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校園和諧穩定。
二、活動主題
關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諧校園!
三、活動內容
(一)舉行“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在本次專題教育活動期間,我校各年級要集中開展以下活動:
1、每個班級要在健康教育課任課教師或班主任的主持下,結合學校安全工作要求,上一節以食品安全為主要內容的健康教育課。
2、召開一次食品安全主題班會。分班級采取同伴教育的形式,以“食品安全,關系你我他”為主題,交流和分享食品安全的.經驗。
3、辦一期以食品安全為主題的《衛生與健康》宣傳欄,同時,通過黑板報、校園網、廣播等形式,多渠道向小學生宣傳食品安全有關知識。
4、開展校園食品安全監督崗活動。通過在學生中建立“校園安全監督崗”,調動學生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積極性,糾正和制止學生中的不良衛生行為習慣,使學生養成科學、安全、合理的飲食習慣,防止校園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二)建立學校食品安全機制。
1、成立食品安全宣傳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班主任。
2、聘請校外輔導員。為了建立學校食品安全的長效機制,任命食品安全校外輔導員(輔導員由沙溝村衛生員擔任)。
(三)開展校園食品安全檢查。
在宣傳教育周活動期間,我校領導和鄉衛生院負責人等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學校食品安全進行檢查。一查學校查校園內小賣部是否規范;二查幼兒園食堂各項衛生制度是否落實。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增強協作
我校教師要高度重視宣傳教育活動,把工作落實到每個人、每個環節。積極與衛生部門配合好、協作好,通過齊抓共管,使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在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期間,我校以宣傳為重點,在校園醒目位置懸掛宣傳橫幅,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宣傳的內容有:“保障食品安全,建設和諧校園”;“師生利益無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關注食品安全,關愛人生健康”;“學習食品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等。
(三)總結經驗,自查效果。
各班要采取師生訪談、發放問卷、知識競答等方式自查活動效果,并對宣傳教育活動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報送學校德育處。
XX年5月22日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篇6
1目的
為了規范本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應對突發性食品安全事故的檢驗體系和突發事故的應急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切實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檢驗能力,最大限度地為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處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高效、快速的技術支持,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安全健康。
2范圍
適用于本所食品檢驗、抽樣及相關部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體系的建立、運行和具體實施。
3職責
3.1所長組織成立應急檢驗工作小組,負責統一領導食品安全質量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檢驗工作。
3.2應急檢驗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質量突發事件的抽樣、檢驗工作的統一指揮、安排、協調工作,并向上級相關部門報送有關檢驗結果信息。
3.3 相關抽樣站(室)、食品檢驗中心、業務辦和行政辦在應急檢驗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安排下,負責及時做好所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4應急檢驗工作控制
4.1工作原則: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為本、預防為先、準備充分、依法規范、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4.2 組織管理體系
4.2.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檢驗領導小組”),負責應對Ⅰ、Ⅱ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協調。“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由所長擔任,副組長由食品檢驗中心分管副所長擔任,成員由所班子其他成員、食品檢驗中心主任和副主任、業務辦主任、行政辦主任、業務監督檢查室主任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組長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食品安全應急檢驗工作,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落實、協調和督查。領導小組成員在各自的工作職責范圍內負責做好應急檢驗工作。
4.2.2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 研究決定本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部署和工作意見;
●組織、協調、指揮所內相關部門食品安全檢驗工作準備、應急檢驗處置等工作;
●與上級主管部門就食品安全檢驗工作情況及檢驗結果進行及時匯報;
●組織對檢驗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偏離和異常進行研究和正確處置;
●組織對應急檢驗數據和檢驗結果的審定和判定;
● 協調與相關部門的聯系和工作溝通。
4.3 運行機制
4.3.1 監控與預警
本所食品檢驗中心和業務辦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可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的日常信息監控與預警信息報告工作。對所抽查或送檢食品安全指標質量狀況,適時進行分析和評價,向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匯報,對發現存有嚴重不合格項且存在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的食品樣品,必須首先采取應急措施,在1小時內向市質監局食品科進行匯報和預警。
食品安全預警依據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等因素,食品安全事件可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 對應以上四級食品質量事件發布的預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Ⅳ級以下情形的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不列入分級。
a)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b)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c)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d)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4.3.2 預警信息的收集按《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控制程序》文件規定執行。
4.4 應急檢驗處置
4.4.1 應急檢驗響應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上報并公布24小時值班電話,相關檢驗人員須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成員通訊錄上報備案并保證與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訊暢通。聯系電話變更隨時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接到抽樣檢驗通知時,必須在30分鐘內通知相關人員到達指定位置和檢驗崗位,做好相關技術準備并聽從市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
4.4.2應急檢驗處理
對于不同級別的食品安全事故預警或報告,實行分級響應的原則。總的要求是:加強值班,力求快速反應,準確判明預警級別,迅速啟動相應應急程序,有效組織抽樣檢驗行動。依據四級預警,相應采取四級級響應對策,即Ⅰ級預警實行Ⅰ級響應,Ⅱ級預警實行Ⅱ級響應,Ⅲ級預警實行Ⅲ級響應。
⑴Ⅰ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小組成員、所內各部門負責人、食品檢驗中心全體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并按職責分工認真開展工作。
⑵Ⅱ級響應: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小組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食品檢驗中心全體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并按各自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⑶Ⅲ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有關成員,指定區域抽樣部門人員、食品檢驗中心負責人和相關檢驗人員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并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⑶(Ⅳ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分管成員、指定區域抽樣部門人員、食品檢驗中心負責人和相關檢驗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并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4.4.3 應急檢驗指揮與協調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程序啟動預案后,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根據預案,統一組織、安排抽樣檢驗工作。建立以市局及相關部門、單位和相關地區協同配合的統一指揮系統,具體負責指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
所內后后勤部門負責配合做好車輛調度、試劑耗材供給、水電及相應的環境設施保障工作,確保抽樣檢驗工作有序進行。
所辦和業務辦公室要做好與市局的信息交流和匯報工作,及時在第一時間將檢驗數據結果上報市局。
4.4.4應急檢驗保障
● 所內各部門須加強對食品快速檢測車和相關機動車輛日常維護和保養,食品快速檢測車應做到每周例行檢查、保養一次,車載電源應每半月檢查和充電一次,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車輛有效調用和使用。
● 總工程師須加強對食品檢驗設備使用狀態的日常監管,食品檢驗中心設備管理人員須做好檢驗設備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對涉及到食品衛生安指標的關鍵儀器設備要進行重點監控,一旦發現有故障,應在24小時內進行修復或調用備用設備,以確保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需要。
● 食品檢驗中心相關檢驗人員,應保證食品安全指標檢驗所需的試劑、耗材、標準品和藥品等消耗品的儲備量及有效性,保證應急檢驗的需要。
●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處置過程中,所辦公室和財務辦要為應急檢驗和抽樣工作提供必備的交通、食宿、物資、經費保障。
4.5 應急檢驗后的處置
4.5.1 檢驗結果的分析和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結束后,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應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檢驗結果進行分析和評估、將結果分析報告及時上報市局,以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必要時,可邀請市局分管領導和食品科參加結果的分析評估。
4.5.2 工作小結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在應急檢驗工作全部結束后應及時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分析總結,認真總結經驗,對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中如有玩忽職守、貽誤時機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6 應急檢驗預案演練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應適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演練,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按照預案要求,應適時組織不同類型的食品安全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的演練、應急抽樣的演練、應急檢驗處置過程的演練等。對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并認真總結,提出應急檢驗預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完善措施、應急檢驗設施的維護與更新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檢驗工作的實戰能力。
4.7 責任與獎懲
應急檢驗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評比、表彰等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對在應急檢驗工作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延誤戰機、行動不力而影響工作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篇7
1、善后處理
配合上級相關部門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配合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配合紀檢和監察等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學校食品安全應急工作小組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中心校及相關部門。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篇8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當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活動,對涉及的食品、工具、設備等進行封存,并自發現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不得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隱瞞、謊報、緩報。
三、應當立即執行不合格食品處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關供貨者和消費者,防止突發事件惡化。
四、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五、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臺賬,如實記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涉及的食品名稱、批號、數量、生產廠家和聯系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系方式以及處置的方式和結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篇9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食品配送管理,確保飲食的.安全衛生和營養,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秋冬季幼兒園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見》(浙教計〔20xx〕2號)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幼兒園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幼兒園食品配送企業準入管理
國家新修訂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對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和責任追究進行了明確規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協作,從嚴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責任。要嚴格把好幼兒園食堂準入關,九年制義務教育中小幼兒園和幼兒園的食堂經營服務原則上不得對外承包,要自主經營。采取托管服務的幼兒園食堂,須嚴格企業準入資格要求,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競爭擇優。中標單位負責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幼兒園的場所和固定設備為幼兒園師生提供餐飲服務。部分不具備舉辦食堂條件的幼兒園,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招投標,確定有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餐飲配送企業服務。凡實行托管服務和餐飲配送等外包服務的幼兒園,必須嚴格準入標準,簽訂規范合同,明確雙方權益和責任,合理確定服務期限,對衛生、質量、價格、利益空間等載明實質性條款。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指導幼兒園制定準入要求,并加強管理。
二、加強監督巡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重點監管目標,加大指導和檢查力度,增加監督檢查頻次,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過程、全鏈條進行監管,確保各環節食品安全風險可控;對不符合餐飲許可條件的,要依法撤銷《餐飲服務許可證》;對設施、條件等達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并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和幼兒園要加大對配送食品的監督,一般應一個月一次進行評估和記錄,及時了解食品口感、學生反映等,并將有關信息匯總反饋。
三、規范日常管理,落實幼兒園管理主體責任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實行幼兒園法人負責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幼兒園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幼兒園要建立幼兒園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幼兒園食堂工作的衛生安全與質量管理。對食品配送企業提供的產品,幼兒園應當按照合同要求認真進行查驗,發現存在問題的,要及時研究應對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幼兒園。要完善校內民主監督機制,成立校膳管會,由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工會干部、教師代表等人員組成,行使對食堂及送餐的檢查、監督、評議等職能。要加強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建設,建立并完善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細化人員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后處理、輿情應對等具體方案,并組織演練,確保安全。
四、加強監管信息通報和報告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篇10
為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對食品安全事故反應迅速、決策正確、措施果斷、運轉高效、處置得當、處理到位,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新街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如下:
一、總則
(一)目的
建立健全我鎮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體系,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二)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2、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村和有關部門要加強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鎮政府統一領導全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單位按照本預案規定和職責分工,認真落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4、依靠科學,處置有力。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依靠科學,果斷處置,搶救傷員,減少事故損失,保持社會穩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食物(食品)種植、管理、加工、包裝、流通、儲存、消費等過程中發生的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有科學依據證明可能對社會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潛在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食品安全應急工作需要和形勢需要,設立新街鎮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5個職能小組。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救援、排險等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的總指揮由到達現場的最高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其他相關負責人擔任。
1.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日常事務的開展和5個職能小組的協調安排。
2、搶救組。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救援、搶救行動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的救援、排險行動;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3、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負責調集排險救援器材、設備、藥品等物資;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人員的后勤保障問題。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緊急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和醫務人員;展開搶救工作;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5、善后處理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撫恤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等問題;做好其它善后事宜。
6.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核實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嚴格控制有害渠道,監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隱患監測與事故報告
(一)隱患監測
各村、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堅持日常監管與突擊檢查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方針,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收集、掌握食品安全的有關動態信息。
(二)事故報告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2、下級向上級報告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同級人min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四、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事故責任單位及有關部門須按有關政策,對事故傷亡人員或家屬給予安撫、補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社會、個人和外國機構向受災人員捐贈資金和物質,統一由政府接受,并加強管理和監督。
(二)事故通報與調查報告
事故處置過程中,事故調查組要做好重大食品安全
事故的勘查和取證工作,及時掌握事故的有關情況。事故處置完畢后,事故調查組盡快完成事故的調查報告,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三)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總結報告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過程中的經驗與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形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